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准入制度
护理人员准入与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准入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加强医院护理人员的准入管理,规范其行为和职责,提高医院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护理人员的准入和管理。
2.护理人员包含注册护士、助理护士等。
第二章护理人员准入条件第三条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和履行护理工作职责。
3.具有相关护理专业学历或学位。
第四条职业道德要求1.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敬重人权和患者隐私。
2.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
3.保守医院和患者的秘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五条专业技能要求1.具备丰富的护理专业知识,掌握护理技能和操作规范。
2.熟识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传染病的护理工作要求。
3.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常见护理操作和护理记录。
第六条进修和连续教育要求1.护理人员应乐观参加医院组织的进修和连续教育活动。
2.具备参加护理学术沟通和研讨会的本领。
3.定期参加护理质量考核和临床本领评估。
第三章护理人员管理第七条岗位职责1.护理人员应依照医院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保障患者安全和护理质量。
2.护理人员应遵从医疗工作制度,听从上级布置和引导。
第八条个人素养评价1.医院将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个人素养评价,包含职业素养、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本领等。
2.个人素养评价结果将被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和晋升评定。
第九条惩罚和纪律1.护理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纪律处分,并可能影响其工作岗位和晋升机会。
2.违法纪律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职责、患者损害等情况。
第十条职业保险和责任1.医院将为护理人员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确保其在护理过程中发生意外时享受相关保障。
2.护理人员应合理行使护理职责,对患者负有肯定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层全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新进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新进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热爱护理工作,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慎独精神,乐于奉献,关爱患者,尊重患者,并能对患者一视同仁,维护其健康权益。
第二条受过正规的医学院校教育,符合国家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能够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第三条新进护理人员必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身体健康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第六条新进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条件:
1.护士独立值班应为严格岗前培训合格并考核通过的注册护士;
2.护士独立值班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3.掌握科内常见的疾病护理技能;
4.熟练掌握科内急救操作技术;
5.熟练掌握科内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
第七条护士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主动提出申请,由科室护士长及护理部进行能力考核评价,成绩合格者,经院领导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护理工作,并享受医院有关待遇,凡试用不合格者医院可不予聘用。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5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规范护理人员的准入,提升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注册护士、护士长、护理师等。
三、准入条件1. 学历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护理相关专业的学历,并获得相关学历证书。
2. 职业资格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3. 健康状况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影响从事护理工作的传染病、遗传病等。
4. 基本素质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准入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护理人员准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材料审核:人事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学历、职业资格和健康状况等情况。
3. 面试考核: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将进行面试考核,以评估其基本素质和适应能力。
4. 报批聘用:面试合格的申请人,由人事部门报批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5. 培训考核:新入职的护理人员需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五、准入管理1. 注册备案:凡被聘用的护理人员,需向人事部门进行注册备案,并提供相关证件和照片。
2. 提示教育:准入后的护理人员,需接受定期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提升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3. 职业发展:护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4. 考核评价:护理人员将定期接受岗位考核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结果评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5. 纪律管理:护理人员应遵守医院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纪,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人事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审批。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技能,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制定本制度。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工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工作。
三、资质准入1.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护理专业学历、专业培训、执业资格等要求进行。
2.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历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以上护校或护理学院毕业证书。
(2)专业培训:完成护理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执业资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4)体检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四、授权管理1. 护理人员授权管理应遵循岗位需求、能力评估、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2. 护理人员授权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岗位设置:根据医院护理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护理岗位。
(2)能力评估:对护理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专业知识、临床技能、沟通能力等。
(3)授权审批:根据护理人员的能力评估结果,确定其工作范围和权限。
(4)持续改进:对护理人员的能力进行持续跟踪,对表现优秀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能力不足的护理人员给予培训和指导。
五、实施与监督1. 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的具体实施。
2. 医院成立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监督小组,对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护理人员资质准入授权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护理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

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
一、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护理人员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按规定注册,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三、调入人员,未办理执业变更手续不得单独在我院从事护士执业活动。
四、护士长对本科室护士的执业资格和使用要严格依法管理,对其办理护士注册负有告知、督促、审查的责任。
科室不得擅自使用不具有我院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否则将追究护士长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院护理人员脱离工作岗位90天及以上者(病、事假、产假或外出进修学习、考察等)必须经复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
附:护士复岗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对长期病事假、产假、外出等脱离工作岗位人员的管理,使其尽快适应返岗后工作,保障医疗护理及患者安全,特制订护士复岗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一、复岗培训考核对象
连续休病事假、产假或外出学习、考察,脱离工作岗位90天及以上,重新上岗者。
二、复岗培训考核要求
(一)复岗培训、考核由返回后所在科室组织进行。
(二)培训考核时间:复岗培训自相关人员返岗后即开始进行,培训时间至少一周,培训完毕后进行考核。
(三)培训考核内容:该人员脱离工作岗位期间医院、护理部及科室新制订或下发的护理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应急预案、操作规范、管理规定及各类文件要求等;科室开展的新业务、
新技术等。
(四)考核方式: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及技能考核,理论考核80分及以上者合格,技能考核85分及以上者合格,理论及技能考核全部合格者方可复岗。
理论及技能考核试卷由科室妥善保存备查。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制度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制度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制度是指对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资质准入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权益、提高护理人员素质和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资格条件的设定:包括学历要求、专业背景、职业资格证书等。
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护理学、医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同时还应取得国家或地方授予的护士执业注册证书或相关证书。
2.资格考试:对于申请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应通过相关的考试。
考试内容应包括护理基础知识、临床操作技能、沟通与协作能力、援助病患的能力等方面。
3.实习经历:护理人员申请资格准入时,应具备一定的实习经历。
实习经历可以使护理人员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护理技能,培养处理突发事件和危急情况的能力。
4.职业道德:护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还应包括对护理人员职业道德的考核。
护理人员应具备为患者提供关爱和支持的责任感、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遵守护理伦理规范的专业道德。
5.继续教育要求:护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还应包括对继续教育的要求。
护理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需求。
实施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制度的好处有以下几点:首先,可以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通过对护理人员的学历、考试、实习经历等进行审核和确认,能够筛选出专业水平较高、具备一定实践经验的护理人员。
其次,可以保护患者的权益。
资质准入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控制和减少无资质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保障了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
再次,可以规范护理人员队伍建设。
通过资质准入制度,可以规范护理人员入行的流程和标准,提高护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卫生部门的管理能力。
最后,可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和满意度,从而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综上所述,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制度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权益、提高护理人员素质和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制度。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五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1、招聘新护士的条件为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以上护校或护理学院毕业(以毕业证为准)并通过护士注册考核者(以成绩单为准)2、经过院人事科护理部共同面试,“三基”考核择优聘用。
3、聘用后由护理部组织岗前培训一周,考核合格后进入临床试用转科期三个月。
4、试用转科期三个月,每人转三个科室,由被转科室护士长对其进行评价,有____个以上科室护士长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试用期转科结束,由护理部与被转科室护士长共同评价合格者,正式聘用。
6、正式聘用后进行临床转科一年,转科结束后,固定科室。
护理会诊制度1、对于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请先向护理部提出申请。
2、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注明患者一般资料,请求护理会诊的理由等,护理会诊单按照要求填好,经护士长签字,打电话通知护理部质控组。
3、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即: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申请科室并负责组织有关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会诊。
4、会诊地点常规设在申请科室。
5、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写在护理会诊单上。
6、参加护理会诊的人员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选派的主管护师职称以人员负责。
7、所填写护理会诊单由护理部留档。
压疮跌倒报告制度1、各科室设压疮情况登记本,凡有压疮发生须及时登记,并及时查找原因,制订护理措施。
2、院内发生或带入压疮,须于____小时口头报告护理部,____小时内填写报告表书面报告,科室不得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按护理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3、按报告表要求规范填写,有描述,有措施,护士长有检查意见。
4、护理部负责到科室核查并记录。
5、对压疮高危病人,科室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密切观察皮肤情况,及时准确记录,并建立翻身卡,按时翻身。
6、难免压疮,实行申请报告。
(1)申报条件:强迫体位如骨盆骨折、高位截瘫、生命体征不稳定、心力衰竭等病情严重、医嘱严格限制翻身为基本条件,并存在大小便失禁、高度水肿、极度消瘦,____项中的一项以上可申报难免压疮。
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

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一、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三、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四、护理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3年重新认定一次。
五、急诊、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等特殊岗位护理人员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一)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必须为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岗位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
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1) 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2) 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3) 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4) 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5) 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6) 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7) 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8) 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二)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1.手术室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
定期接受手术室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手术室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1) 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2) 掌握手术室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和保养。
(3) 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知识并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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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准入制度
1、全院护理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严格执行《护士条例》规定。
2、从业护士必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3、护理部正副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等任职资料必须与卫生部、医院评审提出的学历、职称相对应,并经岗前培训上岗。
4、特殊专业,如急诊、ICU、手术室、血液净化等护理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培训(专科培训)或一定的工作经历后才可上岗。
特殊操作,如深静脉穿刺置管等,应经培训方可操作。
5、新护士、进修护士等,须经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6、供应室消毒员必须持证上岗。
7、护理员获得本地区“护理员合格证”方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