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村民自治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农村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它不仅赋予了广大农民参与村庄事务管理的权利,也为农村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首先,在制度建设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出台,明确了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职责权限和运行机制,使村民自治有法可依。
其次,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实践锻炼,村民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村民主动参与到村庄的公共事务中来。
例如,在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参选率不断上升,对候选人的评价也更加理性和客观。
再者,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和完善。
除了传统的村民委员会,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新的组织形式,进一步丰富了村民自治的实现途径。
这些组织在村庄规划、财务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效率和质量。
然而,我国村民自治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是村民自治的制度落实还存在一定差距。
在一些地方,虽然有了完善的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走样变形的情况。
例如,选举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村务公开不彻底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村民对自治制度的信任。
二是村民的参与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村民对村庄事务的关注不够,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一些村民由于文化素质和能力有限,在参与过程中不能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影响了自治效果。
三是农村人才短缺问题较为突出。
大量有文化、有能力的年轻人外出务工,导致村庄治理人才匮乏,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村庄之间的发展不平衡。
经济发达地区的村庄在村民自治方面往往更加规范和有效,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庄由于资源有限,村民自治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未来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第一,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
村民自治的内容与意义

村民自治的内容与意义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地区,村民通过自愿的方式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并且依法行使自治权力的一种制度安排。
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特点之一。
村民自治的内容包括村民议事、村民选举、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等。
村民议事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环节。
村民通过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村庄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策。
村民议事是村民直接参与村庄事务管理的重要途径,保障了村民在村庄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村民在议事过程中,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村庄事务的决策发挥着重要作用。
村民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方式。
村民通过选举产生村民自治组织的代表,代表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村民选举是实现村民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也是村民自治组织合法性和代表性的体现。
通过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可以更好地反映村民的意愿和利益,为村庄的发展和村民的福祉提供有效的保障。
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也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
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行使自治权力的组织形式,包括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
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是保障村民自治权力行使的重要保障,也是村庄事务管理的重要机构。
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意识,加强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村民自治的实效性和可行性。
村民自治的意义在于实现村民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村民自治使村民成为村庄事务的主人,可以直接参与决策和管理,真正实现了村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
村民自治还能够激发村民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村庄文化的繁荣。
村民自治的意义还在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通过村民自治,可以更好地解决村庄内部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和谐和村庄的稳定发展。
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特点之一。
村民自治的内容包括村民议事、村民选举、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等。
村民自治的意义在于实现村民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村庄文化的繁荣,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村民自治作为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推动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我国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村民自治法律法规体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明确了村民自治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选举程序等重要方面,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民主选举日益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越来越规范和公正,选民的参与意识不断提高。
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保障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出了一批有能力、有担当的村干部。
(三)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健全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村民能够参与村庄重大事务的决策。
在一些地方,还探索了“一事一议”等决策方式,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民主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村民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对村庄的日常事务进行自我管理。
同时,村务公开制度的推行,增强了村务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然而,我国村民自治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村民参与度有待提高尽管选举等活动的参与率有所上升,但在日常的村务管理和决策中,仍有部分村民缺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村民自治能力不足一些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自治能力,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不善于运用民主权利参与村庄治理。
(三)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村干部存在工作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甚至违法违纪等问题,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效果和公信力。
(四)村庄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村庄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存在较大差距,经济发达地区的村民自治相对成熟,而一些贫困地区的村民自治仍面临诸多困难。
二、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趋势(一)法治化程度将不断提高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村民自治将更加依法依规进行。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发展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而村民自治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引导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
本文将就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1. 村民自治组织存在薄弱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组织存在着薄弱的现状。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形式单一,领导班子不够稳定,人员结构较为松散,导致组织发挥作用的效果不明显。
一些小范围的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督,难以有效地履行承担好农村社会管理的责任。
2. 村民自治意识不够强在农村地区,一些村民对于自治意识不够强烈,对于村民自治组织的参与度不高,导致村民自治的基础薄弱,自治参与度低。
一些村民对于村务事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村民自治组织的实际参与度不高。
3. 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不够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在处理村务事务上存在着不合法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导致村民自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对策探讨1.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为了推动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发展,我们需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可以通过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人才,提高自治组织的组织效力,加强自治组织的基础建设。
可以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指导其规范化、专业化和法治化建设,提升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水平。
2. 提高村民自治的参与度为了增强农村地区村民对于自治组织的参与度,我们需要在加强村民自治教育和宣传基础上,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和事务,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意识和责任感。
可以通过编制村级自治章程,明确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责和权利,鼓励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务事务管理中来。
3. 强化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要推动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发展,我们需要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法治意识,规范村民自治组织的行为,确保村民自治组织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村民自治的当代诠释

村民自治的当代诠释摘要:村民自治是当代中国农村村庄治理的基本形式,是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
村民自治的近三十年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使得我们很有必要从村民主体这一角度从理论上重新审视村民自治的含义。
关键词: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权;组织结构村民自治是当代中国农村村庄治理的基本形式,是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
其产生背景主要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后,土地、山林等生产资料仍为集体所有,要求“公财公享”;农村实行共产党长期领导,党支部是领导核心,要求“公权公用”;作为农村基层组织的村委会仍然要协助乡镇政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公事公办”。
这些要求需要制度约束,最好的办法就是是实行民主,即让广大农民群众广泛深入地参与对村务管理和监督。
村民自治制度被基层农民群众创造后,得到了国家法律确定并在全国农村实行。
[1]一、村民自治的内涵村民自治是指农村特定区域内的全体村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以村庄为单位,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基本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以村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基本对象,以直接民主、群众自治为特征的一项村庄民主政治制度和村庄一级群众治理制度。
二、村民自治的主体及村民自治权村民自治的主体包括个体村民及其选举产生的村民自治组织。
村民自治权是一种社会权力,即公民、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等社会主体利用物质、精神等社会资源对社会和国家的支配力,也就是说,村民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其所拥有的村庄社会资源实现对社会的支配。
村民自治权主要包括:请求权,如对村民委员会从事公共事务的事务请求,对村委员会的解散请求,对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解职请求等;规范制定权,即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自主制定自治规范;组织权,即可以设置和变更日常管理机构和事务机构,规定和设置人员的权限和岗位;财政权,即自主处理筹集款项、预决算、财务会计等事项,管理集体资产;人事权,即自主决定公共服务人员的人数、任用、待遇、权利和义务等。
新农村建设的村民自治与社区治理

新农村建设的村民自治与社区治理近年来,伴随着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国家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的力度。
新农村建设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而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从十个方面展开回答,探讨新农村建设中的村民自治与社区治理。
第一,村民自治的概念与特点。
村民自治是指在法律框架内,村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一种机制。
它具有自主性、公开性、民主性的特点,使村民能够主动参与村庄事务,实现共同治理。
第二,村民自治的重要性。
村民自治可以促进村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增强农民的组织能力和素质。
同时,村民自治也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减轻政府负担,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社区治理的概念与内容。
社区治理是指由社区居民自主组织和参与,通过共同协商、共同决策和共同管理,解决社区内部问题的一种方式。
它包括社区居民的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四,村民自治与社区治理的关系。
村民自治是社区治理的基础和核心,社区治理则是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
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新农村的民主管理体系。
第五,推进村民自治与社区治理的路径。
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民的组织能力和自治意识。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村民议事机制,使村民能够有效参与到决策中。
还应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为村民自治提供支持。
第六,新农村建设中的村民自治案例。
以某省一村为例,通过有效利用集体资源,村民成立了生态养殖合作社,实现了农民增收和村庄发展的双赢局面。
这个案例说明村民自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七,新农村建设中的社区治理案例。
以某市某社区为例,通过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的方式,成立了社区志愿者团队,提供社区服务和管理,有效改善了社区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
这个案例表明社区治理有助于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八,新农村建设中的挑战与问题。
一方面,由于一些地区农民素质较低,对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的意识薄弱,导致村级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困难。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村民自治是指农村居民自发组织起来,以自治组织为主体,自治运作为手段,以实施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为目的的一种行为形态。
在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作为基层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能力,提升农村民众参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也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我国目前村民自治普遍存在的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一、村民自治的现状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一些问题。
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一些村寨发展良好的自治组织,但也有一些村庄的自治组织却出现了各种问题,导致自治运作效果不理想。
村民自治存在领导层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有的村庄的自治组织成员大多数年龄偏大,对于村庄发展和村民自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领导层参与度不高。
村民自治存在权力过重的问题。
有的村庄的自治组织由于权力过度集中,导致自治的民主性和村民参与度不够。
村民自治存在制度设计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村民自治体制设计存在瑕疵,导致村民自治无法顺利进行。
二、对策探讨为了提高我国村民自治的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策探讨。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
要通过加强村庄自治组织的建设,提高村庄自治的质量。
可以采取加强村庄干部的培训和选举制度的改革等措施,提高自治组织的管理能力和民主参与程度。
提高领导层的参与度。
要通过加强对村民自治的宣传和教育,增强领导层对于村庄发展和村民自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领导层的主动参与度。
加强民主监督和权利保障。
要加强对自治组织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要加强对村民权益的保障,提高村民自治的民主性。
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
要通过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可以推动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村民自治的实施程序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村庄自治组织的法治建设。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通过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提高领导层的参与度、加强民主监督和权利保障以及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等多种方式,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村民自治的水平,推动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近年来,我国村民自治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逐渐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其发展与实践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有必要对其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的良性发展。
一、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尽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文件对村民自治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给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带来了困难。
2.村民自治参与度不高在实际操作中,不少村民对村民自治的参与度不高,对村民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部分地区的村民委员会甚至存在以权谋私、腐败问题,使得村民自治的实践受到影响。
3.民主决策机制不畅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决策机制不够民主,村民委员会的成员普遍存在了一些不良的权力关系,导致一些村民自治事务的决策并不是真正符合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使得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存在较大的隐患。
二、对策探讨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应当加强对于村民自治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
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村民自治的主体、范围、程序、原则等内容,为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增强村民自治意识为了提高村民的自治素养和参与度,可以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对于村民自治事务的参与度和主动性,增强村民自治意识。
要注重培养村民自治的领导班子,选拔一批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管理能力的村民担任村委会成员,进而带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工作。
3.改进决策机制在村民自治决策机制方面,应当倡导和鼓励广泛的村民参与,建立起一套真正反映村民意愿的决策程序。
建立健全村民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确保村民自治事务的合理性和民主性。
4.发展乡村治理新模式借鉴国外乡村治理的先进经验,可以尝试在我国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中引入一些新的理念和方法,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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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村民自治
摘要:时代在不断改革中逐步前进,在我国农村中实行的“村民自治”是
我国进行伟大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下亿万农民的伟大创举。
我国的村民自治从1987年开始试行推广以来,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本文主要对何泽中写的《当代中国村民自治》做了简单的介绍,然后重点讲述了何泽中关于村民自治的发展与完善的阐述,最后写我自己的感想启发。
关键词:村民自治简介发展与完善感想启发
目录:
一、引言
二、村民自治的内涵
三、《当代中国村民自治》简介
四、我的感想与启发
五、总结
正文:
一、引言
纵观我国历史长河,不难看出,我国的问题,大多出于农村。
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在中国,农村乱则天下乱,农村治则天下治”农村的矛盾,在农民逆来顺受的生活方式下被掩饰着,却不断地累积和深化;历朝历代,都是农村的矛盾暴露出整个社会的矛盾,都是农村的动荡引起整个社会的动荡。
为了更好的发展农村,让农民群众过上好日子,我国政府经过在农村多年的治理,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村民自治”这一基本模式,它现在已发展为我国解决基层直接民主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一项基层民主制度。
人是在不断的思考中成长的,事物亦然,农村村民自治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新事物,我们只有不断在实践中发挥人得主观能懂行,才能够使新事物朝着更加光明的路上前进。
二、村民自治的内涵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改革的新生事物,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全新概念,因此,对村民自治内涵的解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村民自治有着丰富的内涵,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基层由群众按照法律规定设立村委会,自己管理自己的基层的事务,它是我国解决基层直接民主的一项基本政策,是一项基层民主制度。
”詹成付认为:“村民自治就是依靠农民,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新型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村民自治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概念、依据何泽中学者的观点来看,它是一种自治理念性概念、一种基层制度概念、一种治理模式概念、一种活动方式概念。
三、《当代中国村民自治》简介
《当代中国村民自治》分六章阐述了有关村民自治的各方面知识。
1、第一章论述了村民自治的基本理论。
在概述自治的基础上,对村民自治的概念进行学理辨析,论证村民自治是理念性、制度性、治理模式和活动方式概念。
通过对村民自治与其他自治、村民自治与其他组织的比较研究,提出村民自治具有基层性、群众性、自治性等基本属性,并具有参与性、自治性、直接性、时代性等特征,提出了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是民主、自治、法治和党的领导。
通过考察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和发展动因,将村民自治划分为萌芽和产生、兴盛和普及、定型和实施、法制化和制度化四个阶段;其发展动因归结为改革是根本、
民主是前提、法制是保障三个方面。
提出村民自治的意义在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社会稳定的制度模式,创新党的领导的实现方式。
2、第二章阐述村民自治权及其实现。
通过论述村民自治的涵义和范围,提出村民自治既是权力、权利,也是职权,包括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建章立制权、监督权等内容。
提出和论证村民自治权具有合法性、正当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其实现载体是个人化权利载体、组织化权利载体、代表化权利载体,其实现方式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第三章论证村民自治的政策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
通过论述政策、法律和制度的概念及其联系和区别,提出政策是法律、制度的保障,法律是实现政策的重要形式,制度是政策和法律实施的保障。
论证了村民自治的政策基础、村民自治的法律依据和立法基础、制度对村民自治的保障作用。
4、第四章探讨村民自治的组织框架和运行机制。
通过对古代、近代和新中国建立后村的建制和村组织变迁进行考察比较,探讨了人类文明积累与村民自治的演进。
从村组织系统构成入手,论证了村民自治组织框架。
提出和论证了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模式。
5、第五章比较研究国外村级组织建设对中国村民自治的启示。
总结起来,启示有四个方面:扩大村民自治权;完善村民自治法律;理顺党的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的关系;改造、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6、第六章探讨村民自治的发展与完善。
通过探讨农村社会变迁与村民自治的发展,认为农村社区分化、全体分化、组织分化、生活方式嬗变将带来村民自治的发展。
通过探讨农村传统宗族制度与村民自治的发展,分析农村传统制度的历史变迁、当前形态和对村民自治的影响,提出充分运用村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村民自治机制的力量,分化农村宗族势力。
通过探讨农村法制化建设与村民自治的发展,提出和论述建立农村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通过探讨农村可持续发展与村民自治的发展,提出村民自治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策,为此必须实现村民自治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村民自治与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良性互动,村民自治与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的良性互动。
四、我的感想与启发
通过阅读有关我国村民自治的文章,专著等资料,尤其是对何泽中著的《当代中国村民自治》仔细阅读后,给我带来的感想启示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村民自治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必然要求
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创新的新事物,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首先,村民自治是在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达到一定水平的产物,可以说它作为一种生产关系,适应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根据一项一位学者2002年的调查研究显示,10年村民自治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产生了巨大促进作用:它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逐步得到落实;改善了干群关系,从制度上遏制了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现象”,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了干部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生产建设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的民主意识,减少了决策失误,提高了村通过村民自治解决基层社会矛盾,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务管理水平。
其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的民族、民主意识增强,他们也开始渗入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村民自治这种机制恰到好处的给予了农民群众更多的自主权、民主权、参
与权、监督权等体现权利的形式。
最后,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会产生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
这些矛盾尽管产生于基层和局部地方,但如果处理不好,则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甚至影响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在农民成为利益主体的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根本方法和出路是依靠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而实行村民自治,正是广大农村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和依法治国原则的具体体现。
实践证明在实行村民自治后,由于村委会增强了自主自治意识,民事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基本达到纠纷调解不出村,上访告状不出乡镇。
绝大多数村民自治乡镇从1998年以来未出现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了一方的稳定。
(二)做人,做事要有长远眼光
马克思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事物都与它周围的事物是相互联系,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应以联系、发展、矛盾的方法论指导我们的行动。
村民自治在探索农村治理的制度安排上开了一个令人兴奋激动的开幕式,在中国广大农村上演的这个作品,根据时代,农村的实际变化,做出了更为长远的规划。
村民自治在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村庄范围内的农民再组织,取得一定的民主成就后,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出发,加大村民自治的宣传力度,让人民更加清晰明确这一制度的功能,让人民群众放心;近些年来,我国针对村民自治制度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给予了很大的重视,在立法上,颁布了诸如《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条例》《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有关法律文件,在制度上保障了村民自治的实施。
何泽中在论述村民自治的发展和完善的问题上,创造性的比较系统全面的讲述了为什么发展村民自治需要引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体现了观时局的长远眼光。
(三)思考、行动方式应多样化—不拘一格
看了这本书后,我最大的感想就是:“多样化”。
一方面,有关于村民自治的书籍中,每位作者都有从不同于别人的角度的思考;另一方面,何泽中关于对村民自治的研究,把以往的研究视角单一、基础理论薄弱、研究路径存在偏向等问题充分考虑进去,以认真的态度、科学的方法与扎实的工作,对村民自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开创了中国村民自治理论研究的新境界,将村民自治的理论研究推上一个新台阶。
在对村民自治内涵的理解中,何泽中提出自己新颖的观点:“认为村民自治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概念,它是一种自治理念性概念、一种基层制度概念、一种治理模式概念、一种活动方式概念”,较全方位的透析了村民自治这一基本概念。
五、总结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把“三农问题”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国的农民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农民问题事关中国的稳定,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经历了一场伟大的变革,而在这种变革中产生了村民自治,从村民自治的产生,到村民自治法律地位的确立,村民自治在中国农村产生、发展和不断完善,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中,开辟了一条在党的领导下发展中国特色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成功之路,要解决现行自治中出现得问题,要实现村民自治的长远发展,实现我国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在村民自治中引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村民自治制度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互动;以科学的方法、正确的态度、实现方式的多样化指导我国的村民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