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条例》学习会发言稿: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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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主要领导发言稿

问责主要领导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深感责任重大。

在此,我要就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问责主要领导方面,发表几点意见。

首先,我要明确一点,问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我们问责的主要领导,是为了让大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在此,我要对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一、问责原因1.工作作风不实。

部分领导对工作不重视,对下属要求不严,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2.纪律意识淡薄。

个别领导在工作中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了企业形象。

3.责任担当不足。

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部分领导缺乏担当精神,推诿扯皮,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4.工作能力不足。

一些领导业务能力不强,对分管领域缺乏深入了解,导致决策失误,给工作带来损失。

二、问责措施1.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领导,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2.对违反规定的领导,进行纪律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所得,以儆效尤。

3.对责任担当不足的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提高其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

4.对工作能力不足的领导,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确保其胜任本职工作。

三、工作要求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领导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领导要带头遵守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树立良好形象。

3.强化担当,狠抓落实。

领导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对工作敢于拍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领导要关心下属,团结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推动单位发展。

最后,我坚信,在全体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学习新《准则》和《条例》 专题会议发言稿

学习新《准则》和《条例》 专题会议发言稿

---------------------------------------------------------------范文最新推荐------------------------------------------------------ 学习新《准则》和《条例》专题会议发言稿学习新《准则》和《条例》专题会议发言稿尊敬的曹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今天上午听了沈书记的讲课,我获益良多,让我深刻领悟了新《准则》和《条例》的立意、内涵和精神实质,为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与大家分享几个粗浅的学习体会。

我有三个体会:第一个体会:《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体现了与时俱进。

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

两个条规,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次《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第二个体会:纪律要求更加严格。

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处规定与法律条文重复,存在纪法不分问题,导致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这就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不能充分体现党纪的特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无从体现。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剔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1 / 10并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整合,将原来的10类违纪行为规范为6类,同时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对党员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进行了细化,使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此次修订的《条例》给我一个很深的体会,它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

4篇 2024年《条例》学习班研讨交流发言:铁纪铸魂,禁令塑形,执纪强身

4篇 2024年《条例》学习班研讨交流发言:铁纪铸魂,禁令塑形,执纪强身

《条例》学习班研讨交流发言:铁纪铸魂,禁令塑形,执纪强身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我是来自XXX(单位)的XXX,今天,非常荣幸在此分享我参加纪律教育活动体会。

这次新修订的《条例》,不仅是对全体干部品性修养与纪律作风的一次深度淬炼,更是一次自我革新、勇攀高峰的纪律塑形。

集团全体干部应主动浸润于理论的海洋,严格自省、自律,让铁的纪律成为每名干部心中最亮的航标,引领我们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破浪前行。

一、以“丈夫立身须自省”的慎思,将“注意力”聚焦于“自身正”自省,是自我提升的阶梯,是自我完善的必由之路。

新修订的《条例》不仅是对全体干部品性修养与纪律作风的一次深度淬炼,更是一次自我革新、勇攀高峰的纪律塑形。

作为新时代的干部,我们要以“丈夫立身须自省”的慎思,将“注意力”聚焦于“自身正我们要时刻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审视自己的思想观念,检查自己的工作态度,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符合党的纪律要求,始终符合人民的期待。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新时代的征程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坚守高尚的品行,始终维护党的形象。

二、以“读书须尽苦功夫”的精神,将“注意力”投入到“自身硬”读书是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增强自身能力的有力武器。

新修订的《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对全体干部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新时代的干部,我们要以“读书须尽苦功夫”的精神,将“注意力”投入到“自身硬”。

我们要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全面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同时,我们还要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自己能够胜任新时代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以“无规矩不成方圆”的自律,将“注意力”锁定于“自身廉”自律是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是自我提升的关键所在。

新修订的《条例》对全体干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纪律要求,全体干部要以“无规矩不成方圆”的自律,将“注意力”锁定于“自身廉”。

问责条例学习心得模板11篇

问责条例学习心得模板11篇

问责条例学习心得模板11篇问责条例学习心得模板 (1)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

”相信随着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倒逼机制将更加严厉。

问责如同一把杀手锏,给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的作风套上了笼头,不敢再肆意妄为,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触带电的高压线。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一次次扯开了大嗓子,却看不见甩开的膀子,那么久而久之,党员干部就会麻木不仁,难免产生“只要无过,无功也罢”的政治错觉。

找到问题却不能解决问题或及时解决问题,只会让群众更反感。

“真抓”还是“假抓”、“实抓”还是“虚抓”、“常抓不懈”还是“偶尔抓抓”,都体现了转作风是否严实。

所以,深入地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地以“严”和“实”的态度进行整改,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员干部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现“两个百年”伟大实践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凡是对党和人民事业不利的,就当机立断、立马横刀,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彻底越好,切忌拖泥带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变成常态、推向深入,关键要看在解决问题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发现反弹能不能严肃处理,解决深层次问题能不能啃下硬骨头。

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中强调:“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

”转作风不能有“陌上花开缓缓归”的闲情逸志,知道错了的东西,要及时改正,决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要“问”更要“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要“问”更要“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要
“问”更要“责”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

从去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今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对党员要求进行自我行为规范和对违纪行为划定界限到今年释放出的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都表明着党中央对于当前广大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随着《问责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通过,接下来各级党组织必将组织党员对《问责条例》进行学习理解贯彻,在实施《问责条例》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做到“问”更应做到“责”。

《问责条例》落点在“问”。

要在“问”字上,做到能问、勤问、敢问。

完善监督制度,以制度为基准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问的权利和义务。

在责任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对领导干部要能问工作问题、勤问经济问题、敢问敏感问题,要鼓励党员干部直面询问、善于接受询问。

将“问”在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为常态化机制。

《问责条例》重点在“责”。

“问”能保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但只问不责在实施过程中会导致《问责条例》缺乏足够约束力,较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制度同时在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间也难以形成心理威慑。

因此,《问责条例》要“问”更要“责”。

要完善已有的问责制度,量化问责标准,保证问责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强问责延续性,对已达处理期的同志要加强考核管理,保证达到条例入心,不再触犯的效果。

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总结

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总结

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总结《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以来,富源县坚持以上率下抓学习宣传,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确保《条例》学习覆盖到边,贯彻一抓到底。

一是领导带头学。

县委班子成员在常委会上带头原文学习《条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条例》列为学习重点内容,集中学习时还学习了“逐条解读”;各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中承担领学、解读、剖析的任务,带头谈体会、说计划、讲决心。

二是纪检率先学。

县纪委监察局于7月18日职工会上原文传达学习《条例》;发出通知对纪检系统的全员深入学习作出安排,要求纪检干部学深悟透,内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保证《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点面结合学。

通过强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抓好点、面的学习。

县委于8月5日召开全县“两个责任”落实推进会,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动员部署;各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干部会议、职工会议集中学习《条例》;党员通过学原文、谈体会、论整改的方式加强自学。

四是专题宣讲学。

以专题辅导、理论宣讲的方式扩大《条例》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在近期举行的两期全县“两学一做”重点干部培训班上开设《条例》学习专题,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解读,856名参训干部接受教育;各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讲,实现了党员学习全覆盖。

五是丰富载体学。

通过印发辅导资料、开设宣传专栏、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为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提供参考和借鉴,充分利用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发送相关动态,兴起学习宣传的热潮。

县纪委监察局编发的学习读本中,还列举了县内六种问责情形的典型案例,并进行剖析警示。

六是结合实践学。

县委于XX年10月探索建立党内问责的制度,下发了《富源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问责办法(试行)》,问责了一批落实作风建设不力、疏于党员教育管理的领导干部,县委、县纪委在学习《条例》过程中不断总结实践工作经验,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各党组织在学习时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查明存在的不足和潜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在全市行政问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行政问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行政问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全市行政问责工作会议,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全市行政问责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助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大家付出的辛勤工作和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行政问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于维护党的落地落实、推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问责不仅是一种监督和约束,更是一种激励和促进。

通过行政问责,可以推动各级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勤政为民,在改革发展中发挥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得到提升。

因此,加强行政问责工作,是我们党在新时代面临的一项新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抓好行政问责制度建设加强行政问责工作,首先要抓好行政问责制度的建设。

行政问责制度是保障行政问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基础,是推动行政问责工作的重要保障。

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行政问责的相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标准和程序等,确保行政问责工作能够依法、科学、公正地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行政问责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各级干部和相关人员具备良好的问责理念和操作技能。

只有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监督、全方位问责的工作格局,才能不断提升行政问责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行政问责工作的关键在于抓住问题,找准责任。

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警醒,对待问题要敢于亮剑、敢于担当,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解决问题要立即行动,确保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要求自己严守党纪国法,言行举止要规范,严守工作纪律,忠诚履行岗位职责。

对待群众和来访者要礼貌热情,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真正把群众的心事当作自己的心事。

三、加大问责力度,形成严管厚爱鲜明对比行政问责工作要加大力度,形成严管厚爱鲜明对比。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加强管理,切实落实责任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加强管理,切实落实责任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加强管理,切实落实责任今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条例》贯彻落实了党的方针政策精神,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党组织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防微杜渐,对党的各组织党建工作做出了规范,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应处置作出规定,这无疑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升党建工作成效,加强党的管理,提升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

这次的《条例》覆盖所有党组织。

每一位党员,明确了责任主体和问责对象,层层落实。

组织的建设更是要严格遵循《条例》的规定,加强管理,切实落实责任,做好各项工作。

此次颁布的《条例》覆盖面广,不局限于领导干部,极少部分群体,而是全体党员,这就要求各党组织要将《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充分贯彻落实到每位党员。

首先各社区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委工作人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条例》,对《条例》进行通读,深入了解内容,进行积极的自查反思,防微杜渐,从自己做起,清正廉洁,作为相关负责人要担负起监督责任,谨防单位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再者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理论学习,结合一定的考察实践活动,使党员深刻认识到应该怎样当一名合格的党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给党组织抹黑。

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

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失责就必须被问责。

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

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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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学习会发言稿: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就抓好《问责条例》学习和贯彻落实提出如下明确要求。

一要善于问责,学深悟透。

纪检干部既是党风党纪的维护者,也是遵规守纪的带头人,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

要加强对《问责条例》学习,深刻理解、认真领会问责条例的精髓和实质。

问责对象包括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问责内容涵盖推进…五大建设‟、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维护…六大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六方面失职失责情形,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问责的期限也明确规定了是终身问责制度等等。

对《问责条例》的学习要做到内学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勇于问责,有责必问。

纪检干部要拿起《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既要“问职”、监督检查履职情况,也要“问效”、督办履职的成效,更要“问廉”、侧重权力和作风上问责。

三要敢于问责,失责必问。

问责条例贯彻党章,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问责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将以党性、对党的绝对忠诚,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不回避矛盾,不怕得罪人,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要把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真问责、严问责,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真正发挥治党、管权、治吏的积极作用。

同时希望纪检干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内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融会贯通,保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地生根,发挥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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