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灰尘手印的发现与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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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灰尘足迹的提取方法

浅谈灰尘足迹的提取方法

浅谈灰尘足迹的提取方法作者:李秀华易霞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05期摘要:简单介绍足迹在案件侦查中的地位作用及灰尘足迹的概念和各种提取方法。

关键词:灰尘足迹;刑事案件;足迹提取;物证包装中图分类号:D91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4-0158-02作者简介:李秀华(1979-),女,湖南岳阳临湘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干警。

一、足迹的含义、地位与作用(一)足迹的含义为人体在运动过程中赤足、鞋、袜与地面等承痕客体摩擦接触产生的痕迹。

人体在运动时,在人体自身重力与肢体的作用力下,以造痕客体或造痕体(包括赤足、鞋、袜)与地面等承痕客体或承痕体的接触,使得承痕客体的外观发生相应变化而产生的痕迹。

(二)足迹的地位由于犯罪案件的发生率在当今日趋加大,在犯罪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足迹检验相关技术的地位越发显著,也逐渐被司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所看重,这与足迹本身的特性是密不可分的。

社会主义新时期,只有不断完善足迹检验技术,使对其的利用日趋成熟,才能更好地发挥足迹在刑事案件侦查中的作用。

(三)足迹用来侦查案件的科学依据足迹作为一种高频率使用的物证,在刑事案件的调查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在现代社会,足迹、枪痕迹、指纹、工具痕迹等,都是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物证,其中足迹的作用尤为明显。

连续性足迹的特定性、足迹的相对稳定性、足迹的反映性、足迹的连续性使得足迹鉴定的科学性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在侦查案件时,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以下是对足迹作用的相关分析:1.案件的性质分析在侦查整个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首当其冲要解决的是是否该事件构成犯罪,是否该事件急需立案侦查的问题。

例如当一起命案发生时,应该弄清其性质是他杀、自杀、还是意外事件,在对现场遗留足迹的仔细鉴定后,从而判断该足迹究竟是第三人还是死者本身的,或者进一步分析还原现场的人数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如果排除受害者本身的足迹,判断为其他人的足迹,便可方便侦查员排除自杀的可能,为他杀事件的判断提供可能性。

命案现场常见手印的发现、提取与分析

命案现场常见手印的发现、提取与分析

( 碘 熏 显 现 法 2)
该方法 利用碘蒸汽与油脂 和汗垢物质 的物 理附着作 用 ,不 饱和脂 肪 酸 与碘 的化 学反应 。碘在 常 温下可 升 华 ,因此碘熏法不影 响其 它后续的显现方 法。该方法适 用 于汗 液手 印 和油质 手 印 ,对 各种 含胶 较 多 的光 面纸
锈钢等有色器具上 可用蓝光灯观察 ,在各种 油面上可用 紫外 灯观察 ,在皮革 、保 险柜上可用 滤光 片直接观察和
且 只能熏显汗潜手 印。 ( 4)硝 酸银显现法
Na Cl
手 印 ,饮料手 印等 。充分考虑到公安 实际工作的需要和
各地 经费 的差异性 ,本 节介绍 了几种命 案现场常见手 印
的一般显现方法 。
1 汗 液 、 汗 潜 手 印 的显 现 .
案犯 常在 纸张 、本色 木 、 白墙 、玻璃 、塑料 、金
拍 照 ;此手 印若在 有光泽、吸湿性较 弱的物体 上 ,可采 用 “ 哈气”加 自然光去寻 找发现。
( )显 现 手 印 的方 法 二
类 、白灰墙 、塑料 、油漆 木上的潜在手 印有较 好的显现
效果 。
( 3) “ 0 ”胶 显 现 法 52
该 方法利 用 “ 0 ”胶 单体分 子与手 印物质 中的水 52 分 和氨 基酸的聚合作 用而将手印显 出。几乎所 有非吸湿
命案现场 常见 的手 印多种多样 ,常见有汗液手 印,
油印手印 ,汗垢 、油垢 手印 ,灰尘手 印 ,血手印 ,潜血
性客体 ,如电镀面 、玻璃 、金属 、瓷器 、釉 陶瓷 、各种 塑料 、油漆制 品、锡箔纸 、塑光纸 、橡胶 、人 造革 、皮 革 、纺 织品 、皮肤等都 适用 ,但对渗透性 物面不适用 ,
手 、锁头插销 等 ,借 以攀登 的桌椅 、梯 子、墙砖等 ,这

现场勘验有关问答题

现场勘验有关问答题

现场勘验有关问答题167【发布时间】:2007-11-02【发布人】:罗俊【部门】:痕迹室【阅读人数】:一、现场保护1、如何做好到达现场后的准备工作?答:(1)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取得指挥主动权。

听取现场发生、发现、保护情况的汇报,巡视现场,检查现场保护措施。

(2)组织分工。

勘查一般案件现场,可以分为现场访问和实地勘验两个组进行工作。

在勘查重大、特大案件现场时,现场一般分成:现场保护组、现场调查组、实地勘验组和机动组。

(3)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勘查工作。

(4)邀请见证人。

2、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答:(1)当事人及亲属。

(2)公安司法人员。

(3)现场目睹人、知情人等证人。

(4)未成年人、生理有缺陷无见证能力的人等。

3、保护现场的任务有哪些?答:(1)核实情况,迅速上报。

(2)划定保护范围,布置警戒。

(3)适时采取紧急措施。

(4)收集对案件的反映,登记在场的证人。

(5)向侦查人员提供发现案件及保护现场的情况。

4、室外现场的保护方法是什么?答:(1)根据现场情况,划出一定的警戒范围,警戒范围应用醒目的警示标记。

安排力量,设立岗哨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范围以内。

(2)在环境条件即将发生变化时,如下雨、下雪等情况,还应对现场上明显、易变的犯罪痕迹物证,如足迹、犯罪遗留物等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妥善保护,以免犯罪痕迹物证遭到破坏。

5、室内现场的保护方法是什么?答:(1)封锁现场出入口,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根据现场的具体环境在现场外围划出一定的警戒范围,设立岗哨,禁止围观群众靠近现场。

(3)环境条件发生改变时,要注意对明显的犯罪痕迹物证加以保护。

6、如何保护吊挂着的人体?答:(1)如发现人体尚未死亡需急救时,可在颈部未打结处剪断绳索,并注意将绳索及绳结完整保存。

(2)如确已死亡,则不必将尸体卸下,只要将现场保护好即可。

7、如何保护室外的尸体?答:在太阳光直射的情况下,尸体的腐败速度很快。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第一节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的原则1.先静观后动手;2.先记录后提取;3.先地面后高处;4.先外表后内部;5.先重点后一般;6.先易消失后稳定。

1.先静观后动手:即检查现场上各种物体时,要先做静态观察,寻找痕迹物证,然后再翻转移动物体进行细致检查。

2.先记录后提取:是指勘查人员发现痕迹物证时,先用现场记录的方法,将痕迹物证所在位置、状态等固定下来,然后再做提取。

3.先地面后高处:是指勘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时,必须首先从地面开始,然后再检查高处的物体,进一步寻找发现痕迹物证。

4.先外表后内部: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上的各种客体时,必须首先检查客体外表,然后再检查客体的内部。

5.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现场重点部位和重要客体,然后检查一般部位和一般客体。

6.先易消失后稳定: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提取容易消失和容易遭到破坏的痕迹物证,然后再勘验提取较稳定的痕迹物证。

第二节痕迹物证发现提取的基本方法一、潜在手印物证的发现提取方法(一)手印物证的发现方法1、严格遵守勘验的程序和方法。

现场勘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案犯的活动过程和可能接触遗留手印的部位,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去寻找发现手印。

先重点后一般;先静观后动观;先观察后显现;先戴手套后拿动。

2、必须设法保全手印不被破坏A 及时保护好现场;B 禁止非现场勘验人员触动现场物品;C 不要随意触摸现场物品;D 对已发现的手印,用色笔划出明显标记;E 对提取的手印要妥善保管;F 用其它方法处理手印前应先照相;G 照相提取的手印原物要保留一段时间;H 提取、包装带有手印的物品时方法要正确。

3、观察寻找手印的方法(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好观察(2)无色潜在手印:A 透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B 反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和有光泽的非透明体。

C 哈气法,适用于有光泽、吸湿性较弱的透明体或非透明体。

巧用“二次显现”方法提取灰尘手印

巧用“二次显现”方法提取灰尘手印
型皇堇
生箜
系统均采用四核苷酸, 根据命名规则, 含有不完全重复
单 位 的等 位基 因 , 整重 复序 列数 后用 一 小数 点 , 在完 后 面再接不 完 整重 复 单 位 的碱 基数 。具 体 应 用 上 , 在保
证 检验结果 完全准确 的情 况下 , 过分析 , 经 比较 样 本 的
巧 用 “ 次 显 现 " 法 提 取 二 方 灰 尘 手 印
高绪祥 ( 黑龙江省垦 区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南横林子分局 ,
152) 5 6 0
用磁 性粉 末刷 显 , 做 法 是 : 用 胶 带 直 接 粘 取 手 印 其 先 表 面 的灰 尘 , 然后 再 用 磁 性 粉 末 蘸 显 , 脂 手 印 只能 油 蘸显 , 能刷显 , 过蘸 显 的手 印清 晰完 整 , 显会 使 不 经 刷 手 印模糊 一 片 , 成无 法挽 回的损失 。 造
基 因” 应进 行再 次 检 验 复核 , 好 采 用 不 同 的 试 剂 时 最
() 现手 印 前 , 用 粉 末 轻 轻 地 顺 手 印乳 突 纹 2显 先 线 的流 向进 行第 一次 显现 , 一次 刷显 的手 印是 模糊 第 不清的, 时不要再继续刷 显 , 用胶带 轻轻粘取 。 这 要
客体 干燥后 , 用粉 末显 现 。 再 ( ) 手 印表 面 的 灰 尘 去 掉后 , 3将 即可 用 粉 末 进 行 “ 二次 显现 ” 提取 潜 在 的手 印 。显 现 时 , 用 磁 性 粉 , 先
的存 在对 提高 基 因座 的个 体识 别 能力 、 父 排 除率 有 非 重要 的应 用 价值 。罕 见 等 位 基 因 的存 在 也 提 示 各 试 剂生 产公 司应 制 备更 加完 善 的 、 合 中 国人 群 的 ld 适 a—

灰尘手印显现方法的研究

灰尘手印显现方法的研究

3 . 采用静 电复 印法提取 的手 印左右像与捺 印样本相 反,所 以 在检验鉴定中应先倒置底片扩 印反转其左右像后 , 再用于检验鉴 定。 4 . 此方法对附有大量粉尘的客体不易采用 。 四 、磁 性 粉 显 现 后 胶 带 粘 取 法 此方 法适用 于遗 留在 非渗透性光 滑客体表 面 的薄层较 为新 鲜 的灰尘手 印,尤 以减 层手印显现效果为佳 。 此种灰 尘手印遗留 在客体上 , 乳突纹线粘走客体上灰尘或将粘来 的灰尘遗 留在客体 上 ,在形成灰尘手 印的同时,手上 的汗液 同样遗 留在 客体上 ,去 除灰尘后遗 留的即为汗液潜在手 印, 同时汗液 中所 带有 的电荷亦 部分 留在客体上 , 然后就可 以按照磁性粉末显现 方法 显现 该种手 印。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提取简便、消耗 小、 显现 的手 印纹线清 晰、 保存 时间长 ,是一种提取灰 尘手 印行 之有效的好方法 。 1 . 操作方法和步骤 ( 1 )去掉灰尘 : 显现手 印前 ,首先用胶 带轻 轻的粘去带有灰 尘 的手 印 上层 。 ( 2 )显现手 印: 将手 印去掉灰尘后 ,即可用磁性粉末显现手 印。首先用磁性 笔粘 取精矿粉 ,形 成长粉穗; 然后用磁 性粉穗尖 在客 体上轻轻刷动 ,注 意顺纹线流 向刷 动, 以免破坏 纹线: 最后 待手 印显现后 ,用洗 耳球吹掉多余粉末,使纹线更为清晰 。 ( 3 )提取手印: 手 印显 出后 ,用透 明胶带粘贴于手 印上 ,而 后轻 轻将 胶带取下,粘到手印提取卡上即可 。 2 、显 现 提 取 时 的注 意 事 项 ( 1 )这种方法 对于提取光滑非渗透性 客体 上的薄层新鲜灰 尘手印较为理想, 对 陈 旧性手印及其它客体上的手 印提取效果较

将 电 极触 及 吸 附 片 进 行 充 电 , 然 后 将 吸 附 片从 一侧 轻 轻 揭起 , 从 而将 手印复印至吸附片上 。 2 . 对 吸 附 片 上 的 手 印 应 当 采 取 拍 照 ,粘 贴 指 纹 胶 带 等 方 法 加 以固 定 。

光滑非渗透性客体上蒙尘汗液手印的显现和提取

光滑非渗透性客体上蒙尘汗液手印的显现和提取
蒙尘汗液手 印是指当手与客体接触后在客体表面形成汗液手印后 . 由于手印遗 留时间和现场勘验时间的时间差 , 再加上天气等外围客观环 境因素 的影响 . 使得手印的表面粘 附有一层灰尘 , 笔者暂且将这种手印 称作为蒙尘汗液手印。这类手印在我们的现场勘查工作 中比较常见 , 特 别是在有关车辆的现场勘查中 . 手印形成在车辆金属漆或玻璃的外表面 上. 车辆在行驶过程 中容易扬起路 面灰尘 . 从而使手 印上粘附有一层灰 尘 。笔者通过大量的工作实践, 总结出了这类手印的提取方法 。 人杨某某伙 同张某将受害人王某从本县一农村信用合作社 门口绑架至 轿车上. 后拉至兰州市城区 . 当晚 2 2 时许嫌疑人打电话 向受害人家属索 要6 0 万元现金赎人。 经过静 宁县和兰州市两地警方通力合作 . 犯罪嫌疑 人 段于警方压力, 次日 凌晨 2 时许将受害人王某及作案车辆弃于兰州市 庙滩子市场后逃离 . 受害人未撕票 . 胳膊处只受轻微损伤 由于受害人不 认识犯罪嫌疑人 , 嫌疑车辆勘验成为重点 . 经勘验. 在车驾驶位窗玻璃和 后备箱外表面发现有数枚 蒙尘汗液手印 .后对手印进行粉末显现和提 取, 及时在全省指纹库 内查询 比对 . 比中一静宁籍犯罪嫌疑人 张某 . 同时 1 照 相 提 取 法 车辆信息调查 的侦查人员调查得知. 犯罪嫌疑人驾驶的作案车辆系兰州 有张某的身份证信息 . 现场勘查的物证信 当手 印粘 附的灰尘较厚时 . 我们用勘查灯进 行掠入射 观察 . 可以 市某 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辆 . 案件历时 1 8 小时迅速破获。 发现手印纹线较清晰 . 这时可以进行手印的暗视场照相或者定 向反射 息与外围调查信息共 同指向张某. 镜照相提取 。
化建 设的需要和学校 自 身 的情况 , 积极采 取措施 , 加快档案工作 信息 化的步 伐 , 适应 信息时代发展 的需要 。

第八章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与提取

第八章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与提取

第八章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与提取第八章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与提取现场必然存在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勘查现场,是获取诉讼证据的重要方法,也是诉讼证据的重要来源。

对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既是实地勘验的核心工作,更是侦查工作和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对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既要注重发现、提取的方式、方法的科学性,更要注重从证据的角度,保全每一个发现和提取的痕迹、物证的证明力。

第一节现场手印的发现和提取现场手印,主要指现场上所留下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印、掌印。

现场手印是每一起具体案件的现场上最有价值的线索之一,是认定犯罪嫌疑人的最重要的证据。

通过研究手印,有可能会查出谁是本案的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手印,是犯罪嫌疑人最有可能留下的痕迹,即使是该犯罪嫌疑人戴手套或使用其他防护用具,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也可能留下手印。

因此,寻找、发现和提取现场上的手印是可能的。

寻找、发现和提取现场上的手印,一是应根据现场手印的类型,采用有针对性的发现和提取方法;二是应全面分析和掌握犯罪嫌疑人在现场上的行为过程,从其最有可能接触的部位人手,精心寻找、发现和提取。

在任何一起案件中,对现场上已发现的一切手印,都应当提现场勘查取和保存,以便于后期的甄别、鉴定和使用。

在发现提取手印的过程中,勘查人员应小心谨慎,防止在现场上留下自己的指印。

如果不小心留下了勘查者自己的指印,应对此记录在案,以便于在甄别现场手印时,排除掉这类手印,防止甄别工作误人歧途。

一、寻找和发现手印的重点部位对于可能找到手印的重点部位,因案而异。

但就一般方法上讲,只要紧紧围绕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过程,是不难确定重点的。

(一)从现场进出口寻找手印现场的进出口,是犯罪嫌疑人进出现场的必经之路,也是实施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

其进出方式往往是一种不同于常人的非正常方式,因而也往往伴随着排除进出障碍的行为,并留下相关的痕迹和手印。

现场勘查中,必须关注犯罪嫌疑人所选择的进出口,在这些部位的相关物体的表面寻找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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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灰尘手印的发现与提取
【摘要】近年来,随着的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们在刑事案件现场勘验中提取指纹的方式、方法更加多样化,也使得指纹破案在公安工作中更加重要。

对犯罪现场的灰尘指纹进行有效显现与提取,能为侦破案件提供方向和线索,并为起诉和审判提供材料和证据。

由于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中无处不存在灰尘,在现场勘验中经常会遇到犯罪现场灰尘指纹的显现与提取的问题,所以如何有效的显现、固定和提取现场灰尘手印是我们基层刑事技术工作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指纹;显现;提取;诉讼
一、手印的特点和作用
手印是指手的掌侧面(正面)接触有形客体后,所遗留下来的痕迹,而指纹即全手掌面皮肤花纹的总称,它包括手指头、指节及手掌面的乳突线花纹、屈肌褶皱、皱纹、伤疤及脱皮等。

(一)人各指各不同
人格不同,主要是指手掌面乳突花纹的形态结构、乳突纹线细节特征的种类、位置、形状、大小、方向、角度、构成数目、间隔线数及分布关系等,构成了不可重复的特定性。

即在全世界范围内不仅找不到两个指纹完全相同的人,而且即使是同一人的不同指或不同部位,也绝不可能出现完全相同的花纹。

(二)终身不变
指纹终身不变,主要是指手指、手掌乳突线花纹的形态结构、细节特征的种类、形态、大小、方向、角度、构成数目及特征间的相互位置关系等,从胚胎六个月指纹完全形成至死彻底腐烂之前,始终不变或只能产生局部很细小的变化。

(三)触物留痕
触物留痕,这是指由于在手掌面上常常富有汗液或汗垢、油垢、粉尘等,当手与客体印压接触后,即使未能使客体产生变形,也能将手上的附着物遗留于客体上,或将客体表面的附着物带走后而留下反映其接触部位形态的印痕—手印。

(四)认定个人
认定个人是指通过手印检验鉴定,可以直接查证遗留该手印的人。

因为手印反映着遗留者手掌面皮肤花纹(指纹)的形态结构,而指纹又是人格不同、终身不变的,所以通过手印的科学鉴定所作出的个人鉴定结论是永远不会失误的。

二、灰尘手印的性质、种类
灰尘手印是在案发现场最常见的指纹类型,其表面呈不规则的粒子状,对定向光呈强漫反射,因而,一般情况下可以用掠入光配光寻找发现现场灰尘手印。

灰尘化学性质不活泼,通常不能用灰尘外观形态和化学性质的变化来准确认定其新旧程度。

灰尘粒子小质量轻附着力差,灰尘收外力作用如风吹,溶液浸泡、振动、摩擦等,容易使灰尘脱落而破坏手印,因而,灰尘手印不能用常规显现方法处理。

犯罪现场常见的灰尘手印有加层灰尘手印、减层灰尘手印、灰汗混合手印、油浸灰尘手印等。

三、如何发现现场灰尘手印
寻找和发现手印是现场勘查、搜取物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手印破案的第一步,在现场中寻找、发现手印的重点部位有以下几点:(一)从被作案者翻动移动或破坏的物体上去寻找;(二)从作案者遗留在现场的物件上去寻找;(三)从作案工具和其他遗留物上去寻找,遗留在现场的作案工具有的是案犯就地取材,其上的手印应先排除事主的手印后,再用于检验;有的是从外围现场带入中心现场的、对其应先排除物主等无关人的手印后,再用于检验;有的则是罪犯自制、自备带入现场的,其上的手印多为作案人所留。

其他的遗留物主要指作案人带入现场的物品,如脱下的衣服、帽子、手套;脱落的钮扣及遗漏的随身携带品或赃物等。

(四)从作案者经过的出入口或必须接触的物体和部位上去寻找;(五)从被害者的身体和衣物上取寻找;(六)从知情人提供的被作案者变动了的物体上去寻找。

总之,应从作案者必然接触和可能接触的物体和部位上去寻找。

(七)与案件有关的附属设备和物品。

如开灯或断电作案现场的照明设备,换装时所需接触的箱柜、衣物及用过的水具、餐具和烟具等。

四、显现、固定和提取现场灰尘手印的方法
显现和提取现场手印是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常用的提取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直接照相法
照相法是记录灰尘手印的重要方法。

此方法可以保持灰尘手印的原始形貌,同时也能放映出灰尘手印的方向、位置及相互关系情况,为我们下一步的鉴定工作提供帮助,最重要的是这一方法对其后采用的任何提取方法不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先拍照,就能保证物证不会消失,在其他提取方法失败的情况下,也有物证照片可以使用。

(二)胶带纸提取法
灰尘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因而具有较强的吸附性能,可以采用透明胶带纸
将其粘取后粘附一镂空的纸盒等物上,使胶带纸粘有指纹的部位处于镂空处,然后采用打透光的方式照相,固定和获取指纹照片。

(三)提取实物法
对于留有手印的轻小物体、或可以部分截取,或可拆取的物体,最好能提取留有手印的原物,以保留手印的原始情况。

提取时,首先应多次、多角度进行拍照,再根据客体及手印的不同条件选用恰当的方法提取原物。

必须提取贵重物品时需征得事主同意并办理相关借还手续。

(四)静电复印法
这一方法是指利用静电的吸附作用提取灰尘手印的方法。

对于不能提取实物的灰尘手印,拍照固定后采取静电复印法进行提取效果较好。

参考文献:
[1]张书杰.痕迹检验学[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2007.
[2]王成荣.痕迹物证司法鉴定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3]杨宗福.刑事技术简明教程[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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