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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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病的就医、报销
三种特殊病的范围:经医院确诊为肾功能不全需长 期透析治疗、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移 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患有以上三种疾病中 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城镇参保人员,我们称其为三种特殊 病人员,简称三特病人员。 因三特病人员患病时间长、住院频率高、花费比较 大,医疗保险在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照顾,所以在就医 与报销上与普通人员略有差异。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报销政策
平谷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09年5月
就医:医院选择与变更
参保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 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机构定点机构范围内 选择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 有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满一年后需要变更 自己的定点医院应该在每年的五月份,将医疗 手册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变更手续。
90%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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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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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 %
3%
1.8 %
报销:门诊报销比例
项目 起付线 类别 在职 1800元 50%(社 区70%) 70周岁以 下70% 70周岁以 上80% 报销比例 退休人员 统一补充 医疗保险
退休
1300元
70周岁以 下15% 70周岁以 上10%
异地安置审批的流程
参保人员需到医保中心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 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 表》)。此表一式两份 参保人员填写《审批表》个人基本信息 异地医院可以选2家,由两家医院填写信息,并加盖医 院公章。 异地医保部门需在异地医保部门意见栏填写内容并盖 章 参保人员在个人申请栏填写申请内容 用人单位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用人单位持《审批表》和《医保手册》到医保经办机 构办理审批手续。 《审批表》单位留存一份,医保中心留存一份 异地安置审批有效期一年,审批满一年后,如需继续 审批,还需同样手续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医保转院手续办理流程

医保转院手续办理流程

医保转院手续办理流程医保转院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办理医保转院需要哪些步骤。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医保转院手续办理流程,希望你们喜欢!医保转院手续办理流程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4、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5、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住院患者转院流程住院期间的医保病人因病情需要转院时,须转往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非本人选定的也可以转诊)。

(1)转出院时由医师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一式两份,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盖章(节假日由住院处盖章)。

患者携带转诊单和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三个工作日可以取走)即可转出院。

(2)需要转出院的病人,主管医生或家属需提前为病人联系好转往医院的床位,以保证在转院后24小时内住院。

转院前后的医疗费用可累计计算,不再另收起付金。

病房要及时办理当日转院手续,以免造成重复收费,影响病人费用结算。

(3)转入院的医保病人,办理转住院手续时需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和社保卡复印件,住院处按医保转入院登记,嘱患者3日内将社保卡交到住院处。

医保办理转诊转院流程收费处购买转院转诊申请单(一式二份)→科室经治医师填写转院转诊申请单注明申请理由→ 科室副主任医师(包括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审核签字→ 医院医保办主任审核→ 医院分管院长审批→ 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审批。

转诊转院须知:1、转院转诊理由应当是医院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所限,不能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疾病。

医疗保险常用业务报表流程及操作办法

医疗保险常用业务报表流程及操作办法

人员减少
操作流程
上报材料
上报时间
【个人变更登记】→【减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表九) 电子版报盘信息
每月2-25日前上报(每年的4月、9月、12月应于2-20之前上报)
解释说明
死亡人员减少还须提交死亡证明复印件并交回医疗手册
在职转退休
操作流程
上报材料
医疗保险生效日期
单位参保职工的生效日期为本月办理次月生效
报销业务报表
普通门诊费用
计划生育费用
急诊、急诊留观费用(未入院)
家庭病床
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七天 (含住院当天急诊)费用
异地安置医疗费用
特殊情况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全额现金垫付的住院费用
申报工伤生育医疗费需提供材料
“一老一小”全额现金垫付费用报销 所需手续
急诊、急诊留观(未入院)
1
机打收据:盖有急诊章,其它要求与普通门诊相同
2
检查、治疗费用明细与普通门诊要求相同
3
诊断证明或留观证明:限在非本人选择的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出具
4
急诊处方并盖急诊章或盖有急诊章的白处方、机打药品清单
5
二、急诊、急诊留观费用(未入院)
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七天(含住院当天急诊费用)
提 示
申报工伤生育医疗费需提供材料
生育医药费报销 所需材料
产前检查
1
2
3
4
5
工伤医药费报销 所需材料 剖宫产的 医疗费
计划生育
工伤医药费报销所需材料
诊断证明书的原件
工伤费用报销审批表和手工明细表
工伤证的复印件 盖有工伤核准章的工表一和(支付部盖) 收据、处方、明细

关于长期驻外职工就诊须知

关于长期驻外职工就诊须知

关于长期驻外职工就诊须知长期驻外职工含义:指职工医疗保险在北京参保,但职工长期在外省市工作的职工;一、职工如何在异地就医1、长期驻外职工门诊、住院就医,需要在就医前前往北京市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急诊除外)”,具体方法参照《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表填写说明》;2、职工在完成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后,在您需要就医时请前往您所选择审批的两家异地医院就诊,结算时需要您本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3、请职工妥善保存医院为您出具的收据、底方、证明、药物明细单等,以便报销时使用;4、职工需要特别注意在您就医时,必须前往您在北京医保中心进行申请审批的医院就诊(急诊除外),否则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以报销;5、在您前往异地医院就诊时,北京市的医疗手册或医保卡都不可以使用,您只能选择自费就诊;二、就诊须知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标准为:1800元;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标准为:1300元;(1)起付线:医保起付线是“基本医疗保障”的起付标准。

按照“医保基金与参保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住院医疗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原则,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后,剩余部分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支付。

这个个人先负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数额标准,就是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

起付标准以下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由病员个人负担。

(2)起付线计算方法:职工全年不论发生几次门诊、住院就诊记录,起付线只按一次累计计算;(3)在职工全年门诊、急诊费用累计1800元、住院累计1300元以下的部分,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则个人承担。

2、个人帐户含义:个人帐户由参保人(即:职工本人)缴纳的全部费用(缴费基数的2%+3元)和公司缴纳的部分费用组成;由北京市医保中心按照季度打入职工个人帐户;(1)进行“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请审批”的职工,在您进行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请审批的过程中,您需要前往当地的任意一家邮政储蓄所建立一张个人结算性帐户的存折(详见《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表填写说明》),这张“个人结算性帐户的存折”就是您就医时的个人帐户;北京市医保中心在批准您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的申请后,将会按季度将就医费用打入个人帐户;(2)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时限为一年,北京市医保中心在批准的这一年中按季度将就医费用打入个人帐户,一年后,如职工未继续申请“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的,医保中心则停止将就医费用打入个人帐户直至您完成新一年度的“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为止;三、报销方法1、报销起付线为全年累计门诊医疗费用1800元,住院费用1300元,即:全年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出1800元或住院医疗费用1300元后才可报销,未超出此标准的属于职工自费;2、报销周期为3个月(以北京市医保中心报销时间为准),请您耐心等候。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保障您的知情同意权,在您决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述相关内容,在确认已完全知情,并签字同意后再办理手续。

一、相关政策和规定1.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自主选择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后,可在本人备案选定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直接结清当次住院医疗费用。

2.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执行本市医疗保险政策;直接结算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按日平均累计计算待遇。

3.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可直接结算。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市参保人员因患精神疾病在异地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本市参保人员异地门(急)诊就医发生的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急诊留观等住院类医疗费用不可直接结算。

二、相关注意事项1.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在所属辖区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参保人员只可在异地可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本人的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

已完成备案的参保人员,若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本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异地转诊人员出院结算后,当次直接结算备案信息自动失效)实行直接结算时,需再次向所属辖区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
姓名
职工个人医保号
(居民家庭医保号)
身份证号码
职工工作单位
(居民户口所在单位)
科室
床号
住院号
转出医院
拟转入医院
病情摘要、专家会诊意见及转诊理由:
申请师签名:科主任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转出医院医保办审核意见:
医保办(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病人(或亲属)意见:
签名:
年月日
3、未经批准自行转院的,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医院分管院长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工作单位(居民户口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异地就医医院
医院等级:
医院医保办电话:
医院(盖章)
年月日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说明:1、医疗费用先由本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1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2、结算时应提供本审批表、住院病历资料、出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和医疗费用结算票据(报销联);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审批单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审批单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审批单
尊敬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我是该市的一名城镇居民,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政策规定,我有权利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福利,并且可以在异地就医时申报报销医疗费用。

经过仔细研究和核对相关信息,我发现自己的医疗费用属于符合报销条件的范围内,因此,我通过此信向您申请相关报销。

以下是我申请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医疗保险号码:XXX居住地址:XXX
2.就医信息
就医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就医医院名称:XXX
就医科室:XXX
就诊医生:XXX
3.就医费用
门诊/住院费用明细(详细列出每一项费用及金额)
费用:XXX元
住院费用明细:(详细列出每一项费用及金额)
费用:XXX元
4.基本情况
请您简要描述自己的病情、就诊经过以及治疗效果,以便审批人员全面了解情况并作出正确的审批决策。

5.申报原因
请您简要说明您选择异地就医的原因,以便审批人员了解您的特殊情况并作出正确的审批决策。

我将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补充证明:
2.就医及住院证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病案首页等
3.费用明细:医药费发票复印件、缴费凭证等
请您将审批结果尽快告知我,在审批通过后,我将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费用报销申请。

同时,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请您及时告知,我将积极配合提供。

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我相信您会公正地审批我的申请,并为我提供及时的报销服务。

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XXX。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住外地就医备案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住外地就医备案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

表单号:0800253-S6
填表说明:
1.登记类别填写代码:①异地安置新增、②异地安置撤销、③异地安置变更、④异地居住新增、⑤异地居住撤销、⑥异地居住变更。

2.异地就诊医院须为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3.办理异地安置新增户口在异地的需提供异地户口簿原件;户口未迁往异地的,但本人(配偶)在异地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结婚证原件。

4.办理异地居住新增需提供本人异地居住证的原件。

5.从新增办理异地安置(居住)当日起,一年内不予撤销,一年内允许变更一次定点医院。

6.办理异地安置(居住)手续后享受异地安置(居住)待遇,办理前不享受异地安置(居住)待遇。

7.单位统一办理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办理时由本人或代办人签字。

表单号:0800253-S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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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
姓 单 名 身份证号码 位 本市定点医院 居外通讯地址 居外联系人 异地医院 外转医院 异地医保部门意见: 级别 级别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转诊医院意见: 居外邮编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医院级别 本市住址 性别 年龄 人员类别
经办人签字: 本人申请:
盖章



医生签字:盖章Fra bibliotek年月

本人签字: 单位申请:



经办人签字: 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意见: 批准期限: 年
盖章 月 日
年 至
月 年
日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盖章



注:1.此表一表两用。异地安置填写“异地医院”栏,外转就医填写“外转就医”栏。 2.“人员类别”栏,填写“在职、退休、离休”等。 3.由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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