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博弈论的发展历程.
博弈论的形成和发展

博弈论的形成和发展在西方社会科学中,博弈论被评为“纪念西方文明发展的十八座里程碑”奖章的第十七位荣膺者,也被认为是20世纪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的最大成果。
有许多学者甚至认为博弈论有可能成为研究所有社会科学的统一方法。
一、博弈论的形成和发展1、博弈理论的早期研究。
一般认为,对于博弈理论的最早研究可以追溯到18世纪初。
瓦德格拉夫(Waldegrave)在1713年提出了两人博弈的极小化极大混合策略解。
古诺(Cournot)和伯特兰德(Bertrand)分别在1838年和1883年提出了博弈论最经典的模型,两位学者分别从产量决策和价格决策分析垄断的双寡头竞争模型,确定了在竞争之下各自的最优反映函数。
这些都是关于博弈问题的早期的零星研究。
2、博弈论发展的不同阶段。
一般认为博弈论萌芽于20世纪20年代初。
博弈论创立的标志是冯·诺伊曼和奥·摩根斯坦(Morgenstern)在1944年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这部著作,他们的贡献现在看来主要是创立了博弈论研究的基本概念、二人零和博弈的完全解决和对合作博弈的贡献。
现在应用更为普遍的非合作博弈理论的创立,则是以纳什(John Nash)1950年的博士论文《非合作博弈》为标志,该文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纳什均衡的概念。
此后(20世纪70年代),美国海萨尼(Harsanyi)和德国塞尔顿(Selten)的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非合作博弈理论。
当20世纪70年代经济学家开始将注意力由价格制度转向非价格制度时,博弈论逐渐成为经济学的基石。
1944年,冯·诺伊曼(V on Neumann)和奥·摩根斯坦(Morgenstern)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被认为是博弈理论初步形成的标志。
该书在总结以往关于博弈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博弈论的概念术语、一般框架和表述方法,提出了较系统的博弈理论。
而且,在该书以前,博弈论主要是数学家们研究的课题,主要是一种数学理论而不是经济学理论。
博弈论发展史及主要著作

博弈论发展史及主要著作博弈论发展史及主要著作纳什(JohnNash)、泽尔腾(ReinhardSelten)和海萨尼(JohnHarsany)三位博弈理论家和经济学家。
第一阶段:1944年以前,早期思想和基本概念的形成。
1838年,法国经济学家奥古斯汀古诺(AugustinCournot)在分析生产者竞争时,就利用均衡概念研究了寡头市场的情况,并使用了解的概念,该概念实际上是后来的纳什均衡的一种严格说法。
1881年英国经济学家埃奇沃斯(FrancisY.Edgworth)提出了"契约曲线(ContractCurve)"作为决定个体之间交易结果题目的一个解。
1913年,博弈论中第一个定理--泽梅罗定理(ZermeloTheorm)断言,国际象棋是严格确定的,尽管泽梅罗定理的适用范围是具有完全信息的两人零和博弈,但它的影响是巨大的,在五六十年代曾引起很多博弈论专家和经济学家的广泛深进研究。
1921― 1927年间,波莱尔(EmileBorel)发表了四篇关于策略博弈的文章,第一次给出了一个混合策略的现代形式,并找到了有3个或多个可能策略的二人博弈的最小最大解。
1928年,冯诺伊曼(JohnvonNeumann)证实了最小最大定理,该定理被以为是博弈论的精华,博弈论中的很多概念都与该定理相联系。
1930年泽尤森(F.Zeuthen)的著作《垄断题目与经济竞争》出版,在书中他提出了一个关于讨价还价题目的解,该解后来被海萨尼证实与纳什的讨价还价解是等价的。
此外,这一阶段还提出了博弈的扩展形式、纯策略、策略形式、混合策略、个体理性等重要概念。
第二阶段:1944~1959年,现代博弈论的建立与理论体系的基本形成。
1944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著名数学家冯诺伊曼和经济学家摩根斯坦(OskarMorg enstern)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出版。
该书在详述两人零和博弈理论的同时,在博弈论的诸多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研究,如合作博弈、可转移效用、同盟形式以及冯诺伊曼--摩根斯坦稳定集等,该书还说明了导致后来在经济学中广泛应用的公理化效用理论。
简述博弈论产生与发展过程

博弈论的发展历程一、博弈论起源博弈论(Game Theory)起源于上世纪初的数学领域,最初是作为数学的一个分支被研究的。
它主要研究在策略性决策场景中,参与者的最优行为及其相互影响。
这一理论的诞生,可以追溯到1913年,Borel在一般集合论的基础上定义了对策论的基本概念。
二、经典博弈理论在博弈论的发展历程中,经典博弈理论在上世纪中叶占据主导地位。
这一阶段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John von Neumann和Oskar Morgenstern。
他们于1944年合作发表了《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提出了著名的“冯·诺依曼-摩根斯坦博弈模型”,为现代博弈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非合作博弈理论非合作博弈理论(Non-cooperative Game Theory)是上世纪5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代表人物包括Gerard Debreu和John Harsanyi。
他们提出了非合作博弈的纳什均衡概念,成为现代博弈论中的重要基石。
非合作博弈理论主要研究在信息不完全或不确定的情况下,参与者如何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
四、合作博弈理论与非合作博弈理论相对,合作博弈理论强调参与者之间的合作可能性和最优策略的均衡。
这一理论在上世纪60年代逐渐发展起来,代表人物包括R.B. Myerson和Roger Wollenstein。
合作博弈理论主要研究如何通过合作实现各方的利益最大化,以及如何分配这些利益。
五、演化博弈理论演化博弈理论(Evolutionary Game Theory)是在上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其代表人物包括John Maynard Smith和George R. Price。
这一理论从生物进化论的角度出发,研究参与者如何通过学习和适应环境,实现最优策略的选择。
演化博弈理论在经济学、生物学和心理学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六、动态博弈理论动态博弈理论(Dynamic Game Theory)是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的,其代表人物包括Arrow Kenneth J.和Leslie Richard Stallings。
博弈论的发展历史和基本内容

要求参加者具有很强的计算 ,推理能力 。但是在现实中个人并不 是完全理性的 ,并且对信息的掌握并不是完全充分的 ,这就使这一 理论受到质疑 。
对纳什均衡博弈理论完全理性假定的质疑推动了进化博弈论 的出现 ,进化博弈理论以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和拉马克的遗传基 因理论为基本思想 。该理论的基本概念是演进稳定战略 ESS,它的 典型模型包括参与人群体集合 ,各群体个人之间进行重复匿名博 弈 。进化博弈理论用系统论的观点看待群体行为的调整过程 ,主 要研究群体行为演化系统的变化即描述动态系统的状态变化 。该 理论对参加者的理性要求较少 ,因而对人类的群体行为可以做出 更好的预测 。
是指博弈中能独立决策 ,选择最大化效用并承担结果的参加 者 。博弈方可以是个人 、团队 、组织 ,乃至国家 。按参加者的数量 的多少 ,博弈可以分为单人博弈和多人博弈 。多人博弈又可以分 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 ,其中非合作博弈在经济学领域中应用 更为广泛 ,是目前博弈论的研究重点 ,而合作博弈在政治 、社会等 公共领域中表现地较为突出 。
80年代以后 ,博弈论开始走向成熟 ,理论框架逐渐完整和清 晰 ,和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也逐渐深入 ,并开始受到经济学家真正 的重视 ,特别是 90年代以来博弈论领域的经济学家已经三次获得 经济学诺贝尔奖 ,该理论已经对经济学产生重大的影响 。
3 博弈论的定义 、要素和分类 博弈论又称对策论 ,英文名称是 Game Theory,是研究一些个 人 ,一些团队或组织面对特定的环境条件 ,在一定的规则制约下 , 依靠所拥有的信息 ,同时或先后 ,一次或多次 ,从各自允许选择的 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行动 ,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支付的过 程的理论 。 博弈论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研究博弈方的行为特征 ,即各决策 立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时的决策特征 ;以及何种情况下 采取哪种策略 ,会达到什么样的结果即决策主体决策后的均衡问 题。
博弈论发展概述

78合作博弈理论继续得到充实和丰富,而非合作博弈理论更是发展迅速,成为博弈理论研究和应用的主流。
在这一期间,博弈论从一个有少数研究者(主要是一些数学家)钻研的学科发展成为受众人瞩目的、研究队伍日益扩大的理论体系,在各方面都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20世纪60年代人们意识到合作博弈实际上是一个谈判的过程,各局中人是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结为联盟的过程。
1964年Aumann和Ma-schler以谈判集为合作博弈的解。
1965年Davis和Maschler从超出值的角度提出以核(kernel)为合作博弈的解。
1969年Schmeidler以超出值来衡量联盟的态度,最小化联盟的不满为合作博弈的解——核仁(nucleolus)。
1981年S.H.Tijs考虑边际贡献得出的值的计算非常简单。
学者们不断给出合作博弈的解的概念,努力探索合作博弈的本质特征。
Shapley在1971年研究凸合作博弈时发现了Shapley值在它的核心中。
S.H.Tijs在研究值分配在核心中的一些很好特性。
C.Rafels等对合作博弈的其它凸性进行了研究,并对凸性进行特征化。
由于以优超定义的核心作为合作博弈的解更多地考虑了自身所在联盟的利益,故尽管凸合作博弈的核心非空,其分配也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主联盟也不一定能形成。
并利用歧视分配定义了合作博弈的稳定核。
若以其作为合作博弈的解存在,理性的联盟就没有破裂的可能性,因而联盟就会稳定,并且得出了合作博弈联盟稳定的特征。
20世纪50年代后期,博弈论的主要应用领域开始转向经济学。
60年代,博弈论与数理经济学及经济领域的各方面均建立了牢固而持久地联系。
20世纪80年代至今是博弈论的完善和应用时期。
此间博弈论本身成为了一个相对完善、内容丰富的理论体系,非合作博弈理论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中都占据了主导地位。
更重要的是,博弈理论在各种经济学科中都得到了深入应用,在政治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道德学、社会学等广泛领域内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博弈论

博弈论的发展史
理论上, 理论上,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围绕价格制度 研究理性人行为时的基本缺陷是不考虑理 性人之间的相互影响( 性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如竞争市场和信息 对称), ),博弈论才得以发展 对称),博弈论才得以发展
概念
博弈问题通常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博弈问题通常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参 与博弈的博弈者 博弈者、 与博弈的博弈者、每个博弈者可能采 取的行动 或策略) 每一种行动 行动( 取的行动(或策略)、每一种行动 或策略)组合情况下每个博弈者所 (或策略)组合情况下每个博弈者所 获得的支付 获得的支付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 假设有n个人参与博弈, 假设有n个人参与博弈,给定其他人战 略的条件下, 略的条件下 , 每个人选择自己的最优 战略( 战略(个人最优战略可能依赖于也可能 不依赖于其他人的战略) 不依赖于其他人的战略),所有参与人 选择的战略一起构成一个战略组合。 选择的战略一起构成一个战略组合。
博弈论的发展史
近几十年来,博弈论得到大发展。 近几十年来,博弈论得到大发展。 1994年 1994年,长期致力于博弈理论和应用研究 Harsanyi及Selten同时获得诺贝 的Nash, Harsanyi及Selten同时获得诺贝 尔经济学奖,表明该学科的重要性; 尔经济学奖,表明该学科的重要性; 1996年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研究博弈论的J. 1996年,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研究博弈论的J. Mirrlees也获得了经济学奖 也获得了经济学奖, Mirrlees也获得了经济学奖,博弈论已经 成为西方经济理论的主流之一
博弈论的发展史
二战期间, 二战期间,博弈的思想方法被用于军事领 域和战事活动中, 域和战事活动中,初步显示了威力 1944年 数学家冯·诺依曼 诺依曼(John 1944年,数学家冯 诺依曼(John von Neumann)和经济学家摩根斯坦恩 和经济学家摩根斯坦恩(Oskar Neumann)和经济学家摩根斯坦恩(Oskar Morgenstern)合著 博弈论和经济行为》 合著《 Morgenstern)合著《博弈论和经济行为》 标志着博弈理论的初步形成
博弈论产生与发展的过程

博弈论产生与发展的过程
博弈论是二人在平等的对局中各自利用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对抗策略,达到取胜的目的。
以下是博弈论产生与发展的过程:
1.古代时期:博弈论思想古已有之,中国古代的《孙子兵法》等著作就不仅是一部军事著作,而且算是最早的一部博弈论著作。
2.20世纪初:博弈论最初主要研究象棋、桥牌、赌博中的胜负问题,人们对博弈局势的把握只停留在经验上,没有向理论化发展。
3.1944年:冯•诺依曼(Von Neumann)与摩根斯坦(Morgenstern)合作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这本书,标志着博弈理论的正式诞生,不过,此书与现代博弈论关系不大。
4.1950年:纳什和夏普里的“讨价还价”模型以及“核”的概念,提出了合作博弈的概念。
5.20世纪60年代:纳什均衡被提出;泽尔腾(1965)引入动态分析,提出了“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海萨尼(1967-1968)将不完全信息引入博弈论研究,这标志着博弈论的快速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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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发展史

博弈论发展史一、起源与初步发展博弈论作为一门研究决策者在不确定环境下进行决策的数学理论,起源于20世纪初。
1901年,法国数学家埃米尔·博雷尔首次提出了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并将其应用于两人零和博弈的分析中。
此后,博弈论逐渐在数学和经济学领域得到关注。
二、纳什均衡的提出20世纪50年代,美国数学家约翰·纳什提出了纳什均衡的概念,这是博弈论的重要发展。
纳什均衡指的是在一个博弈中,每个决策者选择的策略都是对方策略的最佳响应,不存在改变策略能够获得更好结果的情况。
纳什的这一理论为博弈论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
三、博弈论的应用博弈论的应用范围逐渐扩大,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学领域。
在政治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博弈论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例如,在政治学中,博弈论被用于分析选举策略和国际冲突;在生物学中,博弈论被用于研究进化和动物行为;在计算机科学中,博弈论被用于设计算法和解决优化问题。
四、博弈论的发展与深化随着研究的深入,博弈论的发展也愈加复杂和多样化。
20世纪70年代,约翰·霍普金斯提出了演化博弈论,用于研究动态的、非完全理性的决策过程。
此后,人们又逐渐将博弈论与信息论相结合,形成了信息博弈论,用于研究信息交流对决策结果的影响。
五、博弈论的现代发展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博弈论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计算机模拟和数值方法的应用使得博弈论的分析更加精确和实用。
同时,网络博弈的兴起也为博弈论的研究提供了更多的实例和数据。
六、博弈论的前景与挑战博弈论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其前景非常广阔。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博弈论的应用将更加广泛。
然而,博弈论的研究也面临一些挑战,如模型的简化和假设的限制等。
未来的研究需要更加注重实证分析和跨学科的合作,以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
博弈论作为一门研究决策者在不确定环境下进行决策的数学理论,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深化,已经在各个领域展现出巨大的潜力和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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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的发展历程虽然早在18世纪初以前便开始了对具有策略依存特点的决策问题的零星研究,但博弈论真正的发展还是在20世纪。
20世纪初期是博弈论的萌芽阶段,其研究对象主要是从竞赛与游戏中引申出来的严格竞争博弈,即二人零和博弈.这类博弈中不存在合作或联合行为,对弈两方的利益严格对立,一方所得必意味着存在另一方的等量损失。
这符合下棋等二人室内游戏的情形,但应用在经济与政治上,则大多数情况并不合适。
此时,关于二人零和博弈理论有丰硕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提出了博弈扩展型策略、混合策略等重要概念,为日后研究对象范围的拓展与研究的深化奠定了基础。
这一阶段最重要的成就是泽梅罗定理(1913)与冯·诺伊曼的最小最大定理(1928),后者为二人零和博弈提供了解法,同时对博弈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非合作几人博弈中的基本概念——纳什均衡就是最小最大定理的延伸与推广。
1944年,美国数学家冯·诺伊曼(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Morgensien)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的出版,标志着系统的博弈理论的初步形成.该巨著汇集了当时博弈论的研究成果,将其框架首次完整而清晰地表述出来,使其作为一门学科获得了应有的地位。
同时身为经济学家的摩根斯顿首先清楚而全面地确认,经济行为者在决策时应考虑到经济学上的利益冲突性质.该书详尽地讨论了二人零和博弈,并对合作博弈作了深入探讨,开辟了一些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将博弈论加以空前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经济学上,由于博弈论数学上的严整性与经济学应用上的广泛性,一些经济学家将该巨著的出版视为数理经济学确立的里程碑。
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对合作博弈的研究有了长足进步。
按豪尔绍尼(1966)的观点,如果一博弈中意愿表示--协议、承诺、威胁——具有完全的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则该博弈是合作的。
如意愿表示不可强制执行,则为非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随后发展起来,纳什、泽尔滕和豪尔绍尼因此而获奖,但当时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合作博弈上。
事实上,合作博弈可视为非合作博弈的特殊情况,它略去非合作个体之间建立合作关系的过程而着重研究合作的可能性与形式.由于省去从非合作到合作过程中繁复的难以尽述的细节,合作博弈能对合作问题有更清晰的把握。
为了解决合作博弈中所遇到的问题,这一期间提出了联盟博弈、稳定集、解概念、可转移效用、核心等重要概念与思想。
1950年代是博弈论的成长期,纳什为非合作博弈的一般理论奠定了基础,提出了博弈论中最为重要的概念——纳什均衡,开辟了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
非合作理论发展起来,如阿尔·塔克的囚徒困境、重复博弈概念等。
合作博弈理论在这个阶段得到进一步发展,如沙普利值概念、核概念等。
博弈论的研究队伍开始扩大,兰德公司在圣基尼卡开业,在随后的许多年里,这里成为博弈论的研究中心.此经济学逐渐成为博弈论最重要的应用领域。
1960年代是博弈论的成熟期。
不完全信息与非转移效用联盟博弈那样的扩充使理论变得更具广泛应用性。
常识性的基本概念得到了系统阐述与澄清。
博弈论成了完整而系统的体系。
更重要的是,博弈论与数理经济及经济理论建立了牢固而持久的关系。
例如,等价性原理说明博弈论与经济理论间存在竞争市场经济的价格均衡与相应博弈的重要解概念之间的对应关系。
豪尔绍尼与泽尔滕正是在这一时期开始他们的工作,豪尔绍尼提出了不完全信息理论,泽尔滕开始其均衡选择问题的研究.1970年代至今是博弈论的丰富壮大期.博弈论在所有研究领域都得到重大突破。
博弈论开始对其它学科的研究产生强有力的影响,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研究复杂与涉及大规模计算的博弈模型发展起来。
在理论上,博弈论从基本概念到理论推演均形成了一个完整与内容丰富的体系。
在应用上,政治与经济模型有了深入研究,非合作博弈理论应用到大批特殊的经济模型。
同时博弈论应用到生物学、计算机科学、道德哲学等领域,如随机策略这样的概念得到了重新解释。
渐渐地,博弈论变得大众化起来。
不再是仅为少数研究者所知。
要对每年所发表的有关博弈论数以千计的文献进行了解已不是件容易的事。
至今,博弈论仍在不断发展与深化,预测其可能出现的创新与成就是很困难的。
在博弈论的发展过程中,纳什奠定了非合作博弈的理论框架与概念基础,他的名字与博弈论的中心概念-—纳什均衡联在一起;豪尔绍尼与泽尔滕则致力于博弈论的进一步发展与应用.在非合作博弈论和经济分析里所应用的博弈论思想中,纳什均衡都处于核心地位.克雷普斯(D.Kreps)教授认为,如今在每一个经济学领域及与其相关的金融、会计、市场学甚至政治学等领域,在消化其近期研究成果过程中,对纳什均衡概念的理解均起着重要作用。
虽然作为先驱者的古诺(Cournot)已在其研究中开创这一思想的先河,但其目前的形式则是纳什独立完成得出的卓越成就。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家和统计学家纳什。
从1950年至1954年,他发表了多篇论述博弈论的文章,为非合作的一般理论和合作博弈的谈判理论奠定了基础。
他规定了非合作博弈的形式,并定义了著名的“纳什均衡点”。
纳什最先对合作与非合作进行了区别。
纳什认为以前的理论包含着某种被称为合作类型的n人博弈思想,它以一种对能由局中人形成的不同合作之间相互关系的分析为基础;与此相反,纳什认为他自己的理论则“以缺乏合作为基础,在其中假定每个参与者都各行其是,与其他人之间没有合作与沟通”。
该思想拓展了博弈论的研究范围,并增强了其应用性。
在阐明了合作与非合作之间区别的基础上,纳什定义了著名的“纳什均衡点”,并对它的存在进行了证明。
纳什均衡的定义一般是通过简单确定一个正常形式的有限局中人和行动的博弈来给出的。
在纯策略中,它是指这样一种策略分布:假使其他局中人不变换其策略,则任何一个局中人都不能以单方面变换自己的策略来增加其效用.纳什还证明,在一个有限局中人和行动的博弈中,至少总存在一个纳什均衡,虽然当我们考察混合策略时才能完全保证其存在,因为有例子表明,存在着没有纯策略均衡的对策。
这一定义实际上包含着一个前提假定,即局中人对游戏结构有充分的了解,也就是说拥有完全信息,以便能够导出他们自己的预测.纳什均衡的意义直到现在仍是探讨与争论的题目。
一般认为,它是随不同情况而变化的一种过程.例如,假设在某种博弈中,局中人通过某些非强制手段就局中人的策略选择达成协议,这项协议具体确定了每个局中人选择的策略。
由于协议无强制力量,局中人如果能通过违背协议而获得利益,则该协议无效。
所以,为了保证协议有效,必须有一种局中人不可能因单方面违背协议而获益的机制,即形成一种纳什均衡。
即,纳什均衡使得协议能够自我约束,无外力作用下也能保证协议的生效.这里纳什均衡的意义在于保证协议的自我强制执行。
但这并不是说每个纳什均衡都具有自我强制性,就多个局中人背信问题而言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此外,这里并未讨论协议如何实施及无协议时的情况。
纳什均衡在上述情况中的含义是有差别的。
纳什均衡刻画了人们理性选择的结果:利益冲突达到一种稳态以至无人会单方面加以改变。
纳什均衡并未对这一结果做出福利上即总体上优与劣的判断。
这就允许存在一种情形:由于人们的不合作使得每个人都达不到可能的最大收益。
在囚徒困境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其中唯一的纳什均衡是双方均交待,因为在其它策略组合下均有一方能因改变策略而获益.但是这一局势中的帕累托最优是双方均不交待.这表明,帕累托最优并不一定能在纳什均衡点上实现。
也即,在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利己主义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在总体上可能并不是最有效的。
进而,西方经济学中在经济人假设下,市场经济会达到或者趋向帕累托最优这一结论在引入利益冲突后有可能无法成立。
在囚徒困境中,双方虽可在均不交待的情况下达到帕累托最优,却难以实现这一结果。
这是由于缺乏对对方的信任。
因对方可把策略改为交待而使自己获释得利,故无法信任对方会信守承诺。
每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个理性人假设更使这种信任失去基础.这说明,个人利己的理性选择并不能保证人们的处境都得到改善,结果可能对大家都不利。
就此而言,纳什均衡揭示了利己理性的弱点。
在人人求得自利的同时,如何防止对一切人均不利的结果出现,这已成为今天博弈论和经济学中研究的热点问题。
实际上,纳什的研究是基于“一个时期的模式"而做出的,是静态的,即在稳定的环境条件下,双方在不改变策略的情况下进行.但现实却在不断变化,并常有重复。
后来人们在利用策略均衡分析特定的经济模型时,发现扩展形式的每一步在给定一局中人信息的情况下,纳什定义忽视了“离开均衡路线”的偶然性。
为弥补这一不现实假设的缺陷,泽尔滕发展了动态的适应于每个不同时期的博弈,从而以此为开端,促进对策略均衡的各种精细改进的定义的出现。
并且,在纳什均衡中还有一个完全信息的重要假设,即局中人都了解其对手要采取的策略。
这种假设在以下一些情况中看来特别不可信:某些局中人起初拥有其他人所缺乏的关于他们自己的爱好、能力甚至博弈规则方面的知识.如在经济学的应用中,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反映为一个厂商起初对其竞争者的财务或人力资本资源等信息的不确定性。
因此,要把纳什均衡分析运用于那种情景就不明智了。
为此,豪尔绍尼建立了所谓不完全信息博弈,从而扩展了纳什分析的应用范围。
泽尔滕的研究成果使纳什均衡概念进一步精致化与详细化,并推动了博弈论在各学科中的应用。
针对纳什均衡概念的不完善性,纳什以后的不少研究者试图精化原来的概念,附加条件以便排除无说服力的纳什均衡点。
泽尔滕在这方面提出了两个著名的新概念:子博弈完美均衡点(或简称子博弈完美点)和颤抖手完美均衡点(或简称“颤抖手完美点)。
子博弈完美点是泽尔滕1965年提出的。
他认为在局中人选择应变计划的博弈中,并非所有纳什均衡点都是同样合理的,因为某些均衡解要求局中人具有实施“空洞威胁”(empty threat)的能力,即采用事实上无法实施的应变计划,从而这类均衡解失去实际意义.泽尔滕提出子博弈完美点的概念,是要把依赖于这类威胁的均衡点排除在考虑之外,即在原则上排除直观不合理的纳什均衡。
在扩展型模式中,其思想表明了先行者利用其先行地位及后行者必然理性地反应的事实,来达到对其最有利的纳什均衡点。
求解子博弈完美点的方法是逆向归纳法(倒推法)。
这一概念可以推广到动态多时段博弈的情况。
泽尔滕的子博弈完美点概念简单、直观,且与经济学中许多实际情况如寡头市场等相符合。
在许多情景中,由于局中人的策略选择会引起一系列层次的连锁反应,在策略选择时就应对此加以考虑。
但子博弈均衡点集合取决于扩展型博弈的细节,同时不能完全排除所有不直观不合理的纳什均衡点.为弥补不足,泽尔滕(1975)提出了“颤抖手完美点”的概念.“颤抖手完美点"概念的意蕴是:在博弈中每个局中人按纳什均衡点进行策略选择时难免会犯错误,即偶尔会偏离均衡策略(形象地说,可能手会颤抖).这样局中人应该选择那样的纳什均衡点,使得自己犯错误时,其它人按照他们的最佳反应策略,仍如同自己未发生错误一样做出同样的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