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历次会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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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容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容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容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也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制定的一个重要国际条约。

该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会议上正式通过,并于同年11月21日开始生效。

该公约的目标是通过全球合作促进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以遏制气候变化的进程。

它承认了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特别是工业化国家的经济活动和能源消耗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该公约还明确了责任原则,指出各国应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行动,但同时也应尽力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在签署公约后的多次会议中,各国达成了一系列具体的举措,包括在2005年达成的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需要在未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此外,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每年都会召开,各国代表将就气候变化问题进行讨论并制定具体的政策和举措。

总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条约,旨在通过全球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各国应该积极履行公约义务,并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有效的行动,为保护地球环境做出贡献。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 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目前,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国。

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COP)于1995年在德国柏林召开。

COP1·德国柏林 1995年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采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97年签订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COP2·瑞士日内瓦 1996年会议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结果。

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COP3·日本京都 1997年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COP4·布宜诺斯艾利斯 1998年大会上,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二是期待CDM的国家,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三是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5·德国波恩 1999年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COP6·荷兰海牙 2000年谈判形成欧盟-美国-发展中大国(中、印)的三足鼎立之势。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最大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之一。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世界各国共同参与了一系列的国际气候谈判。

下面将对国际气候谈判的历史和最新进展进行梳理:一、历史1.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标志着全球国际气候谈判的开始。

这项公约被认为是全球范围内第一份关于气候变化的协议,旨在推进全球合作应对人为气候变化。

2. 京都议定书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日本京都达成了《京都议定书》。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约束力的气候协议,规定工业化国家在的减排目标,其中包括1990年排放量的5%至10%的减排目标。

截至2021年,共有192个国家和欧盟签署了该议定书。

3. 巴黎协定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法国巴黎达成了《巴黎协定》。

该协定旨在控制全球气温上升在2°C以下,最多努力控制在1.5°C。

除了规定温度目标,该协定还呼吁全球国家各自制定具有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的减排目标。

截至2021年,共有189个国家和欧盟签署了该协定。

二、最新进展1.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是对世界各国达成气候协议的最高级别会议。

2019年,第25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西班牙马德里举行,但由于各国谈判代表之间的分歧,未能在会上取得重要进展。

2. 全球气候行动峰会全球气候行动峰会是为了响应巴黎协定和历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决议,落实应对全球变暖所需的具体行动而召开的国际会议。

2019年,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组织了一次全球气候行动峰会,各国在峰会期间提交了更具体的气候行动计划,但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仍存在许多争议。

2021年,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在苏格兰格拉斯哥举行。

此次会议将着重讨论巴黎协定下的减排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加强全球气候行动的措施。

预计此次会议将是关于气候变化最具有决定性的会议之一,会议结果将在未来数十年内影响全球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

历年气候大会

历年气候大会

1992年的里约会议,全名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也叫地球首脑会议,于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

这次会议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其中一项便是通过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该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达成的,是世界上第一个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简单来说,以后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谈论的气候问题,都是以这个公约为基础的,而且该公约具有法律效力。

该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截至2004年5月,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方。

1995年,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在德国柏林举行,之后缔约方每年都召开会议。

1997年,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日本京都。

会议通过《京都议定书》。

2001年10月,第七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摩洛哥马拉喀什。

会议通过《马拉喀什协定》。

2005年,第11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加拿大蒙特利尔,会议通过《蒙特利尔路线图》。

2007年,第13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会议通过《巴厘岛路线图》。

2008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2008年12月1日─12月12日)在波兰波兹南举行,地点在波兹南国际会展中心,与会者有来自逾180个国家的代表与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是《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缔约国的第14次会议,也是《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的第4次会议。

各与会国媒体多有发表对于此次会议的不同意见。

此次会议主要关注下次会议(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的目标,会后各国代表同意在2009年2月中旬递出至2020年国内的减量计划与措施,会中关于如何推广环境友善科技至开发中国家也有进展,得到了减少森林开伐的必要性已到了紧急程度之共识。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成果寥寥,最后只达成了无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2011年,第17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南非德班,会议就第二承诺期存续问题达成一致。

与会方同意延长5年《京都议定书》的法律效力(原议定书于2012年失效),就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达成一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istr. LIMITED FCCC/CP/2006/L.1/Add.1 FCCC/KP/CMP/2006/L.1/Add.1 16 November 2006CHINESEOriginal: ENGLISHGE. 06-70826 (C)161106 161106缔约方会议第十二届会议2006年11月6日至17日,内罗毕 议程项目12(a)会议结束通过缔约方会议第十二届会议的报告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2006年11月6日至17日,内罗毕议程项目22(a)会议结束通过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报告缔约方会议第十二届会议报告草稿报告员:William kojo Agyemang-Bonsu 先生(加纳)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报告草稿报告员:William kojo Agyemang-Bonsu 先生(加纳)增 编FCCC/SBI/2006/L.34/Add.1FCCC/KP/CMP/2006/L.1/Add.1page 2一、高级别会议(缔约方会议议程项目9)(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议程项目19)1. 《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二届会议(缔约方会议)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议定书》/《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的联合高级别会议于11月15日在缔约方会议第2次会议和《议定书》/《公约》缔约方会议第5次会议上由两个会议的主席主持举行。

2. 主席向在座各位表示欢迎,他强调说,有证据表明,气候变化正在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挑战之一,带来破坏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在非洲等世界上的脆弱区域尤其如此。

这些影响将进一步妨碍非洲消除贫困和饥饿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能力。

像肯尼亚这样的国家,过去在造成气候变化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责任,而竟然要承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全部压力,这实在是很不幸的。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第11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第11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第11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简报(一)2005年是国际气候变化领域的一个重要年份。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成为全球第一份具有法律强制力的遏制气候变化的国际法。

《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大大刺激了国际碳市场。

在2005年上半年, 国际碳市场经历了一个蓬勃的发展。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受益方。

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中国国内的CDM产业经历了启动时期,并且正在朝着一个更加蓬勃的方向发展。

一年一度的公约缔约国会议和首届议定书缔约国会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会议,是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个例行会议,每年各个缔约国相聚一堂,就气候变化问题、气候变化国际行动进行磋商。

2005年,是缔约国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由于《京都议定书》在今年生效,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第十一次会议也自然地成为了《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的第一次会议。

所以今年在蒙特利尔的气候变化会议,又称公约缔约国第十一次会议(COP11)及议定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MOP1)。

每一年的缔约国会议,在各个大洲轮流举行。

COP10在南美洲国家阿根廷顺利举行,今年的会议理应轮到北美洲,但是由于美国一直未能加入议定书,并且一直阻碍公约的进程,所以并没有提出申请。

因此大家的目光一直集中在加拿大的身上。

直到今年年初,加拿大都没有提出承办大会的申请。

如果没有申办国提出申请,大会就将自动在公约秘书处德国波恩举行。

最终加拿大还是主动承担了这个艰巨的任务,承办了这次具有某种历史意义的会议。

反观加拿大的行为,了解气候变化历史的人都会有所了解。

每一届公约缔约国会议的东道国都将承担巨大的压力。

一方面,庞大的会议组织,会议开支要消耗大量的政府预算。

另一方面,东道国的环境(或者外交)部长作为会议的主席要在推动会议进程上显示出强有力的领导能力和政治意愿。

国际气候变化谈判是一个政治竞技场,因此东道国作为主席必须要显示出强有力的领导能力,推动谈判的发展,并且推动会议取得阶段性成果。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暨京都议定书会议及成果4400字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暨京都议定书会议及成果4400字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暨京都议定书会议及成果4400字自1995年首次召开世界气候大会以来,该会议已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的一个关键机制。

自那时起,世界各地的科学家和政治领袖们一直在探究气候变化的真相和后果,并就如何应对这些后果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讨论。

今天,我们将回顾过去几十年来的历届世界气候大会会议及成果,了解地球面临的气候变化问题以及人类应对这一挑战的努力。

1995年: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 首次确立全球气候治理机制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于1995年在柏林举行,旨在讨论气候变化的科学与政策问题,并为未来的行动制定框架。

该会议首次确立了全球气候治理机制,即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旨在促进国际社会采取措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并在实际行动中协调各国的努力。

1997年:京都议定书-- 确定减排目标和时间表在1995年世界气候大会后的两年内,各国开始就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讨论。

最终,在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们在日本的京都举行了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产生了历史性的京都议定书。

该协定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在2008年之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1990年水平以下,以期能够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产生显著影响。

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 但未能达成实质性协议在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后的十年中,国际社会继续就如何在全球范围内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展开了不断的辩论和讨论。

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们在哥本哈根举行了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旨在采取更具体、更有力的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威胁。

然而,会议未能达成实质性协议,因为缺乏关键的政治意愿和具体的行动准备。

2015年:巴黎协定-- 全球减排目标将稳定在2°C以下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们在法国巴黎举行了一次历史性的会议,会议通过了一项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协议,即巴黎协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历届世界气候大会情况综述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随着世界工业的不断发展,大量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导致全球气候不断恶化,极端天气的短增多,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导致了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等世界性的难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节能减排,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是每个国家和公民应积极履行的义务。

1、2011年南非德班世界气候大会一、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8日——12月9日二、会议地点:南非—德班三、会议主题:为了明天四、会议议题:(1)、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量化减排指标。

(2)、明确非公约发达国家在公约下承担与其它发达国家可比的减排承诺;(3)、落实有关资金、技术转让方面的安排。

(4)、细化《坎昆协议》中有关“三合”和透明度的具体安排。

五、会议的共识与分歧:1、会议达成的共识:德班会议就确立新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议程达成一致。

使《京都议定书》获得了有保障的第二承诺期,从而让相关政策有了更大的确定性;同时,这次会议还奠定了基础,以便建立一个更加广泛的、以法律形式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气候机制;此外,发展中国家还获得了一些工具支持他们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努力。

(1)、批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各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适应、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的机制安排。

(3)、启动绿色气候基金,确定了基金的管理框架和运行模式。

(4)、明确了2020年后公约实施的进程,向国际社会发出积极信号。

2、会议存在的分歧:对于本次会议的两大焦点议题《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和绿色气候基金设计,目前各方依旧存在较大分歧。

在绿色气候基金问题上,除美国、沙特等“少数派”依旧对基金设计持较大意见外,77国集团加中国、小岛屿国家、欧盟等各谈判集团的主流意见是,要让基金管理机构立刻成立并运作起来。

欧盟认为,可以先对基金过渡委员会草案做一个“总结论”,在表示接受的同时列出各方的意见,要求基金管理机构成立后再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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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会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框架公约》,英文缩写UNFCCC 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截至2004年5月,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方。

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

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

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

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

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订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

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

199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次缔约方大会
1995年4月7日,为期11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一届会议在德国柏林国际会议中心闭幕,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

文件认为,现有《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规定的义务是不充分的,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采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97年签订
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1996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次缔约方大会
1996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COP2,1996,7 8~19, 日内瓦, 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 未获一致意见, 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 并向COP3报告结果。

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
1997年12月11日,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

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但是2000年11份在海牙召开的第6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坚持要大幅度折扣它的减排指标,因而使会议陷入僵局,大会主办者不得不宣布休会,将会议延期到2001年7月在波恩继续举行。

1998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4次缔约方大会
1998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COP4,1998年11 2~14, 布宜诺斯艾利斯。

大会上, 一直以整体出现的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 一是环境脆弱、易受气候变化影响, 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 二是期待CDM 的国家, 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 如墨西哥、巴西和最不发达的非洲国家; 三是中国和印度, 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199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5次缔约方大会
199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五次缔约方大会(COP5,1999,10 25~11 5,波恩。

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
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 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200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6次缔约方大会
200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六次缔约方大会(COP6,2000,11 13~24, 海牙,7 16~27, 波恩。

谈判形成欧盟—美国等—发展中大国(中国、印度的三足鼎立之势。

美、日、加等少数发达国家执意推销“抵消排放”和“换取排放”方案, 并试图以此代替减排; 欧盟凭借其人口和能源等优越条件, 强调履行京都协议, 试图通过减排取得与美国的相对优势; 中国和印度, 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2001年7月23日, 在波恩会议上, 日本与EU 等联合通过了“没有美国参加的妥协方案”。

200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7次缔约方大会
2001年11月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7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有关京都议定书履约问题(尤其是CDM )的一揽子高级别政治决定,形成马拉喀什协议文件。

该协议为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批准京都议定书并使其生效铺平了道路。

200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8次缔约方大会
2002年10月,第八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新德里举行。

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抑制气候变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这表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与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各缔约国今后履
约的重要任务。

“宣言”重申了《京都议定书》的要求,敦促工业化国家在2012年年底以前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

2003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9次缔约方大会
2003年12月,第9次缔约方大会在意大利米兰举行。

在二氧化碳第一排放大户美国两年前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二氧化碳排放大户俄罗斯不顾许多与会代表的劝说,仍然拒绝批准其议定书,致使该议定书不能生效。

然而,为了抑制
气候变化,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会议通过了约20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保决议。

2004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0次缔约方大会
2004年12月,第10次缔约方大会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

来自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的与会代表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10周年来取得的成就和未来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温室气体减排政策以及在公约框架下的技术转让、资金机制、能力建设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200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1次缔约方大会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目前,已有156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了该项协议。

2005年11月,第11次缔约方大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

来自全世界189个国家的近万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最终达成了40多项重要决定。

其中包括启动《京都议定书》新二阶段温室气体减排谈判,以进一步推动和强化各国的共同行动,切实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势头。

本次大会取得的重要成果被称为“控制气候变化的蒙特利尔路线图”。

2006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2次缔约方大会
2006年11月,第12次缔约方大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

这次大会取得了2项重要成果:一是达成包括“内罗毕工作计划”在内的几十项决定,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二是在管理“适应基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基金将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具体的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
2007年12月,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

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
《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

2008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4次缔约方大会
2008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4次缔约方大会在波兰波兹南市举行。

2008年7月8日,八国集团领导人在八国集团首脑会议上就温室气体长期减排目标达成一致。

八国集团领导人在一份声明中说,八国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国共同实现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一半的长期目标,并在公约相关谈判中与这些国家讨论并通过这一目标。

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
2009年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将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毫无疑问,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这是一次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

会议将在现代化的Bella 中心举行,为期两周。

联合国气候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其前身为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地球峰会,地球峰会的目的是协调应对气候变化而采取的国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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