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检查内容
消防工程验收规范

消防工程验收规范消防工程验收规范是指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和评估的活动。
验收程序包括验收申请、验收准备、验收检查、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五个步骤。
以下是消防工程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一、验收申请:1. 建设单位应在消防设施完工前15天内,书面向相关消防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2. 验收申请应包括建设单位的基本信息、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设施设备清单等。
二、验收准备:1. 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试验。
2. 建设单位应向相关消防部门提供验收所需的技术资料和测试记录。
三、验收检查:1. 相关消防部门应根据消防设计文件和验收申请进行现场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数量、布局、安装质量、运行状态等。
3. 检查过程中,消防部门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测试记录。
四、验收意见:1. 验收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2. 如发现消防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设计要求,消防部门应提出整改要求,并规定整改期限。
3. 如果消防设施设备全部符合验收要求,消防部门应出具合格意见,并签署验收确认书。
五、验收结论:1. 验收结论根据验收意见确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2. 验收结论是建设项目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评价。
3. 验收结论是消防部门对消防设施设备的合格性和可靠性的认可,同时也是建设单位的合法使用凭证。
在消防工程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合格性和可靠性。
消防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建设项目的消防安全达到国家要求。
同时,建设单位在日常使用中要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企业的消防验收

企业的消防验收
企业的消防验收是指在企业建筑完成建设后,由消防部门对其进行审查和检验,确保企业建筑和设施符合消防规定和要求,能够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消防验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消防设备和系统的合规性验证:包括消防器材、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等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 火灾防控措施的评估:检查建筑物内外的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是否符合规定,评估防火隔离、疏散逃生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
3.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看企业是否建立了防火安全制度,员工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和防火演练。
4. 消防安全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检查企业的应急疏散示意图、消防栓、灭火器、灭火器材的配置是否完善,并检查其有效期和维保情况。
5. 火灾风险评估和消防预案的制定情况:企业应对其所处环境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消防预案,消防部门会对其评估和预案进行审核。
消防验收合格后,企业将获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这是企业顺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之一。
如果企业未能通过消防
验收,必须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和配合,直至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消防验收都检查内容要点

消防验收都检查内容要点一、建筑正压送风: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防火卷帘: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排烟口: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米。
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3、排烟口距离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米。
4、排烟口距离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米。
排烟系统漏设: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区域未设置排烟系统。
防火阀:1、风管穿越防火分区,防火分割处未设置防火阀。
2、防火阀安装距墙体超过200mm。
3、常开、常闭排烟防火阀设置错误。
正压送风系统:1、部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或前室未设置正压送风口。
2、风口数量偏少。
防排烟系统末端风口风量偏低,可能的原因有:1、风机风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2、土建风道封堵不严或未完全封闭。
3、土建风道平层割断封堵平层风管有漏风现象。
4、风机风压不足。
5、系管道风阻过大。
6、风机电源反相。
风机出风口与进风口:1、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垂直距离小于3米。
2、排烟风机出风口低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
3、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在同一面上时间距小于10米。
4、排烟口与送风口距离小于5米。
风机控制箱:风机控制箱未设置在风机就近位置。
二、消防水喷头布置:1、不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过近(超过了75-150MM)。
2、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不满足规范要求。
3、喷头距离边墙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消火栓布置:1、由于建筑装修变动,消火栓的保护超过面积超过了规范要求。
2、由于装饰原因,取消了消火栓门。
3、消防电梯前室漏设消火栓。
4、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自救式消火栓箱。
5、室外消火栓距建筑外墙及路边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消防验收重点

消防验收重点一、背景介绍消防验收是对建筑物、装修工程、设备设施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在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特别关注一些重点事项,以确保建筑物或设施的消防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验收的重点事项及相关标准。
二、消防设施验收1. 灭火器验收- 确保灭火器数量充足,根据建筑物类型和面积合理配置。
- 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确保在有效期内。
- 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包括外观无损坏、安全标识清晰可见等。
- 验收灭火器的放置位置是否合理,能够方便使用。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 检查喷头的布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覆盖范围是否合理。
- 检查水泵、水箱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确保正常工作。
- 验收系统的水源是否稳定可靠,水压是否满足要求。
- 检查系统的报警装置和联动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3. 消防报警系统验收-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是否合理,报警分区是否划分清晰。
- 验收火灾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检查报警器是否能够正常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检查报警系统的联动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联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
4. 疏散指示标志验收- 检查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是否合理,是否清晰可见。
- 验收标志的材质和尺寸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检查标志的亮度和反光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 检查标志的固定方式是否稳固可靠。
5. 防烟排烟系统验收- 检查排烟口的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验收排烟系统的风机、排烟阀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 检查排烟管道的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无堵塞。
三、消防安全管理验收1. 消防通道验收- 检查消防通道的宽度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障碍物阻挡。
- 验收通道的照明设备是否正常工作,照明亮度是否足够。
- 检查通道的门窗是否易于打开,是否能够顺利疏散人员。
2. 防火间距验收- 检查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验收建筑物外墙的防火材料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 检查建筑物内部的防火分隔墙是否完好无损。
消防工程的竣工检测验收内容

消防工程的竣工检测验收内容、消防电气系统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耐火等级、喷涂)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 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5、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手报按钮处的消防电话通讯功能;对外通话功能;7、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禁水)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8、检测电梯的联动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三(五)方通话是否清晰。
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10、检测应急照明的强启和非消防电源的强切。
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11、检测主备电的发电机自动切换及所有末端切换。
12、CRT是否按规定设置(超50米公共建筑,超高层、超50米高层商业、商住楼)。
、消防水系统1、消防供水⑴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⑵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稳压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⑶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⑷检测各种消防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⑸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⑹检测消防稳压泵及其自动保压功能。
2、消火栓系统⑴检查室内消火栓的安装、组件、规格及其间距等;⑵检测屋顶消火栓的设置、陈冻措施及其充实水柱长度等;⑶检查室内消火栓管网的设置、管径、颜色、保证消防用水及其连接形状;⑷检测室内消火栓的首层和最不利点的静压、动压及其充实水柱长度;⑸检查手动启泵按钮的设置及其功能(直启泵、信号回答);⑹检查室外栓配置情况和检测室外栓充实水柱长度。
(完整版)消防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

消防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一、消防电气系统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耐火等级、喷涂)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5、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手报按钮处的消防电话通讯功能;对外通话功能;7、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禁水)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8、检测电梯的联动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三(五)方通话是否清晰。
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10、检测应急照明的强启和非消防电源的强切。
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11、检测主备电的发电机自动切换及所有末端切换。
12、CRT是否按规定设置(超50米公共建筑,超高层、超50米高层商业、商住楼)。
二、消防水系统1、消防供水⑴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⑵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稳压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⑶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⑷检测各种消防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⑸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⑹检测消防稳压泵及其自动保压功能。
2、消火栓系统⑴检查室内消火栓的安装、组件、规格及其间距等;⑵检测屋顶消火栓的设置、陈冻措施及其充实水柱长度等;⑶检查室内消火栓管网的设置、管径、颜色、保证消防用水及其连接形状;⑷检测室内消火栓的首层和最不利点的静压、动压及其充实水柱长度;⑸检查手动启泵按钮的设置及其功能(直启泵、信号回答);⑹检查室外栓配置情况和检测室外栓充实水柱长度。
消防验收事宜

消防验收事宜引言概述: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以及消防器材等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文将从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人员培训和消防演练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消防验收事宜。
一、消防设施:1.1 消防水系统:消防验收时要检查消防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情况,包括水泵、水箱、水管等设施是否完好,并测试喷淋系统、水带和灭火器等是否能正常工作。
1.2 火灾报警系统:消防验收时要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测试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能及时发出警报,并确保与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正常。
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验收时要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布置是否合理,喷头是否畅通无堵塞,并测试系统是否能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
二、消防通道:2.1 疏散通道:消防验收时要检查疏散通道的宽度是否满足要求,通道内是否有障碍物阻挡,疏散指示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2.2 消防门和楼梯:消防验收时要检查消防门和楼梯的安装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门窗是否易于打开,楼梯是否坚固可靠。
2.3 疏散指示标识:消防验收时要检查疏散指示标识的设置是否合理,标识是否清晰可辨认,是否存在指示灯故障等问题。
三、消防器材:3.1 灭火器:消防验收时要检查灭火器的种类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灭火器的使用演示。
3.2 消防栓:消防验收时要检查消防栓的数量和位置是否合理,消防栓是否易于使用,并测试水压是否稳定。
3.3 防烟排烟系统:消防验收时要检查防烟排烟系统的设置是否合理,排烟口是否通畅,排烟风机是否正常运行。
四、消防人员培训:4.1 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验收时要检查建筑物内部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包括火灾逃生、灭火器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4.2 疏散演练:消防验收时要检查建筑物内部是否进行过疏散演练,演练频率是否符合要求,演练效果是否良好。
4.3 消防责任人:消防验收时要核对建筑物内部的消防责任人是否任命,并检查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消防验收重点

消防验收重点标题:消防验收重点引言概述:消防验收是对建造物消防设施的合格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的重要程序,确保建造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本文将重点介绍消防验收的五个关键部份。
一、消防设施合规性检查1.1 火灾报警系统:检查火灾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警报是否能够及时响应,是否有漏警现象。
1.2 灭火设备:检查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灭火设备的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3 防烟排烟系统:检查防烟排烟系统的通风口是否畅通,排烟是否有效,是否能够确保人员疏散时不受烟雾影响。
二、消防通道畅通性检查2.1 疏散通道: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是否有堆放杂物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疏散。
2.2 消防通道: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车辆能否顺利进入,是否有车辆或者其他物品占用消防通道。
2.3 安全出口:检查安全出口标识是否清晰,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规定的安全出口标准。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查3.1 定期检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存在损坏或者失效的情况。
3.2 检修记录:检查消防设施的检修记录是否齐全,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3 人员培训:检查建造物内部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设施操作培训,是否能够熟练操作灭火器等设备。
四、消防演练情况检查4.1 消防演练计划:检查建造物是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演练计划是否合理。
4.2 演练内容:检查演练内容是否符合实际火灾情况,是否包括疏散、灭火等方面。
4.3 演练效果:检查演练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能够提高人员应对火灾的能力。
五、消防验收报告和整改情况5.1 消防验收报告:检查消防验收报告是否详细、准确,是否包括所有消防设施的检查情况。
5.2 整改情况:检查建造物是否及时对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措施是否有效。
5.3 复验情况:检查整改后的消防设施是否经过复验,是否符合消防验收标准。
结论:消防验收是确保建造物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序,通过对消防设施合规性、通道畅通性、设施维护保养、演练情况和验收报告整改情况的全面检查,可以有效提高建造物的火灾防范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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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
5、设备安装间距
a、火灾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2m;
b、火灾探测器与自动喷淋头的净距应大于0.3m; c、火灾探测器与嵌入式扬声器的净距应大于0.1m; d、 火灾探测器与空调送风口的净距应大于1.5m; e、火灾探测器与多叶送风口的净距离应大于0.5m;
f、灾探测器与墙壁、梁边及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大于 0.5m,
消防内部验收检查内容
二O一七年三月
建筑消防常用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6、《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建筑防火
(三)安全疏散: 1、由于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 2、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 3、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 《建规》5.5 4、疏散门开启宽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建筑防火
(四)消防车道: 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a. 宽度:4米; b.转弯半径:9~12米;(根据消防车大小) c.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物外墙不 宜小于5m; d.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建规》7.1.8
建筑防火
2、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 a.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相连; b.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场: 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 12mx12m( 高层建筑:15mx15m;供重型消防车 使用时:18mx18m) 《建规》7.1.9
建筑防火
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a.长度:不小于1/4建筑物周长或一个长边。建筑高度 大于50米时,应在该长度范围内连续布置;否则可间隔 布置,但间隔不宜大于30米;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 大于4米。 b.场地长x宽不应小于 15mx10m;建筑高度大于50米 时20mx10m。 c.场地与消防车道连通,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 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d.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建规》7.2.2
பைடு நூலகம்
建筑防火
4、救援入口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建筑外立面应设置供消防救援人员进
入建筑物的窗口,窗口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20米,窗口不小于 1mx1m,距室内地面不大于1.2m,每个防火分区(每层)应设 置不少于2个;《建规》7.2.5 5、消防车道、救援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
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入口(救援操作场地)
《建规》7.2.2 6、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以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 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建规》7.2.2
建筑防火
(五)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帘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两侧未设置声光报警器 7、防火卷帘的座板与地面间隙大于20mm。 8、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建筑防火
(六)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 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 或开启角度不够 (120°)、等 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 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 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 果 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 需求
防排烟系统
二、防排烟
(一)排烟口: 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米。 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3、排烟口距离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米。 4、排烟口距离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米。 (二)排烟系统漏设: 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区域未设置排烟系统。
建筑防火
2、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 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 《建规》3.2.1、5.1.2 3、公共建筑超出下列面积的房间应设置不少于2个的疏 散门: 面积要求:《建规》 5.5.15 托儿所幼儿园、老人建筑:50m² ; 医院教学建筑:75m² ; 走道尽端:50m² ;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0m² 。 其他120m² ; 4、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
1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防火
一、建筑防火 (一)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给排水管道穿越楼板、防火墙部位未封堵。 2、电线管、电缆桥架穿越楼板、防火墙部位以及桥架 内未封堵。 3、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穿越楼板、防火墙部位未 封堵,风道未封堵。 4、管道井、电缆井楼板未作防火分隔,或分隔不严密。 5、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 实。 6、防火墙未到顶、防火分区未形成。
建筑防火
7、在防火分区分隔处两边各2米内的玻璃幕墙,应采取 防火处理(防火玻璃、砌墙等)。 8、防火封堵材料A级。 (二)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口。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 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建筑消防常用规范
10、《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T15-42-2005
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2011
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 20-201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1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