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考核管理,确保项目质量的达标和监督。
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考核管理。
二、考核指标1. 完工质量: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完工质量进行评估,包括结构、装修、设备安装等方面。
2. 工期控制:评估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期控制情况。
3. 安全生产: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4. 环境保护:评估建筑工程项目对环境的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
5. 施工质量管理:评估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措施和效果。
三、考核方法1. 自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相应评估表格。
2. 第三方评估:由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质量目标的考核评估。
3. 现场检查:考核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来评估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达标情况。
4. 文件审查: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文件进行审查,核实质量目标的履行情况。
四、考核结果处理1. 达标考核: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符合标准要求,考核结果合格。
2. 未达标考核: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未能达到标准要求,考核结果不合格。
3. 不予考核:建筑工程项目因故无法进行质量目标的考核。
五、考核报告和监督1. 考核报告:根据考核结果编制考核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2. 监督: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质量目标的达标和整改。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2. 如有需要,本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3. 本办法解释权归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是《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考核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质量的达标和监督。
工程项目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工程项目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一、责任目标确定原则及目的为加强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确定项目部绩效提成,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目标实现,以及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责任、积极性和利益的前提下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目标内容依据:依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的现场综合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工程资料等实体进行考核、考评,以此达到对该项目部的最终评价,三、考核办法:对上述内容进行日常不定期抽检、例行检查和特殊检查,采取过控考核,月考核,季度考核,年考核,竣工综合考评。
最终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优秀等级四、等级衡定标准:不合格75分以下(含本身);合格76—85分(含本身);优良86—90分(含本身);优秀90分以上五、考核流程:项目部自评工程主管考核总工办考评总经理考评六、项目责任目标考核的奖励与惩罚1、考核期内项目自开工累计制造成本有亏损实行否决;工程质量未达到计划指标(检验批合格率、一般项目实测点合格率、极限偏差等)实行否决;项目发生重大决策失误实行否决。
以上有任一项被否决,即季度考核被否决。
2、季度考核被否决的项目,扣发项目经理本季度全部绩效工资,扣发项目经理部其它员工本季度绩效工资的50%。
如在下一个季度没有被否决的,则视情节可补发以前扣发的绩效工资,如仍被否决,则仍按否决项目扣发相应绩效工资,且以往扣发绩效工资仍不补发,在以后的季度考核中按上述办法以此类推。
在季度考核否决的绩效工资,在以后季度考核合格的可以补发,但对项目竣工综合考核被否决的则不再补发。
3、对总分得分低于76分的项目经理部由公司总经理签署“黄牌警告令”予以警告,责其尽快在短期内改变落后面貌,如连续两次被黄牌警告则给予以下列惩罚:a扣发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一个月30%的岗位薪金;b扣发项目经理三个月30%的岗位薪金c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项目经理警告,降职使用,调离职务或撤销职务的处分。
4、综合考核结果与项目其它专项考核奖励挂钩,综合考核不合格即得分低于75分的项目,其它专项考核予以否决,具体按相关专项奖励办法执行。
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票合肥市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衽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公布。
七、奖罚: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每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语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街道上罚。
3、每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稿之日起执行。
工程项目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政平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北京政平建设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目录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考核周期及频次 (1)4.考核组织机构 (1)5.考核依据及内容 (1)6.考核办法及结论 (2)7.考核兑现方式 (4)8.其它有关规定 (4)9.附件 (4)10.附则 (4)1.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司对各分公司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项目综合管理水平,为公司对项目的考核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推动公司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全面提高;确保项目全面完成各项管理责任目标,特别是工期、成本、利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也是对分公司进行薪酬分配和奖惩的提供依据。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与公司财务制度、薪酬福利制度、办公制度、人事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目标责任金(风险抵押金)制度及其它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和办法相配套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分公司(项目部)。
3.考核周期及频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采取项目实施过程考核评价和项目竣工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过程考核采取以按月考核为基准的不定期抽查考核机制,但最低保证对一个项目每月出具一份考核汇总报告,小项目或重点敏感项目可以按周或实际节点工期目标考核;竣工考核是在项目竣工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出具考核汇总报告。
4.考核组织机构分别由公司各个职能管理部门对口进行管理,按本部门职能范围分别对应项目管理的相应工作内容例行检查考核。
组织机构如下:5.考核依据及内容(1)公司下达给项目经理部的项目预算利润指标及各项成本指标;(2)公司同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工程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承包协议》;(3)项目经理部对编制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计划、细则文件,体系运行中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4)项目经理部建立的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为核算单元的各种成本计划和责任书;(5)项目经理部按期(周、月、季、年、阶段、竣工)提出的成本分析报告;(6)公司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各项专项施工方案;项目质量目标及技质部、安全部审批的项目实施目标或方案;(7)工程合同计量结算及资金回收率指标;(8)项目经理部实施过程中有关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效益等的管理情况;(9)项目经理部按期(周、月、季、年、阶段、竣工)提出的预算成本、成本计划、产值计划、计量报量及业主确认量等报表以及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商务台帐;(10)项目部制定上报的分段工期计划或各项节点工期计划;(11)公司制定实施或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的管理规定及标准。
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重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技术管理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质量缺陷总量,减少一般质量问题,杜绝严重质量问题的发生,实现项目创优目标,确保项目阶段性工期和总工期目标如期实现,保证集团公司重点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重点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
第三条目标考核对象分别为承建的重点工程分(子)公司及项目部。
第四条目标考核工作由集团公司重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点办)负责。
第五条考核分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进度管理等四个方面。
第六条目标考核依据和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安监【2011】475号文)、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
考核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人员(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的资料管理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质量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行业标准。
有创优目标的项目还将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为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配置、资料管理和现场实体质量。
3、进度管理:依据合同文件和项目会议要求确定的总工期和阶段性目标,以及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月进度计划。
考核内容主要为进度计划编审批及上报、资源配置和实际进度完成情况。
4、技术管理: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
考核内容主要为方案编审批、技术交底和检查实施情况。
第七条考核采用检查评分表的方式进行(见附件:《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表》)。
工程项目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实施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工程项目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实施办法1.目的为规范项目管理模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统一对项目经理的激励方式,强化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增强对质量、成本、资金的管理和全国履约的意识,提高项目的经营创造能力,同时实现总部对项目的服务与控制渠道畅通,特制定办法。
2.试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
3.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策划与责任分工3.1各工程项目,都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实行项目策划制度,进行项目前期策划,并按策划方案组织实施,实现公司对业主的承诺。
3.2在公司主管项目管理的副总经理领导下,项目管理部牵头组织项目策划或委托高级项目经理组织策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定实施。
3.3 确定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根据项目业主的要求和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经理部应该达到的管理责任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项:3.3.1质量目标:由项目管理部与项目经理共同确定。
3.3.2工期目标由项目管理部与项目经理部共同确定。
3.3.3安全目标:执行公司的考核目标。
3.3.4 资金回收率:执行公司统一的考核目标。
3.3.5 项目制造成本:由合约报价部按照标价分离的原则,结合实际造价水平、分包方式、技术难度等因素核定项目制造成本、项目毛利率。
3.3.6 项目消费资金:由人力资源部按消费资金的管理规定核定。
3.3.7 项目临建费用:由项目管理部?合约报价部根据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方案审核确定.3.3.8 现场经费:由财务管理部核定。
3.3.9分包方式和分共方的选择:由项目管理部牵头组织合约报价部、物资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共同确定分包方式和分供方,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3.10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由技术管理部与项目经理部共同编制,报总工程师批准。
3.4 由项目管理部将以上项目策划的内容制作成《项目策划书》,《项目策划书》是公司对项目管理责任目标的要求和管理模式的体现,也是检查项目经理部贯彻公司总部意图的依据。
工程项目部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目标考核管理办法项目部考核拟实行目标责任分解分项加权考核的方法加以实施。
项目工程分项内容包括以下五部分:工程质量治理,工期进度治理,项目合同治理,投资治理及施工安全治理等,每个分项为100分,加权比重分别为:30%,20%,20%,10%,20%。
总加权考核分数为100分(见附表1)。
项目经理对该工程项目负全责,每分项工作责任到人。
如:工程质量治理:技术部负责人负总责;工期进度治理:工程部(结构部)负责人负总责;项目合同治理:项目经理牵头,现场办公室负责人负总责,预算部、财务部负协同责任;投资治理:项目经理负总责,预算部、财务部负协同责任;施工安全治理:安全保卫部负责人负总责,技术部,工程部(结构部)负协同责任。
★项目考核分值=项目加权考核总分(基准分值100分) ×打算完成率×费用操纵率★安全治理季度无事故给予安全奖,按每人每月200元计提。
例:该工程项目部20人,其中5人只工作2个月,本季度无事故,则奖金总额=15×200×3+5×200×2★质量治理季度无质量事故给予质量进步奖,按每人每月300元计提。
例:该工程项目部20人,其中5人只工作2个月,本季度无事故,则奖金总额=15×300×3+5×300×2★个人考核分值=个人考核分(基准分值60分)×项目考核分值分项要紧指标构成比率/分值分配工程进度质量治理打算完成率实际工期/打算工期95% 96% 97% 98% 99%100%105%110%配分75 80 85 90 95 100 105 110投资治理费用操纵率目标实际费用差/目标费用-15%-10%-5% 0% 5% 10% 15% 20%配分60 70 80 90 100 105 110 115一、目标治理(设定目标)1、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其中优良率达到85%以上,观感评分得分类85分以上。
(完整版)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二0一四年六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职能部室、所属各工程处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实现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三大目标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指项目部在单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管理,相关单项工程经营效果的考核执行《分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的执行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核范围第四条: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在建工程项目均按照本制度进行项目考核管理。
第三章考核组织及原则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日常考核工作由安监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项目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完成。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室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履行自己的指导、监督、检查职能,为项目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将项目部的施工管理情况真实反映出来,并及时总结经验修正不足。
第四章职能部室的监督考核职责第七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情况、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期进度、资料管理等。
第八条:施工组织情况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考核。
通过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施工队伍选择、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排及施工现场管理实施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
第九条:施工进度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
工程技术部应严格进行过程控制,查找工程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保证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能够实现业主目标。
第十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
工程技术部应监督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方案、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工作由质量部负责考核。
质量部应及时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监督项目部质检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按时进行公司级的质量检验,保证项目质量目标以及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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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目标责任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公司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调动一线职工的积极性,通过节耗增效,提高广大职工工资收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考核是公司内部目标责任考核,采用项目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项目考核承包的原则:目标控制、基数合理、风险抵押、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项目考核实行全面责任考核,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应在项目考核责任书中明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承接的施工项目。
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与项目的关系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项目经理是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公司与业主及总包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的职责1、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引导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考核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考核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5、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为项目办理或提供施工生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
7、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
8、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论和项目考核责任书进行兑现。
9、负责项目的回访。
第八条公司的权限在项目管理上,公司是管理中心,项目部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实施集中控制。
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统一管理。
2、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及家具、用具、低值易耗品、工具、用具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其购置、调动、转让、租售统一由公司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
3、行使对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权,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职务的任免,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升降,岗位的调动等。
4、对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大宗材料统一进行采购。
5、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调剂使用。
6、对施工项目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周转料具等统一采购、调度使用,项目经理部不得自购,不得滞留。
7、按照项目劳务需求计划,与项目部一起共同组织劳务招标并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8、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九条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考核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职责,其职责包括:1、代表公司实施施工项目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履行“项目考核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及指标。
3、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公司各管理部门、劳务作业层、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工程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7、按“项目考核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公司、劳务队伍以及项目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8、接受并协助公司进行项目检查、评价和考核。
第十条项目经理的权限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公司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行使职权。
项目经理在其承包的施工项目中具有以下权限:1、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及其它有关单位洽谈业务,签署与项目生产有关的业务性文件(不包括具有重要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文件)。
2、参与项目管理班子的组建,提议项目一般管理人员名单,并经公司审核决定后予以聘用。
3、在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经理对项目人员月度工资有建议权;负责对项目成员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有功人员,经公司批准后进行嘉奖;对考评不合格者,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可将其退回公司。
4、协助公司选择劳务作业队伍。
根据劳务合同,对不符合项目施工生产要求的劳务队伍,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与公司有关部门协商后,有权辞退出场。
5、可受公司委托自行负责特殊材料、零星材料和应急材料的采购;对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具有监督权;远离公司150Km以上或情况特殊的项目经公司同意由公司委托进行各种材料的采购。
所有材料采购、验收入库、核销成本按公司设备物资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6、对进入项目的材料、设备、周转料具等有权进行合理调配、组合和使用。
对调配使用的材料、设备、周转料具等严格按照公司的设备物资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7、对项目一般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组织编制报公司审批,8、根据工程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要求,有权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和调整。
9、按照项目经理的资历、素质和水平,由公司根据需要授予的其它权力。
第三章项目承包责任指标第十一条项目考核责任书是明确项目与公司责、权、利关系,规定项目班子在项目施工期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的指令性文件。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公司必须与项目签定考核责任书。
因特殊原因致使责任书的内容不完整时,可在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考核责任书由公司结算部牵头拟订,经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项目开工前必须合理确定项目考核各项指标,并在项目考核责任书中明确,作为项目考核与兑现的依据。
第十五条项目考核责任指标主要包括:成本、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结算及收款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指标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拟定,公司经理审批。
1、基本要求:所有的工程必须确保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若业主及总包对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也应在考核责任书中明确。
2、奖罚规定:工程质量指标按月和工程完工两部分进行控制。
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或业主指定的质量评定等级,兑现时扣除兑现奖的5-15%。
同时应视质量事故影响严重程度以及对项目结算、收款工作影响程度,公司信誉履约能力影响程度,严重者可扣发全部奖金。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指标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安全部门拟定,公司经理审批。
1、基本要求:必须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严格控制工伤频率,保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2、奖罚规定: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最终兑现奖金的10%;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最终兑现奖金的30%;发生死亡事故,除按局、院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全部扣除项目最终兑现奖;同时扣除项目风险抵押金。
第十八条工期进度指标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拟定,公司经理审批。
1、基本要求:必须确保公司与业主及总包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期目标的实现,同时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期,提高公司信誉,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
2、工期指标按工程量和形象进度进行考核,月度工期指标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应扣减最终兑现奖金的5%。
当工程整体形象进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相应扣减兑现奖15%,业主或总包的工期处罚直接进入项目成本,由此造成的利润损失进入项目成本;若工期提前,业主或总包给予的工期奖由项目部与公司5:5分成,此奖不包括在项目基奖及成本降低奖之内。
第十九条文明施工指标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拟定,公司经理审批。
1、基本要求: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创建优良施工现场。
2、项目经理部达不到现场文明施工,应相应扣减兑现奖10%。
第二十条成本降低指标1、基本要求:项目考核基数确定后,项目经理部在努力完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包责任指标的同时,应搞好成本降低工作。
2、项目成本降低达到项目成本考核基数的3%及以上。
3、项目成本降低指标的奖罚:项目完工兑现时,a按项目成本考核基数降低额在3%以内的按降低额的10%兑现;b按项目超降低成本(即项目累计成本降低额超过3%的部分)区间兑现为:3%-5%的按超降低额的30%兑现,5%-8%的按超降低额的40%兑现,8%以上的按超降低额的50%兑现.。
第二十一条结算及收款指标1、基本要求:项目经理是负责收取项目施工工程款项的直接责任者,项目部必须按公司与业主及总包签定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收取工程款项,并办理工程结算。
2、奖罚规定:项目施工工程款、结算款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收回并且没有充分客观理由的,按期数每期扣减兑现奖的5%,同时占用公司资金的按银行同期利率计息计入项目成本考核基数中。
第四章项目考核基数的测算第二十二条项目考核基数是指以工程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将与项目生产直接相关并项目部责任范围内的各项成本和费用进行测算,并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而确定的一个项目成本的数额。
工程量增减变化时,考核基数按比例计算调整。
第二十三条考核基数确定的工程总价和上交比例1、实际总价:即按公司与业主或总包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总价和合同中明确的取费要求计算的预算造价。
2、上交款实际上交款=实际总价-考核基数3、上交比例实际上交比例=(1-考核基数/实际总价)ⅹ100%实际上交比例是项目进行成本核算、考核与兑现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项目考核基数测算准确与否是关系到项目考核能否实施的重要环节。
项目考核基数必须科学、准确。
严禁不作测算,随意确定上交比例的做法。
第二十五条项目考核基数测算由公司结算、财务两部门牵头,工程技术部、经营部、设备物资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及项目予以协助。
考核基数应于项目考核责任书签定前确定。
如因特殊原因,暂无法确定的,可根据类似工程测算资料暂定上交比例,待条件具备时重新测算调整。
第二十六条项目考核基数的测算应慎重、合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考核基数测算以内部施工预算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为基础;2、考核基数不包括投标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必须包括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3、考核的费用必须是预计项目直接发生的,且便于成本核算的费用;4、在公司与项目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及时确定。
第二十七条项目考核基数测算的依据经批准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及工料分析;当地劳动力工资水平及物价水平;内部料具租赁价格;内部机械租赁价格;当地材料价格;设备、物资的运输成本;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劳动力、周转料具、机械等需用量计划。
第二十八条对于应在项目或公司进行核算的费用范围应严格进行区分。
1、在项目进行核算的费用应是在项目前期准备、项目施工阶段、开挖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生产费用,其范围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和项目经理部为组织和管理施工所发生的部分管理费(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招待费、试验费等),及项目所交纳的各种税费、规费等。
2、项目职工所发生的探亲费、福利费应属公司核算。
项目职工所发生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养老统筹金、安措经费计提、工会费、教育经费等已按规定计提,也应由公司进行核算。
第二十九条项目考核基数测算方法1、直接法:即对于能直接计算各项成本费用投入情况的费用项目,按照投入数量和单价直接计算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