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效能建设十不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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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

市直机关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

关于对市直机关作风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3月29日,市效能办组织7个督查组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机关和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在岗、工作纪律和效能建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

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情况从这次明察暗访情况看,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通过开展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制度措施,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工作作风有较大改进,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

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个别单位管理较松懈,规章制度不够落实。

考勤制度执行不严,上班签到随意性大,存在漏签、代签、签到簿不及时收回等现象,去向牌标示与人员去向情况不相符,个别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或聚在一块泡茶聊天,或外出办自己的私事。

(二)个别单位对机关人员违规违纪问题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处罚不严。

少数机关人员上班精神萎靡,工作懈怠,不是认真地履行职责、处理公务,而是玩游戏、办私事。

科室领导、部门领导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姑息迁就。

二、处理意见依据《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暂行规定》(明效[2000]3号)和《三明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实施细则》(明委办[2001]58号)文件,决定对在这次督查中查实的市直机关违规违纪的8名工作人员实施效能告诫(具体人员名单附后),并按效能告诫的处罚规定予以处罚,请市人事局在年终按规定办理。

对1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违规违纪人员,责成其所在单位作出处理,并将结果报市效能办。

对在这次督查中问题较多的部门、单位,要进行一次机关作风整顿。

三、几点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各部门要强化思想教育,着力解决问题,落实制度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切实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管理松散、作风纪律松驰、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等问题,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高效行政,公平公正、廉洁执法。

2、推进效能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按照市委提出的‚继续把环境建设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来抓,以环境的大改善促进经济的大发展‛要求,开展以‚抓好效能‘生命线’,促进经济大发展‛为主题的效能建设活动,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促进行政服务提速增效创优。

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人民群众,确保“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和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要求,现就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那一世范文网文章-http://找范文,到那一世范文网]一、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阶段工作安排全市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4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范围包括全市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主要任务是,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出台开展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具体安排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

动员部署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主要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一是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议,对机关效能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成立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是制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三是督促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研究制定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强化学习教育。

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和市委领导同志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明确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增强参与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积极参加所在机关组织的学习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动机关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作风效能督查制度》

《作风效能督查制度》

《作风效能督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经研究,特制定xx年督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本局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督查领导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其他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督查办公室,由分管负责人兼任督查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每次组织督查时,由一名负责人带队,督查办公室成员和科室代表参与。

二、督查内容1、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十不准”情况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情况3、xx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4、执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内控机制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5、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在岗、在位、在状态等工作纪律执行情况6、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情况7、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8、督查领导组交办的其它督查事项三、督查方法1、受理投诉。

公布本局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等,接受群众投诉2、明查暗访。

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抽查、定点、突击和回访等方法,深入到有关镇、部门和企业收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3、专项督查。

对违反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和事项进行调查4、调查核实。

对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5、提出建议。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督查情况报告》报送督查领导组6、督促落实。

督促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四、结果运用机关作风与效能督查工作纳入本局月度共性工作考核内容,督查情况与科室考核打分相挂钩。

凡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有科室(单位)和个人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并督促限期整改。

第二篇:作风整顿督查制度清涧县工贸局作风整顿督查督办制度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是转变工作作风、实现科学管理的切实要求,做好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保证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得到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内容1、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2、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定的事项;3、局长指定督办的事项;4、局长或局长授权由分管副局长交办的重要事项;5、上级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6、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7、批评、建议类事项;8、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中共滁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市直机关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

中共滁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市直机关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

中共滁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市直机关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12.31•【字号】滁纪发[2005]60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滁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市直机关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滁纪发[2005]60号)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保证政令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省直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结合《滁州市市级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能,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妨碍优化发展环境的,由责任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依照本规定追究责任。

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二)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三)有错必究,错罚相当;(四)责任追究与教育防范、改进工作相结合;(五)效能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第五条市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责任:(一)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定、部署不力,影响政令畅通的;(二)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或者继续使用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三)违反决策规则和程序,擅自、盲目决策,造成损失的(四)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的;(五)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反映的问题不按规定给予答复或处理,甚至刁难的;(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服从工作分配,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七)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冷漠,举止粗暴的;(八)其他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

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建议清单

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建议清单

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建议清单一、作风建设方面(共17个问题)1、宣传部个别同志上班、开会有迟到现象,个别同志业务素质比较低,个别同志讲话、做事不利于团结。

2、存在重决策轻落实,重教育少监督,监督工作不到位,纪律执行不够严明的现象,造成责任追究无法落实。

3、一些部门和单位工作拖拉,互相扯皮,建议市委制定相关制度,完善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4、市委领导近两年来没有很好地坚持领导接访制度。

5、有的部门服务意识不强,有些事可按正常程序办理的,但一直拖拉,非要找到领导才解决。

6、每次提交文件到政府办,政府办没有明确答复办结时间,过后又难以了解和询问,政府办有些同志的态度不是很好。

7、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到市直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和指导工作不够。

8、建议市委对除党代会、两会等重要会议外的其他会议,不要设置主持台,只设发言席和主持席,与国际化接轨。

9、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企业从审批到建议,还没有那个职能部门主动上门服务。

有些部门工作指导不到位,乱罚款。

现在办证大厅各单位所规定的办结时限不- -,有些项目办理时限太长,效率低下。

10、观念落后,不想承担责任。

相当多审批部门不是从大局出发,而是考虑其部门利益。

在审批中,不断要求企业到其他部门征求意见和补充材料,超出了办证大厅公布所需材料范围。

有的审批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办结,甚至在这次效能建设活动期间,也有发生违反《限时办结制》的行为。

11、目前市直许多领导及干部远离家庭,玩风太盛。

建议市委出台文件,约束玩风,倡导新的娱乐方式,引领领导千部朝着高尚文明、廉洁自律的方向发展。

12、XX市联发红砖厂反映:市建委城建墙改部门在办理年审过程中存在办事拖拉现象, .走完7-8个部门就需三个月。

13、XX宾馆反映:政府服务意识差,该公司到行政审批大厅窗口申请在宾馆门口悬挂一条广告就要审批7天,但最终还是没通过,不能悬挂。

14、XX市长城电器公司反映:行政审批大厅一些服务窗口授权不到位,服务意识也有待提高,没有很好地执行- -次性告知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5篇)

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5篇)

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岗位责任制1、岗位责任制是指机关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机关内每个科室及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所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的一种工作制度。

2、各科室要根据职能和分管工作,将具体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标准、目标要求分解到每位工作人员,做到岗位清楚、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3、每位工作人员要明确每项工作的标准及时限、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产生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并将工作开展及目标完成情况与本人年度考核相挂钩。

4、岗位责任制由各科室负责落实,各分管领导为落实岗位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ab岗工作制1、ab岗工作制是指机关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自动顶岗,及时办理根据工作性质可以即时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

2、各科室要根据人员职责情况,每一岗位都要确定ab岗(除不宜实行ab岗制度的特殊岗位),并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

3、a岗人员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按局考勤制度的规定做好汇报审批工作,并在离岗前向b岗人员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离岗,b岗人员应主动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现象。

4、b岗人员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和顶岗工作,并兼有顶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顶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服务承诺制服务承诺制是指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将对服务对象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等做出公开的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

1、行政许可中的服务承诺内容:(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2)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条件、程序、收费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3)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由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受理;(4)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即时用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受理;(5)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6)对办理许可事项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的,必须做到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7)保证上班时间科室有人在岗,做到随时服务,能办即办,急事急办,特时特办。

关于效能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效能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二、三季度效能督查情况的通报市直和驻黄各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今年二、三季度,市效能办组织开展了相关效能跟踪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状态督查情况4—9月,市效能办组织效能监督员对市直和驻黄各单位开展了三轮全覆盖督查暗访,共督查26天次,出动督查人员112人次。

督查发现,大多数单位工作状态良好、服务态度热情、效能制度落实到位。

但部分单位仍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工作人员长时间看手机;有的人员去向牌标识不清,同科室人员不知去向;有的首问责任制意识不强,对外来人员或不问不理或语言生硬;有的存在侥幸心理,督查暗访组刚离开就放松个人行为。

市效能办对6个单位进行了提醒告诫。

督查发现违反相关效能规定的具体人员及问责情况如下:5月16日下午,市人行支付结算科工作人员刘箭上班时间玩手机游戏。

市人行决定给予刘箭同志通报批评,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当事人及所在部门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8月23日上午,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工作人员张伟学上班时间用电脑玩纸牌游戏。

市公安局决定给予张伟学同志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8月23日上午,市农委农技推广中心园艺站工作人员高霞上班时间用电脑看小说。

市农委决定对高霞同志作出如下问责:对其予以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农技推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会上作检讨;一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扣发其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请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二、政府机构窗口督查情况6—8月,市效能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效能监督员抽取全市33个政府机构窗口单位开展了督查暗访。

从督查结果来看,大部分窗口单位一次性告知制、“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较好,工作秩序规范,服务态度良好。

但少数单位相关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工作作风有待改进。

一是个别窗口暂未实现“一窗通办”,快递业务尚未签约进驻,擅自设置前置条件等;二是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清楚、流程不熟悉,对“最多跑一次”如何实现答复不清;三是少数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长时间看手机、串岗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打瞌睡,回答群众咨询问题时漫不经心、不耐烦。

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

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

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全区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要按照“统一方案、分类实施、群众参与、重在实效”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以及所属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我区的条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工作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考核原则第五条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议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地评价机关的作风、效能和工作业绩。

第六条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使机关工作处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第七条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讲求效果,避免形式主义。

第八条坚持便于操作原则,确保评议工作规范有序。

三、考核内容第九条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的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转变机关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五个方面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考核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建立和运作情况以及效能建设各项规定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转变机关职能。

主要考核:一是坚持依法行政。

机关管理是否规范、机关运行是否协调、依法行政能力是否提高。

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清理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对明确规定要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项目,是否做到应进尽进,审批行为是否规范。

三是强化服务功能。

服务程序是否公开,服务用语是否规范,服务时限是否遵守。

(三)规范行政行为。

主要考核: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

二是严格决策程序。

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工作是否坚持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实施政务公开。

办事依据、程序、标准、结果等是否公开。

(四)强化内部管理。

主要考核:一是是否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二是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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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效能建设十不得
一、不得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等服务事项拖延办理。

有关办理条件要一次性告知,不允许让服务对象跑第三趟。

二、不得违反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规定,需要请示、协调的,要及时工作到位。

三、不得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言语粗暴、故意刁难。

四、不得借工作之便接受服务对象吃请、收受财物或提出额外要求。

五、不得旷工或上下班迟到、早退。

六、不得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办私事或串岗聊天;
七、不得上班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剧、上网购物、炒股等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

八、不得上班时间到歌厅、浴池、茶楼、棋牌室等场所消遣娱乐。

九、不得在工作日午餐饮酒。

十、不得未经批准缺席会议或派人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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