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时间知识点专项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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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一、经济法的含义和作用1.经济法的含义:经济法是国家为了维护国家经济管理秩序,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作用: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经济发展。

二、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特点1.以宪法为基础:在国家政治体制和制度的基础上制定。

2.以经济管理为目标:主要用于规范和管理经济活动,保障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3.以保护经济主体权益为核心:保护企业、个人等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以市场经济为背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反映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特点。

三、经济法的分类1.宏观经济法:调控和管理国民经济,维护国家整体经济运行秩序的法律规范,如宪法、国家经济计划法等。

2.微观经济法:调整和规范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的法律规范,如合同法、公司法等。

3.经济管理法:国家行政机关为管理经济事务制定的法律规范,如企业法、税法等。

四、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分类1.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法是规范民事主体之间自愿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2.合同法的分类:根据合同的成立方式,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五、合同的成立和效力1.合同的成立条件:合同的成立需要有协议、意思表示和法定形式三个要件。

2.合同的效力:合同成立后,各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六、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组成要素1.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和规范公司组织结构、经营活动和公司与其他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

2.公司法的组成要素:公司的组成主要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

七、公司的设立和运营1.公司的设立程序:公司设立需要进行商事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

2.公司的运营:公司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营,包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会计制度等。

八、税法的基本概念和分类1.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国家为了调节国家财政收入,实现财政目标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梳理初级会计考试是会计行业的入门考试,其中《经济法基础》是必考科目之一。

本文将梳理《经济法基础》中的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这门课程。

一、关键词梳理1、法律关系:是指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2、法律行为:是指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3、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4、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6、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得到一定的物质帮助。

7、税法:是调整国家征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收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会计报表:是指向外部报表使用人提供会计信息的财务报表。

二、重点知识点梳理1、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2、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原则:是指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性。

3、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6、社会保险的种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7、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税法主体、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期限等。

8、会计报表的种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拓展知识点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2、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是指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学考点总结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学考点总结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学考点总结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它主要介绍了我国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下面是经济法基础课程的必学考点总结。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的分类1.法律的概念和特点2.法律的分类及其特点3.我国法律的主要特点和分类二、法律关系和法人及其分类1.法律关系的定义和特征2.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和构成要件3.法人的基本概念和分类4.法人的成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要求和程序三、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要素1.合同法的基本概念、性质和基本规定2.合同的要素和合同的分类3.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4.合同的效力、终止和解除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定2.消费者的权益和义务3.商家的权益和义务4.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内容和相关法律责任五、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劳动合同1.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定2.劳动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解除3.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法律责任六、国际贸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1.国际贸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2.各类国际贸易合同的特点和主要内容3.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途径和方式七、企业犯罪的基本概念和防范措施1.企业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点2.企业犯罪的分类、成因和形式3.企业犯罪的防范措施和相关法律责任以上是经济法基础课程的主要考点。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重点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分类,了解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和法人的基本概念,掌握合同法的基本要素和合同的成立、履行等内容,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基本规定,了解国际贸易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熟悉企业犯罪的基本特点和防范措施。

在备考过程中,可以通过阅读教材、参加课堂讨论、进行案例分析等方式来深入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此外,要注重培养法律意识,关注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实践操作,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总之,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掌握好以上所述的考点内容,对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202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202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202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经济法基础是会计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对于初级会计师考试而言,具有很高的考试比重。

下面就是202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核心知识点总结:1.法律的基本概念和作用法律是国家权力的体现,是社会秩序维护的工具,具有强制力和统一性。

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保护人权、财产权等基本权益。

2.法律的分类和法令的等级法律可以根据颁布的程序、内容和效力等因素进行分类。

通常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和商法等。

法令的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决定和命令。

3.经济法的定义和分类经济法是指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根据涉及的经济活动范围,经济法可以分为宏观经济法和微观经济法。

4.合同法合同法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主要方式。

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违约等问题。

5.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形式、管理和运营的法律规范。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有限责任的经济组织,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限责任的特点。

公司法主要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权、分红、盈余分配和公司合并、分立等问题。

6.执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执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包括保密、独立性和诚信等要求。

行业规范是会计行业内针对会计人员从事专业工作的具体规范和要求,如会计核算准则和会计处理原则。

7.经济法实务经济法实务是指将经济法理论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过程。

它包括了起草合同、解决纠纷、处理破产、合规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工作。

8.经济法与会计的关系经济法是会计工作的基础。

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依据经济法规范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

会计人员还需要了解企业经济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以上就是202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核心知识点总结。

掌握这些知识点是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基础,希望对你的学习有所帮助。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1.经济学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研究整个经济体的总体运行规律,包括国民收入、经济增长、通货膨胀等问题。

-微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研究个体经济决策及其对市场的影响,包括供求关系、市场结构、价格决策等问题。

-经济发展阶段:研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如农业阶段、工业阶段和服务业阶段等。

2.金融学基础知识:-货币与银行:货币是市场交流的媒介,银行是货币储备和支付结算的机构。

-利率与汇率:利率是借贷交易中的价格,汇率是不同国家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

-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进行金融交易的场所,包括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等。

3.法律学基础知识:-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规范行为的规则。

-合同法:合同是双方共同订立并约定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公司法:公司是经济组织,有独立法人地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4.会计学基础知识:-会计信息的特征:会计信息具有财务性、客观性、可比性和真实性等特征。

-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方法包括现金会计和权责会计两种方法。

-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是会计活动的规范和准则,包括会计政策、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框架等。

5.经济法基础知识:-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宏观调控是指政府利用经济手段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经济行为;计划经济是由政府统一规划和调控的经济体制。

-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组织和运行的总体体系,如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等。

以上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的汇总,不过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只是对每个知识点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在备考过程中,建议根据每个知识点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同时结合练习题和模拟试题进行巩固和提升。

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重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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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 济法 基础》知识点 汇总第一章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性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应;(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组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性(1)法是通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备“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确保而取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备“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备“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合用的规范,具备“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性是一回事,无需尤其辨别。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亡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变化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备不可抗力的特性。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分类标准分类内容代表行为行为是否合法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行为的体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悲观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觉埋藏物单方行为遗嘱、行政命令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多方行为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实际参加行为的状态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是否存在看待的给付有偿行为和免费行为 补充法律行为间的依存关系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买卖+确保协议【注意1】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法律行为。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辨别,并看清题目问法。

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5个必学知识点汇总

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5个必学知识点汇总

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5个必学知识点汇总1.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法律事件、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2. 法律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国家。

其中,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3.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18 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 16 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 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8 周岁以上的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公务员给予的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

6.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7.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8. 伪造会计资料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旨在以假充真;变造会计资料,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

9.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10.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 5 000 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 5 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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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时间知识点专项复习一、1日/24小时(1)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吨税执照期满后24个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免征吨税。

二、2日/48小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

(3)备案类结算账户的变更和撤销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备。

(4)银行在收到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后,对于符合销户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

三、3日(1)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2)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2)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单”付款为3天。

(2)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3)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4)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应当同时通知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并自立案之日起3日内发出公告。

(5)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6)拒绝付款时,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自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

四、5日(1)备案类结算账户符合开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是否受理。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8)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9)主管税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五、7日(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3)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六、10日(1)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2)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货”付款为10天。

(3)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4)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5)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6)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七、15日(1)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2)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当事人不服诉讼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6)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凭证次日起15日内(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7)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

(8)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9)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10)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1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

(12)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13)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14)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中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15)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16)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7)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八、30日/1个月(1)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 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3)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 对于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通知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5)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6)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7) 见票即付的票据,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8) 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1个月后办理。

(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9)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10)根据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11)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是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12)烟叶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13)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通知退税申请人。

(14)《外管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0日。

(15)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九、60日/2个月(1)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2)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首月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3)贷记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4)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5)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

(5)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6)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7) 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8)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十、3个月/90天(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公示催告的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

(4)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5)同一管辖范围内,持证人原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不同管辖范围时间相同)。

(6)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7)记名预付卡可在购卡3个月后办理赎回。

(8)年所得额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十一、6个月/180天/半年(1)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

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5)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调整的情况下,不能按期缴纳关税的,经海关总署的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关税,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6)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7)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8)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9)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10)《外管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11)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十二、1年/12个月(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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