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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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第一章概论诉讼: 诉讼是一种有效的“公力救济”方式;诉讼是一套法定的程序;诉讼是一个运作过程;诉讼基本上是一种三元结构系统。
刑事诉讼:狭义的刑事诉讼,仅指刑事案件起诉至审判的诉讼程序。
广义的刑事诉讼,指国家为实现刑罚权所实施的全部具有诉讼意义的行为。
我国的刑诉有如下特征:刑事诉讼是法定国家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的法律。
在我国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刑事诉讼法典。
按照不同的角度分类,刑事诉讼法可属于程序法、公法、基本法。
目的:为了保护刑罚的正确实施,惩罚罪犯,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任务:确保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作用:保障刑法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的人权,促使国家刑罚权的行使乃至司法过程“形式合理化”。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1、古代弹劾式诉讼制度和神示证据制度特征:私人告诉,不告不理;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平等,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法院或其他裁判机构在诉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地位;神示证据制度。
神示证据制度:根据神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这种审判制度被称为神示证据裁判制度。
以获取神的启示作为断案的方法,是神示裁判制度的证据制度下的本质特征,故该证据制度称为神示证据制度。
包括诅誓,水审,火审,决斗,卜筮,十字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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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总论1.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2.当事人:是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作用的诉讼参与人。
(公诉人不属于当事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公诉以前....犯罪嫌疑人,公诉以后...被告人。
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14项。
5.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6.立案管辖:(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
(例外:国安机关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军队保卫部门军队内部的、对罪犯在监狱内由监狱侦查)(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1.自诉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调解)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公诉转自诉)7.审判管辖:1、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8.地区管辖:(1)犯罪地(行为发生地、结果发生地)(2)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
最初受理的。
(3)现役军人与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分别管辖。
9.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审判人员、检查人员和侦查人员等不得参与该诉讼活动。
(1)审判人员。
本院院长决定检查人员。
本院检察长决定侦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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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课程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李某是湖南省某市人民法院法官,在2013年发生的一起盗窃案中,李某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该案经检察机关向该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李某作为诉讼中的什么身份出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合议庭审判员 B.证人 C.当事人 D.其他诉讼参与人2.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交付执行死刑前,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B.人民检察院在出庭支持公诉的同时监督审判活动C.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有权提起抗诉D.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行为可以进行监督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从级别管辖方面说,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专门人民法院4.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服刑期间,与同监犯王某共同进行毒品交易,构成犯罪,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该案审判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A.原审人民法院B.陈某住所地人民法院C.服刑地人民法院D.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5.刑事诉讼案件的下列证明对象,属于程序法上事实的是[]A.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B.变更强制措施的原因C.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D.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精神病人6.刑事诉讼法中“依靠群众”原则不包括下列哪项内容?[]A.依靠群众,查明案情B.依靠群众,揭露犯罪C.接受群众监督或者吸收群众参与审判D.依靠群众,起诉犯罪7.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不享有下列哪一项权利?[]A.独立辩护权B.会见权C.阅卷权D.提出意见权8.下列地点,可以用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场所是[]A.为了办案安全而建设的场所B.羁押场所C.侦查机关的办案场所D.犯罪嫌疑人住所9.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A.报案或者控告B.报案或者举报C.举报或者控告D.举报或者调查10.被害人张某因被康某某强奸,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康某某赔偿其精神损失38万元。
刑诉法复习资料

刑诉法复习资料第一章刑诉法概述1.诉讼的概念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案件或解决纠纷的活动。
俗称打官司或办案。
2.三大诉讼诉讼依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及诉讼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3.刑事诉讼的概念理解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狭义上的刑事诉讼: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广义的刑诉:人民法院的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侦查机关的侦查4.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理解1、规定行使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广义和狭义的刑诉法(1)狭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2)广义的:刑诉法及其他各种法律中有关刑诉程序的规定第二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诉讼主体的理解及范围直接担当一定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和当事人都是诉讼主体.范围:公\检\法\自诉人\被告人.2.专门机关的种类,公检法的性质,组织体系及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法院→刑事审判权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公安机关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行使侦查权(1)法院性质: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组织体系:参见笔记中组织体系图职权:有权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和裁定驳回自诉以及根据提起公诉受理公诉案件,并有权审理和裁判一切刑事案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调查;有权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查询和冻结;有权决定对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等强制措施;有权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再审,也有权案件进行决定维持已生效的裁判;有权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机关执行;有权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无罪和免除刑罚的判决(2)检察院性质: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或者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律监督机关。
组织体系:参见笔记中组织体系图职权:自行侦查权侦查监督权审判监督权提起公诉权刑事裁判执行的监督权(3)公安机关性质:也是刑诉法律关系的主要诉讼主体组织体系:参见笔记中组织体系图职权:有权进行勘验、搜查、扣押、通缉和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活动;有权采用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和拘传等强制措施;有权根据检察院的批准、决定或法院的决定执行逮捕;有权决定立案侦查和撤销案件;有权对侦查终结的案件提出起诉或不起诉的意见;有权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的决定提出复议、复核的要求。
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一、管辖1、地区管辖有哪些原则要求?(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一)立案管辖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范围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四类:(1)贪污贿赂罪;(2)渎职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也可以依法直接受理。
3、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审判管辖: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各级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法院以及专门法庭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1、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具体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直辖市、自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除由最高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和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
2、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专门管辖的具体规定(1)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犯罪的案件,包括现役军人违反军人职责罪及其他各种犯罪案件;(2)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以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犯罪等案件;3、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具体规定(1)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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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2 单选题(3分)正确答案B我的答案B经群众举报,某地派出所侦查人员在对通缉犯刘某执行逮捕措施时,发现其身上携带有雷管、管制刀具等物品,在征得所长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对其住所进行搜查。
刘某的妻子堵在门口,要求侦查人员出示搜查证,侦查人员将其带到房东房间,并要求房东对其看管,以免有人影响搜查工作。
搜查结束后,侦查人员将搜查情况作成笔录要求刘某妻子签字,被其拒绝,侦查人员对此情况在笔录上加以注明。
对本案搜查程序,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侦查人员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进行搜查,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B侦查人员在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C搜查笔录必须要由被搜查人或其家属的签名或盖章方为有效D本案中侦查人员实施搜查,只能在白天进行2 / 22 单选题(3分)正确答案C我的答案C九年级学生王涛来到商店想买张学习光盘营业员告诉他,如果买正版的,要20元一张,如果买盗版的,只要5元一张你认为王涛正确的做法应该是①购买正版,拒绝盗版②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③告诉营业员盗版光盘侵犯了他人的智力成果权④盗版便宜,如果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可以购买A①②④B②③④C①②③D①③④3 / 22 单选题(3分)正确答案A我的答案A关于刑事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有下列几种说法,其中正确的是?( )A在李某侵占一案中,自诉人钱某负有责任证明被告人李某有侵占其祖传古董的行为B在王某抢劫一案中,被告人王某负有证明其没有实施抢劫行为的责任C在袁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中,袁某有责任证明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个人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并差额巨大这一事实D在于某受贿一案中,公安机关负有证明于某具备逮捕条件的责任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或出具证明文件?A根某被害人对公安机关的轻伤鉴定不服,要求重新鉴定B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提出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要求进行鉴定C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取保候审需要鉴定D正在服刑的罪犯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2.辩护人:是指在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或经人民法院指定,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3.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4.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5.指定辩护:指司法机关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以协助其行使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6.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7.拘传: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是强制措施中最轻的一种;8.逮捕:是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方法;是强制措施中最重的一种;9.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10.审查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11.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较普通程序简易的一种刑事审判程序;12.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特殊原则;13.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14.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15.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16.犯罪嫌疑人:指因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17.刑事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或自诉人正式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审判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18.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19.刑事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当事人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20.证明责任:是公安、司法机关所负有的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21.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22.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23.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的一种侦查活动;24.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全面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被告人以刑事处罚的活动;25.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26.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27.侦查实验:指为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件或者事实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怎样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将该事件或者事实加重演或者进行试验的一种侦查活动;二、简答题1.人民检察院职权的主要表现有哪些答:1是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之一;2是国家的唯一公诉机关;3是诉讼监督机关;4是审查逮捕的主要机关;2.简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诉讼地位;答:1是有极大可能被定罪和处刑的人;2是采取强制措施的对象;3是证据的主要来源;4是辩护权的主体,是辩护职能的主要承担者;3.哪些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答: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4.实行审判公开有什么意义答:1是保障审判的民主性和公正性的关键措施;2对于促使侦查、起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和保证诉讼质量,具有重要作用;3对于防止片面性,客观全面地查明案件情况,正确处理案件,维护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5.地区管辖有哪些原则要求答: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6.应当回避的理由有哪些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7.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答: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8.刑事诉讼证据应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答:1客观性;即作为证据的事实本身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其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也是客观的;2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3可采性;是指证据必须为法律所允许,方可用于证明诉讼中的待证事实;9.逮捕的条件有哪些答: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而有逮捕必要的;10.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哪几个方面答: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受诉人民法院管辖;11.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答:1前者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而后者则适用于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各个阶段;2前者只是暂时停止审判,其他诉讼活动继续进行;而后者则是暂时停止诉讼;3前者受诉讼时限的制约,而后者则不受制约;12.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答:1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该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3.提起公诉要具备哪些条件答:1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必须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14.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刑事案件;答: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但被告为盲、聋、哑人的,及无罪辩护的等,不能适用15.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答:1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提起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法院院长或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3有严格的条件限制;4法律没有规定期限;5重新审判的法院可以是原审的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上级法院;6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16.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答:1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2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3必须依法进行;4是贯彻落入国家刑罚权,解决被告人定罪量刑问题的一项特定的国家活动;5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6目的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权利,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17.刑事辩护的含义;答:1是一种针对指控进行的对抗性诉讼活动;2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3是维护、实现司法公正不中缺的一项诉讼职能;4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8.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答: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2公安机关承担部分涉及到的有关程序法事实;3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4犯罪嫌疑人、被告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除外,但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19.对哪些人可以扭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答: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20.保证人的条件;答: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21.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答:1法律性质不同;2法律根据不同;3适用对象不同;4羁押期限不同;22.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可给予哪些帮助答: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4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5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23.不起诉的种类答:1法定不起诉;2酌定不起诉;3存疑不起诉;三、论述题1.如何理解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1在刑事诉讼中,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利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在刑事诉讼中,审判权依法只能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审判权包括定罪权与量刑权;人民法院是惟一有权确定某人有罪和判处刑罚的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查起诉程序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和提起公诉,但它们对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认定,只会带来诉讼程序意义上的效果,而不是终局的有罪判定;只有人民法院依法所作的定罪判决,才是国家对被告人有罪结论的权威宣告;2人民法院确定任何人有罪,必须依法判决;在刑事诉讼中要确定被告人有罪,人民法院必须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开庭审理查明事实,以法律为依据作出有罪的判决,并且将其公开宣告;未经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2.疑罪从无原则"疑罪"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是否犯罪或罪行轻重难以确证的情况,是司法实践难以避免的常见现象;""原则是现代刑法"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是的具体内容之一;即: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的司法原则不仅仅是解决刑事疑案的技术性手段和原则,它的确立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它折射出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对法律价值的重新协调和平衡;在关注保护社会之外,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它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刑事诉讼法》刑诉复习资料

刑诉复习资料一、强制执行各方式的羁押期限(一)拘传(强制措施最轻的一种):公检法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手段。
1、一次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案情重大、发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3、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二)取保候审:公检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1、公检法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公检法机关对同一对象可以采取重复取保候审?(三)监视居住:公检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在一段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四)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在紧急情况下,一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犯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正常:3日+7日=最长10日延长:3日+1至4日+7日=最长14日特殊:30日+7日=37日(流传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五)逮捕(无):公检法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强制措施各方法的符合条件(一)拘传(二)取保候审1、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执行机关:公安机关)(三)监视居住重要前提:公检法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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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一)专门机关1.人民法院(1)性质:国家审判机关(2)职权:A.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B.强制措施权C.查封﹑扣押被告人财产的保全措施(附带民诉)D.收缴﹑处理赃款﹑赃物和孳息E.执行权(无罪推定,死刑立即执行)(3)组织体系:最高﹑高院﹑中院﹑基层(上下级法院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2.人民检察院(1)性质:国家法律监督机关(2)职权:A.自行侦查权(贪污贿赂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国工其他案件)B.提起公诉权(唯一的公诉机关)C.法律监督权:立案侦查实行监督审判监督(出席支持公诉﹑抗诉﹑接受公民控告)执行监督(3)组织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专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3.公安机关(1)性质:兼具行政与司法的双重性质(2)职权:A.立案侦查与预审B.实施侦查行为C.采取强制措施D.申请批捕权和撤销案件权E.侦查结终后有权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F.提起复议﹑复核权G.执行权(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3)组织体系:公安部﹑公安厅(局)﹑公安处(局)﹑公安分局﹑派出所(双重领导:上级公安、政府)(二)诉讼参与人1.当事人(1)被害人A.概念:人身、财产、民主权利或其他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当事人B.地位:不完全当事人(依附于公诉机关,无权决定起诉、上诉)C.权利:a.请求立案权 b.委托代理人权 c.申诉权 d.自诉权 e.申请回避权 f.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 g.出席法庭权 h.申请抗诉权D.义务:a.如实陈述案情 b.接受司法机关传唤,准时到达 c.遵循法庭秩序(2)自诉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A.概念: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B.地位:独立完整的诉讼地位C.自诉案件范围: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c.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刑事案件(3)犯罪嫌疑人A.概念:被指控犯有某种罪行而被司法机关调查的当事人B.地位:具有不可替代性;与刑事诉讼结局有直接联系C.权利:a.辩护权(贯穿刑事诉讼始终)b.拒绝辩护权c.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护d.最后陈述权e.对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f.上诉权g.申诉控告权D.义务:a.对于侦查人员的讯问应如实回答b.不得逃避侦查、审查起诉、审判c.不的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d.按时出席法庭审判e.执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原告人:因为被告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直接经济损失,而在刑事诉讼中提出民事赔偿请求的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队犯罪行为造成损失具有承担责任的人(通常为刑诉中的被告人)2.其他诉讼参与人(除了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与人)(1)法定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具有独立地位、不受被代理人影响,不能承担与被代理人人身自由相关的刑罚(2)诉讼代理人(3)辩护人(4)证人a.只能为自然人b.证人能辨别是非、能正确表达c.证人具有可替代性( 5) 鉴定人(6)翻译人员第三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概述一.刑诉基本原则的概念概念:法律明文规定的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特征:1.具有普遍意义2. 贯穿诉讼全过程3.体现诉讼兼职:效率、公正4.决定具体程序5.指导诉讼操作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一)按我国刑诉法分类1.职权原则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原则3.依靠群众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5.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7.检察监督8.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9.法院统一定罪10.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二)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与我国特有的基本原则p113第二节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一.刑事程序法定原则1.为了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国家应通过宪法法律确立正确的公正刑事程序2.要求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遵守法定程序要求:A.国家应保证刑事程序的法治化B.参与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必须严格遵守与执行法律规范C.确立违法制裁D.实行诉讼监督二.诉讼独立原则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保障,是排除非法干预的屏障,是强化司法官员责任制度的条件三.无罪推定原则1.控方承担举证责任2.沉默权3.有力被告原则(疑罪从无原则)――证明有罪的证据必须充分四.辩护原则要求:1.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我辩护的权利及必要性2.应保障律师辩护的权利3.司法机关应当保障被告人有权辩护(被告无辩护人)4.应当提供辩护权行使的条件(律师会见嫌疑人不被监听)五.诉讼经济原则p113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应当以较少的人力物力来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要求:1.就立法而言,简化诉讼程序2.司法实践,要求节制诉讼手段第三节我国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p117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p119分工负责:职能上的分工;管辖上的分工;三.检察机关依法监督1.立案监督2.侦查监督3.审判监督---抗诉4.执行监督四.依靠群众五.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司法平等六.审判公开(一)概念: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律公开进行(二)例外情况: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4.设计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予公开审理刑诉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侦查阶段),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审理阶段:终止审理,宣告无罪(三)交叉情况的处理——公开与不公开混合型1.公开审理、一并判决2.不公开审理(共同犯罪案件)(四)公开审理的内容1.控诉公开2.法庭调查公开3.辩论公开4.宣判公开(五)违反公开审理原则处理1.当事人上诉、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已生效判决,当事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可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法院应当决定再审二.证据的特征内容:(一)客观性1.证据所反映的内容是客观的2.证据有其存在的客观形式,为人们所熟悉所感知(二)相关性(关联性)反映证据的证明力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联系品格不能作为证据1.相关性必须是客观的2.相关性必须有实质意义3.相关性涉及程度问题形式:(三)合法性(法律性)须经过质证1.必须由法定主体提出和收集2.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定程序3.证据必须符合法定形式4.证据的取得、审查、运用不得违反有关证据规则形式是内容的保障,体现了刑事证据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第二节证据的分类一.理论上的分类(一)人的证据和物的证据(实物~与言词~)意义在于:A.有利于研究两类证据的不同特点言词证据的特点:1.往往能系统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2.其证据来源不易灭失3.易出现虚假或失真的情况实物证据的特点:1.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2.其本身易灭失3.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具有片段性B.有利于针对不同证据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收集、保全、审查和运用证据(二)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亲自感受,第一手资料传来证据——经过反复、复制形成的通过原始证据派生的最大的差别是证明力:原始证据证明力>传来证据规则:1.必须证明该传来证据来源于案件事实2.必须查证属实3.要注意审查传导的方式、环境、条件等等(三)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1.直接证据可以使原始证据也可以是传来证据鉴定意见不能成为直接证据直接证据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事实,证明力强直接证据多为言语2.间接证据证明的是一个片段间接证据的作用:a.辅助证明作用b.独立证明能力(虽具有相互依赖性,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多个间接证据连接起来的证据群具有独立证明作用)遵循规则:1.用于证明案情的间接证据必须真实可靠2.所有间接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锁或证据体系3.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应具有排他性(四)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有罪/无罪)有罪证据的特点: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要求无罪证据的特点:只要有一两个有力的无罪证据便可能推翻控诉方的控诉;对于无罪证据并无数量上的要求,只要同案件事实有关联并且确实可靠,能够从某一方面推翻起诉方就可以达到目的;区分意义:1.不同的证据类型有不同的特点和使用要求2.有利于指导不同职能的人员各司其职3.有利于办案人员了解案件事实,做出正确的判断二.法律上的分类(一)物证1.概念:能够证明案件正式情况的武平或物质痕迹2.种类:a.犯罪工具b.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物 eg:被害人的身体c.实施犯罪行为时留下的痕迹或留有犯罪痕迹的物品d.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 eg:非法生产的枪支、弹药3.特征:a.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优)b.物证不会自动剥夺(缺)c.物证的证明具有间接性(二)书证1.概念:以其反映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其载体多为纸张 eg:信件、日记、合同2.种类:a.文字、符号、图形、书证b.公文书证、非公文书证(根据国家机关是否行使其职权为标准)c.原本、正本、副本、译本(形成方法的不同位标准)d.处分性书证、报道性书证(以书证内容的不同性质为标准)3.特点:a.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稳定性b.可以作为证明待证事实的直接证据c.所证明的事实内容一般比较明确 eg:房产证、医院病历(三)证人证言1.概念: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办案人员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2.证人的资格:a.能够明辨是非、正确表达b.只能是自然人c.必须是诉讼活动开始前就知道案件情况的人d .共同犯罪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互为证人3.特点:a.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诉及被害人陈述真实可靠b.容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四)被害人陈述1.概念:被害人就自己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及案件有关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叙述和控诉2.特点:a.较全面具体,对司法机关查明案情有特殊意义b.往往包含虚假事实成分(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1.概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2.揭发:同案犯--→同案犯罪事实——仅此构成口供同案犯--→非同案犯罪事实——证人证言非同案犯--→非同案犯罪事实——证人证言3.特点:a.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b.多有虚假成分c.易出现反复仅有口供不能定案,没有口供也能定案4.意义:a.被告人的真实口供对查明案件事实有重要作用b.被告人的口供对揭露发现新的犯罪作用重大c. 被告人的口供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手段d. 被告人的口供是反映被害人认罪态度的标志(六)鉴定意见1.鉴定人的资格:a.具有专门知识技能(实质条件)b.接受司法机关的指派和聘请(法定条件)c.与案件及案件当事人无关(必要条件)2.特点:a.可以揭示物证、书证等证明价值b.具有较强的科学性c.所鉴定的是事实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特点:①产生于案件发生之后②是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制作的③是对这些侦查行为的过程、结果的客观描述和如实记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特点:①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②动态性、形象性③易于保存、再现④篡改、伪造方便且不易被发现二.证明对象——案件事实案件事实可分为待证事实和免证事实(不证自明的事实 eg:自然规律、众所周知推定的事实)证明对象(待证事实)的范围:1.实体法事实——a.与犯罪行为相关的事实b.影响量刑轻重情节:作为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理由的事实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个别情况的事实d.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或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