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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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就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计划投入2022.5万元,计划修建道路66条,77.75公里,重点用于贫困村和非贫村村60户以上自然村(屯)屯级道路建设,其中升级硬化道路63条,新建砂石路3条。目前,18条19.22公里道路建设已完工。

二是产业扶贫开发。2016年计划产业扶贫资金360万元,目前己完成365.87万元,占计划投入资金的101.6%。其中贫困村产业投入314.2387万元,种植苗木25.7万多株,面上贫困户产业投入51.6313万元,为我县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开发提供了强大助力。

三是“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建设。2016年我县安排5个贫困村屯绿化建设,60万元资金。每个自然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万元,现已全部完工。

四是“雨露计划”。2016年度安排“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资金90.5万元,按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二、资金监管情况

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一系列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定,坚持项目随着计划走,资金随着项目走,扶贫资金运行全程实行封闭式管理。

县扶贫办制定《兴安县扶贫办扶贫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起严格的审计、监察制度,杜绝任何挤占、挪用、转移、截留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使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经我办自查,2016年我办开展的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清远连州市西岸镇农业办公室原副主任何文海为25户不符合享受国家搬迁安置补助条件的农户提供虚假资料,导致50万元补助资金被骗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和林业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郑瑞丰违规批准购置农业机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为确保广东省委提出的“在2018年前推动全省176.5万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上半年,广东省纪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10条,立案查处1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

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都特别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和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问题。中央纪委专门召开会议,对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铲除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的腐败毒瘤,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广东省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在2016年1月召开的省纪委全会上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办案的重中之重,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言传身教,今年以来,先后赴全省大部分地市的12个县(市、区)、40多个镇(街)和村(居)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推动这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为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省纪委在今年5月初专门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省建立了市县为主体、扶贫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管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压实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市县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各地级以上市也参照省的做法,相应建立本级工作格局。如珠海、韶关、江门、湛江市委主要领导一上任就约谈了各县(市、区)的党委书记和部分镇党委书记,要求当地党委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脱贫工作落地见效。肇庆市新任纪委书记上

任不久就到各县(市、区)调研,对各县(市、区)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为当地完成脱贫任务提供纪律保障。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为加强对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一级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协作机制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信访局、省扶贫办等单位参加。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担任协作机制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定期汇集、及时移送、办案协作配合、成果报告和宣传、协调会商等工作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汇总和移送,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

在省纪委的示范带动下,各地纷纷参照省的做法,结合实际,相应建立了本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广州、深圳市针对自身对口帮扶粤东西北地区任务重、资金量大的特点,扩大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范围,将财政局、农业局、协作办也纳入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作用。

加强线索摸排,建立全省台帐

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纳入全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的七大领域之一,进行全面摸排;同时,高度重视巡视、审计、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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