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试验室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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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试验室的工作管理,提高试验室工作效率,保障试验室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试验室工作人员,包括试验室主任、试验室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是工地建设过程中进行原材料试验、混凝土试验、钢筋试验等工作的场所,负责试验室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及技术指导。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试验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试验技术和管理经验,对试验室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试验室的工作环境整洁、安全。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检查,确保试验室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章试验室工作流程管理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工作人员需按照试验室工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工地试验室工作流程包括采样、试验、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写等环节。

第九条采样工作要求试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施工工艺和规范要求,按照规定的采样方法和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采样的代表性和一致性。

第十条试验工作要求试验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流程进行试验,记录试验数据并进行分析,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数据处理要求试验室工作人员对试验数据进行计算和统计,根据要求绘制试验报告图表,并及时与工地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保存。

第十二条报告编写要求试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试验结果,编写试验报告,并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三条工地试验室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试验设备和器具,设备设施应定期检验和维修,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试验设备和器具应每日清洁、消毒,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无故障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试验设备和器具的使用记录应完整、准确,记录包括使用人员、使用时间、使用情况等。

第十六条试验设备和器具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项目试验室管理制度

项目试验室管理制度

项目试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试验室是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项目试验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保障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试验室组织结构1.试验室设有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并向上级汇报工作。

2.每个项目试验室设有试验室组长,负责具体试验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

3.试验室员工根据具体试验项目分为技术员、实验员等不同职务,分工明确。

1.试验室工作时间为每天8:00-17:30,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2.所有试验室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3.试验室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件,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4.试验室人员不得擅自调用试验设备,必须获得上级的批准。

5.试验室人员必须妥善保管试验设备和工具,保持设备的清洁和完好。

6.试验室人员应遵守试验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试验过程的准确性。

7.试验室人员应当按照试验计划进行试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试验内容。

8.当试验工作完成后,试验室人员应当整理试验记录、清洁试验设备,并做好相关文件的归档工作。

9.试验室人员应当加强对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的识别和防范工作,确保试验过程和试验环境的安全。

10.试验室人员发现试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暂停试验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或处理。

四、试验室安全管理1.设备安全:试验室人员必须正确使用试验设备,严禁私自拆装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材料安全:试验室人员必须妥善保管试验用的材料,防止遗失和损坏。

3.试剂安全:试验室人员在使用试剂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注意个人防护。

4.电气安全:试验室人员必须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5.防火安全:试验室人员应保持试验室的清洁整齐,严禁在试验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废弃物管理:试验室人员必须将废弃物分类处理,做到垃圾无害化处理。

7.紧急处理:试验室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流程,掌握紧急救援技术,以应对突发事故。

工地试验室考核办法

工地试验室考核办法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保证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12号令)、省交通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浙交〖2008〗16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承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监理单位为满足施工自检或监理抽检的需要,在工地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室,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和监理驻地工地试验室。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建立,并在工程实质性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申请技术考核,取得《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后,方可开展工地试验检测活动.工地试验室未取得《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不得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由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统一监制,有效期至工程完工。

第四条大型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业主为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需设立业主中心试验室的,依据本细则规定进行技术考核。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配置要求第五条工地试验室主要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在现场进行的施工自检或监理抽检试验,不得接受其它方的委托试验.(一)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按规定的抽样频率进行施工前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和施工过程中的抽样试验,以及各工序和单位工程完工后的验收试验。

(二)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平行试验、抽检试验,对施工单位的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按抽查频率进行独立试验.监理旁站后应随即在试验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不得事后补签。

(三)工地试验室无能力检测的项目参数应委托符合条件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特点、母体检测机构授权业务范围及“工地试验室配置要求”(附件一),确定试验检测项目参数、合理配备试验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

第七条未取得公路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工地试验室必须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第八条项目业主在编制施工或监理招标文件时,应根据工程实际及本细则规定,明确工地试验室的规模、配置.不应提出过高要求.第九条工地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检测台帐(附件二),负责人及试验检测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承担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大桥或大型水运工程施工(或监理)任务的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或具备五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的试验检测员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二)承担二级及以下公路工程或中、小型水运工程施工(或监理)任务的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具备三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具备试验检测员资格。

试验室管理制度

试验室管理制度

试验室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试验室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试验室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管理组织结构1. 试验室管理委员会:由试验室主任担任主席,试验室副主任和相关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试验室的总体管理和决策。

2. 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员安排、设备维护、实验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等。

3. 相关负责人:根据试验室的具体需要设立,负责试验室中某个特定方面的管理工作,如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

二、试验室人员管理1. 试验室人员招聘:根据试验室的需求和实验项目的特点,合理确定所需的岗位人数和专业背景,并进行公平招聘。

2. 试验室人员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入职培训,包括试验室管理制度、实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实验操作能力。

3. 试验室人员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试验室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

三、试验室设备管理1. 设备购置和验收:试验室根据需要购置实验设备,购置前进行严格的供应商评估和设备验收,确保设备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 设备台账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对试验室设备进行规范的登记、管理和维护记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购置时间、检修计划等信息。

3. 设备维护和保养:要求试验室人员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设备,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四、试验室实验管理1. 实验项目管理:建立实验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试验项目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流程,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2.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试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时处理事故和紧急情况。

3. 实验室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提高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试验室资料管理1. 试验室记录管理:试验室人员进行实验时应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包括实验过程、结果和分析等。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文件编号: JT/SC-2009受控号: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江西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路建设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交通厅《江西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结合现场试验检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为完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地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期限从项目业主认定之日开始到该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三条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负责对本公司承接的工地试验室及其检测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必须遵循《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必须遵循本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第五条工地试验室由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项目现场设立。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经项目业主同意,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工地试验室工作可直接由母体试验室承担。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名称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名称+项目经理部名称+工地试验室”。

第七条建立工地试验室前,应向母体试验室提交如下材料(1式3份)(部分材料格式采用江西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统一表格,见附件1):1、《工地试验室情况登记表》;2、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母体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委托合同书(见附件2:委托合同书);3、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4、本项目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合格证书;5、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6、对外委托试验参数需提供受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上述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工地试验室是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测和试验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工地试验室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本《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内容1.仪器设备管理(1)工地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试验设备和仪器,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定期对试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维护情况。

(4)确保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证书。

2.试验人员管理(1)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

(2)试验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3)建立试验人员的档案,记录其职业资格、培训情况和工作履历。

(4)试验人员应遵守试验室的工作纪律,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试验室管理(1)制定试验室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并在试验室内明确展示。

(2)建立试验样品的管理制度,确保样品的有效使用和归档。

(3)试验室应保持整洁、安全的工作环境,定期进行卫生和安全检查。

(4)试验室应定期组织内部质量评审和技术交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试验结果管理(1)试验结果应及时准确地提供给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以便于决策和施工调整。

(2)试验结果的记录应规范、清晰,包括样品信息、试验方法、结果计算和结论等内容。

(3)建立试验结果的归档制度,保留原始记录和结果报告,以备查阅。

三、考核标准1.仪器设备管理考核标准(1)设备台账完备,并经过定期检测、校准。

(2)设备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证书。

2.试验人员管理考核标准(1)试验人员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2)试验人员的档案记录完整,包括职业资格、培训和工作履历等。

3.试验室管理考核标准(1)试验室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并在试验室内明示。

(2)试验样品的管理制度完备,包括样品使用和归档。

(3)试验室的工作环境整洁安全,定期进行卫生和安全检查。

(4)试验室定期组织内部质量评审和技术交流。

试验室考核办法

试验室考核办法

试验室考核办法各驻地办、施工单位:为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使试验室试验工作能及时准确地指导现场施工和控制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考核内容如下:考核项目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明细扣分依据 扣分 备注试验室管理组织管理与岗位职责组织管理混乱扣1分;岗位职责、试验人员分工不明确扣1分。

试验人员到岗考勤无故缺勤扣分1分/人次;未履行请销假制度扣分1分/人次;人员更换严重,且未报批扣分2分/人次;仪器设备运行情况仪器设备未计量检定或计量检定过期每台次扣2分;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每台次扣2分;仪器需要水平安放的不水平、不牢固,影响试验数据的准确性每台次扣1分。

各操作间及仪器温、湿度控制水泥室、水泥标养箱或砼标养室等温、湿度不符合要求任一项次扣分1分,温、湿度记录不全或不及时任一项扣一分。

没校准温、湿度计的扣2分试件养生试件存放养生不符合要求扣1分/项(组);试件标识不符合要求扣2分,水泥标养箱、砼养护室有过期未压试件扣3分/项组。

没校准温、湿度计扣2分重要仪器压力机、标养室、沥青三大指标、薄膜烘箱(旋转薄膜烘箱)、马歇尔击实仪、稳定度仪、抽提仪,连续二十四小时不能正常运转每台扣3分卫生及环境状况办公室、操作间卫生差;仪器表面、工作台面有灰尘;仪器及用品存放零乱每项次扣0.5分。

样品室存放有杂物扣2分;同一种样品包装不统一扣1分;标识不统一、不规范扣1分;样品数量及抽取频率明显不足扣2分;出入库台帐未建立或已建立但登记不及时、不齐全扣1分,样品中无抽样单扣1分;样品堆放不整齐或未分开堆放扣1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明细扣分依据扣分备注内业资料台账原材料进场报检台帐、原材料料源检测台帐、标准试验台帐、抽检台帐、施工记录、配料单等任缺一项扣1分;台帐登记不全或不及时扣0.5分/处。

原材料1、料源报批不及时每项扣2分。

2、水泥、钢材、粗细集料、外掺剂等未按规定频率抽检每项扣2分。

标准试验配合比、标准击实试验报批不及时,每组扣2分。

项目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项目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项目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和控制,确保中心试验室能更好的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明确中心试验室在项目建设中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中心试验室的专业职能和技术优势,科学公正地检测工程质量,为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全过程提供客观、准确的数据信息,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项目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能力建设的通知》、《XX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验收备案实施细则》和《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办对中心试验室日常工作全方位管理。

中心试验室对项目办负责,全面接受项目办的监督和考核。

中心试验室在项目办的领导下,根据国家、部颁及省市相关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独立、高效的完成试验检测任务,及时向项目办提供真实可靠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第三条中心试验室对监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有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同时对外委试验检测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监督责任。

中心试验室在工作中既要严格遵守合同,坚持原则,又要沟通协调、互相配合,不得推诿扯皮。

第四条中心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按照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并对其所提供数据和所检测的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第五条中心试验室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

第六条中心试验室的建设与验收按照XX省公路工程标准化要求执行。

第二节职责和权限第七条中心试验室的职责和权限1、根据合同约定设立中心试验室与分中心试验室(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投标承诺要求配备试验检测人员,负责全线的试验检测服务,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及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按照合同、公路工程试验工程师手册要求,独立完成合同范围内的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工作,及时向项目办提供试验检测成果与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抄送监理、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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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试验室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项目试验工作的管理,严格现场施工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试验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工程进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务必高度重视。

第三条试验人员应树立为施工服务、吃苦耐劳的思想和实事求是、勤于钻研的工作态度,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完成公司及项目部所规定的工作内容。

第五条积极推行科学管理,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一条负责检测鉴定本合同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二条负责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选配。

第三条负责填料鉴定。

第四条负责填料密实度检测。

第五条负责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及其它物理力学性能的检测工作。

第六条负责对超出试验室检测范围的试验项目的对外委托工作。

第七条按规定要求做好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及检测过程控制,保存检测资料记录。

第八条按规范及技术规程进行来样检验、检测,指导监督检查材料,施工参数的正确使用,积极开展试验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设计和施工提供检测资料和技术依据,积累检测成果。

第三章人员及要求第一条凡参加试验检测的人员必须持有经考核后统一制发的岗位合格证,未经考核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第二条试验检测人员应具有工程质量检测、材料试验基本知识和法定计量单位基础知识。

应掌握被检产品的标准(国标、行标、企标) ,检验工作按有关规程进行。

第三条检验过程中,要认真作好原始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对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检测报告采用统一表格,应填写(或打印)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允许更改和涂写,签字一定要由本人亲自签,报告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

第五条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徇私情。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条中心试验室设试验室主任1名,负责项目试验全面管理,试验室人数根据工程任务量暂定为11人,试验室人员应能满足施工需要。

第二条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1、在公司和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方法、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

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施工,必要时做好有关记录,如实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2、制订试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试验工作管理,提出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送检、校验和维修报告。

3、参加所属工程原材料产源调查和选择及取样鉴定检测,指导原材料的正确保管、使用和检验、检测状态标识。

4、负责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和工艺试验工作,并报送监理中心试验室验证及审批。

5、负责实施中心试验室的各项检测工作,包括抽样、样品管理、试验报告等,建立不合格品试验台帐。

6、按时完成试验工作,及时解决试验中的问题,做好试验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7、严格按指定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其它施工参数和方案进行施工指导。

8、负责做好与建设、监理或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服从业主、监理工作指令,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9、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10、全面了解所属工程的试验要求,对于不能承担的试验项目提出委托申请。

11、及时收集更新新标准、规范、规程、方法、作业指导书。

12、完成项目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试验室主任职责: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试验工作,对试验室的业务、技术管理进行指导,具体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试验技术规范与上级对试验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试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试验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制定试验室年度试验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试验工作会议,总结试验室和施工现场的经验教训,制定相应措施,提高工作质量,每年度负责提出试验工作总结。

3、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情况,做好人员分工、考核。

4、负责审核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设计、计算、混凝土、砂浆强度的数理统计分析,对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审核签字。

5、负责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并定期组织检查,负责上报试验仪器的添置和报废。

6、及时向单位主管或上级业务部门反映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7、按工程竣工需要组织试验资料的整理、存档、统计、移交和上报。

8、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试验员职责:1、熟悉有关专业的技术标准、检测、方法和试验设备性能,严格执行产品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确保在试验设备和环境条件正常状态下进行检测。

2、按照标准对试验项目(参数)做出结论,并提交试验报告。

3、掌握仪器设备精度和计量周期检定情况,负责自校设备的校验工作。

4、熟悉所属施工队试验情况,并进行帮助、指导、抽查。

5、相关检验、评定标准,正确完成样品采取、加工、养生和试验。

对取样代表性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6、负责所属样品抽取、保存、检测项目的检验工作,收集整理测试资料并归类。

7、对本站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检测工作负责联系或对外的委托试验。

8、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施工,必要时做好有关记录如实向项目部工程部反映,并提出处理建议。

9、现场值班,控制混凝土浇筑质量及浆砌质量。

10、完成项目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取样与试验第一条原材料试验1、所有原材料必须来自项目物资部选择、中心试验室认可、监理批准的产地或厂商,供方必须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做到质量可靠、稳定。

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由物资部门书面委托试验室取样检测,试验室按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规则和验标要求进行试验,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物资部门,合格后方可使用。

监理试验室将不定期抽查,凡试验不合格材料,一律清除出场。

3、现场常用材料取样规定及检验参数(1)水泥:以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散装水泥每500t(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从不同部位的水泥中共抽取12kg 试样。

检验参数有:比表面积、凝结时间、安定性和强度。

(2)砂: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从5个以上不同部位共抽取40kg试样。

检验参数有: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

(3)碎石: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粗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从5个以上不同部位共抽取120kg试样。

检验参数有: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总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紧密空隙率。

(4)石料: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岩石为一取样单位,岩石试样应满足试验室内制取50mm×50mm×50mm试件12个的要求。

检验参数有:单轴抗压强度、软化系数。

(5)钢筋原材: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不超过60t为一取样单位,每组试件9根,外观尺寸、重量偏差5根,拉伸、冷弯各2根。

超过60t后,每超过40t,各增加1根拉伸、1根冷弯试件,检验参数有:外观尺寸、重量偏差、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抗震钢筋屈屈比、强屈比)等。

(6)粉煤灰:以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

从不同部位的粉煤灰中共抽取12kg试样。

检验参数有: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游离CaO含量。

(7)外加剂:以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0t为一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

检验参数有:减水率、含气量、常压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比(用于配制泵送混凝土时)、抗压强度比(1d、3d、7d、28d)。

(8)水: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检验一次。

检验参数有:PH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氯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碱含量。

(9)土:每一取土场的每一种土质分别进行取样,填料用土可取扰动土,每份土样100 kg。

检验参数有:含水量、液塑限、击实、颗粒分析、密度等(10)焊接钢筋: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亦按一批计) ,从中截取3个抗拉试件进行拉伸试验(闪光对焊接头增做冷弯试验)。

检验参数有:抗拉强度、断后距焊缝距离。

第二条施工控制1、桥涵工程(1)混凝土拌制前,试验员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环境条件、工作性能要求等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试验员开具施工配料单,经现场技术主管审签后,送交拌合站予以施工。

砂、石含水率的测定,每工作班不应少于1次。

(2)拌和站接到配料单后,按配料单上规定的配料用量和规格,进行计量配料,并挂牌标明配料用量。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序原材料名称允许偏差(%)号1 水泥、矿物掺和料±12 粗、细骨料±23 外加剂、拌和用水±1检验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1次。

(3)混凝土拌制过程中,应对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进行测定,测定值应符合理论配合比的要求,偏差不宜大于±20mm。

检验数量:每拌制50 m3混凝土或每工作班测试不应少于1次。

(4)混凝土拌和物的入模含气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含气量应按下表的规定控制:混凝土有抗冻要求环境条件混凝土无抗冻要求D1 D2、D3 D4含气量(%)≥2.0 ≥4.0 ≥5.0 ≥5.5 检验数量:每拌制50 m3混凝土或每工作班测试不应少于1次。

(5)冬期施工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夏期施工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宜高于气温且不宜超过30℃。

检验数量:每工作班至少测温3次,并填写测温记录。

(6)新浇筑与邻接的已硬化混凝土或岩土介质间的温差不得大于15℃。

检验数量:每部位测温1次,并填写测温记录。

(7)湿接缝处的混凝土表面,在后浇混凝土前应进行凿毛处理并充分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8)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和处理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9)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混凝土养护期间,混凝土内部最高温度不宜超过65℃,混凝土内部温度与表面温度之差、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宜大于20℃,(墩台、梁体混凝土不宜大于15℃),养护用水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之差不得大于15℃。

②自然养护时: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对混凝土进行保水潮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下表的规定:混凝土类型水胶比大气潮湿(RH≥50%),无风,无阳光直射大气干燥(RH≤50%),有风,或阳光直射日平均气温T(℃)潮湿养护期限(d)日平均气温T(℃)潮湿养护期限(d)胶凝材料≥0.45 5≤T<21 5≤T<28中掺有矿物掺和料10 1010≤T<20 1410≤T<2021T≥20 10 T≥20 14≤0.455≤T<10145≤T<1021 10≤T<20 10 10≤T<20 14 T≥20 7 T≥20 10胶凝材料中未掺矿物掺和料≥0.455≤T<10145≤T<102110≤T<20 1010≤T<2014T≥20 7 T≥20 10 ≤0.455≤T<10105≤T<101410≤T<20 7 10≤T<20 10 T≥20 7 T≥20 7B、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禁止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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