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基层单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问题1.信息沟通不畅: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存在差异,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
2.责任界定不清:在问责过程中,责任主体模糊,难以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层级,导致问责结果不明确。
3.问责方式单一:目前的问责方式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缺乏灵活性,无法有效解决问题。
4.问责效果难以评估:缺乏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估体系,难以评估问责措施的效果。
5.缺乏问责力度: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存在问责力度不足的情况,导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效果打折。
对策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部门间的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通过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高效运转。
2.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明确的责任界定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层级,避免在问责过程中责任主体模糊不清,确保问责结果明确、精准。
3.多元化问责方式:除了行政处罚外,探索并推广多种多样的问责方式,如停职、降级、调岗等,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问责方式,提高问责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4.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估体系,对问责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问责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加强问责力度:对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加大问责力度,确保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性和问责效果的实现,从而有效震慑其他潜在违纪者。
以上对策建议旨在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问责工作的效果和质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更深入、更长远的方向。
6.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培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他们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7.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借助媒体、网络和社交平台等渠道,普及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10月日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市局成立了局机关纪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然而,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聚焦脱贫攻坚的新形势下,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惑。
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一是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困惑。
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取消了原来的纪检监察室,从局机关调走了3个编制。
为了配合上级纪检部门的工作,向市直机关工委申请成立了5人组成的局机关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都是兼职的,不是由市编办批准的人员编制和机构,属于本单位自设的机构。
具体从事纪检工作的2名同志,1名是从城区基层所借调的,1名是从县市区局上派的。
由于人员不是专职的,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顾虑,缺乏主动性。
二是业务水平欠缺的困惑。
机关纪委人员从事纪检工作都是新手,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总体欠缺,入职培训也缺乏系统性,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矛盾。
不善于监督,形式上的监督和处理投诉举报花费时间较多,主动深入调研较少。
对新的政策规定把握能力欠缺,量纪、执纪不够准确。
三是职责不明确的困惑。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局机关纪委不仅要履行监督责任,而且要花大量的时间协助履行主体责任,有时候还要参与中心工作,分散了抓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是对同级班子成员考评的困惑。
局机关纪委在局党组领导之下,一些领导将机关纪委单纯看作机关党委下面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待有关安排,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拖延推诿。
纪检干部也存在顾虑问题,认为在同级党组掌控之下,容易“费力不讨好”。
纪委书记在处理纪检“主角”与班子“配角”的站位关系上,力不从心,存在着越位、错位、有时候甚至失位的现象。
五是把握纪律刚性与执纪尺度的困惑。
基层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基层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作者:邹德强来源:《新长征》 2019年第7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是最直接与党员干部接触、最近距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层纪委的必答命题。
一、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现实意义履行监督责任是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的关键。
信任代替不了监督,权力不受约束必然失控。
只有强化对权力运行和使用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公开监督权力,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履行监督责任是提升制度有效执行的手段。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行之有效的监督是保证制度执行到位的关键。
只有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提升制度的震慑力,才能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有效避免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地带”。
履行监督责任是促进企业规范运作的保障。
合规监督及专项检查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
通过开展合规监督、专项检查,就是不断发现各类管理漏洞和问题,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行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规可守,使企业运作更加规范,管理不断提档升级。
二、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的主要问题权力运行机制不完善增加监督难度。
单位主要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一些重要领域和重点部门的权力较大;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难,同一事务多头管理,管理“真空”的现象仍然存在。
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制约监督成效。
从目前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开展监督工作一定程度上还只停留在查阅资料、看台账、听汇报上,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工作机制不畅影响监督职能发挥。
在监督工作中还缺乏明晰的制度规定,存在职责定位不清晰、“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导致纪检监察部门被动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无法集中精力聚焦主责主业,经常出现越位、错位的问题。
三、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方法路径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着力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
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大局,营造风清气正的内部环境,是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调研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调研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市___于2017年10月日发表了一篇关于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文章。
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市局成立了局机关纪委,但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聚焦脱贫攻坚的新形势下,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惑。
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首先,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困惑。
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取消了原来的纪检监察室,从局机关调走了3个编制。
为了配合上级纪检部门的工作,向市直机关工委申请成立了局机关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都是兼职的,不是由市编办批准的人员编制和机构,属于本单位自设的机构。
具体从事纪检工作的2名同志,1名是从其他基层所借调的,1名是从县市区局上派的。
由于人员不是专职的,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顾虑,缺乏主动性。
其次,业务水平欠缺的困惑。
机关纪委人员从事纪检工作都是新手,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总体欠缺,入职培训也缺乏系统性,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矛盾。
不善于监督,形式上的监督和处理投诉举报花费时间较多,主动深入调研较少。
对新的政策规定把握能力欠缺,量纪、执纪不够准确。
第三,职责不明确的困惑。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局机关纪委不仅要履行监督责任,而且要花大量的时间协助履行主体责任,有时候还要参与中心工作,分散了抓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最后,对同级班子成员考评的困惑。
局机关纪委在局党组领导之下,一些领导将机关纪委单纯看作机关党委下面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待有关安排,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拖延推诿。
纪检干部也存在顾虑问题,认为在同级党组掌控之下,容易“费力不讨好”。
纪委书记在处理纪检“主角”与班子“配角”的站位关系上,力不从心,存在着越位、错位、有时候甚至失位的现象。
因此,我们需要解决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和问题。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考 王奎华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考王奎华摘要: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在新形势下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要维护党的形象,首先就要在基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在本文中,笔者将首先对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然后以此为基础,有针对性地提出强化相关工作的策略。
关键词:纪检监察;问题;监督1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存在问题1.1 基层行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督执纪问责缺乏充足的依据和手段一是纪律审查手段不充分。
如基层行不能对审查对象作出“双规”措施,一旦纪律审查对象不配合,纪律审查很难继续。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无专项经费支持、无固定办案场所,在纪律审查实践中面临较多困难。
二是存在监督空白。
比如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有的常年不在单位所在地生活,有的甚至身在国外,有的党组织关系已经迁出,对于这些干部的管理责任没有明确规定。
1.2 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性不强,影响监督执纪问责效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纪检机关的相对独立性有了政策上的支撑。
但是针对基层央行,还缺乏具体、细化的配套制度,影响了纪委的监督执纪效果。
一是同级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由于纪委更多的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上级纪委的领导主要是业务上的指导,纪委不愿、不敢、也不善于监督同级党委,同级监督缺失成为纪委监督工作的常态。
二是追责存在较大阻力。
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存在较大制约,整改难、追责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不足。
一些行党委不肯投入必要的资源,使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感觉在党委面前不被重视,导致纪委不能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1.3 办案方面存在问题,体制机制需要改善就目前许多违法违纪人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隐藏自身违法行为,基层办案人员有时受到主客观因素的限制难以在恶劣的办案条件下对违法违纪人员的行为做出合理的判断。
近期执纪监督问责工作重点情况汇报

近期执纪监督问责工作重点情况汇报我局高度重视执纪监督工作,在接到通知要求后,严格按照《近期执纪监督问责工作重点》,积极认真开展了一系列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在县委办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局长牵头,班子成员带头,各股室配合,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对照信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积极整改。
二、逐项自查,强化落实(一)社会评价工作方面。
我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并结合自身工作性质积极有效解决群众和干部的合理诉求。
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圆满完成。
(二)脱贫攻坚领域方面。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局领导采取定时不定时抽查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积极开展工作,确保联系贫困村村务公开到位、杜绝因决策失误造成扶贫资金流失、严把项目验收关,确保建设项目按时高效完成。
工作中未出现贪污侵占、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正风肃纪方面。
1.基层党委党组落实主体方面。
一是局领导按时参加县委办党支部的各种组织生活及会议,参与研究讨论,按时缴纳党费。
局领导能把握全局方向,统揽全局,能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上做到请示汇报,对下关心下级;二是我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坚持集体领导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对单位“三重一大”等事项都是严格按照程序召开集体研究;三是班子成员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双重学习活动,坚持参加县委办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维护信访局集体领导;四是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主动学习领会,主动研究信访维稳工作突出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主动与各乡镇(部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2.关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十项规定方面。
乡镇纪委如何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学思探索乡镇纪委如何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文/黄西虎乡镇纪委作为纠正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第一道关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群众满不满意的问题。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形势下,为切实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近日,笔者对甘洛县28个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深入调研发现问题从走访调研的情况来看,当前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同级监督困难较大。
个别单位存在民主集中制只有集中没有民主的问题,召开“三重一大”重要会议,往往是一把手在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讨论时提前找班子成员谈话表态和定调,有些甚至讨论重大问题时先发言定调,导致党政办公会表决重要事项时得不到有效监督。
绝大部分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在执行同级党委决议时,存在运动员兼裁判员的情形。
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关系、年度考核等都在乡镇,党委一把手对干部任用有很大的建议权,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上有顾虑,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不敢监督,出现“和稀泥”的问题。
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
担当不够不敢为。
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推荐环节非常重要,在熟人社会里,个别纪检干部担心工作力度太大,势必得罪人,在民主推荐环节丢选票,导致纪检干部担当不够不敢为的情况时有发生。
而直接的结果就是,很多纪检干部都选择了“拖字诀”,能拖则拖,都是尽量地拖到换届。
有些乡镇纪检干部遇事不敢担当、不敢负责、不敢挺身而出,脑子里只装着“请示”二字。
而有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
能力不足不会为。
由于乡镇人员流动频繁,历练培训力度不够,往往是刚熟悉工作,就被使用到其他岗位上了。
当前很多纪委书记、副书记都兼任了其他工作,无法进行集中系统的历练培训,办案能力存在很大的短板。
关于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的认识和思考

02
基层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
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介绍
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 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 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党的规矩
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工作、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 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它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惯例等。
制度落实
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落实到基层,强化 制度执行,确保党的纪律在基层得到严格遵守。
3
监督检查
加强对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升 水平。
06
结语
对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展望
深化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基层纪检组织要深入领会监督执纪问责的核心要义,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聚焦 主责主业,确保工作的高效推进。展望未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 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组织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将更加凸显其重要性。
如何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与挑战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提高纪检干部的专业素养和执纪 水平,加强廉政教育,严防纪检 干部自身腐败。
落实问责制度 对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基层纪 检组织和干部,要严格落实问责 制度,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 严肃性和权威性。
完善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组织的监督制 度,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规 范化、制度化,减少人情关系的 干扰。
完善制度,提升工作效能
进一步健全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为基层纪检 组织履行职责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提升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 效能,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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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基层单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者:孙成中来源:《企业文明》2017年第09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委是党内监督、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
这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对纪委职责的高度凝练和准确定位。
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尊崇党章,聚焦中心任务,准确把握这个职责定位,保证纪委履职尽责的正确方向。
在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新形势下,结合冶金地质实际,笔者针对基层单位纪委应如何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构建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提出一些看法,以供参考。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前提突出重点,确保监督到位。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落实监督职责是纪委推进冶金地质稳定发展的首要工作,建立完善的监督保障体系则是有效落实监督职责的重点。
冶金地质基层单位要通过实行纪委工作例会制、效能监察检查制、党风廉政专项检查制、问题整改督办制等相关制度,使责任监督、民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跟踪监督无缝对接、有机结合,发挥监督合力,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到位做实。
创新方式,强化监督效能。
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深化细化监督措施,能够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工作短板,是提高监督检查效果的有效途径。
近几年,总局及各单位党委纪委在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廉政教育实施效果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方面,深入探索、积极作为,采取月统计、季上报、电话调度查实等方式,定期对领导干部联系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健全完善了《签订目标责任书》《领导干部家庭助廉保证书》等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提高了监督效能,拓宽了视野,使相关工作再上一层楼。
注重文化,提高监督实效。
加强廉洁文化引领,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的重要保证。
要在监督工作中常刮“廉风”、常下“廉雨”,注重发挥廉洁文化“思想利刃”的作用。
近年来,冶金地质各基层单位工作中,精心打造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科技平台,通过开通微信、编发廉政教育短信、定期组织到警示基地开展廉政教育等网络化、电教化教育方式,定期发布国家、上级单位和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信息、工作动态,解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规定、重大举措,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积极抢占干部职工思想阵地,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奠定了良好基础。
着力提升执纪水平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任务加强制度建设,树立法治观念。
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构建内容互补、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是纪委执纪监督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不能为”的客观条件。
因此,制度设计和制定必须具体、严密、可操作,要在实际工作中行得通,用得上,有力度。
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牢牢把握企业重点工作发展趋势,以制约和规范权力为核心,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深入探索将反腐倡廉各项要求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制度和流程之中的方式方法,在深入、深化上下工夫。
对党内监督、选人用人等现有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进一步查漏补缺,做好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同时加强理论研究,理解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内涵和外延,使建立的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确保纪委在法治的框架下严格执纪监督,严厉惩治腐败。
强化制度落实,确保刚性执行。
英国作家培根曾说过:“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
”在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有的订立制度只为应付检查,上报下发,就束之高阁;有的对重要的制度也随意突破和变通,使之形同虚设;还有的对制度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符合自己利益的就执行,不符合自身利益的就不执行,在这些情况下,制度的执行力都会大打折扣。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使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发挥执纪监督实效,就要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刚性执行。
要定期开展落实规章制度和落实责任制的督查工作,每月围绕有关单位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采取现场检查、调查问卷、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从任务策划、过程实施、整改跟踪、情况通报,到资源共享,形成了完整的闭环管理。
纪委坚持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及履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四有”合格党员尤其是工作先进性得到具体体现。
另外,也注重发挥各基层单位纪委委员的执纪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纪委委员在财务、安监、项目等重要部门负责管理工作的优势,在日常工作中监督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的合法合规,做好“电子眼”和“安全锁”。
多措并举、恪尽职守,使执纪监督的查错纠弊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保证规章制度的刚性执行。
执纪从严从速,实现依法治企。
从严执纪就是要保持查处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绝不姑息。
从速执纪就是要落实“快查快结”,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的信访案件,要坚决一查到底,按期结案,绝不推诿扯皮。
要始终牢记中纪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办案方针,深刻领会总局纪委书记王铁良在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深化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严格严肃执纪,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同时要注意必须按规定、按制度行使监督执纪权,不搞特权、不搞选择执纪,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切实达到从严治企、依法治企的要求。
建立问责机制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环节规范问责内容,做到任务明确。
规范问责内容是发挥责任追究作用的根本保证,没有完整、规范、细化的问责内容,问责制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问责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沦为摆设。
因此,要认真规范问责内容,制定尽可能详细的问责条款,按照总局党委部署,今年在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基础上,将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制定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切实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对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以项目牟利等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问责范围,做到有的放矢。
明确问责范围,就是要严格落实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突出主业主责,不搞大而全,而是集中纪委工作精力,聚焦关键环节,变“四面出击”为“重点突破”。
首先要明确对哪类人进行问责,领导干部是责任追究的主要对象,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要坚决问责。
同时还应将涉及“管人、管钱、管物”的关键岗位人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要逐步将冶金地质基层单位重要岗位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联的人员作为监管的重点对象,使责任追究延伸到冶金地质基层单位管理末端,通过严格问责传递压力,充分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其次要明确对哪些事进行问责,应主要关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选人用人管人、矿权转让及外包单位等重点领域。
在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上,则应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问题回潮蔓延、重复发生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冶金地质各基层单位除要求各级人员坚决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等上级文件外,还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规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十个规定》等制度,明确不能违反的条款及绝对禁止的行为,使相关人员对工作中的“禁区”和“红线”一目了然,进一步使责任追究针对性更高,目的性更强。
发挥问责作用,做好良性导向。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也是最微妙的政治,问责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让责任者承担应付的责任,让旁观者时刻警醒,形成强烈的思想威慑,切实推动“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王岐山书记曾经指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既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又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同时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握问责这根“打虎棒”,将系统内外贿赂典型案例通过冶金地质内部网络、报刊、橱窗、微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对本行业干部职工被问责的事件,也不能“只下雨,不打雷”,应该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缩小通报范围等方式对可能出现类似问题的人员进行教育,切实做好良性导向,让各级人员感受到“谁在这样的形势下还敢顶风违纪,谁就要为之付出代价”的言论不是空话,从内心深处认可问责的正向价值,真正让制度约束在人心认同的轨道上运行。
综上所述,做好监督执纪问责,既是新形势下深化纪检监察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必要手段。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神圣职责,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探索、不断总结,让监督执纪问责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内容上系统起来,在措施上完善起来,在环节上衔接起来,一步一个脚印,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为全面促进改革发展,推进廉洁和谐的冶金地质基层单位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纪委)(责任编辑:崔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