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护士执业准入管理制度一、护士执业资格及条件1. 护士执业资格的取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3)具有健康的体格和心理素质;(4)具有与职业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学历和技能。
2. 护士执业资格的取得途径(1)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2)通过相关院校培训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其他相关技能考核机构认证并取得证书。
3. 护士执业资格的注册要求(1)向相关部门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2)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并通过考核;(3)接受专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培训,签署承诺书。
二、护士执业考核内容及方法1. 护士执业考核的内容(1)护理知识与技能的考核:包括临床护理技能、急救技能、病情观察和评估能力等;(2)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考核:包括职业操守、服务态度、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3)实习教育和培训考核:通过实际护理工作的实习和培训,考核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2. 护士执业考核的方法(1)理论考试:通过笔试、口试等形式考核学员的护理知识和专业素养;(2)技能考试:通过模拟实验、临床操作等形式考核学员的护理技能;(3)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病例、解答问题等形式考核学员的临床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护士执业准入管理制度的执行1. 护士执业准入管理监督机构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地方卫生局、医院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承担护士执业准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确保护士执业准入制度的有效执行。
2. 护士执业准入管理的执行程序(1)学生培训阶段:院校进行专业课程教学、临床实习和实践操作等,保证学生掌握相关护理知识和技能;(2)资格考试阶段:国家举行统一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试和评定;(3)注册管理阶段:取得资格证书的护士向本地卫生部门进行注册,确保护士的合法执业权利。
四、护士执业准入管理的保障措施1. 建立完善的资质认定与评定机制,保证护士执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2. 强化护理学校与医疗机构的合作,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能够接触到实际护理工作;3. 加强护士执业考核的监督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护士及时进行处罚和监管;4. 提供持续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鼓励护士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护士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护士执业准入管理制度1、护士执业准入1.1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1.2护士注册条件: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士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1.3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当地省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1.4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1.5注册护士不须经过聘用医疗卫生结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受聘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包括基础护理工作和专科护理工作。
1.6参照省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护士执业二级准入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2.1夜班护士准入制度夜班护士准入由医院制订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1.1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理教育科研管理委员会制订夜班护士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监督实施和评价。
2.1.2由临床科室组织实施,上报护理部。
2.1.3由医院护理部及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确定夜班护士准入条件:2.1.3.1注册护士。
2.1.3.2在聘用医疗卫生结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人工作至少3个月以上,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不得少于10次。
2.1.3.3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人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2.1.3.4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2.1.3.5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
医院各科室护理执业人员准入制度

医院护理执业人员准入制度1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护士条例》,并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要求注册后方可上岗。
2.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注册范围,护士变更执业地点应到卫生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才能上岗。
4.护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5年注册一次,每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低于25分。
5.凡无注册证者,不允许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未取得执业注册证的新护士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6.院内护理岗位二级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夜班护士准入、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和实施方案,医院组织实施。
)医院护士注册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2.护士首次注册每年一次:(1)临床试用期护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应届护理毕业生。
(2)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3)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
3.护士再注册每五年一次:(1)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
(2)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1.非注册护士不得独立从事夜班工作。
2.新毕业护士及毕业后多年未取得注册护士证书期间,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可参加夜班,主要责任由带教的护士承担。
3.已注册的护士(包括调科护士),在独立从事夜班工作前,必须在该专科上级护士指导下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参加日班不少于1个月,参加夜班不少于10次。
4.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科室制定夜班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重点培训新毕业护士的专业理论知识,临床判断能力,临床合作能力,专业操作技能,相关的制度、法律知识,消毒隔离,沟通技巧等知识。
新毕业护士轮科考核:每个专科轮转结束后,进行理论及技能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85分。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一、夜班护士准入制度1、注册护士。
2、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在10次以上。
3、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夜班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4、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夜班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
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5、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7、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1、急诊专业护士准入制度①经过院前急救及急诊专科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已经过院内重点科室轮转,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地从事各项护理工作,具有分析、判断、预测和对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
③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与相关工作人员同心协力,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④掌握急诊室工作制度,急诊科护士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种急救仪器及急救药物品的放置、使用和保养方法;掌握常见急症的护理常规⑤熟悉各抢救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作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后的消毒、保养,以及使用抢救仪器时相关的护理内容。
⑥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吸痰术、洗胃术等急救技术及止血、包扎、止专血带的使用、复合伤的处理等专科急救技能。
⑦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急诊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⑨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院前急救能力考核。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1.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和面试,体检符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方可聘用。
2.新入护士须持有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
3.执业应当遵守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规定。
4.新入职护士须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
5.已获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士按照《湖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的要求每5年进行一次延续注册。
6.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护士,必须经过3个月临床实践及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职业道德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注册。
7.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予以再注册。
8.《湖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要求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9.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未按期延续注册的护士,必须在注册护士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10.急诊、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血液净化中心、产房、新生儿科、内镜中心等特殊岗位护士须专科培训合格后方可单独上岗。
护士准入制度

护士准入制度护士准入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对护士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护士准入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背景和意义护士作为医疗团队中的重要成员,直接参预患者的护理工作,其专业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康复效果。
因此,建立健全的护士准入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入条件1. 学历要求:护士准入制度要求护士必须具备相关的护理学专业学士学位或者同等学历。
2. 技术能力:护士应具备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工作。
3. 专业知识:护士应具备扎实的护理学理论知识和相关医学知识,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医嘱,提供科学、安全的护理服务。
4. 心理素质:护士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工作中的压力和挑战,与患者和家属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三、准入程序1. 资格审核:护士准入制度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 笔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需要参加笔试考核,测试其护理学理论知识和相关医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3. 技能测试:笔试考核合格的申请人将进行技能测试,测试其在实际护理操作中的熟练程度和操作规范性。
4. 面试评估:技能测试合格的申请人将参加面试评估,评估其专业素质、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5.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将公示考核结果,并通知申请人是否通过准入考核。
四、准入后管理1. 注册登记:通过准入考核的护士将进行注册登记,颁发护士执业证书。
2. 继续教育:准入后的护士需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3. 职业道德规范:护士准入制度要求护士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人身安全,确保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4. 考核复核:定期对准入护士进行考核复核,评估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专业素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培训。
五、准入制度的意义和影响1. 提高医疗质量:护士准入制度能够筛选出具备一定专业素质和能力的护士,提高医疗团队整体素质,从而提高医疗质量。
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院护理队伍建设,保障护理质量和安全,规范护士执业,我们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制定了以下规定:一、护士执业资格准入制度1.新入院护理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护理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才能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3.参加科室和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到25分。
二、护士执业注册制度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和执业管理。
2.护理部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注册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5.护士注册管理:护士首次注册:①每年一次。
②申请执业注册的护士应具备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大专以上学历。
③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
④在教学医院、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并取得相应学历证明。
⑤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延续注册:①每5年一次。
②从事护理工作的已注册护理人员。
③自觉遵守《护士条例》相关规定。
④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⑤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夜班护士准入制度1.注册护士。
2.在我院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至少3个月,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不得少于12次。
3.相关理论和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合格者,才能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
4.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和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6.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特殊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1.重症医学专业护士准入条件:接受3个月重症医学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

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1】一、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三、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四、护理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3年重新认定一次。
五、急诊、手术室等特殊岗位护理人员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一)急诊专业护士1.准入条件(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
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
2.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1)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2)急诊科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3)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4)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5)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6)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7)突发事件如:大批食物中毒的急诊抢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二)手术室专业护士1.准入条件(1)手术室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手术室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专业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
定期接受手术室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
2.手术室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1)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2)掌握手术室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和保养。
(3)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知识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
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4)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使用方法及器械的清洗和保养,能熟练操作正确的清洗、上油与打包。
(5)熟练掌握手术室的各项基本操作(包括铺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和患者手术体位的摆放等)及各专科手术的配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执业护士一级准入制度: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通过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者,可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执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领《护士执业证书》及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注册护士必须经过聘用医疗卫生机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受聘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包括基础护理工作和专科护理工作。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一、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经过不少于一个月的手术室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
有较强的综合业务技术能力,
敏锐精细的观察能力和突出的应变能力,会运用肢体语言与病人的交流,并会对自我情绪进行调节和自控。
②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概念,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
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
理。
③了解层流手术室的管理,能根据要求调节病室的温度、湿度和层流室的风速。
熟悉
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④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能熟练操作正确的刷洗、上油与打包;熟知各专
科敷料单的名称和折叠方法。
⑤熟练掌握手术时各项基本操作(包括展开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
法等。
)及专科手术的配合。
⑥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能客观、准确的填写各类护理记录单
(接送病人记录、术中护理记录单)。
⑦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
组制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⑨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
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
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手术室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手术室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⑩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1、注册护士。
2、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
在10次以上。
3、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
组制定夜班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4、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夜班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
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
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5、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
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7、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护士的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
一、技能要求
1、具备执业能力: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
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的职责。
2、临床护理评估:细致入微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对病人从头到脚的身体评估与
心理评估。
3、紧急救护能力:发现病人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
病人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4、提供科学护理:具有较强的护理技能,能应用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解决病人存在或
潜在的健康问题。
5、准确临床护理记录: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正确的医疗护理文件书写。
6、保证护理质量:能胜任护理工作,勇于钻研业务技术,保持高水平的护理。
二、工作标准
1、热爱护理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对病人有高度的责任心、同情心和爱心,尊重、关
心、爱护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
2、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有诚实的品格、较高的道德修养及良好的医德医风,与同事
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尊重、友爱、团结、协作。
3、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注意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态度和蔼,稳
重端庄,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4、工作作风严谨细微、主动、果断、敏捷、实事求是。
5、熟练掌握基础护理、一般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卫生预防工作能力,参与
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在上级指导下,执行相应岗位的护理工作,配合医师执行治疗并实施护理,操作正
规、准确,及时沟通,实施健康教育,满足病人需要。
7、按规定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获取、交流信息,周密计划,
疏通协调,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手术室护士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
一、技能要求
1、手术室护士必须依法执业,持证上岗。
2、首次从事手术室工作的护士,安排专职带教老师,实行一年专科组轮转,经考核合
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3、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及慎独精神,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4、掌握各班职责、业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使用常规。
5、掌握手术室布局与环境要求,以及物品的清洗、包装、灭菌、存放常规。
6、建立无菌概念,掌握无菌操作。
7、熟悉手术疾病的解剖及病理生理,熟练掌握各科手术的洗手配合及辅助工作。
8、尊重病人隐私,合理安置手术体位,做好基础护理。
9、掌握手术室《护理常规》及手术相关科室疾病护理常规和基础护理操作。
10、了解层流手术室的管理,能根据要求调节病室的温度、湿度和层流室的风速。
熟悉
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11、遇重大抢救手术,能协调并熟练配合医生及麻醉师实施抢救。
12、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能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停电、停水、群伤等)。
13、具备一定的教学及管理能力,并促进学科发展。
二、工作标准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2、熟练掌握手术室护理常规,按流程操作,技术准确、熟练。
3、尊重病人隐私,正确、合理安置手术体位,做好基础护理。
4、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术前访视,术中密切观察并配合手术进展,正确、及时
书写各类护理记录。
5、达到相应年资护士的技术能力、教学科研要求。
6、每年进行2-4次专业理论或操作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5分以上)。
消毒供应室护士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
一、技能要求
1、消毒供应室护士必须依法从业,持证上岗。
2、首次从事消毒供应室工作的护士,安排专职带教老师,实行一年专科组轮转,经考
核合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3、了解消毒供应中心在院内感染控制上的职能及其重要性,具有高度工作责任心和慎
独精神。
4、严格执行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5、熟练掌握消毒灭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6、熟练掌握各类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使用。
7、熟练掌握各种生物监测手段。
8、掌握消毒供应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
9、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熟练判断各类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方法选择。
10、有良好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工作标准
1、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操作规范。
2、严格遵守消毒供应室三区划分的标准流程。
3、认真执行各岗位工作职责和职业防护制度。
4、保证器械物品的清洗质量和灭菌质量。
5、每年进行1-2次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的考核,成绩须达85分以上。
6、每年参加5-6次科室主办的相关专业培训课程或人文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