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管理研究
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意见和建议

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意见和建议一、意见。
1. 合同条款模糊不清的问题。
在很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条款写得那叫一个模糊。
就好比两个人在雾里谈生意,你说东他可能理解成西。
比如说工程范围,就简单写个“建筑主体施工”,那主体包含啥呀?基础工程算不算?外立面装饰算不算?这就导致施工过程中双方扯皮。
我觉得法官审理的时候,得把这种模糊条款好好掰扯掰扯。
要是合同里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表明双方当时的意图,就按照那个来。
要是找不到,就参考行业惯例。
不能让一方因为合同写得不清楚就占大便宜,也不能让另一方吃哑巴亏。
2. 工程变更的认定。
工程变更简直就是纠纷的“重灾区”。
施工过程中,甲方今天说要加个窗户,明天说要把墙的颜色换了。
有时候是口头通知,有时候写个小纸条就当变更通知了。
等到结算工程款的时候,就开始掐架。
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应该严格要求变更要有正规的手续。
如果是口头变更,那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都认可了这个变更,比如当时的聊天记录、在场证人啥的。
而且变更后的工程价款计算也要合理,不能甲方说多少就是多少,也不能施工方漫天要价。
3. 工程质量纠纷。
工程质量这事儿可太复杂了。
有时候甲方觉得工程质量有问题,施工方却觉得是正常的小瑕疵。
法官不能光听双方在那吵,得找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
但是呢,鉴定机构的选择也得慎重。
不能让一方随便找个跟自己有关系的鉴定机构,得保证鉴定机构是公正、权威的。
而且鉴定的标准也要明确,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合同约定的特殊标准。
如果是施工方的问题导致质量不合格,那该返工的返工,该扣工程款的扣工程款;要是甲方自己提供的材料有问题或者不合理干涉施工导致质量问题,那也不能让施工方背锅。
4. 工程款结算纠纷。
工程款结算就像一场拔河比赛。
施工方想多要点,甲方想少给点。
这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是计价方式不明确或者双方理解不一致。
有的合同写按定额计价,但是定额版本有好几个,到底按哪个算呢?还有的是按固定总价合同,但是施工过程中有变更了,这个总价怎么调整呢?法官得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来判定。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保障各方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现状及如何加强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 保障各方权益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多方主体,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合同管理通过明确各方权益和义务,确保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循约定,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合同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具有约束力。
通过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进度和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3. 降低工程风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较大,合同管理有助于降低风险。
通过合同约定风险分担和违约责任,为各方提供法律依据,降低工程风险。
4.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项目目标。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1. 合同文本不规范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现象。
部分合同文本内容不全、条款模糊,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2. 合同签订不严谨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如合同主体不明确、授权代表无效等,导致合同效力问题。
3. 合同履行不到位合同履行过程中,部分当事人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出现问题,影响工程整体进度。
4. 合同纠纷处理困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难度较大。
一方面,纠纷涉及金额较大;另一方面,纠纷处理周期长,影响工程进度。
三、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1. 完善合同文本制定统一、规范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全面、准确。
2. 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授权代表等,确保合同效力。
3. 强化合同履行监督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各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及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摘要: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所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从中发现漏洞和不足,有的放矢地制定相应的对策,积极预防纠纷的发生。
本文分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探讨了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和装饰装修市场的发展,各级法院及仲裁机构受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案情也愈加复杂。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极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在中国的《合同法》和《建筑法》中都有明文规定。
《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从这些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1、合同权利不平等从目前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数只强调承包方的义务,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发包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够具体,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方法。
在实施施工合同时,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蒙受损失,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违法转包,遗患无穷,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纠纷的发生。
建筑工程监理中的合同管理和合同纠纷处理

建筑工程监理中的合同管理和合同纠纷处理引言建筑工程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环节,而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监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权益保障。
本文将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探讨建筑工程监理中的合同管理和合同纠纷处理。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是建筑工程监理的基石,合同管理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合同变更等环节。
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监理人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在合同履行阶段,监理人需要监督承包商的工作进展和质量,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最后,在合同变更阶段,监理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各种变更请求,并与各方协商达成一致。
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如果合同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进度延误甚至工程停工。
因此,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监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二、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合同纠纷是建筑工程监理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可以总结为公平、公正、公开。
首先,公平是指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要坚持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其次,公正是指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要坚持公正原则,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断和裁决。
最后,公开是指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要保持透明度,公开相关信息,让各方了解处理结果。
合同纠纷的处理需要依法进行,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监理人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作出决策。
三、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在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包括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履行不到位和合同变更纠纷等。
首先,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导致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
因此,在合同签订阶段,监理人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其明确、合理。
其次,合同履行不到位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和进度问题。
监理人应当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
最后,合同变更纠纷常常涉及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调整等问题。
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疑难

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研究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成为热点问题,尤其是涉及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期延误、价款支付等方面的疑难问题。
这类纠纷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分析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疑难问题分析1.合同效力问题合同效力问题是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中的首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备合同生效的要件,如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条款真实、合法、公平等。
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如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
此外,合同条款不明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问题是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中的核心问题。
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利益。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质量问题可能源于设计、施工、材料等多个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当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然而,在实践中,工程质量纠纷仍然层出不穷,如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
3.工期延误问题工期延误问题是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中的常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等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工期延误现象时有发生,原因包括设计变更、施工组织不当、原材料供应不足、不可抗力等。
工期延误可能导致合同价款支付、工程验收等环节出现问题,进而引发纠纷。
4.价款支付问题价款支付问题是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中的关键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AB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共3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AB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共3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AB争端解决机制研究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AB争端解决机制研究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推进和国际合作的日益频繁,在建设工程中出现的争端越来越多。
为了解决这些争端,各国纷纷引入了争端解决机制,其中DAB(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机制在国际上被广泛应用。
本文将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AB争端解决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DAB机制的概述DAB机制是一种在建设工程争议解决中使用的专业机构。
它由三名被批准的中立专家组成,这三名专家应由各方共同选定,他们是专业性的、独立的,可以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承包、建造、监理等方面进行评估。
在争议出现时,DAB首先会向当事方提供咨询和建议,协助其解决争端。
如果无法解决,DAB将就纠纷给予裁决,这个裁决为当事方所接受的决定,即使最终进行仲裁。
二、DAB机制的运作流程1.DAB成立和合法性确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当签订合同并且发生争议时,在合同中注明的争端解决机制是DAB。
接着,双方共同申请DAB,并需就候选人名单达成一致意见。
2.DAB咨询和建议在成立DAB并经过认证后,双方需要在争端首次提出之后14天内将纠纷提交给DAB协商。
协商前,DAB必须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判断和评价。
DAB根据协商结果可以形成推荐方案,不过,建议结果并不是一定要采纳的。
3.DAB裁决如果争端不能得到妥善解决,DAB将会进行裁决,裁决的内容将会详细描述成书。
裁决后7天内,双方要对裁决保持沉默或者直接接受,并将执行费用全额支付给对方。
如果任何一方不接受裁决,DAB的裁决将进入仲裁程序。
三、DAB机制的应用效果DAB机制自20世纪90年代被引入,其应用效果得到了普遍认可。
在目前的建设工程中,DAB已经被广泛采用,同时获得了工程领域的广泛认可。
1.加快争端解决与传统仲裁方式相比,DAB机制的优势在于速度快、效率高。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及对策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及对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权益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出发,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要点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要点1. 合同审查与评估在项目启动之前,对合同进行仔细审查和评估是至关重要的。
要确保合同内容明确、规范,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要对合同中的义务、权益、付款方式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平衡,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2. 合同签订与变更管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合同签订与变更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签订合双方应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并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项目的各项内容,如工期、质量要求、价格等。
需要建立合同变更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处理合同变更要求,并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和合同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3. 供应商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量,如价格、技术实力、服务能力等,确保选择的供应商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要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估机制,及时跟进供应商的工作进展,并对供应商的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
4. 施工进度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要建立完善的项目计划和进度控制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
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
5. 质量控制与验收管理质量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指标,对于合同管理来说,质量控制与验收管理尤为重要。
合同管理人员要建立质量控制的监督机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在项目竣工之前,合同管理人员要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要求。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对策1. 健全管理体制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益。
要建立专业的合同管理团队,负责合同的审查、签订、管理和变更等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合同失衡建设工程合同往往存在委托方与承包方权利与义务的不平衡。
委托方常常处于被动地位,无法有效监督和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承包方则可能缺乏相应的动力来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2.法律知识不足委托方和承包方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条款了解不足,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发生争议和纠纷,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3.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承包方常常会因为一些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或者质量问题,而提出不合理的索赔要求,导致委托方产生额外的经济损失。
4.合同管理手段滞后由于合同管理手段的滞后,委托方难以及时获取工程进展情况和质量信息,承包方也难以及时获得委托方的反馈意见,造成信息传递不畅,影响合同履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合同管理流程不透明合同管理过程缺乏透明度,导致委托方和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互信和合作,增加合同履行风险,影响建设工程的顺利完成。
二、改进措施1.建立平衡的合同条款应该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充分考虑委托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合理、平衡地分配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在合同中加入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条款,对双方进行规范和约束,保障合同的履行。
2.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委托方和承包方应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双方对于合同条款的理解和沟通,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3.合理调整索赔机制应当建立合理的索赔机制,对于因为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或者质量问题,双方应当通过公正的评估程序来判定索赔的合理性,确保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4.引入信息化技术引入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合同过程的全程可视化管理,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保证双方的信息互通。
5.建立合同履行档案建立合同履行档案,记录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情况、经济费用等,提供合同履行的有效依据,增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法律效力。
6.加强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中,委托方和承包方应当加强风险管理,提前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预警,建立应对措施,减少合同履行的风险,保证工程的稳定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姓名:学号:教学管理单位:河北工业大学大港教学站专业:工程管理题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管理研究指导者:高级讲师评阅者:高级讲师2014 年 9 月 20 日毕业设计(论文)摘要2012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第I 页共I页目录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1)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1)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1)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3)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2.1 工程施工常见的合同纠纷 (3)2.2 引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 (4)2.3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 (6)2.4 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原则 (6)2.5 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的方式 (7)2.6 预防施工合同纠纷的对策 (8)3.施工合同管理 (9)3.1合用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9)3.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3.3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与应用 (10)4.结论 (12)5.参考文献 (13)6.致谢 (1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1]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和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施工合同是规定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因此,在建设领域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合同必须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条件”,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各尽其责,共同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造价等要求完成。
但对于建设工程的概念,《合同法》未作明确的界定,《建筑法》也未对建设工程作出定义,但在其第二条将《建筑法》的调整对象规定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而国务院根据《建筑法》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其第二条将建设工程界定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已大大超出《建筑法》的调整范围。
那么,《合同法》中所称建设工程的范围是只限于《建筑法》所调整的对象还是包括在此之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的认识。
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施工合同在实质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因此自然具有承揽合同的一些特点,如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完成工作具有独立性、标的物具有特定性等。
但施工合同既然独立于承揽合同,说明其具有不同于一般承揽合同的特征。
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
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一建设工程,无论是建筑工程还是铁路、公路、水利等专业工程,大多具有投资巨大,技术复杂,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远非一般合同标的物所能比拟。
1、合同标物的特殊性建设施工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殊建筑产品,他有产品固定性和施工流动性的特点,不同于其他商品。
每个建筑产品都需要单独设计和施工,这就造成了建筑产品的单体性和生产的单次性,并决定了每个建筑施工合同具有不可替代性。
2、合同履行期限长施工时整个建设项目实施的关键阶段,相对于其他阶段而言,周期最长,再加上工程质量保修时间,导致合同的履行期限也较长。
而且我国的建筑产品朝着高、大、难、深的方向发展,导致施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3、合同义务的法定性。
大多数合同其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然而对于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许多合同义务由法律直接进行规定,且当事人不得排除适用,成为法定的合同义务,使得施工合同的主体义务呈现出较强的法定性。
如对于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的要求,“三通一平”义务,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义务的规定,对承包人转包的禁止性规定与分包的限制性规定,保证施工安全的义务以及对承包人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等,均带有不同程度的强制性险因素。
4、合同涉及的金额大由于建筑产品体积庞大,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多,投资额巨大,因此合同涉及的金额也是巨大的。
5、合同约定的内容多且复杂由于建筑产品施工中要与各方打交道,约定的内容很多,涉及的法律关系也很复杂。
除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外,还有与政府部门、保险公司、材料设备供应商、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等的关系。
其内筒具备一般的合同内容外,还对施工安全、分包、不可抗力、工程设计变更等内容作出了规定,因此一般选用合同示范文本。
6、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法律虽未明确禁止个人或合伙组织成为施工合同的发包人,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发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需取得一系列的行政许可或批准手续,如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国有投资的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须组建项目法人。
因此,要成为适格的施工合同发包人,并不容易。
对承包人,法律的要求更为严格。
首先,自然人被排除在施工合同承包人的主体之外、只有企业法人才能成为施工合同的承包主体。
其次,只有取得了国家认可的资质后,才能成为承包人。
《建筑法》第12条明确规定了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并将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只有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小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7、国家监管的严格性。
由于施工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对施工合同予以比其他合同都更为严格的监管也就理所当然,从施工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从资金的投资到工程竣工验收,《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大量的强制性规定来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我国法律对施工合同监管的广度和深度,均是其他任何合同都无法比拟的。
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对于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我国《合同法》借鉴了建筑、安装合同方面的原有法律规范的规定,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社会实践中的发展,将该类合同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如下方面:建设工程的工程范围,即工程名称和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工程价款的拨款和结算;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办法、程序和标准;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范围及条件;相互协作条款,如在施工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工程竣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施工合同的内容除了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文规定的以外,还有许多内容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同的理解,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工程本身情况复杂多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预料不到的问题,合同双方从维护各自权益的角度出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就难免产生纠纷。
及时分析研究这些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制定出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措施,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1 工程施工常见的合同纠纷1、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建筑工程建成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达不到设计功能使用要求,是一种常见的纠纷。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必须分清责任,特别是在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之后,更要明确责任。
2、工期纠纷建筑工程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并交付使用,给甲、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也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的一种常见纠纷。
3、工程价款及结算纠纷这种纠纷往往是合同造价低于工程实际造价,或由于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变更,承包人无法在原合同约定的价款内完成工程建设,而向发包人要求补偿,或发包人以正当或不正当的理由拒绝补偿而引起的纠纷;也有发包人由于资金筹措不到位,拖欠或拒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
工程结算纠纷包括计价方法、工程量和材料价款大幅上涨引起纠纷等。
4、分包引起的纠纷某些合同签订时对于是否允许分包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而承包商则利用合同漏洞,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工程分包,导致甲、乙双方产生纠纷。
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纠纷也是近年来施工企业遇到较多的法律纠纷,承包人将部分工序分包给第三人承担,由于分包人管理不力或技术、施工能力不足等,质量、工期等达不到分包合同的约定要求,就可能导致纠纷。
特别是工程价款纠纷,是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最容易发生的纠纷。
5、延期付款利息纠纷尽管有明文规定业主拖欠工程款应付延期利息,但执行起来却非常困难,特别是延期利息数额巨大之时,双方纠纷就更容易产生。
比如合同约定工程决算完毕付清尾款,但因施工方迟迟不报送决算文件,或报送决算文件不齐全,或所报决算文件双方争议过大,导致决算工作无法进行,进而剩余工程款无法支付。
特别是争议过大时,究竟是谁过错导致工程款支付拖延,也是是否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的争议所在。
6、违约发生的纠纷承包方的违约主要表现有工期违约、质量违约等。
发包方主要表现在不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未能提供施工进场的条件、中期擅改设计等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加或者其他损失的,承包人最终都以工程索赔的形式加入工程结算书中,而发包人往往对有关款项不予认定,从而产生纠纷,这种纠纷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比较常见。
2.2 引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1、订立合同时不规范,内容也不完善(1)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出于各方利益的原因,签订合同的时候出现黑白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
承包商低价中标后又以更低价非法转包,易导致转包方拖欠工人工资或偷工减料而引起质量问题,进而引发一系列材料款纠纷、劳资纠纷、质量纠纷。
违规合同极易导致纠纷的产生,并且各方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2)合同缺陷和漏洞。
签订合同的时候比较草率,内容不够完整。
合同是建筑单位以及承包商等各主体之间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性文件,诸多方面都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在起草合同时,应该由专业的技术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商讨合同的内容,但是仍然有一些建设单位对它的重视程度不够,专业的技术人员很少能够参与合同的制定,而是由某些领导直接操办,这就导致合同的签订存在缺陷和漏洞。
(3)合同条款表述不清。
合同中文字表述不清,导致合同双方对内容的理解有偏差而引发纠纷。
很多合同关键条款表述不清,造成理解上的误区,甲乙双方各自理解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各执一词,引发纠纷。
(4)施工合同调价与索赔条款的重合。
当由于材料、人工等单项成本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总价变化时,承包商将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人工费、材料费等可能导致合同总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索赔费用是指承包商因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补偿的费用,属于合同调价内的费用增加,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不能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