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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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建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方针中建集团安全生产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三、安全生产责任(一)集团领导责任1. 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部门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三)员工责任1. 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2. 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一)安全教育培训1. 集团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集团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员工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安全生产投入1. 集团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2. 安全生产投入应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四)安全设施与设备1. 集团公司应确保安全设施与设备完好、有效。

2. 安全设施与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五、安全生产奖惩(一)奖励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处罚1.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员工进公司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七、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公司安全预警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安全预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2.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预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预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安全预警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预警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预警工作的实施。

3. 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安全预警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预警工作。

四、安全预警管理内容1. 风险识别与评估: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开展风险识别与评估,对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安全预警信息收集:安全预警办公室负责收集国内外安全生产信息、事故案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等,并及时向各部门、各单位传达。

3. 预警信息发布:安全预警办公室根据安全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预警范围、预警措施等。

4. 预警信息传递:各部门、各单位应迅速将预警信息传递至全体员工,确保预警信息覆盖到每个岗位。

5. 应急处置: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预警信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五、安全预警工作要求1. 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预警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2. 安全预警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预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预警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4. 安全预警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确保预警信息传递畅通。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预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履行安全预警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预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领导层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

2.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公司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应急预案(1)公司应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泄漏、触电等。

(2)各部门应熟悉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流程1. 岗前安全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门应组织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

2. 安全生产会议(1)公司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汇报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现场安全管理等。

(2)各部门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

(2)公司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集团安全管理制度

集团安全管理制度

集团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集团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集团董事长是集团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集团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集团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各自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五条集团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集团董事长、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有关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集团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八条集团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集团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十条集团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集团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二条集团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集团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子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子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按照职责分工,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子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八条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子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安全检查制度;(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四)安全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情况。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按照事故等级和性质,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篇)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篇)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____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办事,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2、组织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组织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5、组织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9、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尽心尽职,加强督促检查,全力履行安全工作职责;10、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____小时畅通,以便应急,及时处理生产工作中的突发事故;11、必须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因特殊原因不在岗时,应由单位领导指定临时负责人,保证安全工作不脱档。

12、因工作不到位、监管不严,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有关规定,视其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根据公司其它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布臵下月的安全工作。

4、参会人员积极主动发言,对公司、本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收集职工的思想工作情况,全面汇报职工的思想和对安全工作方面提出的合理性建议,以及整改措施。

-3(6)是否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机构,专(兼)职安全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齐。

(7)查整改。

检查所属各单位在事故处理和处理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正确和到位。

二、坚持事故隐患登记排查制度。

对每一次检查出的隐患设备缺陷等进行详细登记,进行经常性排查,严格加强监控,坚持昼夜____小时值班,观察隐患事态变化,并____小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单位____小时向公司汇报一次,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三、坚持及时整改制度。

各责任单位在查出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方案,不待懈待,酿成事故。

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组织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安全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安全意识教育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意识培训,并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保密政策公司将制定保密政策,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保密义务,加强机密文件和信息的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第二章劳动安全第六条工作环境管理公司将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舒适以及洁净,合理布局并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证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第七条安全设备使用与维护公司将配备和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将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防护用品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员工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根据需要定期更换。

第九条危险品管理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品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和储存,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负责危险品的管理。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

第三章火灾防控第十条灭火设备与器材公司将购置和配置必要的灭火设备与器材,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新,以保证灭火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火灾预防措施公司将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的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火灾预防条例,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第十二条火灾应急预案公司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指定责任人和组织人员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员工必须熟悉火灾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自身的逃生和救援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公司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促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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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全体职工。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总裁、各子公司总经理是该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3.2 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各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和执行本管理规定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3.3 企业管理部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查,对违规行为向其所属部门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3.4 安全生产管理员就生产安全办理下列事项:
3.4.1 按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执行;
3.4.2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就其不合格要进行处罚,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3.4.3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向主管报告;
3.4.4 安全操作证的培训和考核;
3.4.5 设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6 主持工伤事故鉴定;
3.4.7 协助总办制定或修订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3.4.8 参预所有竣工生产项目的安全验收;
3.4.9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贯,上级安全部门指示的传达和贯彻。

4 管理内容
4.1 培训
4.1.1 新进厂员工在培训规程中,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
4.1.2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持有国家、行业或政府操作证书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验明其有效性后,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无证书员工,人力资源部及时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

4.2 生产现场的安全
4.2.1生产设备要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4.2.2 各种设备和仪器运行,操作者应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
4.2.3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4.2.4 生产场所,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光源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2.5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铮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2.6 载货升降机、叉车车斗,严禁载人运行;
4.2.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配电线路操作规程》,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2.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转速的设备,经设备部门限速后,不得擅自调整超速;升降机、引车、叉车及其它安全设备,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4.3 个人防护
4.3.1 员工上班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工作证,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脚、酗酒,生产现场不准穿裙子、高跟鞋、留长发;
4.3.2 非生产员工或非当班生产员工进入生产现场,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脚、酗酒、穿裙子、高跟鞋、留长发(应戴工作帽);
4.3.3 从事饮食工作的员工进厂,必须持乐清市防疫站健康证明,在职从事饮食工作的员工,总办每半年安排一次健康检查,不宜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4.4 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4.4.1 对从事有可能发生职业病的工作岗位员工,综合办每年安排一次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病决定;
4.4.2 禁止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工作,禁止儿童进入生产和工作场所;
4.4.3 由于与本公司有关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事故;
4.4.4 发生安全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为:
a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b 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5000元的事故;
c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10000元的事故;
d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
4.4.5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分为:
a 一般事故:轻伤,总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b 大事故:重伤,总损失1000-5000元的事故;
c 重大事故:重伤或至残,总损失5000-10000元的事故;
d 特大事故:人员死亡或损失金额达10000元以上;
4.4.6 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事故程度接受事故的处理;
4.4.6.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必要时,应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
4.4.6.2 立即向单位主管报告,事故单位主管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4.6.3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见第条),发生事故的部门主管和当事人必须密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
4.4.6.4 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4.4.6.5 以通报或其它形式教育职工;
4.4.7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部门主管(经理或值班经理)汇报,事故调查处理表,记录事故经过,具体按下面规定办理;
4.4.7.1 一般事故,由当事人和班组成员、事故部门主管、设备安全管理员,在事故24小时内,进行事故经过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工伤认定和处理意见。

事故处理表的基本情况和经过、原因分析由部门主管填写。

当事人、班组长签字交设备安全员填写防范措施、工伤认定和处罚意见,由主管总裁批准后,交还安全管理员备案,有关资料记入职工档案;
4.4.7.2 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由安全管理员组织有关部门及主管总裁以上领导会同事故部门主管、当事人和班组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在三天内召开调查分析会,进行事故经过和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安全管理员会同工伤鉴定小组确定工伤与否。

事故调查表填办同上款;
4.4.7.3 因特殊原因,事故处理在时间上可适当放宽;
4.4.8 事故查清后,如果有关方面对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者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安全管理员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总裁批准;
4.4.9 事故奖惩按下列条款执行:
a 一般责任事故,当事人以损失5~50%赔偿;
b 大事故及以上事故,当事人以损失5~25%赔偿;
c 大事故发生部门,予以经理及以下主管200以下处罚;
d 重大事故发生部门,予以主管副总裁及以下主管500元以下处罚;
e 特大事故发生部门,予以总裁及以下主管2000元以下处罚;
f 对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一般事故按《员工奖惩规定》第5.7条处罚,造成大事故按5.3条款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按5.5条款处罚,千万特大事故按5.6条款处罚,触犯刑律,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g 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安全管理员应及时提请奖励;
4.4.10 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a 不执行有关规定、条例、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人身和设备、财产的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d 对安全生产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f 延误装、修安全设施或不装、修安全设施的;
g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h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i不服从指挥劝告,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j 隐瞒事故或谎报事故经过的;
4.5 工伤鉴定
4.5.1 本公司工伤事故由“工伤鉴定小组”确定,但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应由主管副总裁批准,特大事故由主管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记录在事故处理表中;
4.5.2 工伤鉴定小组由下列部门人员组成:
组长安全管理员
组员工会主席或代表
总办主任或代表
机修班班长
人力资源部干事
企管部干事
4.5.3 工伤事故鉴定小组成员认为有必要对工伤事故性质需开会表决时,出席成员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并经出席成员半数以通过;对于工伤事故性质清楚,责任明确以及有前例条件,以较简单手续办理,由组长确认,不必召开会议;
4.5.4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下列情形之一非责任事故者,在24小时内填报事故调查处理表,可认为工伤事故:
a 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主管临时指定或用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伤亡;
b 在紧急情形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c 在工作岗位上或经主管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造成的伤亡;
d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造成致残或死亡;
e 员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他人操作不当而引起的伤亡;
4.5.5 工伤事故的医疗费和工伤工资
当事人将已处理的“事故调查处理表”(复印件)和医院证明、医疗费发票一并交总办(综合办)核实,报主管总裁批准给付;已办理保险应先向保险部门索赔后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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