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5年农机化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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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30•【字号】苏政发[2006]161号•【施行日期】2006.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6〕1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十五”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决策部署,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2005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比“九五”末增长8.6%,主要农作物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

但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还不能适应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发展高效外向农业的需要,农机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不强。

为加快发展全省农业机械化事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十一五”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十一五”时期,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服务高效外向农业发展为重点,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作业服务水平,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目标任务是:到“十一五”期末,初步形成农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全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全面提高现代高效农业装备水平,部分有条件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到201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350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6万台,联合收割机8万台,水稻插秧机6万台,精少量播种机13万台,秸杆还田机械4.5万台,植保机动施药机械70万台。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五市农机安全和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五市农机安全和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五市农机安全和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4.06•【字号】苏农机管函[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五市农机安全和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苏农机管函〔2010〕7号)各市农机主管部门:现将五市农机安全及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六日五市农机安全和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4月1日,省农机局在淮安召开五市农机安全和管理工作座谈会,来自淮安、泰州、连云港、徐州、宿迁五市的分管局长、管理处长、监理所长共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局农机管理处处长孙俊华主持,王勇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重点交流了五市实施拖拉机交强险、推广使用“平安农机通”、示范监理所建设、农机合作社机库项目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情况,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新思路、好建议,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

一、关于拖拉机交强险工作。

会议认为:省政府金融办、江苏保监局、省农机局《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09〕34号)文件下发和全省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特别是3月17日省政府金融办、江苏保监局、省农机局联合在连云港市召开连云港、徐州、宿迁、淮安、泰州等5市保险行业协会、部分保险公司、农机局负责人座谈会以后,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部门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拖拉机交强险新费率标准,执行情况总体好转,拖拉机交强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下一步要及时向金融、保监部门通报拖拉机交强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定期总结实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争取农机保险与农业政策性保险捆绑实施,争取相对集中保险公司承保拖拉机交强险,加强与保监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交强险和事故理赔情况,争取选择部分县(市)试点,安排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参与农机事故理赔工作,确保拖拉机交强险工作规范、健康、有序推进。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发[2002]60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发[2002]60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发[2002]60号2002年5月8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根据“富民强省。

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业机械化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首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指标和重要内容,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直接体现。

农业机械化水平是农业生产力综合水平的重要标志。

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就必须用先进的农机装备武装农业,用先进的农机化技术改造农业。

只有实现农业机械化才能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广大农民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先进的农业机械是先进农业技术的物化成果和实施载体,是连接农业技术和现实生产力的纽带。

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发展农业机械化对促进土地流转、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有着重要意义。

发展农业机械化还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新的重要的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大局来认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形成共识,增强做好农机化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发文字号】苏农机人[2015]17号【发布部门】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布日期】2015.05.25【实施日期】2015.05.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机人〔2015〕17号)各有关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5〕第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农机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任务与资金计划的通知》(苏农计〔2015〕52号)文件要求,省局研究制定了《2015年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5年5月25日2015年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农机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任务与资金计划的通知》(苏农计〔2015〕52号)及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全面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结合我省农机化工作重点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机培训需要,不断创新机制模式,推动培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纳入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管理,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新型农机实用人才队伍,为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7.11•【字号】苏发改农经发[2011]1077号•【施行日期】2011.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通知(苏发改农经发〔2011〕1077号)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农机主管部门: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为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11〕22号)精神,我们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附件:江苏省“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十二五”是我省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

根据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11〕22号)精神,为加强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宏观指导,推动全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我省“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农机化发展回顾(一)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农机化发展目标,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省农机化事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为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农机化投入大幅度增加。

五年来,全省各级财政农机化投入累计达到45亿元,其中农机购置补贴投入达到25亿元,财政投入有力地激发了农民投资农机的积极性,农民投入从2005年21亿元增加到2010年55亿元。

徐顺年同志在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徐顺年同志在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推动江苏农机化向更高层次迈进——徐顺年同志在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1月11日)同志们:这次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交流2010年和“十一五”全省农机化发展取得的积极成效,科学分析农机化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研究部署“十二五”及2011年农机化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科技创新成果,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十二五”全省农机化工作新局面。

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对这次会议的召开非常重视,省委常委、黄莉新副省长今天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莅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农机化司刘恒新副司长受张桃林副部长委托专程从北京赶来出席会议,对我省农机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地要深刻领会黄莉新副省长和刘恒新副司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0年全省农机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各项任务圆满完成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

面对自然灾害频发、燃油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农机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呈现出许多新的亮点,为“十一五”全省农机化发展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回顾刚刚过去的五年,是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是发展环境最好、服务领域最宽、发展速度最快、农机化关注度最高的五年,是江苏农机化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的五年,是具有江苏特点农机化发展道路基本形成、并成为全省农机系统共同奋斗目标的五年。

五年来,全省农机化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前所未有”。

一是农机化投入之多前所未有。

2010年,各级财政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达到10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达到8亿元,带动全省农机化总投入55亿元,是2005年的两倍多。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暨“平安农机”创建表彰大会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暨“平安农机”创建表彰大会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暨“平安农机”创建表彰大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2.18•【字号】苏农机管[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暨“平安农机”创建表彰大会的通知(2008年2月18日苏农机管〔2008〕6号)各市农机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农机专业会议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于3月1日在南京召开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暨“平安农机”创建表彰大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要内容(一)总结交流2007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08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二)总结交流及表彰2006年以来全省“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部署下一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三)签订《2008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出席会议对象(一)各市农机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二)典型交流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三)邀请省安委会、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领导参加会议;(四)邀请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和农机监理总站领导参加会议;(五)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参加会议。

三、会议地点及时间会议地点:南京市华东饭店D楼。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7号,总机:025-********。

会议时间:2008年3月1日上午,会期半天。

2月29日下午18:00前报到。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一)请盐城市、南京市六合区、江阴市、海安县、灌云县图河乡、宝应县柳堡镇认真准备典型交流发言材料,由各市局审核后,于2月20日前将典型交流发言材料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同时发送至***************和**************。

联系电话:************,联系人:杨芳。

(二)请各市农机局将会议代表(含驾驶员)回执于2月26日前传真至省局农机管理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发文字号】苏政发[2010]159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12.30【实施日期】2010.12.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15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对于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机科技创新,加强农机产业自主创新品牌建设,增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产业化水平,提高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制造水平和市场品牌,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85%,基本实现粮油生产机械化,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

全省农机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到2020年,全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0%,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

全省农机工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建成具有先进制造水平和较强竞争能力的农机制造产业体系。

二、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三)提高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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