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测评方案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模板(五篇)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模板(试行)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小学学生是否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根据教育部《____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____》精神和遂平县教育局《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教育部《____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____》精神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为指导,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通过评价来达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励和发展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
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且要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不仅要____学生的学业成绩,也要____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发展潜能;使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要____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的评价,____情感体验、学习态度及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发展。
2、发展性原则。
评价要充分体现学生的发展性与个体性差异,注重学生成长的过程,促进学生自主、主动、创造性发展,使评价工作成为学生、教师、学校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教育过程。
3、科学性原则。
建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严格评价程序,开发简便易行的评价工具,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
4、多元性原则。
强调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信息系统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途径立体化,使评价工作成为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的交互活动,注意发挥学生、教师和管理者在评价过程中的协同作用。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是指通过对学生在学业、品德、体质、艺术、劳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种评价体系。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已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实施旨在更好地反映学生的全面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实施目标。
1.建立全面客观的评价体系,更好地反映学生的学业水平、品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表现;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3.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学习积极性;4.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
三、实施内容。
1.建立学生档案。
学校将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等方面的情况,以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表现。
2.开展多元化评价。
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评价,包括学业成绩评价、品德评价、体质评价、艺术素养评价等,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
3.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将注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包括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实施方法。
1.建立评价标准。
学校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明确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和评价方法,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开展评价培训。
学校将对教师进行评价培训,提高教师的评价水平,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建立评价机制。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评价机制,包括评价委员会、评价考核等机制,以确保评价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实施保障。
1.加强宣传。
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综合评价制度的宣传,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大家对评价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2.建立激励机制。
学校将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建立督导机制。
学校将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评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六、总结。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一、背景综合素质评定是对学生在课内外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全面评估,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
为了促进小学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制定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综合素质水平。
二、目标1. 建立科学公正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评估小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业能力、素质发展等方面。
2. 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3. 引导教师以科学、客观的评价方式指导学生的学习,注重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需求。
三、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学业特长、身心健康、品德发展等五个方面。
1. 学习成绩:评估学生在各学科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作业成绩等。
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评分标准由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
2. 学习能力: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包括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通过考试、作业以及其他形式的评价来综合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
3. 学业特长:评估学生在学业方面的特长和兴趣,包括科学实验、数学建模、英语演讲等。
通过竞赛、展示、作品评比等形式来评估学生的学业特长。
4. 身心健康:评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包括身体素质、体育活动参与情况、心理调适等。
通过体测、体育活动记录、心理测评等方式来评估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
5. 品德发展:评估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
通过班级评议、社会实践记录、学生自评等方式来评估学生的品德发展情况。
四、评价方式与权重分配1. 学习成绩的权重占30%,包括各学科成绩的百分比、考试完成情况等。
2. 学习能力的权重占20%,包括学生的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3. 学业特长的权重占20%,包括学生在学科竞赛、学术科研、课外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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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篇1一、终结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分低、中、高三个年段。
考试总分各年级均为100分,其中口语部分(低年级含写字习惯)20--30分,笔试部分70-80分。
口试部分可以安排在笔试即期末(中)考试前一个月内进行。
具体评价办法如下:(一)低年级口试(20分)1、朗读(10分)内容:教材选用的朗读课文。
方式:测试者任意抽取1-2篇课文进行朗读。
2、背诵(10分)内容:背诵课文指定段落;背诵《小学生必背古诗词》前30首。
方式:测试者任意抽取2-3篇(段)进行背诵。
写字习惯(10分)内容:“三姿”及书写。
方式:抄写生字表或简短的课文,分坐姿、握笔姿势、握笔距离三项现场打分。
笔试(70分):1、听力(10分)包括字、词、句,以及简单短文中基本问题的回答等内容。
2、基础知识(60分)字、词、句、拼音、积累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级口试(30分):1、朗读(10分)内容:从课外选定的美文。
方式:在选定的美文中由测试者任意抽取1篇准备10分钟后朗读。
2、背诵(10分)内容:教材中要求背诵的相关段落和语文天地中积累的内容;背诵《小学生必背古诗词》后40首。
方式:测试者任意抽取2-3篇(段)进行背诵。
3、口语交际(10分)口试部分命题应立足生活,贴近教材,贴近学生。
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难的原则进行。
内容及方式包括:(1)复述课文或讲故事等;(2)分角色表演课文中的对话;(3)情景命题对话。
小组形式(2人以上)抽签决定情景命题对话。
此类合作完成题目相当丰富,如合演课本剧、指定的童话剧等。
小组合作完成的题目,由学生在考前抽签,小组由各自抽的签儿组成。
学生抽签后合作编排,设计服装、道具、台词、曲子,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语交际水平。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精选9篇)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精选9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
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精选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组员: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1)人员组成组长: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1)人员组成组长:组员:(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1)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组员:(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1)人员组成组长: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2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2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通用22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篇1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
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
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
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
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
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是指学校依据教育教学目标,通过对学生学业水平、素质发展、学习态度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全面评价,形成学生的综合评价结果。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学业水平,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办学质量的提高。
二、制度目的。
1.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素质发展、学习态度和行为习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 提高学生学业水平。
通过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学校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存在的学习问题,促进学生学业水平的提高。
3. 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水平,还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包括学习态度、行为习惯、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教学方式的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健全评价体系。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包括学业水平评价、素质发展评价、学习态度评价和行为习惯评价等方面,形成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
2. 制定评价标准。
学校应制定学生综合评价的标准和指标,明确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和评定标准,确保评价的客观、公正。
3. 引入多元评价方法。
除了传统的考试成绩外,学校还应引入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包括综合测评、学科竞赛、课外活动等,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
4. 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
学校应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应用,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
5. 健全评价管理机制。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综合评价的管理机制,明确评价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规范进行。
四、保障措施。
1. 增加评价工作的投入。
学校应增加对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投入,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二年级无纸笔测评方案

一二年级学生期末学业水平
无纸笔综合测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双减”政策的推行,减轻了学生的学业负担,随之发生改变的是低年级学生的学习能力测评方式,一二年级不再进行纸笔考试,要以过程评价代替终端评价,将传统的考试,转变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闯关形式,运用开放式的表现性评价,对学生进行学习能力测评,更好地指导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
二、测试项目
本次测评包括:语文(拼音、识字、课文朗读、古诗背诵、看图说话)、数学(口算、分类、购物、问题情境等)。
三、测评对象
一、二年级全体学生
四、测评时间
根据学校放假通知,提前利用延时、辅导等时间进行学习,不加重学生的负担。
五、测评地点
西操场
六、测评人员及分工
测评员:
人员分工:
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闯关内容、道具准备)场地布置、桌椅摆放:
赛前物品摆放、赛后清场:
拍照、摄像:
学生领队:
现场指挥:
后期资料整理:
七:考核时间
学期第17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测评内容及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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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方案(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学生以学为主,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测评内容包括德、智、体、美、能五个方面。
是对学生进行的一种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科学测评方法,将较为客观的反映每位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评定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推免研究生等学生评优选先资格的重要依据,也是选拔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入党的重要参考。
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由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体育测评分、美育测评分、能力测评分和附加分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德育素质测评第五条德育素质分占整个综合分的13%,包括奖励分和处罚分。
(一)奖励分评分办法1.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且有突出事迹者(以文件为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不重复计分。
2.为集体和其他人做好事,并受表扬(以文件为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不重复计分。
3.凡参加校、院、系义务劳动者每次加0.3分。
(二)处罚分评分办法1.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1分。
2.违反宿管纪律私自用电、留宿他人者每次扣2分,晚归每次扣2分,夜不归宿每次3分,凡违纪者本学期没有评优及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
3.受院、系级通报批评的集体(班、团小组)中的党员、干部扣2分,其他同学扣1分。
受校级通报批评的集体(班、团小组)中的党员、干部扣3分,其他同学扣2分,重复扣分者共扣3分,凡受处分者本学期没有评优及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
4.受校纪处分者,通报批评扣1分,警告处分扣1.5分,严重警告处分扣2分,记过处分扣2.5分,留校察看处分扣3分,凡受处分者本学期没有评优及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
第三章 智育素质测评第六条 智育素质分占整个综合测评分的70%,由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构成。
计算公式为:智育素质分分=基本分+附加分第七条 智育素质基本分为60分,本学期学习平均成绩的60%。
具体运算公式如下:%60 考试科目K (考试科目K ——考试科目的平均分)第八条 智育素质附加分为40分(加减相抵后最高得分不能超过40分),包括奖励分和处罚分。
(一)奖励分评分办法1.遵守学习纪律,无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的加2分。
2.本学期英语过四级者加1分,过六级者加2分。
3.本学期计算机本学期过一级加1分,二级加2分,三级加3分。
4.某门课程考试成绩列全班第一名加0.5分。
5.凡积极参加各类课外科技活动、竞赛者,每人加0.3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国家级分别再加2.5、2、1.5分,自治区级分别再加2、1.5、1分,校级分别加1.5、1、0.8分,院级分别加1、0.8、0.5分,重复获奖者,按最高分计。
6.本学期发表文章者,院报加0.5分,校报加1分,市报以上加1.5分。
一稿多投者,只计最高分。
在院以上各类征文活动中获奖者,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7.考试总成绩在所学专业同年级学生中名列前5%加1分,前5%-10%加0.8分,前10%-15%加0.6分,前15%-25%加0.4分。
(二)处罚分评分办法1.有不及格科目每门扣2分,取消本学期评优及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
2.违反考试纪律扣5分,取消本学期评优及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
3.无故不交作业,每次扣0.5分。
4.上课迟到、早退,每一次扣0.3分,旷课一节课扣1分。
第四章 体育素质测评第九条 体育素质分占整个综合测评分的4%,包括奖励分和处罚分。
(一)奖励分评分办法1.早操等集体体育活动全勤加1分。
2.积极参加校院运动会,运动员每参加一项加0.5分,获4~6名另加0.5分,获前三名另加1分,不重复计分。
3.参加校、院、系组织的体育比赛者,每次加0.5分;获一、二、三等奖者,系级加0.5、0.3、0.1分,院级分别加0.7、0.5、0.3分,校级分别加1、0.8、0.6分,重复获奖只计最高分。
4.为校、院、系各类体育比赛做后勤服务的学生每次加0.2分,重复服务加0.5分。
5.体育方面有突出成绩者,破记录另加1分,参加校级以上(不含校级)体育比赛,另加2分。
(二)处罚分评分办法1.凡校、院、系、班要求统一参加的体育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0.5分,校运动会期间,根据会务安排的观众,不能按会务要求参与者扣1分。
2.体育锻炼未达标者扣1分,不参加达标测验扣1.5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课者除外)。
3.无故不出早操,每次扣0.2分。
第五章美育素质测评第十条美育素质分占整个综合测评分的5%,包括奖励分和处罚分。
(一)奖励分评分办法1.为校、院、系各类文艺活动做后勤服务的学生每次加0.2分,重复服务加0.5分。
2.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文艺活动者,每次加0.5分,获一、二、三等奖者,系级加0.5、0.3、0.1分,院级分别加0.7、0.5、0.3分,校级分别加1、0.8、0.6分,重复获奖只计最高分。
(二)处罚分评分办法1.凡校、院、系、班要求统一参加的文艺活动,不能按现场要求参与者,每次扣0.5分。
第六章能力素质测评第十一条能力素质分占整个综合测评分的8%,包括奖励分和处罚分。
(一)奖励分评分办法1.在本学期内担任校、院、系、班团的正副职学生干部者(含社团负责人),经考核,分别加3分、2.5分、2分、1分,重复任职者按最高分计算,不累加。
2.在本学期担任校、院、系学生会干事、团委(总支)委员、通讯员、编辑、记者、自律队队员、团小组组长(宿舍长),经考核,加0.5分,重复任职者加1分。
3.本学期被评为国家、省、校、院、系各类先进个人者(德、智、体、美四个方面不在此处计算),分别加3分、2.5分、2分、1分、0.5分,不累计加分。
(二)处罚分评分细则1.本学期担任学生干部,被校、院、系通报批评者,扣3分、2.5分、2分。
第七章附加分第十二条附加分即在以上测评总分上给予相应加分。
第十三条本学期发表论文者,按以下分类加分。
1.论文分类:A类:《Nature》、《Scienc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B类:被《自然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C类:被《工程索引》(EI)、《科学与技术国际会议记录索引》(ISTP)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D类: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教学研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E类:在《科技类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F类:在《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教学研究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G类:在一般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报纸的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收录的论文。
2.第八章综合测评的实施方法第十四条每学期学生必须认真地按测评的五大内容进行总结,并写明各项基本分、附加分得分情况,向班级测评小组汇报,由班级测评小组在班级大会上公布并审议。
第十五条各班组成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美育素质和能力素质五个测评小组,由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
测评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核实基本分、附加分,有错漏的要予以更正补充;向班级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和结果;测评结果经班级大会审议后交辅导员审核,签字后张榜公布。
第十六条学生综合测评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具体流程是:个人自评—班级公开测评—班级公示—学院审核—学院公示。
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登录成绩。
第十七条院成立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副书记、学办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及学生组成,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复审后经院领导批准,向学生公布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榜,允许学生在三天内提出质疑,如有错漏,予以更正,并公布第二榜,每学期综合测评结果由各辅导员保存,作为学生评优活动和毕业鉴定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凡综合测评弄虚作假者一旦查实,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另外在其总分中扣5分,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第十九条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学年评优活动及享受奖助学金的依据,评选包括以下几项。
(1)综合测评学期总分在全班中位数以上者,方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2)学院设立单项积极分子奖,按专业年级,对每学期德、智、体、美、能五方面的前三名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各类评优、推优。
(1)受校、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2)考试作弊或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3)综合测评弄虚作假者(4)体育不达标或不及格者第二十一条学生毕业时,按其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先后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二是二条本条例根据大学学工部《石河子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制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二○一一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