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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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师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师业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科组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教师个人基本信息;2. 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日志、教学反思等教学文件;3. 科研成果、论文、专著等学术成果;4. 教学比赛、课题研究、培训进修等业务活动记录;5. 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文件;6. 其他与教师业务相关的材料。

第八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分类;2. 按照档案编号进行排列;3. 文件内容完整、清晰、准确;4. 使用统一格式的档案盒、档案袋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师业务档案的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2. 档案室应保持整洁、有序;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需经学校领导批准;2. 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4. 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

第五章档案归档与销毁第十一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时间:1. 每学期末,由教务处组织归档;2. 教师离职时,其业务档案应随其人事档案归档。

第十二条教师业务档案的销毁:1. 档案保管期满,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予以销毁;2. 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3. 销毁档案时,应采取严格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介绍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加强教师专业成长和业务交流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和提升教师业务交流的效果,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探讨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

二、概述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在制定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师业务交流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注重保护教师的个人隐私,确保教师的业务交流档案只在必要的范围内被公开使用。

三、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内容和构成。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应包括教师的个人基本信息、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教学研究、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教师个人基本信息是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基础,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职称等信息。

教学经验记录了教师的教学历程和成长经历,可以展示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经验积累。

教学成果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体现,包括教学设计、教材开发、教学创新等。

教学研究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体现教师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教育培训则记录了教师参加的培训活动和获得的相关证书。

四、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管理机构和责任。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管理机构应由学校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

该机构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维护。

同时,学校领导和各个部门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支持和推动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建立和更新。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建立应在教师入职时进行,记录教师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材料。

随着教师的工作和发展,教师业务交流档案应进行定期更新和补充。

教师应时刻关注自己的教学和研究成果,及时将其纳入档案中。

六、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保密和使用。

教师的业务交流档案应被严格保密,仅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使用。

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是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依据,对于教师的专业成长、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教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教师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职称等。

(二)教师培训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课时、培训考核结果等。

(三)教师培训成果:论文、课题、教学成果、荣誉证书等。

(四)教师培训总结:培训过程中的收获、体会、改进措施等。

第七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教师业务培训的各个方面。

(三)及时性:收集档案资料应与培训活动同步进行。

第八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内容、时间、类别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号: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方便查阅。

(三)装订: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档案名称、编号、起止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确保档案室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二)整洁:保持档案室整洁,定期清理、消毒。

(三)保密:对涉及教师隐私的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

第十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公开档案信息。

(二)合理:教师本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查阅档案。

(三)有序:查阅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一条对在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1篇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1篇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1篇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更好地利用业务档案全面、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发挥业务档案在教师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是教师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全面反映。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师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业务档案的范围第四条凡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实训人员、行政兼课人员均在建档之列。

三、业务档案的内容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和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

2.教学及相关工作记录包括各学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公开课、教学(含实验实训)改革、教材更新、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社会实践、社团指导教师等相关材料;参与教研活动记录、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学生测评分数和意见等;每学期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等。

3.教研和科研工作记录包括教师参加学术教研会议和学术活动、学术任职等情况的鉴定材料;教师参加的教科研项目、课题的立项和结题评审有关材料;已完成的教科研课题、项目等反映教师业务研究的材料;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出版的专著、合著、译著、科技报告、资料汇编,单独或合作编写的各种教材,以及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等。

4.进修和培训情况记录包括教师国内外进修(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访问、考察、研讨、培训等情况的记录、鉴定及总结材料,进修成绩、进修或培训的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专业实践或培训情况证明材料等。

5.教师奖惩情况记录包括教师在业务方面取得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各种教学和科研方面获奖证书或批文复印件等材料;失职事故受到的`惩处记录;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资料等。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二、档案建立1.建立档案学校应在每位教师入职时建立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内容。

同时,还应建立教学研究、教学成果、培训记录等专业档案,以全面记录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情况。

2.信息完善三、存档管理1.分类归档教师档案按照个人基本信息、职业背景、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等不同方面进行分类归档,便于查找和利用。

2.定期整理学校应定期对教师档案进行整理,包括检查档案是否完整、是否需要补充、是否需要调整分类等。

对于已离职的教师,应及时整理和归档其档案,确保不丢失重要信息。

四、档案使用1.档案查阅教师可以申请查阅个人档案,以了解自己的历史信息和成长轨迹。

同时,学校管理部门和相关领导也可以根据需要查阅教师档案,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和对外评价。

2.档案利用教师档案可以用于教师职称评聘、政策调研、学术交流等方面。

学校可以通过研究教师档案来了解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研究方向,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五、保密措施1.权限管理学校应根据教师的职务和需要,合理划分档案查阅权限,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电子化管理学校可以将教师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采用密码和权限控制等措施,提高档案信息的保密性。

3.安全储存学校应将教师档案保存在安全的地方,防止损毁和丢失。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信息,学校更应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

总结起来,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是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对于提高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

希望学校能够认真制定和执行教师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改进,以更好地服务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2篇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2篇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2篇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一)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保障教师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学校教育教学成果的重要体现。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应当坚持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应当设立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利用等工作。

二、教师业务档案的内容与分类第四条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教师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总结、教学评价、教育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

(三)教师职业道德档案: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师德奖惩等。

(四)教师业务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培训证书、培训总结等。

(五)教师考核评价档案:包括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教学考核、科研成果考核等。

(六)教师奖励与处分档案:包括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处分等。

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按照以下分类进行管理:(一)个人档案:包括教师个人基本信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档案、教师职业道德档案、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等。

(二)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总结、教学评价等。

(三)科研成果档案:包括教育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

(四)考核评价档案:包括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教学考核、科研成果考核等。

三、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当真实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当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是指教育机构或学校为了规范教师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程、制度和方法。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教师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点。

一、教师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1. 教师档案的建立教师档案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履历表、考核评价等内容。

教师从入职之日起,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以上相关材料,学校对其进行审核,建立个人教师档案。

2. 教师档案的存储和保管教师档案应当按照类别和年份进行分类存储,并采取防火、防潮、防尘等措施进行保管。

同时,教师档案的存储地点应当安全可靠,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档案丢失或损毁。

3. 教师档案的更新和变更教师档案应当及时更新和变更,包括新的学历、职称、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添加,以及工作经历、任职职务等信息的变更。

相关信息变更后,教师应当主动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学校进行审核并及时更新档案。

4. 教师档案的查询和使用教师档案应当对相关人员开放查询和使用,包括教师本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教师本人可以查询和使用自己的档案,学校管理人员可以查询和使用教师的档案。

同时,教师档案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教师的隐私和人身权益。

二、教师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要点1. 加强教师档案管理的组织领导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教师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同时,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教师档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 完善教师档案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学校应当制定详细的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建立、存储、更新和变更等程序和要求。

同时,制定相应的流程和表格,规范教师档案管理的操作和记录,保证教师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科学。

3. 做好教师档案的维护和保管学校要加强对教师档案的保管,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外聘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外聘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外聘教师管理,规范外聘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确保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外聘教师的业务档案管理。

第三条外聘教师业务档案是学校对外聘教师进行管理和评价的重要依据,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资料。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外聘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情况:包括外聘教师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职称、专业、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 聘用合同:包括外聘教师的聘用期限、待遇、工作职责等合同内容。

3. 教学工作:包括外聘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日志、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成果等。

4. 科研工作:包括外聘教师的科研项目、论文发表、学术交流等。

5. 培训与进修:包括外聘教师的培训记录、进修经历等。

6. 奖惩情况:包括外聘教师的奖励、处罚等。

7.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外聘教师的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外聘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负责管理,设立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职责:1. 负责外聘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核对,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3. 对外聘教师业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4. 对外聘教师业务档案进行保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泄露。

第七条外聘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应遵循以下程序:1. 外聘教师入职时,由教务科负责收集其基本情况、聘用合同等材料,建立业务档案。

2. 教务科负责收集外聘教师的教学、科研、培训等材料,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3. 教务科负责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教务科负责对外聘教师业务档案进行编号、分类,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查阅与使用第八条外聘教师业务档案的查阅和使用,需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查阅外聘教师业务档案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查阅人需出示有效证件,说明查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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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各级暂行规定,参照各校作法,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是对各级教师进行的以职责为主要内容的业绩考核档案.是学校师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教务处管理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历登记表
二,工作总结及教学质量评价资料
三,学期工作登记表,评语
四,教师参加科研,教研活动的记录及学术业务成果记载;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教师资格证,职称聘书复印件.
六,教师的身体状况卡.
七,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八,考试成绩,试卷分析报告
九,教师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复印件,有代表性的教案以及各项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十,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资料.
十一,先进教学经验,方法的宣传,推广效果报告或登记表.
十二,担任班主任业绩记载.
十三,进修学习成绩,鉴定及证书复印件等.
十四,外语能力考核资料.
十五,教师的考勤,请假(事,婚,丧,病假等),旷课及其他违纪事件记载.
上述材料由教师填写的,一般每学期填写一次;由所在科室,教务处或学校鉴定,评定,签名,证明,盖章的应及时办理手续进档.不应该和本人见面的材料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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