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统计指标解释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守则说明及指标解释1.doc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1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根据农业部门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业务报表具体反映了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活动、成果,以及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
业务报表作为生产报表的补充,同样是一项基本的农业信息,是各级农业部门引导生产,服务农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业务报表与生产报表一样,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收集资料如实填报,力求数据符合实际。
业务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查填报,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指标解释1、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1)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2)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3)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即为订单履约率)。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根据农业部门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业务报表具体反映了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活动、成果,以及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
业务报表作为生产报表的补充,同样是一项基本的农业信息,是各级农业部门引导生产,服务农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业务报表与生产报表一样,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收集资料如实填报,力求数据符合实际。
业务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查填报,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指标解释1、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1)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2)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3)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即为订单履约率)。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根据农业部门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业务报表具体反映了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活动、成果,以及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
业务报表作为生产报表的补充,同样是一项基本的农业信息,是各级农业部门引导生产,服务农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业务报表与生产报表一样,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收集资料如实填报,力求数据符合实际。
业务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查填报,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指标解释1、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1)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2)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3)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即为订单履约率)。
农业统计年报及统计基点调查和定期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农业统计年报及统计基点调查和定期报表主要指标解释1、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是指全年各季各种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总和。
现行农业统计制度规定,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是指应该在本日历年度内收获的农产品的作物的播种面积之和。
其计算公式为:本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上年秋冬播种面积+本年春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收作物播种面积+本年秋收作物播种面积。
2、农作物产量:指本年度全社会范围内生产农产品的产量,不论计划内外,数量多少,耕地上与非耕地上的农作物产量,都应统计在内。
各种主要作物产量按国家的统一规定计算。
作为粮食的薯类产量按五斤折一斤计算。
3、谷物:指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梁和其他谷物,不包括薯类和大豆。
早稻是指从播种到成熟约在120天以内,中稻为120—150天,晚稻为150—180天。
其他谷物指除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梁以外的一些子实主要用作粮食的作物,包括大麦、元麦(青稞)、莜麦、荞麦、糜子、黍子等。
硬粒小麦:指具有较高营养品质和良好(食品)加工品质的强筋小麦。
软粒小麦:指具有较高营养品质和良好(食品)加工品质的弱筋小麦4、园林水果:指在专业性果园、林地及零星种植果树上生产的水果(老口径水果)。
不包括瓜果类。
5、年末果园面积:指年末专业性果园面积,不包括果用瓜种植面积。
6、全年水果总产量:指包括园林水果(老统计口径水果)产量与瓜果类产量之和。
7、花卉种植面积:指在大田种植的花卉面积。
不包括设施及盆栽花卉。
8、蔬菜大棚:指由塑料膜覆盖,人能在内作业,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大棚,按占地面积计算。
9、猪、牛、羊出栏数:指育肥出售和自食的头数。
包括淘汰的和因伤死亡的耕牛、肉牛、奶牛和羊。
猪出售数包括个别地区习惯吃的“烤小猪”或出口的“乳猪”。
10、禽、兔出栏数:指统计期内出栏供屠宰的家禽和家兔。
不包括出卖的雏禽和幼兔。
11、屠宰数:指在本辖区内实际屠宰的出栏畜禽数量,包括由辖区外购进在本辖区内屠宰的数量。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农业是指人类利用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进行农业生产的一种经济活动。
农业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口的生活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农业经济中,有许多主要的统计指标,下面将对这些指标进行解释。
1.农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是指农业生产中所有农产品的总产量与价格之积。
它通过衡量农业生产水平的高低来体现农业经济的发展情况。
农业总产值越高,说明农业生产效益越好,农民收入也会相应增加。
2.农产品产量:农产品产量是指特定农产品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的产量。
它能反映农业生产的规模和效益。
农产品产量的增长意味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能够满足人们对食物和农产品的需求。
3.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动生产率是指单位劳动投入所能创造的农业产量。
它是衡量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指标,对于评估农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意味着农业生产效益的增加,能够减少农民的劳动负担。
4.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是指农村居民在一定时间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
它是评价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农业经济发展是否惠及广大农民的重要衡量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增加表明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质量也会相应改善。
5.农业资产规模:农业资产规模是指农业经营者拥有的土地、农机设备、农产品和其他农业资产的总量。
它能反映农业经营者的生产规模和经营水平。
农业资产规模的扩大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农民的收入水平。
6.农田面积:农田面积是指农业生产所用的耕地面积。
它是评价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供应能力的重要指标。
农田面积的增加意味着农业生产的扩大和粮食供应的增加。
7.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包括农药、化肥、种子、农机设备等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量。
它能够反映农业生产所需的投入和资源利用情况。
农业投入品使用量的合理控制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环境保护。
8.农产品贸易额:农产品贸易额是指农产品的进出口总值。
它是评估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国际贸易平衡的重要指标。
农业统计指标解释及核算方法

农业统计指标解释及核算方法1.农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是指农产品的生产总量与价格的乘积,反映了农业生产的数量和质量。
核算方法是按农产品产量和价格计算总价值。
2.单产值单产值是指单位面积或单位产量的农产品价值,是衡量农业生产效益的重要指标。
核算方法是将农业总产值除以作物种植面积或畜禽养殖数量。
3.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是指一定时间段内农田中播种的农作物占地面积。
核算方法是用土地面积乘以该地区的农作物播种面积比例来计算。
4.农作物单产农作物单产是指单位面积或单位产量的农作物产量,是衡量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指标。
核算方法是将农作物总产量除以作物播种面积或收获面积。
5.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动生产率是指单位劳动力的农产品产量,是衡量农业劳动效益的指标。
核算方法是将农产品总产量除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数量。
6.农产品价格指数农产品价格指数是衡量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动的指标。
核算方法是将一定时间段内的农产品价格,与基准年的农产品价格进行比较,计算价格变动的百分比。
7.农业资本形成农业资本形成是指一定期间内农业部门通过投资建设、购买农业设备和农业用地等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
核算方法是将农业资本投入的价值计算总和。
8.农业产值贡献率农业产值贡献率是指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反映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
核算方法是将农业产值除以国民经济总产值。
9.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机械化水平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的使用比例,反映了农业生产过程中机械化程度的高低。
核算方法是将使用的农业机械数量与总农业生产设备数量进行比较。
10.农产品贸易额农产品贸易额是指农产品进出口的总价值,反映了国家或地区农产品进出口的规模与贸易状况。
核算方法是将农产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相加。
总之,农业统计指标是评估农业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工具,可通过相关的核算方法进行计算和分析。
这些指标的解释和核算方法有助于了解农业生产和市场情况,指导农业政策的制定和农业发展战略的规划。
休闲农业统计调查表主要指标解释

休闲农业统计调查表主要指标解释1、休闲农业:指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情风貌、农夫居家生活、乡村民俗文化为基础,开发农业与农村多种功能,供应休闲观光、农事参加和农家体验等服务,满意城乡居民乡村休闲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
2、农家乐:以农户为单元,以农家饭、自产农产品、农家庭院为吸引物,供应农家生活体验等服务的经营形态。
包括:农家乐、牧家乐、渔家乐、休闲农家、民宿、农家饭店、农夫自有采摘园、垂钓园。
不包括:休闲农业专业村,列入休闲观光农园(庄)统计。
3、休闲观光农园(庄):主要以农业科技园、市民农园、采摘垂钓园、休闲农庄、农夫合作社为单元,以农业景观、鲜活农产品、农业创意产品、农事活动、农耕文化为吸引物,供应农事体验、科普展现、餐饮住宿、休闲观光、度假养生等综合服务的经营形态。
包括:采摘园、垂钓园、市民农园、农业科技园、休闲农庄、观光农园、农业公园、农耕文化园。
不包括:农夫自有采摘园、垂钓园,列入农家乐统计。
4、经营主体个数:指监测期末实有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5、从业人员数:指在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中工作并领取劳动酬劳的人员。
6、农夫就业人数:包括直接举办休闲农业企业的农夫和在休闲农业企业务工的农夫。
农家乐农夫就业人数等于从业人数。
7、带动农户数:通过在休闲农业企业就业能及为休闲农业企业供应农产品、根据企业要求开展种养殖也及供应其他服务而增加收入的农户数。
8、接待人次:监测期内接待消费者的人次数。
9、营业收入:指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在从事销售商品、供应服务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
10、农副产品销售收入: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销售农产品或其他农产品加工品获得的收入。
11、利润总额:指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职为亏损,则以负值在项目内填列。
12、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在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中工作的职工在监测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和实物折价工资总额。
农业统计指标名词解释

农业统计指标名词解释
农业统计指标名词解释
农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副渔业全部产品产量,即农林牧副渔生产活动的总成果。
一般采用“产品法”进行计算,即将每种产品都按产品产量乘以相应的单价求得每种农产品的产值,然后将各种产品的产值相加求得。
农业经济总收入--指农村乡镇、村、联户、个体、农民家庭当年经营的收入中可用于抵偿本年开支并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进行分配的收入总和。
它包括一年内获得的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批发零售餐饮业、服务业等各项经营收入和利息、租金等非生产性收入。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国内生产总值(GDP)工农业总产值、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农业经济总收入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的划分,企业资产企业负债所有者权益。
工农业总产值--指在一定时期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与农业的全部产品总量之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统计指标解释(一)、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概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的全部产品总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
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是观察农林牧渔业生产水平和发展速度,研究农林牧渔业内部比例关系、农林牧渔业与工业、农林牧渔业与国家建设、人民生活比例关系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计算农林牧渔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基础资料。
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
军委系统的农林牧渔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也就是本辖区内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产品的价值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的总和,执行日历年度。
对于收获期延长到次年年初的个别农产品(如甘蔗),仍然把延期收获的部分算在本年度内。
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的具体内容参见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及《农产品参考目录》。
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方法(1)产值核算方法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采用“产品法”进行计算,即用产品产量乘以价格求出各种产品的产值,然后把它们加总求得各业的产值,最后各业相加求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当年生产的各种农产品都要计算产值,并且每种产品都按全部产量计算,不扣除用于当年农产品生产消耗的那部分产品的产值。
(2)产品产量的取得方法农业总产值统计的报告期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主产品产量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凡是有抽样调查数据的均使用抽样调查数;副产品产量,可以根据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各种作物的收获面积和通过典型调查了解的每亩地上各种作物副产品产量的资料来推算,也可根据了解的各种农作物主、副产品的比例来推算。
(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价格的确定产品的产值等于产品产量与价格的乘积。
所以,合理确定农产品的价格也是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时,一般采用两种价格:现行价格和不变价格。
①现行价格:是指各地当年的农副产品的实际价格。
它是由当年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生产而向国家、集贸市场(包括向城镇居民和农民之间)或其它单位初次出售的,以及留作自用(包括生产和生活消费用)的农产品的价格组成。
在具体确定和计算农产品现行价格时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a.农产品的现行价格,必须是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当年生产进入初级市场的农产品的实际价格。
b.出售给国家的农产品现行价格,按当年实际出售的总金额除以总实物量计算;向集贸市场或其它单位出售的农产品现行价格,以当地集贸市场或其它单位的实际价格计算。
c.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留作自用(包括生产和生活消费用)农产品的现行价格,应以该产品在当地大量上市的初级市场的平均价格。
d.在确定当地当年农副产品现行计算价格时,应分别调查了解不同出售渠道的数量、价格,然后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一个综合平均价格。
e.有些农产品,如绿肥、青饲料、营林工作量等,没有实际市场价格,应采用其实际生产成本代替。
农产品的现行价格不包括利润分成、价格补贴(助)及生产扶持费在内。
按现价计算的产值主要反映生产的总规模和水平。
②不变价格:是全国通用的某一固定年份的农产品价格。
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主要是为了观察农业的发展速度,消除不同年度的价格变动、不同地区之间价格差别的影响,使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具有可比性。
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过1952年、1957年、1970年、1980年、1990年的农产品不变价格。
在不变价格中对于某类产品规定有混合价格,这是为了在缺乏细分的产品产量情况下需要估算产值时应用的。
在正式估算产值时,应尽可能利用分项产品的价格。
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04年定期报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农业发展速度,2008年不变价格将被取消。
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的具体说明(1)农业产值①谷物和其他作物产值——谷物、薯类、豆类产值:按各种产品主副产品的产量乘以单价的方法计算。
豆类包括大豆、绿豆、红小豆、蚕豆、豌豆、芸豆等豆类作物的主副产品。
大豆具体指黄豆、黑豆、青豆三类。
薯类包括红薯的主副产品,不包括芋头、木薯等。
如果缺乏副产品产量和价格资料,副产品的价值可以通过主副产品的比例来推算。
目前,我国粮食作物产值包括谷物、薯类、豆类作物产值。
——油料作物产值:包括花生果(带壳的干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和其他油料作物主副产品的产值。
但不包括木本油料和野生油料的产值。
——棉花产值:指籽棉和棉杆等主副产品的产值,但不包括木棉。
——麻类产值:包括黄红麻、苎麻、线(大)麻、亚麻、苘麻、剑麻和其他麻的主副产品产值。
但不包括野生麻类产值。
——糖类作物产值:包括甘蔗的蔗杆产值,甜菜的块根产值和蔗尾、甜菜叶等副产品产值。
甘蔗包括糖蔗和果蔗,甜菜不管块根用途如何,都要计算在内。
——烟叶产值:包括烤烟、晒(土)烟等干烟叶的产值和烟杆的产值。
——其他农作物产值:包括青饲料、绿肥、牧草、桑叶及采集的野生植物等的产值。
这些作物的产值一般以产量乘单价计算。
青饲料和绿肥一般没有价格,也缺乏产量数据,其产值计算可按播种面积乘平均每亩种植成本来计算。
种植成本是指种植作物所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修理费、机耕费等费用。
每亩种植成本可用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的方法取得,播种面积可从农业生产年报取得。
桑叶产值按饲养家蚕用的桑叶量乘价格计算;而饲养用桑叶量可以根据生产每担蚕茧耗用的桑叶数量来计算。
野生植物采集的产值按采集的各种野生药材、纤维原料、油料、淀粉原料等原料产品(即未经加工)的数量乘这些产品的单价计算。
产量数字可从收购部门了解并应加上自留部分。
②蔬菜、园艺作物产值蔬菜产值:包括叶菜类、瓜菜类、块根、块茎菜类、茄果菜类、葱蒜类、菜用豆类、水生菜类、食用菌类及其他蔬菜的产值。
按各种蔬菜的产量分别乘以这些蔬菜的价格计算。
其中食用菌类产值按各种食用菌类产量(干鲜混合)分别乘其单价计算。
花卉及其他园艺作物产值:计算商品性的鲜切花和盆栽类观赏植物的价值。
城市中生产鲜花的企业产值按销售额计算,乡村及农户为出售而培植的花卉,按出售收入计算。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用商品量乘价格的方法计算;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工商、税务、农业等部门了解,或者通过住户调查资料进行推算。
③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产值按各种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的产量分别乘其价格计算。
④中药材产值指人工种植的金银花、红花、黄芪、甘草、枸杞等各种药材的主、副产品产值。
如果缺乏产量资料,可以按种植面积推算;也可以和收购部门研究,按收购额推算。
(2)林业产值①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目前采用以费用代替生长量计算产值,即按从事人造林木各项生产活动的成本计算。
也就是说,先从林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下列六项资料①育苗面积;②造林面积;③零星植树株数;④迹地更新面积;⑤幼林抚育面积;⑥成林抚育面积。
然后分别乘以上述各项生产活动的每亩成本求得(零星植树按每株成本计算)。
林业生产中的其他费用,如造林前的调查设计费用和护林防火费用等和林木生长的关系比较间接不包括在内。
按新的行业分类标准,零星植树、迹地更新、幼林抚育、成林抚育等项作业归在林木的抚育和管理小类。
②木材、竹材采运产值包括木材采运、竹材采运产值。
指对林木和竹木的采伐,并将其运出山场至贮木场的生产活动。
2003年以前,林业产值中仅包括村及村以下木材、竹材的采运活动,从2003年定期报表开始,原来划归工业部门的木材竹材采运活动划归林业。
因此,该指标为全社会口径的木材、竹材的采运活动,木材、竹材的产量资料,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年报中取得,其产值按各种林木、竹材采伐产量乘以产品价格计算。
③林产品产值林产品是指从天然林和人工林地进行的、不需砍伐而取得的各种林木产品和其他野生林产品的采集活动。
各种林产品的产值按产量乘价格计算,不包括桑叶、茶叶、水果和食用菌的产值,它们是属于种植业的产值。
林产品的产量资料,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年报中取得。
(3)牧业产值①牲畜饲养的产值:包括年内出栏的牛、羊、马、驴、骡等主要牲畜的产值和奶、毛绒等牲畜产品的产值。
牲畜的产值均按当年生仔畜数乘以90%的成活率,再乘以成年畜的价值计算取得。
各种牲畜产品的产值按各种牲畜产品的产量乘该产品的价格计算。
牛奶、羊奶产量中只包括人工挤出的数量,牛犊、羊羔直接吮食的数量不应计算。
羊毛、驼毛、鬃毛等产量中不包括屠宰牲畜后所获得的产品。
牲畜出栏和牲畜产品产量资料,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
②猪的饲养产值:包括出栏肉猪的产值和猪的副产品产值。
出栏肉猪的产值按出栏头数乘以平均每头的价格计算。
猪的副产品产值不包括肉猪屠宰后所获得的副产品。
肉猪的产值=本年肉猪出栏头数与猪肉产量由当年畜牧生产统计年报中取得,出肉率通过调查确定。
③家禽饲养产值: 家禽饲养的产值包括家禽主产品的产值和蛋类、羽绒等家禽副产品的产值。
家禽产值一般可按各种家禽的出栏只数乘成年家禽价格计算;蛋类产量包括孵雏用的种蛋数量在内;宰杀后所获得的羽绒等产品就不应当再算产值。
④狩猎和捕捉动物产值:包括野生动物的捕捉、兽皮、毛皮的生产。
按捕猎所得产品(如虎皮、豹皮、狐皮、鹿皮、鹿角、野鸡、野鸭等)的数量乘以价格计算。
但应注意,不要把人工饲养的产值包括在内。
⑤其他畜牧业产值:按产品乘以价格计算。
对于以取得毛皮为目的的毛皮兽饲养业,以毛皮产量乘价格计算产量。
其他动物饲养的产品产量一部分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一部分可以从收购部门了解。
(4)渔业产值包括海水产品和淡水产品两类产值。
①海水产品产值:按捕捞的天然海水产品和海水养殖的水生动物产品产量及海藻的采集量乘以这些产品的价格计算。
②淡水产品产值:按捕捞的天然淡水产品和淡水养殖的水生动物产品及藻类产量乘以这些产品的价格计算。
没有捕获而留在水中的数量不计算产值;鱼苗和鱼种的培育是渔业生产的一个过程,不是渔业生产的最终产品,因此不计算渔业产值。
从外地购回水产品屯养后出售,不能计算产值。
它已属商业活动的一部分,就如食品站收购肥猪代宰代售一样道理,而且产地已经计算在渔业产值内,应避免重复。
计算渔业产值所需的各种产量资料,可从水产统计报表中取得。
农林牧渔服务业是指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不包括各种科学技术和专业技术服务活动。
它具体包括灌溉服务、农产品初级加工服务、其他农业服务、林业服务业、兽医服务业、其他畜牧服务、渔业服务业等。
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产值等于农林牧渔服务业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