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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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各级各部门要以决战决胜之势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进行系统排查、始终保持查办违规违纪案件高压态势,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下面pincai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天等县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排查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责制度,强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深挖细核问题线索,取得明显成效。

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排查机制。该县积极找准工作切入点,针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人群集中在村“两委”及各站所工作人员的实际,盯紧这些工作人员,通过县、乡镇、村三级排查机制,有的放矢。同时重点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摸排,共筛选出8大类24项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治理问题线索进入办理程序。在线索排查方面,该县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将信访举报线索转送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对于到期未办结、延期办理的信访件,强化督办,推动办理。截至目前,该县共排查出139条问题线索,共督办问题线索39件,已办结37件,正在办理2件。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该县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工作体系,

搭建群众来访、来电、信箱、网络举报、领导干部接访等举报平台,形成立体式收集、多渠道受理的接访接待格局。此外,该县还在天等电视台、《今日天等》报刊及天等纪检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级纪委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地址,在各乡镇、村委设立信访接待室和举报信箱,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该县还建立免邮费“绿色通道”和“开门接访、上门回访”等机制,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规范12388举报电话接听答复工作,鼓励群众反映身边的腐败问题。截至目前,该县共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9条,初核率100%。公开大接访8次,接访群众达3000余人。

强化问责制度。该县严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纪律审查质量关,坚决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现象。通过随机抽查、进村入户核实、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工作推进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慢、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截至目前,该县共立案审查8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9人,诫勉谈话25人,函询19人,涉及金额235万元。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就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计划投入2022.5万元,计划修建道路66条,77.75公里,重点用于贫困村和非贫村村60户以上自然村(屯)屯级道路建设,其中升级硬化道路63条,新建砂石路3条。目前,18条19.22公里道路建设已完工。

二是产业扶贫开发。20XX年计划产业扶贫资金360万元,目前己完成365.87万元,占计划投入资金的101.6%。其中贫困村产业投入314.2387万元,种植苗木25.7万多株,面上贫困户产业投入51.6313万元,为我县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开发提供了强大助力。

三是“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建设。20XX年我县安排5个贫困村屯绿化建设,60万元资金。每个自然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万元,现已全部完工。

四是“雨露计划”。016年度安排“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资金90.5万元,按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二、资金监管情况

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一系列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定,坚持项目随着计划走,资金随着项目走,扶贫资金运行全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县扶贫办制定《兴安县扶贫办扶贫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起严格的审计、监察制度,杜绝任何挤占、挪用、转移、截留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使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经我办自查,20XX年我办开展的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清远连州市西岸镇农业办公室原副主任何文海为25户不符合享受国家搬迁安置补助条件的农户提供虚假资料,导致50万元补助资金被骗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和林业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郑瑞丰违规批准购置农业机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为确保广东省委提出的“在2018年前推动全省176.5万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上半年,广东省纪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10条,立案查处1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

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都特别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和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问题。中央纪委专门召开会议,对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铲除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的腐败毒瘤,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广东省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在20XX年1月召开的省纪委全会上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办案的重中之重,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言传身教,今年以来,先后赴全省大部分地市的12个县(市、区)、40多个镇(街)和村(居)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推动这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为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省纪委在今年5月初专门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省建立了市县为主体、扶贫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管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压实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市县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各地级以上市也参照省的做法,相应建立本级工作格局。如珠海、韶关、江门、湛江市委主要领导一上任就约谈了各县(市、区)的党委书记和部分镇党委书记,要求当地党委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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