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案例
货币银行学教学案例

教学案例案例1 电子货币的应用(第一章第一节)有关电子货币至今尚无统一定义。
国际清算银行(BIS)1996年10月的报告和欧洲央行(ECB)1998年的报告较具代表性,体现了电子货币的若干基本特点:(1)由电子储存的货币价值;(2)代表向发行者的索偿权;(3)具有一定的储值上限;(4)可在发行者业务系统之外广泛用于支付;(5)在支付过程中无卷入银行账户或发行系统的必要。
电子货币的确用于电子支付,然而并非所有用于电子支付的手段都是电子货币。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促使传统支付手段电子化,走向互联网、移动通讯网和数字电视网。
例如,用普通的信用卡可以在网上购物。
但与在商场购物一样,使用者必须提交信用卡号码并需通过信用卡系统的授权,方可支付。
另外,电子支票也继电脑银行(PC Banking)和网上银行(Internet Banking)之后出现。
然而,电子支票的支付需要收款人将其银行账号和支票路径序码通知付款人。
付款方只能在本银行网页或本电脑银行软件上付款。
电子货币的出现力求克服即便电子化、仍旧依循传统付款方式的局限。
因此,电子货币直接与非传统支付手段相联。
经过10多年的发展,电子货币在整个支付系统中仅占微小份额这一事实,令急于宣告电子货币时代到来的人们大失所望。
但对了解电子货币的微型付款属性的人来说,这些尚属意料之中。
事实是,物理现金与钱夹均未消失,但人们正逐渐认识到生活质量可以通过减少等待取款付款、寻找购物停车位、凑零钱付停车费等等得以提高。
看来,更为重要的是电子货币所带来的付款文化上的变化。
案例2 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第三章第一节)在我国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都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以我国的上市公司为例,根据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2003年中期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在负债总额中的比重分别为74.42%、25.44%;2004年中期,这一比重分别为75.72%、24.18%,就是说,整体上上市公司流动负债比重有所增加,长期负债比重有所降低。
货币银行学案例:中国人民银行的发展历程

中国人民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了“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
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人民政权被分割成彼此不能连接的区域。
各根据地建立了相对独立、分散管理的根据地银行,并各自发行在本根据地内流通的货币。
l948年12月1日,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合并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和法定本位币。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至今的五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职能、地位、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
1.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1948~1952年)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
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统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
l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一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使人民币成为境内流通的本位币,与各经济部门协同治理通货膨胀;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机构,形成国家银行体系,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整顿私营金融业;三是实行金融管理,疏导游资,打击金银外币黑市,取消在华外商银行的特权,禁止外国货币流通,统一管理外汇;四是开展存款、放款、汇兑和外汇业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迎接经济建设做准备。
西财《货币银行学》教学资料 教学参考 案例二 从海南发展银行关闭看信贷资金经营风险

案例二从海南发展银行关闭看信贷资金经营风险案例分析(资料见开篇案例)1、从银行本身角度看,信用风险具有客观性、传染性、可控性。
银行作为经营信贷资金的企业,自由资本所占比例极低,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客观存在的信用风险就会扩大甚至演变为危机。
从海南发展银行的经验来看,导致其关闭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巨额的债务、高息揽存、大量的坏账,反映了信用风险的客观性,在风险扩大的情况下,信用风险的传染性则引发了其储户的挤兑风潮。
当然,信用风险也是可控的,海南发展银行毕竟是建国以来唯一被关闭的银行。
海南发展银行由于其历史和经营方面的问题才导致了其风险的失控,并最终演变为危机。
具体来说,银行信贷资金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是衡量商业银行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和信用风险可控的重要标志。
海南发展银行开业初期资产负债比例的严重失衡、资本金的短缺,迫使海南发展银行树立了存款立行的思路,依靠高息揽存等违规操作来开拓资金来源。
金融发展史的经验一再警示,这必然走向失败。
高息固然能使大量资金快速流入,随之而来的是潜在风险也越来越大,一旦银行因坏账而出现信用恐慌,大量资金会立即择路而逃,整个支付和清偿系统便会陷于恶性循环而瘫痪。
在当时投机泡沫不断破灭、宏观整顿不断加强、贷款难以获得高收益的形势下,高息揽存很快就会给先天不足的海南发展银行以致命的打击。
2、从宏观经济背景的角度看,银行信贷资金的经营要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海南发展银行从成立、经营到关闭都同海南省当时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很大的关系。
1992年以前,海南主要依靠优惠政策和房地产开发热吸引外来资金,海南省金融机构的数量迅速增加,岛外资金以各种方式大量流入。
据专项调查,1992-1993年海南金融机构直接投入房地产业的资金在250亿元左右,约占全部贷款的40%,直接或间接投入房地产业的资金占全部资金的50%以上,各项负债中近70%来自岛外。
1993年宏观调控以后,海南房地产热难以为继,迅速降温,到1996年海南的房价已跌去6成,地价更跌去6成以上,金融机构投入房地产的资金被套牢压死,加上岛外资金不再流入并迅速回流,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大幅增加,资产转化调整困难,相当部分的金融机构只得依靠高息揽存来维持运转,支付问题日益严重。
货币银行学案例

中国是最早将黄金作为货币的国家之一,最早在公元前 22 世纪的夏代就将黄金作为货币使用了。欧洲 最早的金币奥古斯塔铸造于 1231 年,1252 年佛罗伦萨铸造了著名的金币弗罗林。以中国为例:殷商及西 周时期,黄金作为制造装饰品的贵金属很早就为人们所喜爱。根据《春秋》 、 《管子》等文献记载,到了春 秋战国时期黄金已经具备了以下功能:第一,交换手段;第二,价值尺度;第三,国际货币( “国际”是指当时 的诸侯国之间) ;第四,大量用于赏赐、馈赠、贿赂。到了秦朝至西汉时期,黄金货币开始盛行。秦始皇统 一六国以后, 颁布了中国最早的货币立法,规定黄金为“上币” 。西汉交易中盛行用黄金,小宗买卖都使用铜 钱,价值大的均以黄金计算,关系重大的活动都使用黄金。在此阶段黄金充分履行着赏赐、贮藏财富以及价值 尺度的职能。东汉至隋朝时期黄金的流通作用减退,黄金愈加贵重,黄金的用途有了很大改变。用于大额支付 和商品交易的情况锐减。黄金主要用于贮藏和装饰。第一,黄金充分发挥了价值保值的作用。第二,奢侈的黄 金饰品成为时尚。南北朝时,黄金制的钱币开始出现。唐宋时期黄金货币作用的上升,唐代金银仍被视为财 富宝藏,用于赏赐和馈赠、贿赂等。元朝以后黄金货币作用的消失,元朝以后,纸币逐渐流行,黄金进一步退 出流通领域。 尤其是明朝,曾明令禁止民间用金银交易, 黄金的货币地位正式被取消, 黄金主要起贮藏作用 。 在近代统一的国际货币体系形成之前,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金银复本位货币制度 。在金银复本位 制度下,政府规定金银之间的价值比率并按这一比率无限买卖金银。此时,黄金的金融属性充分体现在: 流通手段、价值尺度、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时间货币的职能上。 历史上第一个金币本位制国际货币体系以黄金为核心本位货币。到 1914 年已有 59 个国家实行了金本 位制。黄金是货币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性也是最后一个本身拥有价值而又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与价值尺度的 实质性货币。黄金是本位货币,是国际硬通货,可自由进出口,可支付贸易赤字,可作国内货币流通。黄 金可以自由铸造、自由兑换、自由输出。一战对金本位带来冲击,1933 年世界性经济危机时,黄金紧缺并 且受到官方控制, “金本位制”彻底崩溃。各国纷纷加强了贸易管制,禁止黄金自由买卖和进出口,公开的 黄金市场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伦敦黄金市场关闭 。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中黄金的金融属性主要体现在其货币职能方面:第一,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第二, 其他会员国货币与美元挂钩,即同美元保持固定汇率关系。随着美元的逆差、黄金储备的减少以及美元过 剩等原因,布雷顿森林体系暴露了其致命弱点,即“特里芬难题” 。美国于 1971 年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 , 停止各国政府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 1978 年 4 月 1 日, “牙买加协议”生效,协议规定黄金非货币化,黄金既不再是各国货币的评价基础, 也不能用于官方之间的国际清算。牙买加协议使黄金失去了其最直接的金融属性――货币职能。尽管黄金 不再在货币体系中发挥作用,黄金仍可作为一种能突破地域限制和时空阻隔的国际公认资产,黄金具有其 独特的流通性和变现性,仍是重要的国家储备资产和战备资源。作为投资载体,黄金仍与金融活动保持着 关系,信用货币缺乏的情况下,变现黄金是最后支付手段。 尽管黄金逐渐被非货币化,但黄金的金融属性仍然在多次事件中凸显:例如 1997 年亚洲金融风暴中亚 洲东南亚多国货币汇价急跌、2001 年的美国 911 事件全球金融市场一片混乱中、2002 年全球反恐和印巴紧 张局势以及今年 4 月一意孤行的美国对伊拉克战局中,黄金价格上升,成为瞩目的焦点。 在当代,黄金仍然是各国外汇储备地重要组成部分。欧洲央行认为不管黄金的价格如何变化,它仍然 是全球货币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洲央行目前拥有黄金储备 875.6 吨.占外汇储备总量的 50 %。近年来,虽 然一些发达国家央行试图减少部分黄金储备,也有发展中国家在增加外汇储备,但是总体情况来看,黄金 储备地位仍然非常重要。 利用黄金也产生了新的融资方式。一般黄金融资包括黄金股票、黄金债券、黄金借贷、黄金租赁等。 例如,黄金借贷就是商业银行以黄金作为贷款(只收取利息) ,客户用黄金偿还的一种融资方式,俗称“借 金还金” 。这是黄金具有货币和商品双重功能的基础上产生的黄金生产企业的融资方式。80 年代黄金借贷 成为金矿开发的一种融资方式 (由泛大陆金矿有限公司 1984 年向梅斯西太平洋集团贷款 6 万盎司黄金用于 开发该公司的帕丁顿金矿首创) ,因其利率远低于货币贷款利率而受到黄金生产企业的青睐。在这种融资方 式中,央行无需承担风险直接将黄金储备贷给黄金生产企业,以商业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商业银行以自己 的资产做抵押,向央行申请黄金贷款.获得贷款后.通常按黄金贷款企业的要求将黄金在现货市场上出售; 获得的资金转为借款人所需的项日开发资金;借款企业以项目未来生产出的黄金归还黄金贷款本息,借金 还金有锁定黄金价格、规避价格下跌的保值功能。而通过黄金租货业务,黄金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商业银行 向黄金首饰加工企业提供黄金租赁服务.以降低原材料库存.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提高流动资金周转速度。 黄金还成为了新的投资工具。例如,电子黄金 E-gold。1996 年美国一家公司推出电子黄金 E-gold 、 利用 internet 的网上支付平台, 彻底粉碎地域概念, 使电子黄金再次步人流通领域, 在短短两三年的时间里, 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电子黄金其实是一种服务,当客户开立了一个电子黄金账户并注人资金后,就可以买 入黄金在内的贵金属,之后他们就拥有了以这种金属为基础的货币,承受黄金涨落所带来的风险和收益, 投资者一旦购买了电子黄金,就同时获得了投资和信用卡的双重功能,不使用时等于是储存了黄金.从而 起到回避风险的保值作用,而这笔资金又可随时用来支付使用。我国国内银行所涉及的黄金零售业务品种 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实物交易的条块金、金币;一类是“纸黄金” ,以记账方式来表明黄金买卖的黄 金存折,适合个人投资者利用金价波动人市交易,赚取利润。
货币银行学案例之一

第4章案例:美国共同基金美国现代的共同基金已经经历了70多年的发展历程,96年末以35390亿美元的资产总额雄居全美第二大金融资产,占全世界共同基金资产总额的55%。
截止96年年末,美国有超过6200个共同基金,代表着广大的、多种类型的投资目标,从保守型到进攻型,投资于包罗万象的证券中,美国投资公司研究会根据基金的基本投资目标将共同基金大概分成3大类:1、股票基金:(1)进攻成长型基金寻求最大的资本成长,现实的收入不是重要的因素,而未来的资本所得才是主要目标,这种基金投资于非主流的股票,非热门股票,他们运用投资技术卷入巨大的风险,以期获得巨大的利润。
(2)成长型基金投资在发展前景非常好的公众公司的股票,但风险性比进攻成长型要小。
(3)成长和收入型基金寻求长期资本成长和现在的收入相结合,这种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标准是价值的增长的和展示出良好的、连续的支付红利的记录。
(4)贵金属/黄金基金主要投资于与黄金和其他贵金属发生联系的股票。
(5)国际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以外的公司的股票。
(6)全球性综合基金这种基金投资于全世界的股票,包括美国的公司。
(7)收入股票基金寻求收入的高等级,主要投资于有良好的红利支付记录的公司股票。
2、债券和收入基金:(1)灵活组合基金允许基金管理者去预先处理或对市场条件的变化作出相应的反应,去决定投资于股票、债券或货币市场。
(2)余额基金通常在寻求保值投资者的资本,支付现在的红利收入的基础上实现资本的长期增值,他们的组合由债券、优先股和公众股混合而成。
(3)收入混合基金寻求收入的高等级,这种基金主要投资于能产生现实收入的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
(4)收入债券基金寻求高等级的现实收入,这种基金投资于混合的企业和政府债券。
(5)美国政府收入债券基金投资于多样的政府债券,包括美国国库券、联邦政府担保抵押证券和其他政府票据。
(6)全国政府抵押协会基金主要投资于全国政府抵押协会担保的抵押证券。
(7)全球性债券基金这种基金投资于全世界的国家和企业债券,包括美国在内。
华师大货币银行学教学案例1

教学案例案例1:个人支票存款为什么难以走入我国寻常百姓家?基本原理:信用工具是信用的载体,信用形式的发展是随着信用的发展而发展的:现阶段我国居民的个人消费主要以现金支付为主,极少用到个人支票,许多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个人支票存款为何物。
为什么支票这种便捷的支付方式不能走入我国寻常百姓家呢? 也许有人会认为,个人支票存款不普及的原因在于银行监管方面的限制,但事实上,中国人民银行向来鼓励和支持个人使用支票存款,认为这既方便消费者个人消费,也利于人民银行对现金的管理和控制。
1986年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曾联合下发《关于推行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使用支票结算的通知》。
通知认为,由于人民群众收入的增加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在其消费活动中有使用支票结算的要求。
为便利商品流通,减少现金使用,调节现金流通,简化清点和收付手续,并有利于聚集社会资金,扩大信贷资金来源,决定对个人结算进行改革。
通知还设专门条款指示“有条件的储蓄所试办个人活期储蓄支票结算”。
1995年公布的《票据法》规定的申请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条件也并不苛刻:“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签”。
那么是不是因为各商业银行对办理个人支票存款不热心呢?商业银行是追求利润的,如果一项业务有利可图,而且政策上也支持,它们是应该有积极性去办理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银行曾经为了竞争招揽存款而使出浑身解数,如果个人支票存款能够成为它们吸收存款的有效途径,它们又何乐而不为呢?据悉,中国工商银行曾于1989年在浙江某地试办过个人支票业务,然而当地居民宁愿用麻袋装现金也不肯使用支票。
自1996年底开始,中国银行在北京分行和建国门分理处进行个人支票业务的试点,但效果也并不理想。
如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从1 996年底至1998年中总共只办了不到80份个人支票账户,又因中途有清户,其所存个人支票账户不到70个。
货币银行学案例十一则

货币银行学案例第二章货币一国四币:独特的货币文化现象背景资料当政治上的“一国两制”在中国取得重大突破时,经济上的“一国四币”即人民币、港币、澳门币及新台币早已在两岸四地相互流通,这种新的经济文化现象,是很具有独特性的。
据有关资料,目前在大陆流通的港币现金已超过150亿港元,占香港货币发行总量的30%左右。
而从台湾涌向大陆和香港的资金高达600多亿美元,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新台币流到大陆,已在福建等地流通。
由于受90年代末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港元、澳门元与币值稳定的人民币关系十分密切,除金融机构相互挂牌外,形成了地域性的如珠江三角洲一带互为流通使用的局面。
广州、深圳、珠海等地,接受港元、澳门元的店铺随处可见。
内地城乡居民为了使自己拥有的货币收入分散化以及投资或收藏等原因,他们也都以拥有港币、澳门元及新台币为荣。
与此同时,人民币在香港、澳门已进入流通领域,在这些地区,越来越多的人以人民币为“硬通货”及结算货币。
在香港或澳门的街头上,除银行外,还随处可见公开挂牌买卖人民币的兑换店。
更有趣的是,香港、澳门大多数的商店、饭店、宾馆等很多消费场所都直接接受人民币,一些商店门口甚至挂上“欢迎使用人民币”的牌子招揽顾客。
台湾也同样出现了人民币的流通现象,许多人将人民币作为坚挺的货币来看待,台湾警方已视伪造人民币为非法,不少台胞回大陆探亲后,都带着人民币回去使用或留作收藏纪念。
思考题1.这种独特的货币现象对大陆、港、澳、台四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2.这种现象长期发展下去,试问会不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为什么?案例分析1.“一国四币”的互相兑换和流通是香港和澳门回归及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必然结果,它有不少有利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两岸四地的货币互为流通有助于经济合作的深化及台湾问题的解决。
近年大陆与香港的贸易总额平均每年高达8000多亿美元;大陆在香港的投资平均每年达120多亿美元,香港在大陆的投资则达140多亿美元,这与双方货币能够互为流通不无关系。
货币银行学案例

货币银行学案例第二章货币一国四币:独特的货币文化现象背景资料当政治上的“一国两制”在中国取得重大突破时,经济上的“一国四币”即人民币、港币、澳门币及新台币早已在两岸四地相互流通,这种新的经济文化现象,是很具有独特性的。
据有关资料,目前在大陆流通的港币现金已超过150亿港元,占香港货币发行总量的30%左右。
而从台湾涌向大陆和香港的资金高达600多亿美元,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新台币流到大陆,已在福建等地流通。
由于受90年代末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港元、澳门元与币值稳定的人民币关系十分密切,除金融机构相互挂牌外,形成了地域性的如珠江三角洲一带互为流通使用的局面。
广州、深圳、珠海等地,接受港元、澳门元的店铺随处可见。
内地城乡居民为了使自己拥有的货币收入分散化以及投资或收藏等原因,他们也都以拥有港币、澳门元及新台币为荣。
与此同时,人民币在香港、澳门已进入流通领域,在这些地区,越来越多的人以人民币为“硬通货”及结算货币。
在香港或澳门的街头上,除银行外,还随处可见公开挂牌买卖人民币的兑换店。
更有趣的是,香港、澳门大多数的商店、饭店、宾馆等很多消费场所都直接接受人民币,一些商店门口甚至挂上“欢迎使用人民币”的牌子招揽顾客。
台湾也同样出现了人民币的流通现象,许多人将人民币作为坚挺的货币来看待,台湾警方已视伪造人民币为非法,不少台胞回大陆探亲后,都带着人民币回去使用或留作收藏纪念。
思考题1.这种独特的货币现象对大陆、港、澳、台四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2.这种现象长期发展下去,试问会不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为什么?案例分析1.“一国四币”的互相兑换和流通是香港和澳门回归及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必然结果,它有不少有利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两岸四地的货币互为流通有助于经济合作的深化及台湾问题的解决。
近年大陆与香港的贸易总额平均每年高达8000多亿美元;大陆在香港的投资平均每年达120多亿美元,香港在大陆的投资则达140多亿美元,这与双方货币能够互为流通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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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货币与货币制度案例 1 :个人支票存款为什么难以走入我国寻常百姓家 ?现阶段我国居民的个人消费主要以现金支付为主,极少用到个人支票,许多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个人支票存款为何物。
为什么支票这种便捷的支付方式不能走入我国寻常百姓家呢 ? 也许有人会认为,个人支票存款不普及的原因在于银行监管方面的限制,但事实上,中国人民银行向来鼓励和支持个人使用支票存款,认为这既方便消费者个人消费,也利于人民银行对现金的管理和控制。
1986 年 1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曾联合下发《关于推行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使用支票结算的通知》。
通知认为,由于人民群众收入的增加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在其消费活动中有使用支票结算的要求。
为便利商品流通,减少现金使用,调节现金流通,简化清点和收付手续,并有利于聚集社会资金,扩大信贷资金来源,决定对个人结算进行改革。
通知还设专门条款指示“有条件的储蓄所试办个人活期储蓄支票结算”。
1995年公布的《票据法》规定的申请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条件也并不苛刻:“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签”。
那么是不是因为各商业银行对办理个人支票存款不热心呢 ? 商业银行是追求利润的,如果一项业务有利可图,而且政策上也支持,它们是应该有积极性去办理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银行曾经为了竞争招揽存款而使出浑身解数,如果个人支票存款能够成为它们吸收存款的有效途径,它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 据悉,中国工商银行曾于 1989 年在浙江某地试办过个人支票业务,然而当地居民宁愿用麻袋装现金也不肯使用支票。
自 1996 年底开始,中国银行在北京分行和建国门分理处进行个人支票业务的试点,但效果也并不理想。
如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从 1996 年底至 1998 年中总共只办了不到 80 份个人支票账户,又因中途有清户,其所存个人支票账户不到 70 个。
令人可喜的是,我国于 2003 年 9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
这意味着个人可以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个人可以签发支票了。
但是,仅从成都市的情况看,第一周内是零个人支票签发。
分析:除了银行门槛高的缘故外,制约中国个人支票存款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
支票结算是一种信用结算,如果没有良好的个人信用作支持,必定难以推广。
我国的金融环境还很不成熟,缺乏那种严密的对个人信用的监督体制,既难以对个人支票使用过程中的违约行为作出事前防范,又难以在事后进行有效的惩罚,致使消费者个人信用不能保证,人们不敢轻易接受支票。
在这种背景下,银行办理个人支票存款也是如履薄冰,为安全起见,往往要制定较为严格的开户条件,从而把大批消费者拒于个人支票账户的门外。
另外,还要对个人支票的使用附加某些限制,例如试点中的个人支票账户只有消费功能,还未涉足转账等领域,这就使得支票账户应有的便利不能充分发挥,从而难以使消费者动心。
当然,我国居民对个人支票账户还缺乏了解,银行在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又非常有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个人支票账户的发展。
案例 2 :战俘营里的货币二战期间,在纳粹的战俘集中营中流通着一种特殊的商品货币:香烟。
当时的红十字会设法向战俘营提供了各种人道主义物品,如食物、衣服、香烟等。
由于数量有限,这些物品只能根据某种平均主义的原则在战俘之间进行分配,而无法顾及到每个战俘的特定偏好。
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偏好显然是会有所不同的,有人喜欢巧克力,有人喜欢奶酪,还有入则可能更想得到一包香烟。
因此这种分配显然是缺乏效率的,战俘们有进行交换的需要。
但是即便在战俘营这样一个狭小的范围内,物物交换也显得非常地不方便,因为它要求交易双方恰巧都想要对方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需求的双重巧合。
为了使交换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需要有——种充当交易媒介的商品,即货币。
那么,在战俘营中,究竟哪一种物品适合做交易媒介呢 ? 许多战俘营都不约而同地选择香烟来扮演这——角色。
战俘们用香烟来进行计价和交易,如一根香肠值 10 根香烟,一件衬衣值 80 根香烟,替别人洗一件衣服则可以换得两根香烟。
有了这样一种记账单位和交易媒介之后,战俘之间的交换就方便多了。
分析:香烟之所以会成为战俘营中流行的“货币”,是和它自身的特点分不开的。
它容易标准化,而且具有可分性,同时也不易变质。
这些正是和作为“货币”的要求相一致的。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战俘都吸烟,但是,只要香烟成了一种通用的交易媒介,用它可以换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己吸不吸烟又有什么关系呢 ? 我们现在愿意接受别人付给我们的钞票,也并不是因为我们对这些钞票本身有什么偏好,而仅仅是因为我们相信,当我们用它来买东西时,别人也愿意接受。
第三章利息和利息率在经济活动中,区别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至关重要。
是赔是赚不能看名义利率,而要看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是剔除了通货膨胀因素影响后的利率。
案例 1 :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当通货膨胀率很高时,实际利率将远远低于名义利率。
由于人们往往关心的是实际利率,因此若名义利率不能随通货膨胀率进行相应的调整,人们储蓄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很大的打击。
比如在 1988 年,中国的通货膨胀率高达 18.5 %,而当时银行存款的利率远远低于物价上涨率,所以在 1988 年的前三个季度居民在银行的储蓄不仅没给存款者带来收入,就连本金的实际购买力也在日益下降。
老百姓的反应就是到银行排队取款,然后抢购,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因此就发生了 1988 年夏天银行挤兑和抢购之风,银行存款急剧减少。
中国的银行系统对三年定期存款的保值率( % )针对这一现象,中国的银行系统于 1988 年.第四季度推出了保值存款,将名义利率大幅度提高,并对通贷膨胀所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
上表给出了 1988 年第四季度到 1989 年第四季度中国的银行系统三年保值存款的年利率、保值贴补率和总名义利率,其中总名义利率等于年利率和通货膨胀补贴之和。
保值贴补措施使得存款实际利率重新恢复到正数水平。
以 1989 年第四季度到期的三年定期存款为例,从 1988 年 9 月 l0 日(开始实行保值贴补政策的时间)到存款人取款这段时间内的总名义利率为 21.5 %,而这段时间内的通货膨胀率,如果按照 1989 年的全国商品零售物价上涨率来计算的话,仅为 17.8% ,因此实际利率为 3.7 %。
实际利率的上升使存款的利益得到了保护,他们又开始把钱存入银行,使存款下滑的局面很快得到了扭转。
案例 2 :日本利率市场化进程1997 年 4 月,日本大藏省正式批准:各商业银行承购的国债可以在持有一段时间后上市销售。
经过 17 年努力,到 1994 年 10 月,日本已放开全部利率管制,实现了利率完全市场化。
来了完成这一艰难而必要的金融自由化过程,日本大概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1 、放开利率管制的第一步:国债交易利率和发行利率的自由化日本经济在低利率水平和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政策的支持下获得迅速发展。
但是,1974 年之后,随着日本经济增长速度的放慢,经济结构和资金供需结构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战后初期形成的以 " 四叠半 " (意为狭窄)利率为主要特征的管制体系已不适应这种经济现状了。
日本政府为刺激经济增长,财政支出日渐增选增加,政府成为当时社会资金最主要的需求者。
培育和深化非间接金融中介市场的条件已初步具备。
1975 年,日本政府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再度发行赤字国债(第一次是 1965 年)。
此后,便一发不可收,国债发行规模愈来愈大。
1977 年 4 月日本政府和日本银行允许国债的自由上市流通。
第二年开始了以招标方式来发行中期国债。
这样,国债的发行和交易便首先从中期国债开了利率自由化的先河。
2 、放开利率管制第二步:丰富短期资金市场交易品种在 1978 年 4 月,日本银行允许银行拆借利率弹性化(在此以前,同业拆借适用于全体交易利率是基于拆出方和拆入方达成一致的统一利率,适用于全体交易参加者,并于交易的前一天予以明确确定), 6 月又允许银行之间的票据买卖( 1 个月以后)利率自由化。
这样,银行间市场利率的自由化首先实现了。
3 、放开利率管理的第三步:交易品种小额化,将自由利率从大额交易导入小额交易实现彻底的利率自由化是要最终放开对普通存货利率的管制,实现自由化,如何在已完成利率自由化的货币市场与普通存款市场之间实现对接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日本政府采取的办法是通过逐渐降低已实现自由化利率交易品种的交易单位,逐步扩大范围,最后全部取消利率管制。
在这一过程中,日本货币当局逐级降低了 CD (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发行单位和减少了大额定期存款的起始存入额,逐步实现了由管制利率到自由利率的过渡。
在存款利率逐步自由化的同时,货款利率自由化也在进行之中。
由于城市银行以自由利率筹资比重的上升,如果贷款利率不随之调整,银行经营将难以为继。
1989 年 1 月,三菱银行引进一种短期优惠贷款利率,改变了先前在官定利率基础上加一个小幅利差决定贷款利率的做法,而改为在筹取资金的基础利率之上加百分之一形成贷款利率的做法。
筹资的基础利率是在银行四种资金来源基础上加权平均而得,这四种资金来源是: (1) 活期存款;(2) 定期存款; (3) 可转让存款; (4) 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
由于后两种是自由市场利率资金,所以,贷款资金利率已部分实现自由化。
随着后两部分资金在总筹资中比重的增加,贷款利率的自由化程度也相应提高。
4 、放开利率管制的第四步:在上述基础上,日本实质上己基本完成了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之后需要的只是一个法律形式的确认而已。
1991 年 7 月,日本银行停止 " 窗口指导 " 的实施; 1993 年 6 月,定期存款利率自由化,同年 10 月活期存款利率自由化, 1994 年 10 月,利率完全自由化,至此日本利率自由化划上了 - 一个较完满的句号。
日本的利率自由化过程对其他国家的利率自由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板。
其基本特点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 先国债、后其他品种; (2) 先银行同业,后银行与客户; (3) 先长期利率后短期利率; (4) 先大额交易后小额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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