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气候大会协议的发展
哥本哈根协议

哥本哈根协议介绍哥本哈根协议(Copenhagen Accord)是一个国际气候变化文件,于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第15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
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并减缓气候变化的进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哥本哈根协议的背景、目标、重点项目以及实施情况。
背景全球气候变化是当前世界面临的一大挑战,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事件等影响已经日益显现。
为了应对这一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1992年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旨在统一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识和行动。
然而,在多年的谈判和努力之后,各国之间在减排目标和行动方案上存在很大分歧。
为了推动国际气候谈判进程,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决定在哥本哈根举行一次特殊会议,这就是哥本哈根大会。
目标哥本哈根协议的目标是通过限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将全球平均温度升温控制在不超过2摄氏度的目标范围内。
具体来说,协议提出了以下几个主要目标:1.提高发达国家在2020年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目标。
2.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财务、技术和能力建设援助,以支持其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3.建立透明、可验证的制度来监测和报告各国减排行动的进展情况。
4.建立一个新的气候基金,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项目和措施。
重点项目为实现哥本哈根协议的目标,各国提出了一系列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项目。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项目:1.清洁能源转型:各国承诺加强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和发展,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2.能效改善:通过技术进步和政策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3.重新造林和森林保护:通过大规模森林保护和重新造林计划,增加森林碳储量,吸收更多的温室气体。
4.气候变化适应措施:加强城市规划、水资源管理和农业方面的适应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灾害和风险。
实施情况自哥本哈根协议通过以来,各国在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果。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 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目前,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国。
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COP)于1995年在德国柏林召开。
COP1·德国柏林 1995年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采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97年签订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COP2·瑞士日内瓦 1996年会议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结果。
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COP3·日本京都 1997年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COP4·布宜诺斯艾利斯 1998年大会上,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二是期待CDM的国家,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三是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5·德国波恩 1999年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COP6·荷兰海牙 2000年谈判形成欧盟-美国-发展中大国(中、印)的三足鼎立之势。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发展进程

气体的排放 量 ,要 比 l 9 9 0年减 少 52 .%。具体说 ,各发 达 周
家从 2 0 0 8年 到 2 1 0 2年必 须 完成 的削 减 目标是 :与 19 9 0年 相 比 ,欧盟 削减 8 、美 国削减 7 、日本 削 减 6 、加 拿 % % %
义务 以及履 行 义务 的程 序有 所 区别 。公 约 要求 发 达 国家 作
为 温室 气体 的排 放 大户 ,采 取 具体 措施 限制 温室 气体 的排 放 ,并 向发 展 中圄 家提 供 资金 以支 付他 们 履行 公 约 义务 所 需 的费 用 。而发 展 中 国家 只承 担提 供 温室 气体 源 与温 室 气
体 汇 的国家 清单 的 义务 ,制 订 并执 行 含有 关 于温 室气 体 源
与 汇方 面 措施 的方 案 ,不 承担 有 法 律 约束 力的 限 控 义 务 。 公 约建立 了一个 向发 展 中 国家 提供 资金 和 技术 ,使 其 能够 履行公 约义务的 资金 机制 。
中国家共 同减排 温室 气体 。4可 以采 用 “ . 集团 方式 ” ,即欧
将 会影 响美 同经 济发展 ”和 “ 发展 中国家也 应该承担 减排和
是 国际社会 在 对付 全球 气 候变 化 问题 上进 行 国际合 作 的一
个基本框架 。公 约于 1 9 9 4年 3月 2 3 式生效 。 11正 公 约 由序 言及 2 正文 组成 。这是 一个 有法 律约束 力 6条 的公约 ,旨在控 制大气 中二氧化碳 、甲烷 和其他造 成 ” 温室 效应 ” 的气 体的排放 ,将 温室气 体的浓度稳 定在使 气候 系统 免 遭破 坏 的水 平上 。公 约 对发 达 国家 和发 展 中 国家规 定 的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3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3年简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于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国际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并于1994年成立,旨在在全球范围内应对气候变化。
截至2021年,公约已有197个缔约方,并一直是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重要组织。
公约23年的变化和发展公约成立至今已经23年,期间出现了许多重大变化和发展。
京都议定书1997年,根据UNFCCC制定的《京都议定书》,35个工业化国家及欧盟承诺在2008年前减少自身温室气体排放量。
该议定书以乌克兰城市京都为名,成为公约首个确立具体减排目标的协议。
巴黎协定2015年,UNFCCC在法国首都巴黎达成协议,旨在实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限制在二氧化碳抵消量之内,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2℃以内,尽力争取不超过1.5℃。
协议要求所有缔约方制定制度透明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这些目标将定期检查和更新,以保持对抗气候变化的长期承诺。
COP会议自公约成立以来,UNFCCC每年都会召开一次各缔约方会议(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COP)以审查“气候肆虐”问题。
COP23被认为是UNFCCC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次会议。
2017年11月,大约200个国家的代表汇聚在德国波恩,讨论如何继续实施巴黎协定,以及如何加强透明度、符合性和包容性等方面的国际气候政策。
天然气领域承诺2018年,UNFCCC部分成员国同意加入旨在促进氢的全球化的“水素替代能源实施协议”(Hydrogen Implementation Agreement)。
该协议旨在鼓励会员国聚焦于通过可再生能源使用天然气替代化石燃料,这在全球范围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越来越受欢迎的解决方案。
疫情对公约的影响2020年初,全球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导致UNFCCC寻求其他方式举行正式会议。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最大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之一。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世界各国共同参与了一系列的国际气候谈判。
下面将对国际气候谈判的历史和最新进展进行梳理:一、历史1.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标志着全球国际气候谈判的开始。
这项公约被认为是全球范围内第一份关于气候变化的协议,旨在推进全球合作应对人为气候变化。
2. 京都议定书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日本京都达成了《京都议定书》。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约束力的气候协议,规定工业化国家在的减排目标,其中包括1990年排放量的5%至10%的减排目标。
截至2021年,共有192个国家和欧盟签署了该议定书。
3. 巴黎协定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法国巴黎达成了《巴黎协定》。
该协定旨在控制全球气温上升在2°C以下,最多努力控制在1.5°C。
除了规定温度目标,该协定还呼吁全球国家各自制定具有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的减排目标。
截至2021年,共有189个国家和欧盟签署了该协定。
二、最新进展1.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是对世界各国达成气候协议的最高级别会议。
2019年,第25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西班牙马德里举行,但由于各国谈判代表之间的分歧,未能在会上取得重要进展。
2. 全球气候行动峰会全球气候行动峰会是为了响应巴黎协定和历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决议,落实应对全球变暖所需的具体行动而召开的国际会议。
2019年,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组织了一次全球气候行动峰会,各国在峰会期间提交了更具体的气候行动计划,但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仍存在许多争议。
2021年,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在苏格兰格拉斯哥举行。
此次会议将着重讨论巴黎协定下的减排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加强全球气候行动的措施。
预计此次会议将是关于气候变化最具有决定性的会议之一,会议结果将在未来数十年内影响全球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
全球气候议程进化表

标志着 国际气候 合作进入 了制度化 阶
段。
范围内禁止生产和使用蒙特利 尔议定
书规 定 的 氟 利 昂 ,并 采 取 阻止 森 林 减
1 5 3 , 《 合 国气 候 变 9 年 月 联 9
化 框 架 公 约 》 第 1 缔 约 方 大 会 在 德 次
1 0 年 ,瑞 典 科 学 家 斯 凡 特 ・ 8 9 阿
顾。
首次提 出了温室效应理 论。
1 3 , 比 利 时 布 鲁 塞 尔 召 开 5 年 8 了 第 一 届 国 际 气 象 学 大 会 。会 议 在 环 境 气 象 观 察 方 面 通 过 了一 系列 国 际 标
准。
1 3 , 国 际 气 象 组 织 成 立 , 7 年 8
中国减灾 20
都议定书 》里 要求 发达 国家在2 0 年 08
至2 年 这段 承诺期 内,温室气体排 02 1
放 量 在 1 9 年 基 础 上 平 均 削 减 至 少 90
5 ,其 中 欧盟 8 ,美 国7 , 日本 6 。 % % % %
21. , :s辅 00Z与 )A j
国柏 林 召 开 ,会 议 通过 了 “ 林 授 柏
权 ” , 并 成 立 了 “ 林 授 权 特 别 小 柏 组”,负责进行公约后续法律文件谈
判。
19 年 , IC 发 表 了 第 一 份 气 候 0 9 PC 评 估 报 告 , 向人 类 警 示 了气 候 变 化 的
危险 。
2 0 年 , 《 合 国 气 候 变 化 框 架 03 联 公 约 》 第 9 缔 约 方 大 会 在 意 大 利 米 次 兰 召 开 ,会 议 解 决 了 《 都 议 定 书 》 京 中操 作 和 技 术 层 面 的 问题 。
气候变化与国际协议解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等国际协议的重要性和目标

气候变化与国际协议解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等国际协议的重要性和目标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项严重挑战,对全球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人类福祉产生深远影响。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国际社会通过制定和达成一系列国际协议,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其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与巴黎协定是目前最重要的国际协议,其重要性和目标值得深入探讨。
首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作为全球范围内控制气候变化的框架性文件,承认并强调了气候变化对全球的影响。
公约第一次明确了气候变化是人类活动导致的,并呼吁各国共同努力,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保护地球的气候系统。
公约还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和贡献上存在差异。
这一原则充分考虑了各国的发展阶段和能力,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提供了公平和合理的基础。
其次,巴黎协定是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为全球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树立了新的基准。
协定的核心目标是控制全球变暖幅度,使全球平均温度上升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争取不超过1.5摄氏度。
为实现这一目标,协定要求各国制定自主贡献,即国家自主决定的减排目标和政策措施,并定期报告和审核实施情况。
协定还设立了适应性资金,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缓其影响。
巴黎协定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设定了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更在于为各国提供了行动的框架和机制。
协定要求各国加强科技合作、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并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和援助。
此外,协定还强调加强透明度和问责机制,确保各国履行自己的承诺和责任。
通过巴黎协定,全球范围内形成了更加紧密的合作网络,各国通过共同努力来实现减排目标,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
然而,国际协议的重要性和目标虽然明确,实现起来却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各国之间的利益差异和发展阶段不同导致了执行情况的不均衡。
一些发达国家在减排和技术转让方面承担更多责任,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则需要更多的支持和援助。
巴黎协定

1.缔约方认识到避免、尽量减轻和处理与气候变化(包括极端气候事件和缓发不利影响相关的损失和损害的 重要性以及可持续发展对于减少损失和损害的作用)
2.气候变化影响相关损失和损害华沙国际机制应受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领导和 指导,并由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缔约方会议决定予以加强。
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自主贡献,所有缔约方将保证并通报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一条和第十三条所界定的有力度的努力,以实现本协定第二条所述的目的。所有缔约方的努力将随着时间的推移 而逐渐增加,同时认识到需要支持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以有效执行本协定。
1.为了实现第二条规定的长期气温目标,缔约方旨在尽快达到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峰值,同时认识到达峰对 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来说需要更长的时间;此后利用现有的最佳科学迅速减排,以联系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在 平等的基础上,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与汇的清除之间的平衡。
5.应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支助,以根据本协定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执行本条,同时认识到增强对 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支助,将能够加大它们的行动力度。
6.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编制和通报反映它们特殊情况的关于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的战略、计 划和行动。
1.缔约方应当采取行动酌情养护和加强《公约》第四条第1款d项所述的温室气体的汇和库,包括森林。
4.缔约方认识到,当前的适应需要很大,提高减缓水平能减少对额外适应努力的需要,增大适应需要可能会 增加适应成本。
5.缔约方承认,适应行动应当遵循一种国家驱动、注重性别问题、参与型和充分透明的方法,同时考虑到脆 弱群体、社区和生态系统,并应当基于和遵循现有的最佳科学,以及适当的传统知识、土著人民的知识和地方知 识系统,以期将适应酌情纳入相关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政策以及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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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气候大会协议的发展
一、《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英文: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
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
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1997年12月条约在日本京都通过,并于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5日间开放签字,共有84国签署,条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到2009年2月,一共有183个国家通过了该条约(超过全球排放量的61%),引人注目的是美国没有签署该条约。
条约规定,它在“不少于55个参与国签署该条约并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附件中规定国家在1990年总排放量的55%后的第90天”开始生效,这两个条件中,“55个国家”在2002年5月23日当冰岛通过后首先达到,2004年12月18日俄罗斯通过了该条约后达到了“55%”的条件,条约在90天后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
美国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而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
美国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
但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2011年12月,加拿大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继美国之后第二个签署但后又退出的国家。
《京都议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
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
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
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2004年11月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使其正式成为俄罗斯的法律文本。
二、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于2009年12月7-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
来自192个国家的谈判代表召开峰会,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
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
《哥本哈根协议》主要是就各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问题,签署协议,根据各国的GDP大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哥本哈根协议》目的是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北京时间2009年12月19日下午五点半左右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主席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宣布,《哥本哈根协议》草案未获通过。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最终却并未能出台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文本。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的结果也包含着一些“积极因素”,譬如有关建立一个新的气候基金机构的条款,发展中国家在改善气候方面所需大规模资金问题上所达成的一致,从而使发展中国家能够保护他们的森林,逐渐走上低碳发展道路,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
三、德班世界气候大会
德班气候大会通过决议,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决定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
大会宣布继续《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从2013年开始实施。
大会还决定,
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并将于2012年上半年投入工作,不晚于2015年制定一个适用于所有《公约》缔约方的法律工具或法律成果,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与此同时,绿色气候基金正式在德班启动。
绿色气候基金的提议最早出现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在2010年的坎昆大会上最终确定。
按照《哥本哈根协议》和《坎昆协议》的要求,发达国家要在2010年至2012年间出资300亿美元作为快速启动资金,在2013年至2020年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在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在南非德班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上,绿色气候基金是核心议题之一。
南非作为会议东道主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迫切希望迅速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并确定该基金的资金筹集方案。
四、多哈联合国气候大会
2012年11月26日召开的多哈联合国气候大会从法律上确定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达成了为推进公约实施的长期合作行动全面成果,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维护了公约和议定书的基本制度框架。
不过,有分析认为,多哈会议仍有很多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谈判来加以解决,各方在未来谈判中仍要做出巨大努力。
多哈联合国气候大会,达成“一揽子”协议。
包括《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长期合作行动》、《德班平台》、气候资金、“损失和破坏”等一系列问题都有了协议。
可以说,《京都议定书》算是活下来了。
正如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指出的:“多哈会议从法律上确定了《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维护了《公约》和《议定书》基本制度框架,向国际社会发出了积极信号。
”
然而,多哈会议最终避免了一无所获,却并不意味着可以值得庆幸。
就参与国家的积极性而言,除了一直以各种借口拒绝《议定书》的美国,加拿大、日本、
新西兰和俄罗斯等国也先后明确不参加《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如果算上印度、巴西等大型非发达国家继续实施“自行减排”的政策,未来第二期承诺中,实施强制减排的份额将只有少得可怜的不到20%。
这样的局面,也使得很多发达国家更加有理由拒绝履行减排义务。
因为全球碳排放大户都没有进行强制减排,这必然削弱了其他份额较低国家参与其中的效力。
而除了强制减排计划参与国数量减少、分量减弱之外,成立于去年德班气候大会的“绿色气候基金”也由于资金难以到位,而极容易成为一个空壳框架。
鉴于全球范围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世界各国在投入绿色方面的资金都显得捉襟见肘。
此前一直对“绿色气候基金”抱有热忱的欧盟,也因为欧债危机的影响,而在此次会议上选择默不作声。
现实的情况是,美国自始至终也不愿意加入协议,甚至一度以否决气候危机爆发的可能性为理由;加拿大眼看自己的减排任务无法完成,要遭受136亿美金的罚款,干脆选择退出了事;俄罗斯习惯了高枕无忧的状态,一旦要重新洗牌,也立马选择了退出。
这些披着维护国家利益的行为无一不证明了,国家这一组织在应对气候问题上,存在着太多的问题。
由于加拿大、日本、新西兰、俄罗斯退出,美国从未加入该议定。
第二阶段只涉及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15%。
虽然《京都议定书》这一法律框架得以保全,但是第二承诺期的减排雄心不足、环境漏洞突出,导致减排效力大打折扣;发展中国家关切的气候资金等重要问题也并未得到妥善解决;各国间互信受损,未来的气候谈判前景将更加严峻。
《京都议定书》作为唯一的自上而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量化减排协定,也因其第二承诺期的"有形无实",严重削弱对新的国际机制"架构"的参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