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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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十一章第一节讲义

行政责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十一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十一章第一节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一)行政责任的概念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国家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行政义务或法律禁止事项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作为构成行政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如下四种: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行为的违法性是构成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没有违法行为,便不构成行政责任。

《环境保护法》从第35条至第39条规定了如下行为都是行政违法行为,可以分别给予不同的行政制裁:(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有关污染物申报事项的。

(3)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

(4)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

(5)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防治污染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6)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而投产或使用的。

(7)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又超标排污的。

(8)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造成污染事故的。

(9)令其限期治理而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环境保护法》第44条又规定了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破坏的,其中情节不很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要承担行政责任。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故意的心理状态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环境、公私财产或人体健康的危害,而“明知故犯”。

过。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业、农业、建设、交通、能源等活动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应当受到限制和防治。

第三条国家实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经济发展方式。

第四条国家实行生态保护与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补偿和修复生态环境损害。

第六条教育和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国民环境保护意识。

第七条国家支持和推动环境技术研发和应用。

第八条督促、检查、评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予以整改。

第十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环境质量标准第十一条国家综合考虑环境质量与自然环境条件,制定并修订环境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国家每年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并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指数。

第十三条建立和完善环境检测、监测、评估体系。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大气污染源废气排放控制。

第十五条国家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

第十六条国家加强大气污染的监测和预警。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十七条国家加强水污染源的治理。

第十八条国家加强水污染物的排放监测。

第十九条国家加强水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第五章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条国家加强噪声源的扰民程度控制。

第二十一条国家加强噪声污染的监测和评估。

第六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国家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国家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源的铲除和修复。

第七章放射性污染防治第二十四条国家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二十五条国家加强放射性污染监测与应急处置。

第八章生态环境保护第二十六条国家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第二十七条国家实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第九章环境修复与补偿第二十八条国家加强环境损害的修复与补偿。

第二十九条国家加强环境修复与补偿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章环境管理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环境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程序,保护环境资源,维护公共利益,根据《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本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违反本法规定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境行政处罚是指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单位或者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条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和行政处罚的合用,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

第五条环境行政处罚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严肃的原则。

第二章违法行为的认定第六条违法行为是指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等环境领域中,违反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标准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环境监测数据,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对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取证。

第八条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或者自行发现后,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实。

第九条环境违法行为的认定应当以证据确凿、充分、合法为原则,对证据不足的情况应当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认定应当采取听证、勘验、查验、抽样监测等方法进行,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协助和配合。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合用第十一条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合用。

第十二条行政处罚应当有明确的依据,依据应当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违法程度和处罚依据。

第十三条行政处罚可以采取罚款、停产停业、关闭停业、责令整改、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四条行政处罚应当依法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相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九条在环境行政处罚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困难:1. 证据采集艰难:由于环境违法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证据的采集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

解决办法:加强调查取证工作,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证据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

环境保护法知识点

环境保护法知识点

环境保护法知识点一、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和目的环境保护法是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3. 公众参与原则4. 损害担责原则三、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1. 环境规划制度2. 环境标准制度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 “三同时”制度5. 排污收费制度6. 总量控制制度7. 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四、环境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环境违法失职行为。

2. 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3.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环境污染防治1. 大气污染防治2. 水污染防治3. 土壤污染防治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5. 噪声污染防治六、自然资源保护1. 土地资源保护2. 水资源保护3. 森林资源保护4. 草原资源保护5. 矿产资源保护七、生态保护1. 生物多样性保护2. 自然保护区保护3. 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八、国际环境保护1.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2. 我国参加的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和协定。

环境法体系及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法体系及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
一 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二 环境法律责任
2
一、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中国现行环境法律体系的构成
3
《宪《宪法法》》中中的的环环境保保护护条条款款
环环境境法法律律、、其其他法法律律中中的的环环保保条款条、款 国国际际条条约约
环环境境保保护护行行政政法法规规
环保地方法规
环境境保保护护部部门门规规章 章
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 律规定的义务。
2、行为人的过错。
必备要件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 责任的必要条件。
3、行为的危害后果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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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新列入)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新列入)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新列入)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实施
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承担的
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 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所保护的环境行 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 犯罪的行为。
7
1、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必备要件
环保地方规章
4
环境保护法律
《环境保护法》(1979年发布试行,1989、2014年修订)
《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发布, 96、2008、2017年修 订)
《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发布,95、2000、2015年 修订)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原则。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四)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回避情形。

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回避申请及时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其他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七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经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八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整治、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禁止从业;(五)责令限期拆除;(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第十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一、单项选择题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A.故意B.过失C.轻率D.故意或过失2.根据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危害后果()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A.是B.不是C.由法官自由裁量是或不是D.没有明确规定是或不是3.对于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在《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规定最高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

B.20%C.25%D.30%4.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0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7日B.10日C15日D.30日5.环境行政诉讼应适用()的诉讼时效。

A.15日B.1个月C.3个月D.6个月6.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此谓()。

A.牵连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过错责任原则D.混合责任原则7.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应更多的采用()责任形式。

A.补偿性B报复性C.预防性D.混合性8.环境行政处理的性质是()。

A.行政命令B.调解C.裁决D.和解9.环境民事诉讼时效为()。

A.一年B.两年C.三年D.二十年10.下列关于“罚款”、“罚金”和“赔偿金”区别说法正确的是()。

A.罚款属行政制裁,罚金属刑罚B.罚金和赔偿金与损失等额C.罚金和赔偿一般是上缴国库D.法人的赔偿金都可以列入生产成本二、多项选择题1.作为构成行政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A.行为的违法性B.行为人的过错C.行为的社会危害性D.行为的危害后果E.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A.警告B.罚款C.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D.责令重新安装使用E.责令停止、关闭3.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区别在于()不同。

A.实施处罚的机关B.适用的违法行为C.处罚的对象D.处罚的形式E.救济方式4.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可以归纳为()。

第十一章 环境规划和管理

第十一章 环境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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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环境管理的内容 1.从环境管理的范围来划分 (1)环境资源管理 (2)区域环境管理 (3)部门环境管理 2.从环境管理的性质划分 (1)环境计划管理 (2)环境质量管理 (3)环境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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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管理的基本手段
• 1.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主要是指国家和地方各级 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行政法规所赋予的组 织和指挥权力。制定方针、政策,建立法规、 颁布标准,进行监督协调,对环境资源保护工 作实施行政决策和管理。 2.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是环境管理的一种强制手 段,依法管理环境是控制并消除污染,保障自 然资源合理利用,并维护生态平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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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措施,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目的,改善环 境质量,中国将实施两项重大举措:一是实行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二是实施《中国跨世纪 绿色工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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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规划
• 一.基本概念 二.环境规划的类型 三.环境规划的基本内容及其编制程序 四.环境规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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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念
• (一)环境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机 组成部分,是环境决策在时间、空间上的具体 安排,是规划管理者对一定时期内环境保护目 标和措施所作出的具体规定,是一种带有指令
性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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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规划的类型
• 1.生态规划
• 2.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 3.自然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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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环境规划与管理
• 第一节 环境管理 • 第二节 环境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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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
• 1. 环境管理的基本手段. 2. 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 3. 我国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 4. 何为“三同时” 5. 环境规划的基本内容(重点:环境现 状调查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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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部门监测发现,广东北江韶关段出现了 重金属镉超标现象,15日,在北江高桥断面,监测 部门录得镉超标近10倍。经广东省环保局调查,初 步确认这起污染事件是由于韶关冶炼厂设备检修期 间超标排放含镉废水所致。
韶关冶炼厂是上市公司中金岭南(000060.SZ)下属企 业,是广东大型铅锌冶炼企业。该厂拥有两套冶炼 生产系统,冶炼生产能力为年产精铅锌24万吨,产 品包括电铅、精锌、镉锭等。
(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主要有如下四个条件:
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 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 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3、行为的危害后果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 系
在这四个构成要件中,有危害结果和违 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为环 境行政法律责任的选择要件,行为违法 和过错或过失称为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 必要条件。
(二)环境行政处分特点
1.实施环境行政处分的机构,必须是具 有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处分权限的行政 机关、上级主管机关和行政监察部门。
2.受处分者是环境监督人员个人,对单 位不能实施环境行政处分。
3.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责任形式。不涉 及一般行政相对人。
(三)环境行政处分的种类
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 条例》(2006年1月1日失效,)第33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分为:
环境行政主体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 称为环境违法行政。违法行政可以细分 为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公务员的违 法行政和被授权的组织的违法行政。
2、根据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分为:作为环 境行政违法和不作为环境行政违法。
作为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 系主体不履行法律规范或环境行政行为 规定的不作为义务。
1.通报批评。 2.赔偿损失。 3.行政处分。
三 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的行政责任方式
1.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2.履行法定的义务。 3.接受行政处罚。 4.恢复原状,返还原物。 5.赔偿损失。
第三节 环境行政制裁
环境行政制裁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因违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 履行法定的环境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 果的具体表现形式。
不作为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法律 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或环 境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作为义务。
3、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实质性 环境行政违法和形式性环境行政违法。
实质性环境行政违法,又称实体上的环 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主体的行为 在内容上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实 质性要件。
形式性环境行政违法,又称程序上的环 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主体的行为 在形式上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规范形式 性要件。
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特征、构成要件
和追究原则
(一)环境行政责任的特征
1、主体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的 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它包括 环境行政主体和环境行政相对人。
2、客体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 是针对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而发生的。
3.内容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是 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由有权的 国家机关来追究。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不等于环境行政制裁。 环境行政制裁是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形式
中的一部分。
一、环境行政处分
(一)环境行政处分概念 是指依照行政上的隶属关系,由上级国
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依法对实施了 环境违法行为的下属工作人员或下级行 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 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所做出的行政制裁。 这种行政处分又称为纪律处分。
3、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环境违法的追究科处补救性义务或予 以惩戒本身是以此为教育手段,达到教 育效果的,抑制与预防将来对环境行政 管理秩序的侵害。
第二节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的种类和方式
一、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责任 的政 责任的种类
第十一章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概述
依照法律责任与行为的违法性之间的关 系来理解:
环境行政责任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 主体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环 境行政法律义务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 律后果。
(二)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分类
1、根据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分 为:环境行政主体违法与环境行政相对 人违法。
此次事故引起中国政府各级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国家环保 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已亲率环保、城市、供水、卫生、农业 等领域的十四位专家赶往英德,并汇合广东省有关部门在 英德成立了北江水污染处理总指挥部,指挥事故处理工作 。广东省省长黄华22日也从广州赶往英德,副省长许德立 也结束在外国的访问提前赶回。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 除共六类。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2条,对企业 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七类:警告、记过、 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
案例分析:广东北江水域镉污染事故
红色的 矿水在 大宝山 矿区的 山谷中 穿过
2005年12月16日,粤北北江流域发生一起企业违法 超标排放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北江下游韶关、 清远、英德三个城市的饮用水受到威胁,部分城市 自来水供应已经停止。
1.事实上的错误。 2.法律上的错误。
3.程序上的错误。 4.行政越权。
5.滥用职权。
6.行政失职。
(二)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 违法行为的方式
1.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责任。 2.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 3.纠正不当的环境行政行为。 4.行政赔偿责任。
二、公务员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
(三)环境行政责任的追究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1)追究环境行政责任必须有法定的依 据。
(2)必须严格依照环境行政法律规范规 定的形式与幅度追究环境行政责任。
(3)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来予以追究环境 行政责任。
2、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的原则
必须根据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事实、 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运用 适当的责任形式,选择适当的强度和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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