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规定流程与规定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1、生活垃圾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放入黑色塑料袋内装 3/4 满→清洁员扎紧送入暂时存放桶→专职运送人员用防渗漏车运送至→医院垃圾箱→由环卫部门专车运走处理。
2、可回收塑料类废物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放入棕色塑料袋内装 3/4 满→由清洁员送至病室暂时存放桶内→由专职人员送至医院暂时存放房内→由回收公司送走处理。
3、玻璃类废物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放入白色塑料袋桶内装 3/4 满→由清洁员送至病室暂时存放桶内→由专职人员送至医院暂时存放房内→交回收公司处理。
4、感染性垃圾:(1)由生产科室分类收集放入防渗漏双层黄色塑料袋内 3/4 满→ 由清洁员送至病房暂时存放防渗漏桶内→由专职人员送至医院,暂时存放房内→交医废处置中心。
(2)检验科病源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分类收集→在科室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按其它感染垃圾处理。
(3)结核病人的痰液和检验科检查后痰液标本、污染废物,以及各科室病人的引流液、胸、腹水等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用防渗漏的专用桶盛装→由物业人员送至化痰室→经高温煮沸 30 分钟或 2000mg /L含氯消毒剂混合作用 30 分钟后,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残渣按生活垃圾处理。
5、放射性废物:(1)固体废物: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放入双层防渗漏、防扩散的红色塑料袋中,用胶带密封后存放储存室经10个半衰期后,按感染性垃圾处理。
(2)液体废物:产生后由专用管道排入分隔的污水池,经过降解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6、锐器(包括注射器、输液器针头、手术刀、剪、钳、体温表等)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装入防渗漏、防刺的专用收集桶内→由专职人员送至暂时存放房内→由回收公司运走处理。
7、化学性废物:放射科显影液产生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定影液产生后用防渗漏的专用桶装,交回收公司处理。
检验科、病理科的化学试剂、液体废物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8、病理性废弃物:产生科室分类收集→交负责人员→交太平间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签名→浸泡消毒后→总务科定期派人送殡仪馆火化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间及污水处理管理规定

医疗废物处置间及污水处理管理规定为了有效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和污水的处理,保障医疗废物处置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规范运行,确保环境和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医疗废物处置间管理规定1.医疗废物处置间应设置在医院或诊所等医疗机构内,占地面积应满足医疗废物的存放、分拣、打包、暂存、消毒等功能的需要。
2.废物处置间应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接受相关职业培训,并持有合格的岗位证书。
3.废物处置间应设置标有“医废处置间”字样的明显指示牌,室内应保持明亮通风。
4.处置间内应设有足够数量、合理布局的操作平台、工作台和必备的消毒设备。
5.废物处置间应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功能完好。
6.废物处置间内的垃圾桶应分设颜色标识,分类存放废弃物。
7.处置间内严禁存放其他非医疗废物。
8.废物处置间内应设置有紧急处理区域,存放有临时密闭容器,用于应对突发情况,如溢出、泄露等。
9.废物处置间应根据瞬时储容量,定期将已处理过的医疗废物送往专业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10.废物处置间应保持清洁,有害气体应进行有效防护。
1.医疗机构应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
2.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标有“污水处理设备区域,禁止闲入”的明显指示牌。
3.污水处理设施应设有足够数量、合理布局的沉淀池、调节池、曝气池、污泥脱水设备等,以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4.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存在超标排放现象。
5.污水处理设施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持有合格的岗位证书。
7.医疗机构应定期委托专业的环保监测机构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8.污水处理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对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和分析。
9.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水溢出或造成其他污染。
10.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巡检组织,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规定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规定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医疗废物定义及分类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个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无法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者生活垃圾中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根据其危害程度,可分为四类: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
•一类医疗废物:指传染性、化学性等高度污染性能致人感染、中毒、变异或危及健康的废弃物。
•二类医疗废物:指具有创伤性、感染性、毒性等的废弃物,但不属于一类医疗废物的废弃物。
•三类医疗废物:指对环境有潜在的污染危险、或有妨碍环境卫生的病原体、化学污染物等非感染性医疗废弃物。
•四类医疗废物:指在正常的医学活动中产生、无环境和健康危害的废弃物。
2. 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医疗废物应通过严格的分类、包装、标记、存放、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来控制、消灭或隔离。
国家有关的处理方式和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原处置设施:即在医疗机构内搜集、分类、包装、标记和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设施。
2.无害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是指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设施,一般包括焚烧设施和细菌灭活设施等。
3.医疗废物运输设施:是指将医疗废物从医疗机构运输至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运输设施。
3.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国家对医疗废物处理作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包括:•《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11年颁布,2018年修订);•《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范》(2016年版本);•《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范》(2018年颁布)。
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1. 污水处理的定义污水是指排入自然水体的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排水以及其他污水等。
污水处理是指对污水进行收集、输送、处理,最终排放到水体中。
2. 污水处理的目的污水处理的目的是达到有害物质的去除、杀灭和浓缩等,使水质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并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
3.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是对污水处理过程中必要的管理和控制措施进行规定和监督,以保障水质的达标排放。
医院废物和污水管理制度

医院废物和污水管理制度一、前言医院作为人类生命健康的守护者,所处的环境卫生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医院的废物和污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医院整体环境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废物和污水的处理和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医院环境卫生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办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 医院自身内部管理制度三、废物管理制度1. 医疗废物的分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传染病患者用过的尿布、口罩、垃圾袋等物品,以及感染性物质所污染的废弃物。
(2)临床废物:包括手术室使用过的一次性器械、医用纱布、手术被等。
(3)化学药品废物:包括过期未用的医疗药品及该药品包装材料,废弃的药瓶、药盒、药袋等。
(4)辐射废物:包括放射治疗、检查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如废片、废液、废器等。
(5)医疗垃圾:包括废弃的药瓶、纸巾、一次性使用的器皿、废弃的药品广告宣传资料、磁性诊断介质等。
2. 医疗废物处理方式(1)感染性废物及临床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特殊处理,严禁与其他废物混装混运。
(2)化学药品废物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包装材料应分类投放,废弃的溶剂等应妥善安全处理。
(3)辐射废物和医疗垃圾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分类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混装混运。
3. 医疗废物的储存和运输(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储存间,分区存放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2)医院应与合法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签订合同,定期安排医疗废物的外运,严禁医院内部处理或私自处置。
4. 医疗废物的监管和责任(1)医院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严格把关医疗废物的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理的全过程。
(2)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制度

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内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保障医院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本制度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污水处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工作人员以及与医院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疗垃圾:指医院内产生的废弃物、废纸、废瓶、废血液制品、废药品等与医疗活动相关的废弃物。
2.污水:指医院内产生的含有有机物、微生物及药物残留物等的废水。
3.一般垃圾:指非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其他废弃物。
第二章医疗垃圾处理第四条分类和包装1.医院内各科室应将医疗垃圾依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如感染性医疗垃圾、化学性医疗垃圾、尖锐器械等。
2.医疗垃圾应使用专用的医疗垃圾袋进行包装,包装密封后标明类别和日期,并进行分类存放。
第五条储存和转运1.各科室应按规定时间和容量更换医疗垃圾桶,并将垃圾桶放置在指定区域。
2.医院应建立医疗垃圾暂存区,暂存区应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医院应委托具备资质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处理,转运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交叉污染,确保安全。
第六条处理和处理1.医疗垃圾处理单位应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医疗垃圾的处理,采取无害化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和卫生标准。
2.每批次处理完成后,医院应获得医疗垃圾处理单位出具的处理证明,并保管备案。
第三章污水处理第七条污水收集和传输1.医院应建立污水收集系统,确保污水能够被有效收集。
2.污水收集系统应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畅通。
第八条污水处理1.医院应拥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正常运营和维护。
2.污水处理设施应采用适当的技术对污水进行处理,使其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第九条监测和检验1.医院应定期对污水进行监测和检验,确保污水处理效果符合相关标准。
2.污水监测和检验结果应及时进行记录和归档,供相关部门查阅。
第十条废水的利用医院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将经处理后的污水进行适当的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引言概述: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是现代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正确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可以有效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本文将介绍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制度和处理规范。
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 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感染性废物:包括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等,应采取严格的消毒和隔离措施。
- 医疗废液:如化疗废液、药物废液等,应进行专门采集和处理。
- 医疗废弃物:如废纸、废塑料等,应分类、储存和处置。
1.2 医疗废物采集和运输:- 废物采集容器: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密闭容器,以防止废物泄漏和传播。
- 废物运输车辆:应配置专用车辆,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废物安全运输。
- 废物运输记录:应建立废物运输记录,包括废物来源、数量和运输路径等信息。
1.3 医疗废物处理:- 热处理:通过高温灭菌的方式处理医疗废物,确保无害化处理。
- 化学处理:使用化学药剂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如氯化钠溶液消毒等。
- 物理处理:如粉碎、压实等方式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减少体积和危害。
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2.1 污水采集和预处理:- 污水采集系统:建立完善的污水采集系统,确保污水能够顺利进入处理设施。
- 污水预处理:对污水进行初步处理,去除悬浮物、沉淀物和油脂等。
- 污水调节池:设置调节池,平衡进水量和处理能力,避免处理设施过载。
2.2 污水处理工艺:- 生物处理:采用生物反应器,通过微生物降解有机物质,减少污水中的污染物。
- 深度处理:使用物理、化学方法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去除难降解的有机物质和微量污染物。
- 消毒处理: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消毒,杀灭病原微生物,确保出水质量达标。
2.3 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 运行监测: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测系统,定期检测和记录处理效果。
- 设备维护:定期对处理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废水排放监管:监测和管理污水排放,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三、医疗废物处理规范3.1 医疗废物采集和储存规范:- 废物采集容器:使用标准化的废物采集容器,容器内部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引言概述: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是现代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医疗废物的处理涉及到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而污水处理则关乎水资源的保护和再利用。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处理规范对于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规范、污水处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理技术以及污水处理技术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1.1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制定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 设立医疗废物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的废物处理工作,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
- 建立医疗废物处理档案,记录医疗废物的处理过程和结果,以便监督和追溯。
1.2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制定污水排放标准,明确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污水排放限制,以保护水资源的质量和数量。
- 建立污水处理许可制度,对于需要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许可,并加强对其排放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 设立污水处理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污水处理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提供技术支持。
二、医疗废物处理规范2.1 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 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等不同类别,并采取相应的包装措施。
- 采用密闭、耐压、耐腐蚀的容器包装医疗废物,以防止废物的泄漏和二次污染。
2.2 医疗废物运输与储存- 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污染和危害。
- 在医疗机构内设立医疗废物临时存放点,确保废物的安全储存,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2.3 医疗废物处理方式- 采取合理的医疗废物处理方式,如高温焚烧、化学处理、微生物处理等,确保废物的彻底无害化处理。
- 对于特殊的医疗废物,如放射性废物和有害化学废物,采取专门的处理方式,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三、污水处理规范3.1 污水收集与预处理- 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污水能够被有效收集和集中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医疗废物和污水成为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人民身体健康,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以及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2. 医疗废物管理的原则(1)减量化:通过合理的使用和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
(2)安全性:确保医疗废物的处理过程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3)规范化:制定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3. 医疗废物管理的流程(1)收集和分类: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并按照不同类型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2)运输和储存:医疗废物应由专门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并在专用的储存场所进行临时存放。
(3)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应由具备资质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采用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焚烧、消毒等。
4. 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执法政府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医疗机构和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
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1. 污水的定义和分类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污水是指人类活动在生产、生活、农业和城市建设过程中排放到水体中的废水,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村污水等。
2. 污水处理的原则(1)综合治理:采用多种处理工艺,综合处理不同来源的污水,提高处理效果。
(2)重点治理:重点治理工业污水和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水,防止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3)低碳环保:选择低能耗、低污染的处理工艺,减少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
3. 污水处理的流程(1)预处理:采用物理和化学方法,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物、沉淀物和油脂等。
(2)生物处理:通过生物反应器,利用微生物对有机物进行降解和去除。
(3)二次处理:对生物处理后的污水进行进一步处理,去除残余的污染物和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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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规
定流程与规定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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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规定
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
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
9、关于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处理,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大类。
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
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包括:A、医用针头、缝合针。
B、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C、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