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通识教育在专业性法科大学的开展
试论通识教育在专业性法科大学的开展

试论通识教育在专业性法科大学的开展摘要:为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情操,培养卓越人才,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开始探索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
不过目前的通识教育主要局限于综合性大学,专业性大学特别专业性法科大学因为面临的诸多问题尚未开展通识教育。
要化解专业性法科大学通识教育所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从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学分考核等多方面改革现有的专业性法科大学教育体系。
关键词:通识教育专业性大学法学目前,不少综合性大学开始探索本科生的通识教育,要宽口径、厚基础。
与综合性大学在通识教育领域开展得轰轰烈烈不同,专业性法科大学却反其道而行之,一些专业性法科类院校的学科设置更加精细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部门法学方向。
不少法学院校在本科学生管理与培养中又进一步细分了法学学科,将法学学科区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专业,一些院校甚至还在经济法里再划分有国际经济法和一般经济法方向。
那么,专业性法科大学究竟应当是向技能性、精细化发展还是向综合性、通识性发展?这一问题绝非琐碎细节,因为这关系到我国专业性法科教育策略的选择,关系到在本科阶段究竟有无必要设立越来越多的法学专门方向。
又,假设搭成要进行通识教育的一致意见的话,在专业性法科大学开展通识教育又会面临哪些问题?一、我国专业性法科大学开展通识教育的必要性一法学从来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尽管法学共同体认为,法律应成为专门化的知识,法律应成为独立于道德、宗教和政治意识形态的专业化的知识体系,法学共同体要确保学科的相对独立性。
不少法学院校也致力于将法学打造成为一门具有自己独特语言、独特思维方式和独特职业技能的封闭科学,法学学科正在努力和道德、政治、舆论、经济等保持适当的距离。
但是,就算是学者们所论及的法学共同体之培养,也离不开通识教育为之提供一个共识性的基础。
强世功先生在关于法学共同体的激昂宣言中就指出,尽管律师、法官、法学家可能有相同的法律知识、共同的法律语言,但是他们却缺乏共同的价值、缺乏共同的思维方式、缺乏共同的精神气质。
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并行发展

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并行发展在现代中国的大学中,在原有的专业教育的潮流上,另外一种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它就是-------通识教育。
在我们研究讨论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之间关系之前,我先带大家认识一下什么叫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
专业教育,顾名思义,是当你想要拥有什么样的职业,就要先掌握这个职业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
大学及大学专业踢动这门技能的课程,当你完成所有的课程并且通过考试时,你就经历了所谓的专业教育。
专业教育对我们个人的发展以及未来的生活的帮助无疑是巨大的。
但是,随着一代又一代的发展,人们逐渐发现在专业教育中的弊端。
简单来说,就是文科专业的学生不懂物理化学方面的基本现象与理论,而理科生又看不到文科方面的哲学文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常识,导致他们一碰到与他们专业无关的只是就像白痴一样。
于是,解决这种问题的方法应运而生——通识教育.通识教育本身源于19世纪,当时不少欧美学者有感于现代大学的学术分科太过专一,知识被严重割裂,于是创造出通识教育,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且对不同的知识融会贯通,最终目的是培养出完全、完整的人。
通识教育在古代中国就有体现,比如,《中庸》中主张“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论衡》中言“博古览今为通人”、“通人胸中怀有百家之言”。
等等,都体现了通识两字,为古今中外之事,博学多识。
我以为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
专业教育是树干,是基石,是奠定一个人知识面的基石。
而通识教育是树枝,是树叶,是电路上一个个节点。
通识教育的目的是教授大学生基本的,全面的常识。
在美国,通识教育基本分为以下几个体系。
一,西方文学研究。
二,少数文化,非西方文化研究。
写作,教授大学学术类写作的基本纲领。
四,专业写作,更高级的写作技巧的教授。
五,人文艺术,涉及人文艺术方面的赏析和学习。
六,自然科学与技术,主要涉及物理科学,生命科学,人文地理等方面的知识七;社会与行为科学,涉及经济学,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学习,八,数理逻辑推理,涉及数学,计算机等。
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关系的辩证思考

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关系的辩证思考以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关系的辩证思考为标题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中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各具特色,对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都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就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展开辩证思考。
通识教育是大学教育的基础,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其具备广博的知识基础、批判思维和创新能力。
通识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社会责任感和多元文化意识,使其具备全面的人文素养和社会适应能力。
通过通识教育,学生可以接触到不同学科的知识,增加对世界的认知,培养跨学科的思维能力。
通识教育注重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全面发展,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然而,通识教育并不是一种与专业教育相对立的教育形式,二者应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专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中培养学生具备特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重要环节。
专业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使其能够在特定领域内进行深入研究和实际操作。
通过专业教育,学生可以掌握系统的学科知识,培养专业技能,为未来从事相关职业做好准备。
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
一方面,通识教育为专业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通识教育培养了学生广博的知识和跨学科思维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理解专业知识和问题,提高专业学习的效果。
通识教育还培养了学生的批判思维和创新能力,使其能够在专业领域内进行独立思考和创新实践。
另一方面,专业教育为通识教育提供了具体的实践场景和案例。
专业教育通过实际操作和实践环节,让学生将通识教育中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并通过实践经验加深对通识教育的理解和认知。
专业教育还培养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职业发展中的挑战。
因此,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二者的结合可以在高等教育中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通识教育为专业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基础和思维方式,使专业教育更具深度和广度;而专业教育则为通识教育提供了具体的实践场景和案例,使通识教育更具实用性和针对性。
浅析对我国大学实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思考(2)

浅析对我国大学实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思考(2)三、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分析国内好几所知名大学都提出本科教育是“通识教育基础上宽口径的专业教育”,具体来说,低年级进行通识教育,高年级进行专业教育。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这种将通识教育理解为大学本科时间接续性的基础教育的看法是值得商榷的。
通识教育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大学本科的基础教育,“二二分段”决不是我们实施通识教育唯一可取的模式。
通识教育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大学本科的基础教育,它与专业教育的关系既有基础性的一面,也有非基础性的一面,当然更不能因为其有基础性的一面就将专业基础教育也看成纯粹的通识教育。
笔者认为,专业基础教育可以说兼有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两方面的一些特性,因而是二者的中介环节。
用哈佛大学2004年一份报告的话说,通识课、主修课、选修课三者的界限应当是相对模糊的。
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应当是相互渗透并可以相互转化的。
四、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适当结合大学的通识教育应当以启发学生的心智,以助于发展专业研究为使命,并能使学生跳出本专业狭窄单一的思维方式与观点,使学生养成多角度思考的思维方式。
同时,通识教育也要为创新人才的培养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尊重个性发展,通过多种形式——课堂内和课堂外,必修课与选修课等,向全体学生提供一种广泛的文化教育,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开阔学生的视野,为学生在专业上或其他方面进行创造性思维和活动提供广博的知识基础和智力储备。
专业教育应区别于一般的职业教育,它的定位应该是培养高级专业人才。
它应该成为高等教育所独有的。
大学实施专业教育,笔者认为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将专业教育真正付诸于实践,而不是停留在谈实践的阶段。
我国目前的专业教育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过分强调专业理论知识,对实践的重视程度不够。
专业老师是很少有真正实践经验或是压根一点实践经验都没有的老师,我们的专业学习也都是在学校和课堂上完成,既使仅有的几次实践活动,也如走马观花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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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为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情操,培养卓越人才,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开始探索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
不过目前的通识教育主要局限于综合性大学,专业性大学特别专业性法科大学因为面临的诸多问题尚未开展通识教育。
要化解专业性法科大学通识教育所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从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学分考核等多方面改革现有的专业性法科大学教育体系。
论文关键词通识教育专业性大学法学 目前,不少综合性大学开始探索本科生的通识教育,要宽口径、厚基础。
与综合性大学在通识教育领域开展得轰轰烈烈不同,专业性法科大学却反其道而行之,一些专业性法科类院校的学科设置更加精细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部门法学方向。
不少法学院校在本科学生管理与培养中又进一步细分了法学学科,将法学学科区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专业,一些院校甚至还在经济法里再划分有国际经济法和一般经济法方向。
那么,专业性法科大学究竟应当是向技能性、精细化发展还是向综合性、通识性发展?这一问题绝非琐碎细节,因为这关系到我国专业性法科教育策略的选择,关系到在本科阶段究竟有无必要设立越来越多的法学专门方向。
又,假设搭成要进行通识教育的一致意见的话,在专业性法科大学开展通识教育又会面临哪些问题? 一、我国专业性法科大学开展通识教育的必要性 (一)法学从来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 尽管法学共同体认为,法律应成为专门化的知识,法律应成为独立于道德、宗教和政治意识形态的专业化的知识体系,法学共同体要确保学科的相对独立性。
不少法学院校也致力于将法学打造成为一门具有自己独特语言、独特思维方式和独特职业技能的封闭科学,法学学科正在努力和道德、政治、舆论、经济等保持适当的距离。
但是,就算是学者们所论及的法学共同体之培养,也离不开通识教育为之提供一个共识性的基础。
强世功先生在关于法学共同体的激昂宣言中就指出,尽管律师、法官、法学家可能有相同的法律知识、共同的法律语言,但是他们却缺乏共同的价值、缺乏共同的思维方式、缺乏共同的精神气质。
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蓬勃发展,现代职场变得越来越复杂多变,人才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而只有具备全面综合素质、具备创新精神和专业技能的人才,才能在职场中立足并获得成功。
因此,越来越多的教育机构开始重视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融合,以培养具备全面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高端人才。
一、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概念通识教育是一种基础教育,注重知识面的广度和全面性,强调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通识教育旨在提供学生多元的学科知识和思维方法,培养学生对人文社会、自然科学、技术与工程等领域的理解和处理能力,使其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专业教育则是解决具体问题、强调实践能力,注重对某一领域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
专业教育旨在提供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具备从事特定领域工作和应对职业挑战所需的实践能力。
二、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意义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融合,可以使学生具备全面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1. 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社会责任感通识教育注重知识面的广度和全面性,强调人文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学生在通识教育的过程中,可以了解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等各个领域的知识,培养人文素养、自我观察和批判能力,了解社会现象和人性本质,增强对文化多元性和社会多元化的理解和尊重。
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树立对社会的责任感,增强积极发声、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
2. 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职业竞争力通识教育的目的是提供广泛的知识,让学生能够适应并理解各种情境和领域。
专业教育则注重专业技能和知识的培养,以使学生具备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既可以备学生在工作中能够快速适应不同的领域,也有助于他们快速掌握新技能和新知识,提升职业竞争力。
3. 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通识教育强调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而专业教育强调实践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可以帮助学生在日后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应对所需的挑战。
浅议新时期高校开展通识教育

浅议新时期高校开展通识教育鞠华(北京印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北京,102600)摘要:当今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着眼于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通识教育正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针对开展通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高校需要结合自身特色和学科优势,通过科学设置通识教育课程、在专业教育中渗透通识教育、适时开展隐性课程建设、充分发挥图书馆资源优势等途径来加强和改进通识教育。
关键词:高校改革通识教育探索在当前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
作为培养全面发展人才基础的通识教育,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在这一趋势下,在高校开展大学生通识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也显得愈发迫切。
一、对通识教育概念的理解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以往通常被译作“普通教育”)是一个内涵丰富、多维度、多阶段的历史范畴,它根植于古希腊“自由教育”(liberal education,也称为“博雅教育”或“文雅教育”)的传统,希腊人把这种教育当作解放心智以按照心智的真实本性发挥功用,使理性免于谬误和错觉,并且使人的操行免于过错的教育。
美国哈佛大学委员会在1945年发表的《自由社会中的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 in a Free Society)报告中首次对通识教育进行了正式定义:通识教育是指学生在整个教育过程中,首先作为人类的一个成员和一个公民所接受的那部分教育,其目的在于启迪有效的思考、思想的沟通、恰当的判断和快乐的工作。
[1]正如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所说:“一个人要能完全胜任工作并充分享受工作的欢乐,就应懂得工作的社会学的、历史学的、心理学的、文学的基础艺术的各个方面。
”随着社会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识教育这一概念也一直处于变化和发展之中,不确定性也是它的特征之一,它的内涵不断丰富,教育对象从面向少数自由人到面向全体学生,教育目的从单纯理性的目的到对整体人的关注,再到对社会的关注,教育内容从对职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排斥到一定程度的认可。
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关系的辩证思考

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关系的辩证思考高校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是本科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澄清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概念前提下,本文深入探讨了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辩证关系,既分析了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矛盾、冲突部分,又合理分析了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内容。
在此基础上强调高等教育既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实施通识教育,又要大力发展专业教育,以期高校为社会培养又红又专的人才,同时充分发挥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服务职能。
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关系通识教育对于高等教育事关重大,涉及到整个大学培养的理念与目标,值得深入探讨。
特别是关于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讨论,常常是注重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
实际上,二者的关系远非单纯的肯定一方而否定另外一方,二者的关系非常紧密,也非常复杂。
有鉴于此,本文对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作了初步的探讨。
一、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科学内涵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多维度的、多阶段的历史范畴,它在不同时期历史赋予它一定的时代特征,不同的学者、专家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通识教育会有不同的定义。
因此,本文在综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认为通识教育是一种大学教育理念,其目的是培养健全的个人和和谐社会中的健康人格的公民,它是一种非专业性的、广泛的、非功利性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教育。
专业教育(specialized education)是指培养专业人才的教育,它是为学生将来从事某一领域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做准备的教育。
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一书中将专业教育解释为“为工作而接受的教育或训练”。
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是教育课程的两部分,它们的性质虽然完全不同,但二者却不能对立或割裂。
事实上,教育界之所以对大学应实施专业教育还是通识教育争论不休,就是因为两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它们共同构成了大学教育之目的。
二、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关系的辩证思考(一)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冲突表现我国高校通识教育开展时间不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与模式不多,受专业化教育模式影响深远,加上改革开放深入、现代化进程加快、社会转型加速、高等教育大众化等因素影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间的各种矛盾冲突表现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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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通识教育在专业性法科大学的开展论文摘要为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情操,培养卓越人才,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开始探索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
不过目前的通识教育主要局限于综合性大学,专业性大学特别专业性法科大学因为面临的诸多问题尚未开展通识教育。
要化解专业性法科大学通识教育所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从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学分考核等多方面改革现有的专业性法科大学教育体系。
论文关键词通识教育专业性大学法学目前,不少综合性大学开始探索本科生的通识教育,要宽口径、厚基础。
与综合性大学在通识教育领域开展得轰轰烈烈不同,专业性法科大学却反其道而行之,一些专业性法科类院校的学科设置更加精细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部门法学方向。
不少法学院校在本科学生管理与培养中又进一步细分了法学学科,将法学学科区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专业,一些院校甚至还在经济法里再划分有国际经济法和一般经济法方向。
那么,专业性法科大学究竟应当是向技能性、精细化发展还是向综合性、通识性发展?这一问题绝非琐碎细节,因为这关系到我国专业性法科教育策略的选择,关系到在本科阶段究竟有无必要设立越来越多的法学专门方向。
又,假设搭成要进行通识教育的一致意见的话,在专业性法科大学开展通识教育又会面临哪些问题?一、我国专业性法科大学开展通识教育的必要性(一)法学从来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尽管法学共同体认为,法律应成为专门化的知识,法律应成为独立于道德、宗教和政治意识形态的专业化的知识体系,法学共同体要确保学科的相对独立性。
不少法学院校也致力于将法学打造成为一门具有自己独特语言、独特思维方式和独特职业技能的封闭科学,法学学科正在努力和道德、政治、舆论、经济等保持适当的距离。
但是,就算是学者们所论及的法学共同体之培养,也离不开通识教育为之提供一个共识性的基础。
强世功先生在关于法学共同体的激昂宣言中就指出,尽管律师、法官、法学家可能有相同的法律知识、共同的法律语言,但是他们却缺乏共同的价值、缺乏共同的思维方式、缺乏共同的精神气质。
大学的法律教育就需要为法律共同体提供这样一个共同的知识、信念和意义,通识教育多数能够履行这样的职能。
而在之后的一次讨论中,强世功也认为法学院校应当推进通识教育,这种通识教育有助于法律共同体达成一个共识性基础。
(二)我国特殊的教育体制更需通识教育与美国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不一样,我国的法学职业者学科知识本就狭隘,其更有必要在本科阶段推行通识教育。
虽然不少高校的法科专业分类只是专业名字的分类,其设置的课程、安排的师资并无差别,但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多少都会持有“本专业课程”还是“外专业课程”的观念,对非专业课程重视不够。
而且,不少法科学生很可能从本科生到博士生都是在某一专业性法科大学所度过,其专业边界很可能是封闭的,只有少数法科学生会涉猎经济学、管理学、哲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而主动阅读自然自然科学的学生就更少。
毫无疑问,法学课程的讲授是专业性法科院校的重要使命,毕竟,如果一个法科学生没有经过专门的法学训练,就很难在激烈的职业竞争中获胜。
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法科学生毕业后不只是进入法院、检察院或者律师事务所,大量法科学生会选择进入银行、证券、零售等公司企业,也有不少学生进入政府部门,本科四年所学习的法学知识在其工作和生活中所使用的比例可能远远低于其它学科。
更何况,“不是懂得法律条文就可以当法官的”,需要人文和科学的一些很厚实的基础才可以进入到这个领域来。
而且,作为未来社会治理重要的中坚力量,要应当来自各方面的挑战,法科学生需要有较厚重的知识背景,还需要具有高尚的情操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此,专业性法科大学的本科教育不能只限于传统法学的范畴内,而应当是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结合。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法学本科教育“除为法律职业市场提供合格产品之外,还应当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性情的个人和优良政治观念的好公民,法律职业教育和大学通识教育构成了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双重主题。
”当然,提倡通识教育并非要否认专业教育的重要性,更不是如苏力担心的,要求现代大学培养的是像林黛玉一样多愁善感的小资。
加强通识教育,只是要奠定学生坚实的知识基础,拓宽专业口径,要使法科学生具有对当代问题的关心和洞察力,不应当将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对立。
二、专业性法科大学通识教育所面临的困难进入新世纪以后,不少重点高校开始重新建构大学本科课程体系,强化通识教育,推进大类培养,以纠正专业教育的过度职业化。
比如北京大学实行了通选课设置,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则实行了“1+3”,即一年通识教育加三年专业教育的本科生培养模式。
对专业性大学而言,其学科划分更细,按理更有必要加强通识教育,但在专业性法科大学推行通识教育却面临着各种困难。
首先,受制于师资的缺乏通识教育难以开展。
要使通识教育不流于形式,就需要卓越的师资队伍,所授课程既要能吸引学生,还要能够使学生学有所获。
但与综合性院校各种学科师资储备强大而丰富不同,专业性法科大学学科有限、师资规模相对较小,能够开设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师群体要小得多。
要非法学教师讲授通识教育,难以确保其授课和法学课程能够较好的衔接起来,更何况,要高校留出足够的编制引进高水平的非法科师资也面临巨大的挑战。
而法科教师基本上是传统教育模式培养出来的,其知识结构的缺陷使得法学教师难以胜任通识教育课程,要法科教师打破学科壁垒进行跨学科研究、讲授通识课程有相当大的难度。
其次,专业性法科大学通识教育面临着课程设置的困扰。
不少大学的通识教育都包括了历史、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等课程,比如哈佛大学本科生必须选修外国文化、历史研究、道德理性、文学艺术、科学、社会分析、数量分析等课程。
但法科类学校本身就有法哲学史、法律思想史,部分课程和通识教育有部分重叠。
而且,由于法学学科的生源主要来自于高中文科,大部分法科学生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知识结构里较为欠缺的是数学、逻辑、科学等学科,但是要让法科学生学习这些“理科”学科还有非常大的难度。
不过,反过来也进一步证明了通识教育的部分课程在专业性大学更具意义,是对中学教育知识结构缺陷的一种“反哺”。
最后,通识课程的设置可能会加重学生负担。
美国不少大学的通识教育课程是所有本科生前两年的共同主干课和基础课,国内一些高校也要求本科一年级学生全部学习通识教育课程,比如西南财经大学的本科一年级学生全部归通识教育学院管理,进行集中学习。
但是目前法科学生学习任务本已繁重,如果再开设通识课程就会进一步增加学生学业负担。
以某专业性法科大学2011年新招收学生的课程安排为例,其教学计划要求本科生四年所学课程学生高达139个学分,这还不包括实习、论文、军训等。
由于大四面临找工作基本没有安排课程、大三下学期开始准备司法考试学生选课较少。
这意味着学生需要在5—6学期学完139个学分,至少48门课。
每星期平均至少8门课。
在这样繁重的学习压力下,如果再增加通识教育课程,会使学生不堪重负。
三、专业性法科大学通识教育的开展就法学而言,其从来都不是一门封闭的学科,法学理论、法学研究都严重依赖于其他学科,不断从其他学科吸收新的观念和方法才能有所发展。
法科学生在毕业之后无论是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还是从事法学理论研究,都需要储备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等相关理论。
但目前专业性法科类院校过于狭隘的课程设置阻碍了学生对其它学科知识的吸收,抑制了学生未来从事实务工作或者理论研究的视野。
尽管在专业性法科大学开展通识教育面临着诸多困难,但是由于通识教育对培养杰出创新人才、对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法律职业者具有重要意义,因而专业性法科大学依然应克服各种困难开展通识教育。
首先,改革课程设置。
通识教育并非只是为了学生眼前的就业,而是为了学生一生的获益,是为学生成人这个目的服务。
通识教育所讲授的学科领域涉及哲学、法学、心理学、医学、生命科学学、宗教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每个学生都应当对各个学科略有了解,进而激发其探索的欲望和创新才能,这也是世界著名高校之所以不断探索通识教育的原因所在。
以法学院校为例,比如社会学训练能更好的促使法科学生直面社会现实,伦理学训练能提升学生的道德情操,哲学训练和经济学训练能锻炼学生的抽象思维。
考虑到学科的重叠与法学职业的特征,专业性法科可以将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宗教学、自然科学史、人类历史等课程设为核心课程课,要求学生至少选择其中三门课程,其中大学一年级上学期应当全部开设通识课程。
同时,可以在大学三年级时开设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人类学等跨学科课程,设置为公选课,规定学生必须选修其中至少一门课程。
其次,在师资配备方面,可以采取内部挖掘和外部共享的方式。
毫无疑问,资深教授对本学科的知识掌握要比年轻教师宽厚得多,但由于之前学科背景的影响,他们对跨学科知识掌握也有所欠缺。
相比而言,年轻教师更容易接受新生事物,他们更有激励与热情去开拓新天地。
为此,应当结合资深教授和年轻教师的各自优势,鼓励年轻教师教师积极转型,在培养之后胜任通识课程的讲授。
而在一些特殊课程无法自我挖掘的情况下,可以鼓励学生跨学校选课,学校之间实行学分互认。
与此同时,应进一步赋以教师开课自由,引导老师开始跨专业课程,让学生具有更自由的课程选择权,鼓励学生选修医学、管理学、经济学等课程。
最后,改革传统的课程考核。
目前,多数同学对非本专业的课程学习惯于混学分,并不愿意投入太多精力,而学生选课也是以分数高低、考勤宽严作为重要标准。
通识教育不应再采取传统的应试教育,而应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在考核中,传统的方式是对学生评价采取统一、标准化的格式,这样的模式培养的只是考试机器,因而需要采取更灵活的考核方式,比如让学生提交研究报告、论文或者作品设计,成绩只划分等级而不再给分数。
总的说来,在专业性法科大学开展通识教育非常必要,也具可行性。
除转变法科院校对通识教育的认知态度外,也要积极探索具体课程的设置、师资的培养和引进等具体问题,尽快推动我国专业性法科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