科研管理制度(2016.3.1)上传百度
科技研究管理制度

科技研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研究管理行为,提升科研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科技研究管理制度是指科研单位为了管理科技研究活动所制定的一套规范、制度和程序,包括科研经费管理、科研课题审批管理、科研成果评价管理、科研奖励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科技研究管理制度适用于科研单位内部进行的科技研究活动。
第四条科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技研究管理制度,确保科研活动有序进行。
第五条科技研究管理应当坚持科技创新的导向,提高科技研究的效益,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第六条科技研究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要求。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科研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第七条科研单位应当依法规划和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确保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科研单位应当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科研单位应当设立科研经费专用账户,专门用于管理科研经费,并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和审计。
第十条科研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向科研项目组拨款,并定期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核和监督。
第十一条科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监督系统,加强对各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费使用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科研单位应当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第三章科研课题审批管理第十三条科研单位应当建立科研课题审批管理制度,对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
第十四条科研单位应当建立科研课题申报和评审的程序和标准,明确各阶段的责任部门和审核流程。
第十五条科研单位应当根据科研方向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研课题的立项原则和指导方针,确保科研课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六条科研单位应当根据科研课题的特点和要求,明确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对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和工作方式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约束。
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科研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科研工作的运行和管理流程,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科研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管理标准1. 科研项目的立项1.1 项目立项须经过相应的评估和审批程序,包括项目的科学性、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1.2 项目立项报告应包含项目的背景、目标、重点和预期成果等内容,并详细列出项目的工作计划、预算和时间进度。
1.3 项目立项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给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审批,并在审批前经过内部专业人员的评审和意见反馈。
2. 科研人员的岗位职责2.1 科研人员需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具备科研项目实施所需的技能和经验。
2.2 科研人员需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2.3 科研人员应积极参与科研团队的合作,并与团队其他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2.4 科研人员需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完成科研任务,并保证研究结果的真实、准确。
3. 科研项目的实施与管理3.1 科研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并及时记录和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
3.2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的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进程和要求。
3.3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召开项目组会议,进行工作总结、难点讨论和解决方案研究。
3.4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分析项目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整措施并报告给上级主管。
4. 科研成果的评估和应用4.1 科研成果应经过内部评审和专业评估,确保成果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4.2 科研成果的保密工作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确保科研成果的安全性。
4.3 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应按照企业的推广和转化政策进行,并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考核标准1. 科研项目的进展和质量1.1 项目进展情况的评估:根据项目计划和进展报告,对项目进展的及时性、完成度和质量进行评估。
科研管理制度

科研管理制度是现代科研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于科研机构的规范化运作以及科研人员的合理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的建立和落实,可以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科学研究的创新与进步。
本文将对的重要性、构建要素以及一些常见的进行简要论述。
一、的重要性是为了规范和提升科研工作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它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科研工作效率:可以明确科研项目的组织流程和工作要求,减少科研过程中的混乱和冗余,提高科研工作效率。
2. 保证科研数据的可靠性:要求科研人员在实验、观察和测试等活动中遵循准确的操作规范,确保科研数据的可靠性和科研成果的真实性。
3. 优化资源分配:可以合理安排科研资源的利用,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并根据科研成果的评价结果进行资源的进一步优化配置。
4. 促进科学研究的创新与进步:可以对科研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激励科研人员进行创新性工作,推动科学研究的不断进步。
二、的构建要素的构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素:1. 目标与任务:应明确科研机构的发展目标和科研任务,确保科研工作与机构整体发展的协调一致。
2. 职责与权限:要明确科研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确保每个人在科研工作中的责任与权益得到明确界定。
3. 组织与流程:要规定科研项目的组织流程,确保项目的开展和推进符合科研管理的要求。
4. 资源与分配:应合理配置科研资源,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
5. 考核与激励:要建立科研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常见的1. 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组织实施、过程控制和结果评估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使用、设备维护、实验安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实验室运行的安全和高效。
3. 学术交流与合作制度:包括学术会议、讲座、合作研究等方面的规定,促进科研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 学术论文发表制度:规定科研成果的发表要求和流程,确保成果的及时公开和学术诚信。
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科研工作是国家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核心职能。
为了规范和管理科研工作,提高科研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科研成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管理1. 遴选科研项目(1)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科研发展规划和重点任务,确定科研项目的方向和重点。
(2)组织专家评审,对科研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
2. 立项管理(1)根据项目立项指南和要求,组织申报单位撰写项目申报书,并进行内部审查。
(2)向科研管理部门申报项目,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立项。
(3)对已立项的项目,进行项目经费和人员配置等工作。
三、科研项目实施和进展管理1. 项目组建(1)确定项目组织结构,选派项目负责人和研究人员,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2)制定项目研究计划和时间表,明确项目的目标和研究内容。
2. 项目执行(1)组织项目成员进行研究工作,明确研究方法和实施步骤,确保研究任务的按时完成。
(2)对研究进展和问题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做出调整和解决措施。
3. 报告和评估(1)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和项目委员会提交研究报告,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
(2)评估项目成果和效益,确保研究工作的科学性和创新性。
四、科研经费管理1. 经费申请和分配(1)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申请书,向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经费支持。
(2)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经费进行审核和分配,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和科学。
2. 经费使用(1)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项目经费预算和用途,不得违规挪用和超支。
(2)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五、科研成果管理1. 成果鉴定和评价(1)对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评价,确保其科学价值和技术可行性。
(2)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和认定,促进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成果保护和产权管理(1)对获得的科研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申请,确保成果的合法权益。
科研管理制度文档

科研管理制度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管理,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所的科研项目管理。
第三条科研人员应遵守科研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按规定完成科研任务。
第四条科研管理应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效益性原则,加强科研跟踪、考核和管理。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第五条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和项目结题的程序管理,制定科研计划,明确项目目的、内容、任务和经费。
第六条科研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性原则,确保项目研究内容合理、方法正确、技术可行,确保项目经费使用规范。
第七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定期组织讨论,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科研任务进度。
第八条科研项目结项应及时总结项目成果,编制结题报告,形成完善的结题档案。
第三章科研经费管理第九条科研项目经费应按照项目研究内容、任务和进度的需要进行合理拨付和管理。
第十条科研经费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原则,确保经费使用合乎规定,杜绝经费挪用、浪费等行为。
第十一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应及时核算、汇总,形成科学的经费管理报告,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第四章科研成果管理第十二条科研成果应按照规定进行鉴定和评审,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科研成果应及时整理、总结并报告,形成科学的成果汇编和鉴定报告,确保成果的有效传播和应用。
第十四条科研成果应按照规定进行申请、转化和应用,确保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章科研人员考核管理第十五条科研人员应按照项目任务和个人能力完成科研工作,确保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六条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应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及时公平地进行考核,促进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七条科研人员应自觉遵守科研管理制度,维护科研集体的利益,确保科研任务圆满完成。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全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研究室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研究室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科研管理,提高科研效率和水平,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科研室成员,包括科研负责人、科研人员、科研助理等。
第三条科研室应当遵循科研诚信原则,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严禁抄袭、剽窃、伪造等不端行为。
第四条科研室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体系,确保科研项目的合理组织和科研成果的及时公布。
第五条科研室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六条科研室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和透明。
第七条科研室应当建立健全科研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对科研工作进行及时、全面的评估。
第八条科研室应当加强科研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第九条科研负责人应当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第十条科研负责人应当制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进度。
第十一条科研负责人应当将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科研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科研成员进行项目进展汇报和讨论。
第十三条科研负责人应当确保科研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和保管。
第十四条科研人员应当认真执行科研项目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科研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课题研究和实验工作。
第十六条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管理规定填写项目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
第十七条科研人员应当遵守项目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或挪用经费。
第三章科研成果管理第十八条科研负责人应当负责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和报告。
第十九条科研负责人应当制定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科研负责人应当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报告和公布研究成果。
第二十二条科研人员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成果的鉴定和评价工作。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第二十三条科研经费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需求和费用核算原则进行拨付和使用。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科研活动的质量和效率而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和规定。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旨在保障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二、科研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1)科研项目的立项需由科研人员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具体项目的研究方案、预期目标、预算等信息。
(2)科研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学术价值、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立项。
2. 项目执行(1)项目执行过程中,科研人员应按照项目研究方案进行全面实施,并及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2)对于出现项目延期、经费使用不当等问题,科研管理部门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科研人员进行解释和整改。
3. 项目结题(1)科研人员在项目结题时,应提交详细的研究报告,并提供相应的研究成果、论文等。
(2)科研管理部门将对项目结题成果进行评审,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认可。
三、科研经费管理1. 经费申请和使用(1)科研人员在需要经费支持时,应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经费申请,明确经费用途和计划。
(2)科研经费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预算要求,如需变更用途需经过科研管理部门同意。
2. 经费审计(1)科研管理部门将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和透明。
(2)对于发现经费使用不当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3. 经费管理流程(1)科研经费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流程,包括经费申请、审批、发放、使用和结余的管理环节。
(2)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科研经费的流程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经费管理的公正和效率。
四、知识产权管理1. 知识产权保护(1)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应依法获得保护。
(2)科研管理部门应协助科研人员申请专利、商标等相关知识产权,并积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知识产权归属(1)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原则为其个人所有。
(2)科研人员如与单位共同开展研究,应按照约定确定知识产权归属,并签订相关协议。
学校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等。
第三条学校科研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三)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四)激励创新、严格考核。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
第五条教职工申请科研项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个人或团队根据学校科研规划,结合自身研究方向,提出项目申请;(二)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三)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四)评审通过的项目,由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立项。
第六条科研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计划,合理使用经费,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七条科研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第三章科研经费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科研经费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第九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一)设备购置;(二)材料费;(三)实验费;(四)测试分析费;(五)差旅费;(六)劳务费;(七)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条科研经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二)合理使用;(三)厉行节约;(四)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科研经费使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
第四章科研成果管理第十二条学校鼓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活动,积极申请专利、发表学术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等。
第十三条教职工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科研成果的归属:(一)科研项目成果归项目承担单位所有;(二)学术论文、专利等成果归个人所有;(三)学校对科研成果享有优先使用权。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学校对科研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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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制度
编号: ZD-28
版本:A/0
发布:2016年03月01日实施:2016年03月01日
科研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在研发公共服务、工程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管理,规范科研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本制度中涉及的科研项目是指与认证、检验、检测、校准相关技术及相关设施、设备等的开发、研究项目。
3、科研项目管理
3.1机构与职责
3.1.1 办公室是本单位科研开发的管理部门,受分管副所长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1)配合分管副所长制定科研开发规划;
2)受理科研开发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论证、开题以及相关合同的订立;
3)监督科研开发项目的过程控制;
4)审核科研开发项目的经费使用;
5)组织科研开发项目的验收;
6)组织向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委办等机构开展科研开发项目的申报;
7)组织科研开发项目知识产权的申报和管理;
8)组织科技成果的认定及各奖项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3.1.2 根据技术发展的需要,本单位可组建临时课题组,由办公室直接管
理,主要从事前导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活动的组织策划,并支持本单位下属部门对前导性技术科研开发成果的应用研究。
3.2投入范围
3.2.1 符合本单位整体发展目标的新技术开发、新技术研究的科研开发项目;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及拓展现有服务的技术改造项目。
重点支持行业前导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大力支持工业服务类项目的研究。
3.2.2 优先支持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项目。
3.3项目管理过程
3.3.1 科研开发项目管理按照附件“科研开发项目申报/实施流程”执行。
3.3.2 项目信息来源由分管副所长、办公室及本单位下属部门共同收集。
3.3.3 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申报工作,重大科研项目申报由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3.3.4 通过立项批准的科研项目由办公室组织开题并设立课题组。
3.3.5 课题组负责具体开展科研开发项目实施,办公室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及知识产权申报。
3.3.6 由办公室组织项目验收工作,课题组负责项目验收材料的准备。
3.3.7 项目验收后,进行资料归档。
3.3.8 由办公室提交项目结算通知书。
3.3.9 办公室与课题组共同开展科技成果申报。
3.4经费管理
3.4.1 本单位提取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3%作为当年科研投入经费的基数。
3.4.2 科研开发项目经费预算按科研开发项目计划任务书要求填写。
办公
室根据项目评审情况确定科研开发经费的投入比例。
3.4.3 科研开发项目中添置的设备原则上由科研经费支持,项目完成后设备原则上归承担项目的下属部门使用,设备折旧按相关规定执行。
3.4.4 科研开发项目人员费按以下规定由科研经费补贴,标准为课题责任人5000元/人月、课题高级研究人员4000元/人月、课题参与人员3000元/人月。
其他人工费计算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3.4.5 办公室对项目科研开发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控制,项目结束后根据需要请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3.4.6 项目结算按4科研投入管理核算办法执行。
4、科研投入管理核算办法
4.1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
4.1.1科研开发项目实行课题制方式,专款专用。
4.1.2研发费用指本单位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
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
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
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
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专家咨询费等。
4.1.3经营活动费、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不纳入研发费用。
4.2核算原则
4.2.1项目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并验收后,以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结算给承担项目的下属部门,上限不超过评审确定的院部科研开发经费。
4.2.2当年部门已完成并验收的科研项目投入的自筹部分由部门自筹的累计研发基金返还,不足部分作为当年开支。
5、科技奖励管理办法
5.1总则
5.1.1科技奖励贯彻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同时对获奖的科技成果项目给予必要的物资奖励,以奖励取得科技成果的人员。
5.1.2 科技奖励每年年底组织,由办公室组织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核工作。
5.1.3 申请科技奖励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当年度获得的。
5.1.4 凡以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励及奖金的项目和人员,一经发现将撤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并报人事部门给予惩处;对获科技奖励的辞职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科技奖励。
5.2 奖项种类及申请条件
5.2.1 论文、学术文章和著作
经办公室组织保密审查登记的,由在岗人员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文献发表的论文、学术文章。
经办公室组织保密审查登记的,在岗人员列入编撰人员名单的,并由出版社出版的科技类著作。
5.2.2 知识产权
经办公室组织保密审查登记的,由在岗人员申请或授权的,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受理、授权、登记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
5.2.3 科技奖项
由在岗人员主要申请或参与申请(排名不分先后)获得的,并由国家、地方有关部、委、局,以及机械联合会、学会、协会等政府或社会团体颁发的科技奖项。
5.2.4 标准制订
由在岗人员主要负责的,并由相关国际标准组织颁布的修/制订的国际标准,或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委会等颁布的修/制订的国家标准,或由地方质检局、行业标委会等颁布的修/制订的地方、行业标准。
5.2.5 新产品
由在岗人员申请获得的国家级新产品、上海市高新技术产品、上海市专利新产品、上海市新产品等。
5.3 奖励标准
5.3.1 论文、学术文章和著作
以每篇论文、学术文章和著作为奖励单位。
1)投稿国外文献,刊登在SCI类杂志奖励2000元,EI类杂志奖励1000
元;
2)投稿国内文献,刊登在学报(增刊除外)奖励800元,期刊、杂志奖
励600元;
3)著作编写,奖励2000元。
5.3.2 知识产权
以每件知识产权证书为奖励单位。
1)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每件2000元,获得授权后每件追加奖励8000元;
2)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授权每件1000元;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每件1000元;
4)软件著作权登记每件1000元。
5.3.3 科技奖项
以项目为奖励单位。
有政府奖励资金的,全部发至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大小分发。
无政府奖励资金的,按下列奖励标准执行。
若政府奖励资金达不到下列标准,由本单位补足缺额部分。
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奖项奖金为奖励标准。
1)由国务院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等奖项,一等奖奖励40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0元。
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等奖项,一等奖奖励20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0元,三等奖奖励5000元。
2)由国家各部、委、局以及机械联合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等奖项,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由地方各委、办、局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等奖项,一等奖奖励4000元,
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
3)由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颁发的奖项,奖励500元。
5.3.4 标准制订
以每个颁布的标准为奖励单位。
1)制订国际标准奖励6000元;国家标准奖励3000元;行业、地方标准
奖励1500元;
2)修订国际标准奖励3000元;国家标准奖励1500元;行业、地方标准
奖励750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