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教学常规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 120页)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学校的教学管理行为,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服务宗旨学校教学管理的宗旨是服务于师生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教学环境管理第四条教学场地管理学校教学场地分为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等,管理人员应做好场地使用管理。
禁止在场地内吸烟、乱扔垃圾、破坏设施等行为,每次使用后都要清理整理,并及时报告损坏设施。
第五条教室管理教室要保持整洁、清爽,教职工应每天按时到达教室,不得提前下课或迟到。
学生出入教室要排队,保持纪律。
第六条实验室管理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管理员应做好场地的安全管理,确保实验过程和结果的安全。
学生在实验室内必须穿戴好实验服,并严禁私自进行实验。
第三章教学过程管理第七条课程安排管理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制定课程安排。
各部门要每学期定期制定教学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教学工作。
第八条教师教学行为管理教师应遵循教学大纲,能够教学内容辅助教材的解读、实地探索以及案例分析等,教师应注意讲解语速、语调,课堂中不得随意临时调整教学计划。
第九条学生学习管理学生要按时参加课堂学习,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
学生在课堂上应听从教师的指导,保持课堂秩序。
第四章教学质量管理第十条教学质量检查学校要进行定期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式等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提供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教学资源管理学校要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包括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设备等。
教师和学生要妥善保管和利用这些资源。
第五章教学考核管理第十二条平时成绩评定学校要制定合理的平时成绩评定体系,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和作业质量给予适当评价。
第十三条期末考试管理学校要按照教学计划和考试大纲进行期末考试,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六章秩序管理第十四条学生纪律管理学校要制定学生行为规范,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记过、留校察看、停学、开除等措施。
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规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规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程。
二、教学常规管理的目标1.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2.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权益;3.提高教学效果。
三、教学常规管理的内容1.课堂纪律管理(1)学生应按时到达教室,不迟到、不早退;(2)学生应按规定的座次就座,不得随意换座;(3)学生应专心听讲,不得在课堂上走神、玩手机等;(4)学生应遵守课堂秩序,不得打闹、嬉戏等。
2.教学设备管理(1)教师应及时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正常运行;(2)教师应正确使用教学设备,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3)学生应爱护教学设备,不得损坏或乱用。
3.教学材料管理(1)教师应准备教学材料,确保内容准确、完整;(2)教师应及时发放教学材料给学生,确保学生能按时参与教学活动;(3)学生应妥善保管教学材料,不得私自丢弃或损坏。
4.作业管理(1)教师应合理布置作业,确保作业的质量和难度适宜;(2)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给予学生及时的反馈;(3)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抄袭、作弊等。
5.考试管理(1)教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考试;(2)教师应制定合理的考试内容和方式,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3)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考。
四、教学常规管理的责任1.学校负责教学常规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2.教务处负责教学常规管理的具体执行;3.教师负责教学常规管理的具体实施;4.学生负责遵守教学常规管理的规定。
五、教学常规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学校和教务处对教学常规管理进行日常监督;2.学校和教务处定期评估教学常规管理的效果;3.学生和家长对教学常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教学常规管理的制度1.学校应制定教学常规管理的制度,并向全校师生公布;2.教务处应制定教学常规管理的操作规程,并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宣讲;3.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常规管理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教学。
七、教学常规管理的奖惩措施1.对于遵守教学常规管理的教师和学生,可给予表扬和奖励;2.对于违反教学常规管理的教师和学生,可给予批评和处罚。
XX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XX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XX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我县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相统一的双边活动,是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是学校工作的中心。
第三条:教学常规是为维护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经常化的制度和规范,它既是学校及其职能部门管理教学的重要依据,又是教师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
第四条:教学常规管理,一般包括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评价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教学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管理学校工作,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负有全权责任,要建立健全由校长全面负责,教务(导)处、教科处以及年级组、学科教研组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学常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以教学为主,校长工作必须以教学为中心。
校长管理教学的主要职责和标准是:(一)带领并促进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师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决议,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稳定。
(二)加强教学管理机构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备教务(导、科)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学科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教师进行思想和业务培训,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勤于思考、善于钻研的教师队伍。
(三)认真制定和实施教学例会制、年级负责制、教师岗位责任制等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依法治教,推动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四)深入教学第一线,全力抓好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等教学管理的基本环节,对教学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
校长要兼课听课,每周兼课2-4节,校长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
县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县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教学工作的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师教学、课程设置、考试考核、教研活动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第三条县教育局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落实,各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并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教学管理细则。
第四条教学工作的管理应当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五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应当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衔接,相互支持,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教师教学管理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队伍,选拔、培养、激励和管理优秀的教师,支持和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第七条学校应当设立教研组织,促进教研活动,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八条学校教师教学工作应当遵循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注重教学过程的设计和实施,确保每堂课的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激励优秀教师,帮助落后教师。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管理、教师奖惩、教师岗位评聘等方面,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三章课程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方案,确保学生各学科课程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制定差异化课程,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课程评估和调整工作,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反馈,及时调整课程内容和进度。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考试考核制度,包括定期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确保学生的学习质量得到检验和提高。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包括课堂教学、课外拓展、实践探究等,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学习指导和辅导工作,提供个性化学习规划,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师生,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教学管理是学校的重要管理工作,是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教学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严谨的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师德规范第五条教师应当恪守师德,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正确榜样。
第六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耐心倾听学生问题,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第七条教师应当严格要求自己,持续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成长发展努力奉献。
第八条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在教学过程中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第九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安排,按时到岗上课,不得旷课旷工。
第十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有条不紊地进行教学活动,不得敷衍塞责、草率从事。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的教研活动,与同事共同研究教学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尊重教师,听从教师管理,服从教育。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干扰课堂秩序。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热爱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勤学好问,认真完成作业。
第十五条学生不得在课堂上打闹、嬉笑,不得使用手机、电子产品等影响学习的工具。
第十六条学生要保持良好的礼貌,不得辱骂、打骂同学,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爱护校园环境,保持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义务劳动,健康成长。
第四章教学考核评价第十九条学校将每学期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考核评定。
第二十条教师考核主要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课堂管理等方面,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第二十一条学生考核主要包括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行为表现等方面,按照分数排名进行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及格者进行处罚教育。
常规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常规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树立健康的学习氛围,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学活动,包括课堂教学、学习考试、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教学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民主、公开、教育的原则,注重个性发展、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
第二章教学计划第四条学校每学年制定教学计划,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教学计划应当包括学校的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学任务分配、师资配置、教学资源保障等内容。
第六条学校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活动,不得擅自调整课程内容或时间安排。
第三章教学评估第七条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优、晋级、奖惩等相关工作的依据。
第八条学校每学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的依据。
第九条学校建立学生家长参与教学评估的机制,鼓励家长对教学进行评价和建议。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条学校教学管理岗位设置应当合理,配备专业的教学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教师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应组织教师进行教学能力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的教学档案,包括教学经历、教学成果、教学评价等内容。
第五章课堂教学第十三条教师每节课应按时上课,认真备课,严格遵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安排。
第十四条教师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安排其他活动干扰教学。
第十五条教师应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章课外活动第十六条学校在周末或假期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包括文体活动、科技创新、实践实习等。
第十七条教师应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第十八条学校负责保障课外活动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师资和教学资源。
第七章学习考试第十九条学校每学期进行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
常规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常规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常规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一、教师日常管理制度1. 准时到校上课:教师应该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教室,保证上课时间的严格执行。
2. 讲台秩序:教师应该在讲台上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随意离开讲台或者进行与授课无关的活动。
3. 课堂纪律:教师应该对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保持课堂纪律和秩序。
4. 作业批改:教师应该及时批改作业,并对学生的错误进行指导和纠正。
5. 考试管理:教师应该按照学校规定的考试制度进行考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6. 教材使用:教师应该按照学校规定使用指定的教材,并做好相应的备课工作。
二、学生日常管理制度1. 准时到校上课:学生应该按照学校规定准时到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2. 服装着装:学生应该穿着整洁、干净、合适的服装,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者不雅的服装。
3. 课堂纪律:学生应该保持课堂纪律和秩序,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 作业完成:学生应该按照教师布置的作业要求完成作业,并按时上交。
5. 考试管理:学生应该按照学校规定的考试制度进行考试,不得抄袭、作弊或者干扰考试秩序。
6. 校园安全:学生应该保持校园安全,不得进行打架、斗殴等危险行为。
三、教学管理制度1. 教学计划:教师应该按照学校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并严格执行计划。
2. 教案备课:教师应该认真备课,制定详细的教案,并对教材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3. 教学评估:教师应该对自己的授课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4. 教育培训:教师应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5. 学生评估:教师应该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
6. 课程设计:教师应该按照学校规定制定课程设计,确保课程的质量和效果。
四、考试管理制度1. 考试安排:学校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安排,并公布相关信息。
2. 考试监督:学校应该派出专人对考场进行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3. 考试违规处理:对于抄袭、作弊、干扰考场秩序等违规行为,学校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教学常规管理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促进师生全面发展,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教学常规管理要坚持规范性与创新性相结合、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自主性与他律性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教学计划管理第五条学期教学计划应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学校教学计划和学科特点制定,明确教学目标、内容、重点、难点、时间安排等。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学期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教务处应定期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教师进行督促和指导。
三、课堂教学管理第八条教师应按照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选用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第九条教师应注重课堂纪律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条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实施差异化教学,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第十一条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请假、调课。
确需请假、调课的,应提前向教务处申请,并安排 substitute 教师。
四、作业与考试管理第十二条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合理布置作业,注重作业的质量与数量,不得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第十三条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及时反馈,指导学生纠正错误,提高学生作业质量。
第十四条教务处应定期组织考试,检查教学效果,考试内容应与教学内容相符,考试形式应多样,注重学生能力的考查。
第十五条教师应认真组织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公正评分,不得泄露考试内容。
五、教学质量管理第十六条教务处应建立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教师应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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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新和教字【2010】64号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坚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尤其是“两基”工作实施以来,中小学学校办学条件极大改善,面貌焕然一新,素质教育、“双语”教学稳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教育事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与此同时,中小学在教学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校长办学理念、思路不清,管理水平不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部分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教学仪器设备和远程教育设备使用率不高;部分“双语”教学班效果不明显;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不完善;教研力量薄弱,对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帮助不大。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和制约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为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近年我县中小学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1.实现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必须把高质量的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是我县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学生、家长的迫切愿望。
各级中小学要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发展我县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来抓,科学谋划,制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对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的督导监控,研究解决本地在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2.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尤其是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3.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校长、教师和教研员的综合素质。
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工作,深入开展教科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突出和强化“双语”教学工作,依托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为教学服务;加大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与督导评估,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尤其是少数民族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校长、教师、教研员综合素质4.坚持党委(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高度重视学校校长的选用工作,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严格校长资格制度,选拔懂业务、管理水平高、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强的人员担任校长,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校管理队伍。
5.进一步明确校长职责。
学校工作必须以教学为中心,校长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负第一责任。
校长对教学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带领全体教师,遵守教育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决议,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强化质量意识,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坚持校长任课制度。
校长要深入教学第一线,研究改进教学工作,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加强对教师的常规工作的培训指导,考核教师的教学效果。
县直中小学校长、书记每周课时不少于2节,乡(镇)中学校长、书记每周课时不少于2—4节,乡(镇)中心小学及村级小学校长每周课时不少于6—8节;每学期校长、书记、副校长听课不得少于40节。
校长不兼课,不听课,扣除当年三个月绩效工资中30%的奖励工资。
7.实施校长任期责任制。
每四年为一任期,任职期间,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办学效益好,教学质量高的学校校长可连聘连任;学校管理不到位、教学质量差的校长,要予以解聘或撤职。
8.加强校长任职培训。
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严格执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校长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建立中小学优秀校长到内地、区内教育先进学校挂职培训制度。
9.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
以转变观念,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发展教育的根本大计来抓。
要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确保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5%、人民教育基金和教育费附加各5%。
10.重视培育教师成长。
制定“新秀—能手—骨干”的发展规划。
从2010年启动地县两级骨干教师培训“112计划”,即力争用三年时间,培养150名县级学科骨干教师,20名不同语段的学科带头人,逐年建设一支起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发挥优秀教师的指导引领作用,促进全体教师的专业发展。
11.建立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教学效果好,成绩优异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在各级各类教学活动中,成绩优异获得县级、地区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奖项的教师给予一次性表彰奖励。
12.加强教师考核工作。
继续实施两年一次的教师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工作,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的教师,除不得晋升职称外,扣除其当年绩效工资中30%的奖励工资。
参加各类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自费脱岗继续参加地区组织的不合格教师培训班,考核仍不合格者,不得在教学岗位担任教学工作并扣除当年绩效工资中30%的奖励工资。
13.加强教研队伍建设。
编制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确定县级教研室编制。
县教学研究机构按不低于在职教师总数20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教研员。
学校教研室应配备1名中层领导和至少1名专职教研人员。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12个班级以上的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学校都要单独设立教研室。
不设教研室的学校要有专门负责教研工作的校领导和专职人员。
14.规范教研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和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通过公开招聘的用人制度选拔、配备教研人员。
县教研员要兼顾不同学科、学段、语种需求;对现有教研员队伍中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要采取措施调整到其他岗位,对在编在职的教研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培训,提高教研员指导引领能力。
学校应安排不低于4%的公用经费用于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15.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本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业务管理,重点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16.建立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
教研员要包片联系学校,定点联系薄弱学校,指导学校建立以学校发展为本的教师学习制度和校本教研制度,研究和解决教师在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帮助学校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水平。
17.建立教研员听课制度。
教研员要每周深入学校3天,深入课堂,每学期听课(或上课)时间不少于120节,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教学的现状,经常性地组织教师开展评课活动,有的放矢地指导教学。
通过抓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与水平。
三、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18.学校要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实施对教学全过程的有效监控。
坚决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严格执行作息时间,确保学校有效教学时间。
要按照《新和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课后辅导、考试等教学环节加强培训指导。
19.教师要钻研每篇教材,依据教材内容,确定教学目标和要求,掌握重点、难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寓德育教育于各个学科中,注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作业布置精心设计、要求明确,批改作业认真、规范;在期中、期末的考试中检查教学效果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20.建立“月查、月评、月整改”制度。
学校教务处每学期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等教学环节检查不少于四次,并每月进行一次抽考,教研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县教研机构三年一个周期,利用寒暑假分批对本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每学年对所属所有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督查指导不少于一次,对薄弱学校进行蹲点、指导每学年不少于四所。
每学期对所有中小学进行一次统一的质量检测,质量检测结果与校长个人考核及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成绩落后的学校校长及任课教师年终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并扣除当年三个月绩效工资30%的奖励工资。
21.县教育局教研室每学年对所属所有学校的教学常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培训、督导检查。
教师不备课,作业布置少,批改作业不认真,每项发现一次,当场处罚校长、任课教师各50元。
推门听评课,抽考不合格的教师,扣除当年一个月绩效工资30%的奖励工资。
教学效果差的,年终不得评优,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且扣除其当年绩效工资中30%的奖励工资。
由于种种原因未从事教学工作,未上课的教师扣除当年绩效工资30%的奖励工资。
四、建立校本教研制度,大力开展教科研活动22.建立以学校发展为本的学校教师学习制度、培训制度、教研制度等,要针对学校师资队伍和教育教学现状,着眼于学校未来发展的需要,开展学校策划和组织实施、全体教师主动参与的教学培训、研究、交流、总结、评价等活动,研究和解决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水平。
23.学校实行“校长——学科教研组——教师个人”三级教研组织网络,建立校本教研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校本教研的总体规划。
学校的教科研工作校长要挂帅,校长要成为教科研的领导者、组织者、研究者、指导者和服务者。
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深入校本教研第一线,每人至少参与两项校本教研活动。
抓好对校本培训、教学反思、案例研究和课题研究的指导工作。
24.认真落实校本教研“八个一”,即:每学年举办一次学科带头人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优秀教案、优秀作业评比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教学开放周活动;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课或观摩课;每位教师至少参与一项小课题研究;每学期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要有读书笔记和读后感);每学期撰写一篇教学论文;每学期举行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会。
25.各学校要把校本教研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对教研过程和成果进行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教师晋职、晋级和评优挂钩,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要予以奖励。
拒绝参与“八个一”校本教研,不履行教科研职责的教师扣除当年三个月绩效工资中30%的奖励工资。
五、进一步加强“双语”教学工作,切实提高少数民族教学质量26.大力推进“双语”教育,是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的突破口,是加快基础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中共阿克苏地委、行署关于加强“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地党发〔2004〕1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地区“双语”教学发展的实施意见》(阿行署办〔2009〕44号),有序推进学前、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双语”教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学段“双语”教学的衔接和普及工作。
27.积极推进小学“双语”模式三教学。
切实提高学前“双语”教育的质量,通过两年的学前“双语”教育,使少数民族儿童初步达到能够听懂汉语、并运用汉语进行交流的目标,为学前“双语”幼儿进入小学使用汉语授课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