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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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部分,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学校教学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学校教学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教学相长。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五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符合教育教学规律。

第六条教学计划应包括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内容。

第七条教学计划应定期修订,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的需求。

第三章教学过程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第九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第四章教学资源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教学资源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

第十三条学校应合理配置教学设施、设备、图书等资源,满足教学需求。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提供丰富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第十五条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教学资源建设,提高教学资源质量。

第五章教师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教师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聘用、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第十九条学校应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第六章学生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成绩、奖惩等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权益。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为加强学校课堂教学秩序管理,标准学生课堂行为,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课堂管理有关规定如下:一、加强课堂管理的根本要求:1、教师着装教室上课要着装得体、仪表端庄大方。

不穿奇装异服和过分暴露的衣服,不佩戴分散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不携带手机进课堂。

2、课前到位任课教师在课前2分钟到达上课班级、组织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体育课、实训课、计算机课等教师需提前组织学生列队,按时到达教学场所。

3、检查出勤〔1〕班主任安排班干部每天把当天班级出勤板书在后黑板左上角,以便任课教师掌握情况。

〔2〕教师每节课上课前严格检查学生出勤,对缺勤人数认真做好记录,询问班主任或者班干部及时了解缺勤原因,认真填写课堂日志并签字。

发现学生旷课,班主任要在1小时之内和家长取得联系,假设当时联系不上的,坚持联系,直到联系上为止。

4、组织教学〔1〕教师在课前认真备课的根底上,认真组织教学,积极改良教学方法,不照本宣科,讲课富有激情,注重启发引导,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理论课课堂上要引导学生认真记录,讲练结合,实训课、体育课等,由教师通过指导演示等带着学生训练,切忌放羊式教学。

〔2〕课堂提问、指定学生练习、演示等要照顾到各类学生,〔根底好、中、弱〕,每节课提问学生人数在三分之一以上,平均三节课对全班学生提问完毕。

5、纪律调控〔1〕教师上课严明纪律,要求学生坐姿端正、精力集中,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妥善处理课堂突发事件,不挖苦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随意停学生的课,对个别坐姿不端、犯困、上课乱说话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引导和制止,课后及时谈话教育。

〔2〕学生上课期间,未经教学管理中心和学生开展中心共同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学生叫出课堂。

〔3〕体育课和实训课等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教学活动场所到其他区域随便游逛〔含上厕所〕,上课所需的实训工具或者体育器械任课教师课前安排班干部或者课代表提前做好准备。

6、标准上课〔1〕教师站立上课,除考试监考一前一后一站一坐、因身体原因课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经过同意可坐外,不得坐着上课。

中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中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教学管理组织1. 中职学校应当设立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的日常工作。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组织课堂教学、管理教学资源、监督教学质量等。

2. 各教学单位应当设立教学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教学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教学计划、组织本单位的课堂教学、管理本单位的教学资源、监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等。

三、课堂教学管理1.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 教师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3. 教师应当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课。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的,应当提前向教务处和教学管理小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4. 教师应当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不得在课堂上吸烟、饮酒、接听电话、玩手机等影响教学的行为。

5.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6. 教师应当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

7. 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教学资源管理1. 中职学校应当根据教学需要,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

2. 教学资源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优先满足教学需要。

3. 教师应当爱护教学资源,合理使用教学设备,不得损坏、遗失、私自占用。

4. 教师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合理使用图书资料,不得私自借阅、损毁、遗失。

五、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1. 中职学校应当建立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须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经学校录取后,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两周内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备案。

第六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奖励和处分记录等。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八条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入学、注册、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毕业等环节。

第九条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事项,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生毕业条件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参加考试,取得相应成绩。

第十三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学生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不得从事危险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第六章奖励与处分第十七条学生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七章学生权益保障第二十条学生有权获得教育、参与学校管理、获得奖励和资助等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中职教导处规章制度

中职教导处规章制度

中职教导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职学校教导工作,保证学校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职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部门,负责教学安排、学生管理、师生关系协调等工作。

第三条中职学校教导处的工作原则是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中职学校教导处的工作目标是建设和谐和谐教育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五条学生管理是中职学校教导处的核心工作,包括学生考勤、纪律管理、心理辅导等方面。

第六条学生管理要求各个班级设立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七条学生管理还包括学生奖励和惩罚制度的建立,根据学生表现给予适当奖励或惩罚。

第八条学生管理要求教师和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九条学生管理还包括对特殊学生的关爱和帮助,特别是那些困难学生和特殊教育需求学生。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条教学管理是中职学校教导处的重要职责,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师培训等方面。

第十一条教学管理要求做好每节课的准备和评估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教学管理还包括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评估,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三条教学管理要求中职学校建立科学的课程设置和教学体系,满足学生不同需求和发展方向。

第十四条教学管理还包括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师生关系管理第十五条师生关系是中职学校教导处的重要工作内容,要求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第十六条师生关系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关心学生成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七条师生关系要求学生尊敬教师,服从教师管理,共同促进教学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师生关系还包括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引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和困惑。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九条纪律管理是中职学校教导处的基本职责,要求学校全体师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的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的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的管理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的管理制度1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督导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全面提升教师对教学常规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心,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把激励、创新、发展、进取的人文精神纳入教学活动中,努力创建和谐且富有竞争的教学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一、备课1、应有详尽、科学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2、严格遵守备课环节,分课时备课,课时应与教参同步。

内容详尽,重点突出,难点准确,设计合理。

3、应备周前课,特殊情况不得少于3节。

4、严禁抄袭教案,要钻透教材,分析学情,书写规范。

5、考核方法:集中检查与随堂检查相结合。

二、教学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全身心投入,杜绝坐教,随意代教及在课堂里玩弄手机等行为。

课堂管理得当,纪律良好。

2、注重自身形象,着装整洁大方,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或露肩露背的服装进教室。

教师用语要文明,不得用语言挖苦、讽刺学生。

3、任课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达所在班级,提醒学生把教室桌凳摆放整齐,把相关课本整齐放在课桌上,等待上课。

上、下课要起立,相互问候。

严格遵守课堂常规。

4、充分利用小黑板、挂图、PPT等教学手段;教师要有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有兴趣。

5、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堂习惯,坐姿端正。

回答问题积极,注意力集中。

6、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任意更改教学内容,把非笔试科目挪作它用。

7、要求教师教学严谨,经常性总结和反思课堂教学的得失,全方位评价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8、分单元按月对学生学业进行质量检测。

对学生的学业质量评估要客观公正,要从中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与方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前应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

第五条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录取新生,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学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准予注册。

第七条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注册者,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注册,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第八条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参加上课、活动、晚自习等。

第九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财物,维护校园环境,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共设施。

第十条学生应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参与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学籍变动,如休学、转学、退学等,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效者,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五章安全教育第十五条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六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离校。

第十七条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骑摩托车。

第十八条学生应加强个人卫生,预防疾病,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效者,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规定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二)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三)教育为主,管理为辅,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四)严格规范,强化监督,确保制度执行。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学校规定的招生程序和条件进行报名、考试、录取。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一个月内对其思想品德、身体条件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备案。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秩序,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八条学生应当按时上课、自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第九条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浪费、占用他人财物。

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安静,不得擅自改变宿舍设施。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身体健康。

第四章学生奖惩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等,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违纪处分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五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四条学生享有宪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权利,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生有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应当认真听取并予以答复。

第十六条学生有权要求学校保护其个人隐私,学校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学生在受到处分、侵权等情况下,有权申请申诉,学校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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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教学点能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适应办学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学点教学管理应坚持以德治校、以人为本、以质量管理为核心,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强化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条教学点教学管理应以“业为导向、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第四条教学点必须重视文化建设。

要合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发挥学科课程、环境课程、活动课程以及各类教学管理制度的育人功能,引入先进的企业文化,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培育良好教学风气,便学校持续健康向上发展。

第二章专业建设管理第五条教学计划规定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范围、课程设置、授课时数和教学要求,是教学点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安排和组织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教学文件。

教学计划分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

指导性教学计划由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和颁发;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校本部依据指导性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教学点实际制定。

教学点教学计划由校本部教务科拟定实施性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

第六条为了使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教学点应深入进行教育改革与教学改革,应根据市场变化和企业要求,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并及时调整方向,创办符合社会需要的新专业。

第七条教学大纲规定开设学科的目的、任务、内容纲目和教学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各门学科的知识、能力的范围和结构。

教学点开设的每门课程 (含实习及单独开设的实验和实训课)均应有教学大纲。

教学点原则上应采用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部门颁发的通用教学大纲。

对无通用教学大纲的课程,教学点应制定试用性教学大纲,并报校本部审批。

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应在课程开设前备齐。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执行中允许在完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增删,但需经校本部批准,并不得减少实践教学时数。

第八条教材是根据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系统地表述课程教学内容的教学用书,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

教材应与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配套。

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教材。

学校使用的教材必须是正式出版物,原则上应是国家规划教材。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行业部门推荐的教材,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对没有指定和推荐教材的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自选教材或自编教材(讲义)。

选用或编写的教材应具有时代特征及职业教育特色,能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学校要鼓励教师编写必要的补充讲义,或有目标、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发校本课程,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以适应科技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和深化教学改革的需要。

开发的校本教材,使用前须经校本部审定通过,方可使用。

第三章教学行政管理第九条教学工作计划分为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专业部(科、室)工作计划和教研组工作计划。

其内容主要包括学期(年)教学工作目标、主要措施、重点工作、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

各项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教学点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及教研组长在开学前2周拟定,经校本部审批后执行。

校本部对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学期结束时由教学点各计划拟定人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第十条教学点必须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其内容主要包括教务科、专业部(科、室)、教研组的职责;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以及教辅人员的岗位职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审批、归档制度,教材管理制度;考试、考查的规定,教学检查、督导制度,教师教学质量、岗位考核制度;实习场所、实验室、电教室、计算机房、体育场 (馆)等教学设施 (备)的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由教学点负责人责成教学点有关人员制定,由校本部颁发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校园网络化建设,积极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和手段开展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大力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和学校教育信息的传递和传播。

第十二条教务常规包括制定“三表一志”(即校历表、作息时间表、课程表、班级日志),组织召开教学例会,进行教学质量检查,以及进行教学档案、资料管理等事务。

教务常规管理由教务科负责,应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1.制定“三表一志”(1)校历表:应按校本部的要求,在新学期开学前制定,经校本部审定后执行。

其主要内容包括学期及寒暑假起讫时间、教学活动周数、考试周数,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毕业教育、教学重大事项的日期以及其他全校性活动日程等。

(2)作息时间表:在每学期开学前发至各部门和班级。

执行中如有变更,须提前一周将变更后的作息时间表下发。

(3)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由教学点在新学期开学前编制并印发各科室、班级和教师。

课程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

特殊情况需代、调课者,应提前填写《代、调课申请单》,报教务科同意后执行。

(4)班级日志:主要由日期、周次、节次、课程、授课教师、教学内容、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等部分组成,应分班级发放,教务科定期回收,发现教学问题及时处理。

2.教学例会:包括教务例会、教研组长会议和教师及学生座谈会等。

各类会议均应有明确的议题和内容,并注重实效。

3.教学点应实行全过程教学质量管理和全员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教学检查制度。

校本部每学期应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开展评教评学活动。

教学点必须建立教学事故的认定、调查、追究、处理责任制度。

教务处应定期组织检查性听课和分析学生试卷,检查教案、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作业的批改情况等,了解教与学的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以达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教学档案、资料管理主要包括教学文书档案管理、教学业务档案管理、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和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学校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各类教学档案、资料的归档内容,力求做到规范、齐全、适用。

教学档案、资料由教务科负责收集、整理和建档。

短期档案由教务科保存,需长期保存的,应及时交校本部保管。

第四章教师教学管理第十三条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

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申要遵循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的原则,把思想品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融会于教学全过程。

第十四条教师要在钻研大纲、熟悉教材、了解学生学习基础、智力发展水平及思想状况的基础上,根据学期授课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设计出每堂课的全部教学活动。

教案应包括首页、教学过程设计 (讲课提纲或讲稿)和教学后记 (课后反思)三部分。

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

不得使用旧教案,不准无教案上课。

第十五条教师授课要贯彻因材施教原则,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教学,重视学生的智力开发和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独立获取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堂讲授要力求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语言精练、深入浅出,板书繁简适度、工整有序、布局合理。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广泛采用课件、挂图、仪器等教具,充分利用电化、多媒体设备和生产(工作)现场组织教学。

第十六条作业一般包括预习或复习教材,阅读有关的课外书籍,完成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技能操作等。

作业的内容应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综合性;份量要适度、难度要适当。

教师应及时认真批改作业,原则上要求全收全改,并有批改记录和成绩记载。

作业中的普遍性错误要集中讲评。

第十七条辅导答疑可定期或不定期采用集中、个别和组织学生相互帮助等方式。

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区别不同情况,确定辅导对象、内容。

第十八条教学点应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并对教师提出指导第二课堂活动的要求。

活动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时间、场所、经费要有保证。

第五章实践教学管理第十九条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验、见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实践等,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重视和加强实践性教学是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当前深化教学改革的突破口。

第二十条教学点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实验仪器装备标准,完善教学设施,提高实验仪器的完备率、完好率。

教学点应设立足够的工位,满足学生实训需要,并在课程优化与改革中加大实训的授课比重。

实训应将理论知识传授与操作技能培训相结合,达到培养目标规定的岗位能力要求。

实训要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有成绩,指导教师要加强现场指导。

第二十一条教学点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组织好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

各专业部(科、室)应根据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于实习前制定计划,落实实习地点。

实习计划的主要内容有:实习性质、目的和任务;实习内容、方式和时间分配;实习组织,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实习考核、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与评分标准;实习措施与实习要求等。

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按实习计划认真组织和指导学生实习,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按要求撰写实习报告,会同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

第二十二条社会调查与课程设计应按教学计划 (大纲)进行。

社会调查的目的要明确、组织要严密、提纲要切合实际、日程安排要合理。

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学生撰写调查报告,并认真进行考核评分。

第二十三条教学点要实行学历证书和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举的“双证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有关部门的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考核鉴定。

各专业的学生毕业时应争取获得两个以上初等职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章德育、体育与就业、创业指导教学管理第二十四条教学点德育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德育总体目标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确定德育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教学点德育要按要求开设德育课程,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愚昧、腐朽思想的侵蚀;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团结协作精神、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就业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德育要纳入教学工作计划和第二课堂活动计划,做到有目的、有记录、有检查、有分析、有总结。

学校德育要建立专职人员负责与广大教师参与、德育课程教育与各学科渗透教育、专题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的德育网络体系。

第二十五条教学点应设立专人具体负责全校的体育工作。

应有必备的体育场所和器材,满足体育教学和教学点体育活动的需要。

应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有关体育工作条例,努力提高学生体育锻炼达标率,增强学生体质。

应组织学生做好“两操”,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组织经常性的校内体育比赛,每年举行1-2次田径运动会,以推动学校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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