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块留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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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块留置规范【可编辑范本】

试块留置规范【可编辑范本】

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一、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1、对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0。

5%—1%,但不应少于3根,每根桩留置1组标养试块;2、对于桩基(灌注桩):按照GB50202—2002中5。

1。

4(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浇筑50m2 必须有1组试块,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块(标养);3、对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是否需要同条件试块(特别是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试块)目前尚无定论,建议正是施工前由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否留置同条件试块。

二、混凝土灌注桩如何留置混凝土试块1、国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

1.4条(强条)规定:灌注桩的桩。

..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对于一些桩直径大的,浇筑方量50立方以下的,每根做一组试件,大于50立方的就按每50立方,多做一组) 2、行业标准JGJ94-2008《建筑桩基规范》中第6。

2.7条(非强条):。

直径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设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不超过25m3的桩,每浇筑台班留设1组试件,每组试件应留3件。

3、灌注桩无需留设同条件试块,因为无法实现同条件养护。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一)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位建议如下:竖向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5m的单向板、跨度≥6m的双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2m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此为依据与监理协商确定。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一、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二、1、对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每根桩留置1组标养试块;三、2、对于桩基(灌注桩):按照GB50202-2002中5.1.4(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浇筑50m2 必须有1组试块,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块(标养);四、3、对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是否需要同条件试块(特别是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试块)目前尚无定论,建议正是施工前由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否留置同条件试块。

五、混凝土灌注桩如何留置混凝土试块1、国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1.4条(强条)规定:灌注桩的桩。

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对于一些桩直径大的,浇筑方量50立方以下的,每根做一组试件,大于50立方的就按每50立方,多做一组) 2、行业标准JGJ94-2008《建筑桩基规范》中第6.2.7条(非强条):。

直径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设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不超过25m3的桩,每浇筑台班留设1组试件,每组试件应留3件。

3、灌注桩无需留设同条件试块,因为无法实现同条件养护。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一)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位建议如下:竖向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5m的单向板、跨度≥6m的双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2m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此为依据与监理协商确定。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一、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1、对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0.5%-1%,但不应少于 3 根,每根桩留置 1 组标养试块;2、对于桩基(灌注桩):按照GB50202-2002 中5.1.4(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浇筑50m2 必须有 1 组试块,小于50m3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 1 组试块(标养);3、对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是否需要同条件试块(特别是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试块)目前尚无定论,建议正是施工前由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否留置同条件试块。

二、混凝土灌注桩如何留置混凝土试块1、国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第5.1.4 条(强条)规定:灌注桩的桩。

每浇筑50m3 必须有 1 组试件,小于50m3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 1 组试件。

(对于一些桩直径大的,浇筑方量50 立方以下的,每根做一组试件,大于50 立方的就按每50 立方,多做一组) 2、行业标准JGJ94-2008《建筑桩基规范》中第 6.2.7 条(非强条):。

直径大于1m 的桩或单桩混凝土超过25m3 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设 1 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 的桩或单桩混凝土不超过25m3 的桩,每浇筑台班留设 1 组试件,每组试件应留 3 件。

3、灌注桩无需留设同条件试块,因为无法实现同条件养护。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一)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 3 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监理 (建设 )、施工等各方共同选 定; (2)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竖向 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 ≥ 8m 的梁、跨度 ≥ 5m 的单向板、跨度 ≥ 6m 的双 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 ≥ 2m 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 “同 一强度等级的养护试少于 10 组,且不应少于 3 组 ”,项目在具体实施此 为依据与监理定。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一、地基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二、1、对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3根,每根桩留置1组标养试块;三、2、对于桩基(混凝土是否需要同条件试块(特别是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试块)目前尚无定论,建议正是施工前由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否留置同条件试块。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一)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位建议如下:竖向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5m的单向板、跨度≥6m的双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2m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此为依据与监理协商确定。

2、拆模同条件试块(判定混凝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强度),按每一施工流水段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3、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同条件试块(控制冬季施工竖向结构模板拆除),按每一施工流水段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4、掺加防冻剂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检验掺加防冻剂混凝土质量),按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5、构件吊装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检查混凝土构件强度能否满足吊装要求),须根据吊装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6、预应力工程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判定能否达到预应力张拉或放张条件),须根据预应力张拉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

混凝土试块留置标准及数量

混凝土试块留置标准及数量

混凝土试块留置标准及数量
一、标养试块
1.每个工作台班应制作2组标养试块,用于检验混凝土的强度。

2.标养试块的制作应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材料、配合比、坍落度等。

3.标养试块应在浇筑现场用搅拌车或料斗中随机取样,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制
作完成。

4.标养试块应放置在温度为20±3℃、湿度为90%以上的标养室内养护,养
护时间为28天。

二、同条件试块
1.每个浇筑层应制作1组同条件试块,用于检验混凝土的强度。

2.同条件试块的制作应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材料、配合比、坍落度等。

3.同条件试块应在浇筑现场用搅拌车或料斗中随机取样,并应在规定时间内
制作完成。

4.同条件试块应放置在浇筑部位附近,与结构件同步养护,养护时间为与结
构件同条件养护。

三、拆模试块
1.每个工作台班应制作1组拆模试块,用于检验混凝土的强度和确定拆模时
间。

2.拆模试块的制作应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材料、配合比、坍落度等。

3.拆模试块应在浇筑现场用搅拌车或料斗中随机取样,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制
作完成。

4.拆模试块应放置在温度为20±3℃、湿度为90%以上的标准养护室内养护,
养护时间为7天。

5.根据拆模试块的强度,可适当调整拆模时间。

四、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
1.对于每组试块,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块和1组同条件试块。

2.对于重要结构部位或特殊施工工艺,应增加留置拆模试块的数量。

3.对于其他特殊情况,应根据需要增加留置混凝土试块的数量。

试块留置规范

试块留置规范

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留置试块标准

混凝土留置试块标准

混凝土留置试块标准
混凝土留置试块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的建筑标准规范和相关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基础信息:
1. 按照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混凝土浇筑现场应留置试块,用于检测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2. 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数量和尺寸应根据实际的混凝土方量和设计强度等级来确定。

一般来说,每个浇筑地点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的混凝土试块。

3. 混凝土试块应在浇筑地点进行现场浇筑和养护。

养护温度应接近混凝土的浇筑温度,一般为20±5℃。

4. 混凝土试块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强度试验。

试验结果应与混凝土的配合比、浇筑温度、养护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5. 如果混凝土的强度不合格,应进行处理并重新浇筑试块进行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以上就是混凝土留置试块的一些基本标准。

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标准要求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规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当地的法规和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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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五)粉煤灰混凝土
1、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2、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为±20mm。
3、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工作组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六)试件制作和养护
根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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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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