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浆试块留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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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块、试件留置方案

试块、试件留置方案

试块、试件留置方案一、编制依据1、福州市磨洋河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1987)6、《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50119--2003)8、《混凝土冬期施工技术规程》(JGJ/T10--1995)9、《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1986)10、《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二、工程概况浦上支路位于金山生活区,起于浦上路,止于金环路,全长约500米,宽32米,是城市Ⅰ级次干道。

浦上支路设计起点浦上路中轴,即桩号K0+000(修建起点K0+013.75),沿线呈南北走向,设计终点于金环路中轴,即桩号K0+499.755处(修建终点K0+492.215),道路设计全长478.465米。

道路等级为城市Ⅰ级次干道,设计行车速度40km/h,地震基本裂度Ⅶ度,道路宽度32米,可以满足机非混行,双向四车道的要求,具体布置为机动车道宽16米,两侧各3米的非机动车道和2米人行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高差0.18米,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处理同一高度平台,采用不同的路面结构形式,三者之间设树池植树绿化带。

主要分项工程包括路基、防护、路面、排水、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照明、交通、绿化等项目。

所在区域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湿暖潮湿,雨量充沛。

年平均气温19.3℃,一月平均气温10℃,最热七月平均气温28.7℃,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9.9℃,极端最低气温-1.7℃。

年平均降雨量1200~1600mm,主要降水月份:3~9月。

常风向为东南,强风向为西北西,最大风速约为28m/s,极大风向为东北东,极大风速为40.7m/s,多年平均风速2.7m/s,台风影响本区时间为5月中旬至11月中旬。

砼试块留置规定

砼试块留置规定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留置要求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强制性条文9:7.4.1现场随机取样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的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每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每连续两层楼不应少于1组,两组试件取样之间浇筑的混凝土量不宜大于2000m ;(新增条款)3 同条件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4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砂浆试块留置方法

砂浆试块留置方法

砂浆试块留置方法1.材料准备首先需要准备好试块模具,一般为长方体形状,尺寸为70.7mm x70.7mm x 70.7mm。

另外,需要准备好标准硅砂和水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配制。

为了保证试块的质量和一致性,在配制砂浆时应该使用称重精准的天平,并搅拌均匀。

2.填充砂浆将配制好的砂浆倒入试块模具中,填满整个模具,然后用光滑且平直的工具将砂浆表面刮平,使其与模具顶部齐平。

3.硬化条件填充好砂浆后,将试块模具放入湿润的环境中,如水池或湿度控制室。

在砂浆的初凝期内,一般为2小时左右,应保持湿润的环境,以防止过早脱水。

在初凝后,可以将试块模具放置在温度和湿度适宜的环境中进行完全硬化。

4.硬化时间砂浆试块的硬化时间视具体材料和试验要求而定,一般至少需要7天的时间才能达到设计强度。

在这期间,应每天保持试块模具的湿润,并注意防止温度和湿度的剧烈变化。

5.脱模和保存砂浆试块在达到规定的硬化时间后,可以进行脱模。

在脱模过程中,应小心操作,避免对试块造成损坏。

脱模后的试块应在干燥的环境中保存,并进行标记以记录试块的制作日期和批号,以便后续测试和分析。

总结:在进行砂浆试块留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材料配制要准确,确保砂浆的比例和搅拌均匀性。

2.填充砂浆时要使其表面平整,与试块模具顶部齐平。

3.初凝期内要保持湿润,避免过早脱水。

4.硬化时间要根据具体要求进行控制,至少需要7天的时间。

5.在脱模和保存过程中要小心操作,避免试块损坏。

通过以上的留置方法,可以得到良好质量的砂浆试块,并可用于评估砂浆的强度和耐久性。

这对于建筑材料研究和工程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混凝土试块留置方案与砂浆试块留置方案

混凝土试块留置方案与砂浆试块留置方案

混凝土试块留置方案
一、混凝土试块留置
1、每层按打灰方量,每100m3混凝土留置一组标养试块,不够100的按100计算,每增加100m3增加一组试块,每组3块,每200m3混凝土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每组3块,不够200的按200计算,每增加200m3增加一组试块,
2、一次性浇筑混凝土总体积超过1000m3米的大体积混凝土,每200m3留置一组标养试块,每300m 3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超过1000不到2000的按2000计算。

3、每层如果有不同型号的混凝土需要浇筑的,按型号及该型号混凝土的方量分别留置混凝土试块,规则同上。

4、防水混凝土的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原则见前(1)、(2)条
5、抗渗试块留置原则(依据GB50208—200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块(一组为6个抗渗试块),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配合比调整时,应相应增加试块的留置组数。

二、砂浆试块的留置
砂浆试块的留置,按每层或者砌体的砌筑量超过250m3的留置一组标养试块,每组三块,不需要留置同条件试块,或者按监理方要求留置,锦河湾工程应监理要求每层留置2组砂浆试块,且按图纸要求,地面以上砌筑砂浆为不低于Mb7.5的混合砂浆,只有一种型号的砌筑砂浆,所以,锦河湾工程内所有单位工程内的地面以上砌筑砂浆试块留置均为每层两组,砂浆型号一致。

试块、砂浆留置方案之欧阳育创编

试块、砂浆留置方案之欧阳育创编

无锡绿地东望景苑A3地块三期项目混凝土、砂浆试块留置方案编制人:审批人:日期: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编制依据1、本工程施工图纸;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50119-2003)5、《优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DGJ32/TJ104-2010)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二、工程概况砼强度等级:垫层为C15,地下室部分为C35,1~4层主体结构混凝土标号为C40,4~14层以上主体混凝土标号为C35;14层以上主体结构混凝土为C30;二次结构部分混凝土为C20。

三、预控计划根据该工程的工程量,依据图纸要求,依照有关文件、法规及施工试验的规程、规范的要求,对现场的混凝土、砂浆试验做出一个预控计划,以便有条不紊的做好试验工作,真正做到把好混凝土、砂浆质量关。

1、做到见证取样工作该工程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制作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由取样员在现场取样,并制作成型。

初凝后在试块表面作好标识,制作日期、强度等级、工程名称、施工部位等。

混凝土试块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悬挑的重要部位增加见证取样的次数。

2、混凝土分别留置标准养护、同条件结构检验和拆模时掌握混凝土强度等三种不同用途的试块。

3、砂浆留置标准养护试块。

四、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一)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1、对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每根桩留置1组标养试块;2、对于桩基(灌注桩):按照GB50202-2002中5.1.4(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块,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块(标养);3、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应分别留置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试块。

砼试块留置规定

砼试块留置规定

精心整理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留置要求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234512两组34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20023立方立方1234一组(6对有抗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五)粉煤灰混凝土1、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2、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为±20mm。

3、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工作组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砂浆试块的留置

砂浆试块的留置

砂浆试块的留置砂浆试块怎样留置浏览次数:次悬赏分:提问时间:提问者:匿名4170 | 2011-4-15 18:47 |推荐答案一、取样依据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二、取样频率(一)砌体工程砂浆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一组为3个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2、每一层或者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二)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检验水泥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三、预拌砂浆的要求根据《预拌砂浆生长与应用技术规程》(DG/TJ08-502-2000),预拌砂浆试块取样按以下规定:1、交货检验的砂浆试样应在砂浆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1990)的规定再20min内完成,稠度测试和强度试块的制作应在30min内完成。

2、试样应随机从运输车中采取,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约1/4至3/4之间采取。

3、试样量应满足砂浆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1m3。

4、砂浆强度检验的试样,砌筑砂浆取样频率按砌体工程砂浆第2条执行,地面砂浆按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第1条执行。

四、试件制作与养护(一)试件的制作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

混凝土试块留置规定

混凝土试块留置规定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留置规定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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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样依据
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二、取样频率
(一)砌体工程砂浆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一组为3个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2、每一层或者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二)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
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检验水泥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三、预拌砂浆的要求
根据《预拌砂浆生长与应用技术规程》(DG/TJ08-502-2000),预拌砂浆试块取样按以下规定:
1、交货检验的砂浆试样应在砂浆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1990)的规定再20min内完成,稠度测试和强度试块的制作应在30min内完成。

2、试样应随机从运输车中采取,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约1/4至3/4之间采取。

3、试样量应满足砂浆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1m3。

4、砂浆强度检验的试样,砌筑砂浆取样频率按砌体工程砂浆第2条执行,地面砂浆按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第1条执行。

四、试件制作与养护
(一)试件的制作
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

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

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2倍。

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

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六块。

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

试模用铸铁或钢制成。

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

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
±0.5度。

制作试件的捣棒为直径10mm,长350mm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3、砌筑砂浆试块的制作
(1)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2)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

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

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mm~8mm;
(4)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5)在做好的砂浆试块面上,必须写好制作日期、强度等级、部位、砂浆种类。

(二)试件养护
(1)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

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天,然后进行试压。

(2)标准养护的条件是:
a 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c 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3)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

a 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温度、相对湿度为(60~80)%的条件下(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养护。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如湿砂堆中)养护。

c 养护期间必须作好温度记录。

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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