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发布时间:2015-02-27

保险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领域。保险业信用体系是以法规制度和契约标准为依据、以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以树立和弘扬诚信文化理念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约束的行业治理机制。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行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对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保险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5-2020年。

一、基本现状和形势要求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保险业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实施了《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和办法,保险业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系统、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全国车险信息共享平台、财产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助查询平台等监管信息系统,保险业信用记录共享平台初步搭建。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系统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对违规失信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险经营行为不断规范,行业形象和社会信誉明显好转。积极开展保险诚信教育,推动保险诚信文化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广大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诚信意识不断增强。

然而,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期待相比,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统一的信用记录制度和平台尚未建立,信用信

息共享机制有待加强;保险征信系统和信用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信用体系的市场治理功效有待发挥;保险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销售误导、惜赔拖赔、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骗保骗赔等不诚信现象依然存在。

(二)形势要求

保险是基于最大诚信的制度安排,诚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和信用的特殊行业,具有专业性、负债性和长期性,因而比其他行业更看重诚信,更强调契约精神。没有诚信,保险业就会丧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减少或避免保险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促进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当前,保险业仍不同程度存在销售误导、理赔难等不诚信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保险业的形象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将诚信贯穿到保险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保险服务。

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市场化、信息化是保险监管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然而,长期以来保险监管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治标多、治本少,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使保险监管运用多种手段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保险监管的有效性。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各项要求,以建立健全保险业信用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行业的征信系统和信用服务

体系为基础,以推进保险商务诚信、保险政务诚信为重点领域,以加强保险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主要内容,以提高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保险市场环境为目的,在全行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保险监管机构、各类保险企业、保险从业人员和保险消费者的自觉行为规范。

(四)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各方共建。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组织引导和示范推动作用,加强信用制度、信用标准、信息平台和运行机制建设。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各种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建立健全保险业信用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行业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维护行业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针对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统筹安排各项措施,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行业信用建设示范,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落实。

(五)目标任务

到2020年,保险业信用制度体系、信用评价基本规则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保险业统一开放的信用信息系统和覆盖全行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保险信用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保险服务明显改善,市场秩序显著好转,保险商务诚信、保险政务诚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消费者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行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文化建设扎实推进,保险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具体分阶段目标任务如下:——2015年:基础准备。加强保险信用体系组织建设,建立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启动保险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初步建立保险业信用管理制度、评价体系和信用记录等相关标准体系。

——2016-2018年: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存储、处理、管理和使用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信用记录覆盖率力争达到80%。保险业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建设基本完成,行业内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基本实现。

——2019-2020年:完善充实。保险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覆盖率力争提高到95%。依托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国家其他各类信用信息系统实现有机对接。征信系统和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诚实守信成为广大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保险业发展的信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三、深入推进保险商务诚信建设

提高商务诚信水平是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商务诚信是维护商务关系、降低经营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基本前提,是保险经济活动高效开展的基础保障。

(六)推进产品开发诚信建设

根据需求科学开发产品。保险企业要密切关注、深入研究市场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及变化趋势开发保险产品,并推动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为消费者提供真正需要的产品。开发设计产品遵循科学合理的设计流程,坚持保险利益原则,妥善处理创新与信用的关系,尊重社会公德,产品命名清晰明了,与保险责任紧密关联,杜绝借创新之名误导欺骗消费者。

进一步优化保险合同条款。深入推进保险合同条款的通俗化、简单化和标准化,做到条款公平合理、要素完整、表述严谨、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合理界定合同条款中的除外责任和保险责任,对条款中的免责部分要着重提示和明确说明,禁止利用特别约定突破条款约束进而侵犯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

规范保险企业价格行为。根据风险损失等定价原则和精算规定,科学厘定产品费率,保

证产品定价的充足性、适当性和公平性,避免因产品定价出现偏差损害客户利益。加强保险企业的价格自律,规范和引导保险企业的价格行为,抑制虚抬价格或过低压价等竞争行为。

加强精算领域诚信管理。制定精算师执业行为准则和实务操作指南,加强精算师的自律管理,提高精算工作的公信力。建立健全精算工作制度,保证精算师履职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加强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的系统化治理,对虚假数据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七)推进保险销售诚信建设

规范广告宣传。建立健全保险企业和产品广告宣传管理制度,突出宣传品制作、传播环节各参与者责任,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加大对虚假宣传、销售误导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增加相关企业的失信成本。加强保险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虚假广告、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

规范保险销售合作模式。完善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的合作模式,确保双方能真正有效地依据商业合同履行职责和义务。健全代理佣金等中介服务费给付制度,在长期人身险、车险等业务领域推行回访后付佣制度。推动保险公司合作方的信用建设,规范业务流程,抑制虚假骗赔、扩大损失、虚构业务套取费用等失信行为。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夯实销售人员的专业基础。强化竞争秩序执法,明确自律公约范围,制止价格联盟、划定市场份额等涉嫌垄断行为。

加强保险销售管理。建立健全销售渠道管理、销售团队和人员管理及相关责任追究处罚制度,制定完善保险企业和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规范,抑制制售假保单、混淆蒙骗、商业诋毁及电话、短信和新媒体扰民等违规失信行为。在保险展业过程中,客观评估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向客户推荐适宜的保险产品。规范展业工具和用语,提倡采用产品合同条款向客户进行产品推介。完善保险销售环节的风险提示制度,如实向消费者提示投保、理赔、投诉及争议解决等环节存在的风险及注意事项,维护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

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使用及泄露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客户信息

采集、共享行为,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开发利用的合法合规。

(八)推进保险服务诚信建设

完善服务规范及评价机制。完善行业统一的标准化服务规范和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对保险企业的服务状况和水平进行测评并公布结果。保险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监督机制,并严格实施。鼓励和支持各类保险服务创新,改进服务手段,促进服务升级。

加强服务诚信管理。在承保环节,严格核保验单,控制风险,并实施科学的单证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保全环节,根据客户申请和情况变化,及时做好提示提醒、变更维护、业务办理等保全服务。在理赔环节,遵循“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在有效查勘、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事先约定的合同条款处理好每一笔赔案,并不断优化理赔机制和流程,提高理赔工作效率。

加强保险服务基础建设。保险企业应对保险服务的内容、流程及电话等进行公示,建立回访制度,并设置意见箱、意见薄或微信、微博、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沟通反馈渠道,方便客户提出意见。采取现场监督、内部监督、客户评价、投诉管理等措施,监督保险服务品质,提高保险服务质量。鼓励保险企业参与相关产业链整合,实现资源与信息数据共享,扩大保险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九)推进资金运用诚信建设

积极稳妥推动保险资金运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信用风险评价,重点监测与防范信用风险对保险行业的交叉传递。推动保险资管企业构建信用管理机制和文化,提升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能力。

四、加快推进保险政务诚信建设

保险政务诚信是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作为保险政务主体,保险监管机构的诚信水平对其他保险信用主体的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

(十)坚持依法行政

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完善保险监管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保险监管决策的科学性。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管决策的渠道。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各项监管制度、办事程序和监管工作中掌握的各种信用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重点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开公示,提高监管透明度。

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行政监察、执法回避、特邀外部监督员制度,优化和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内外部约束机制。

公平行使行政权力。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包庇纵容部分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十一)发挥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加强自身诚信建设。保险监管机构要切实贯彻落实“为民监管、依法公正、科学审慎、务实高效”的保险监管核心理念,以诚信施政带动全行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

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产品。保险监管机构要将保险经营主体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探索完善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制度规范,并逐步纳入监管机构的重要工作日程。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产品,并鼓励保险企业积极开发信用保险产品,率先遵守信用规则和约束,发挥信用信息和产品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

(十二)加快守信践诺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承诺考核制度。严格履行向行业和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

入监管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把为消费者、行业和社会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监管机构信用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监管机构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

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加大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审计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群众和舆论约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重大政务失信行为及时启动问责机制。

五、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制度机制建设

(十三)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建立保险业“红名单”制度,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支持力度。按规定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对诚实守信的保险经营机构在监管审批上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诚实守信的保险从业人员在资质认定、职业发展上实行适当倾斜政策,对诚实守信的保险消费者通过价格机制等措施实施适度优惠政策。

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保险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根据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制定保险业信用基准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保险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制定和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实行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发挥媒体曝光、群众评议等作用,通过社会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力,约束保险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

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将保险行业诚信放在社会群体监督之中,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惩处力度。在保险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保险企业设立举报电话、传真、邮箱等公开举报途径,欢迎社会各界对各类保险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予以举报。切实落实对举报

人的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推动建立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保险监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十四)建立健全保险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

推进保险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强保险企业的诚信管理制度建设,使诚信成为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准则。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设立信用管理岗,安排专人开展信用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构建完善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责的信用风险管控机制。加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等各类保险企业之间业务往来、账务处理、资金结付等环节的诚信制度建设,维系相互间良好的协作关系。建立健全保险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责任,保证信用信息客观、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按照信用信息属性,结合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分类管理。不断完善保险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和扩大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和频度,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建立健全保险统计信用评价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对统计失信行为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各类行业组织的协调和监督作用,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制度建设。

加强保险业信用标准化建设。制定保险业统一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统一信用信息目录,规范保险信用信息记录和系统运营行为。建立完善保险信用评价核心指标体系和标准,推动保险信用评级规范发展。

健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中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切实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加大对违法使用个人信息和侵害商业秘密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信用信息主体引导教育,不断增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十五)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建立健全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保险信用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保险企业信用评级制度,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保险信用评级。拓展保险信用服务产品的应用范围,加大保险信用服务产品在保险市场交易中的应用。明确保险监管信用信息的开放分类和基本目录,有序扩大保险监管信用信息对社会的开放,优化保险信用调查、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的发展环境。

六、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十六)加快保险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保险业信用记录建设。以保险监管机构履行责任记录、依法行政记录、投诉记录等信用记录指标,各类保险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规记录、劳保记录、信用等级、履约记录、理赔记录、诉讼记录、社会责任实施记录等信用记录指标,从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表彰奖励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投诉记录、纳税记录,保险消费者的基本信息和投保记录、理赔记录、违法违规记录、诉讼记录等信用记录指标为重点,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制度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消费者信用档案制度。

建立保险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保险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依托国家各项重大信息化工程,实现信用信息的电子化记录、存储和在线使用。加强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组织、各类保险企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信用信息记录上的分工与协作,建立健全保险监管信用信息数据库、保险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保险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保险消费者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保险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全覆盖。整合行业内各种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保险业信用信息平台。引进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信息源、公检法系统信息源和新闻媒体等社会性信息源,扩大和拓展保险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提高对行业内外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采取丰富数据维度、统一数据标准、增强数据时效、确保数据真实等措施提高信用数据质量,促进信用数据的有效开发利用。

(十七)加强保险征信系统建设

支持征信机构针对保险行业建立征信系统。征信机构开展保险征信业务,建立以各类保险企业、保险从业人员、保险消费者为对象的征信系统,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相关信用信息,并保障信用信息的准确性。

鼓励征信机构向社会提供有关保险的征信服务。征信机构要根据市场对保险信用服务需求对外提供相关征信服务,并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发挥市场激励机制作用,鼓励征信机构加强对已公开保险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整合,建立面向不同对象的征信服务产品体系,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保险征信服务需求。

(十八)推进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

依托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实现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证券、信托等金融行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与工商管理、公安交警、司法机关、安全生产、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保险业务相关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尽早实现与业务相关领域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推进与其他政府部门、非金融行业、社会组织及地方性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探索与境外保险监管机构信用信息的对接与共享。对保险信用信息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实施特殊查询需求特殊申请制度。

七、强化保险业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保险业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是增强行业诚信自律、提升广大从业人员和消费者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是构建保险业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十九)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教育

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持续开展对保险销售人员、服务人员、经纪人、公估人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将诚信知识纳入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考试范围。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制度,全面采集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并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

查询。建立从业人员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公布。将从业人员诚信记录与考核、定薪和职务晋升挂钩,完善企业内部诚信约束机制。

加强监管工作人员诚信教育。深入开展保险监管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提高监管人员的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监管队伍。

(二十)加强消费者诚信教育

引导保险消费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和填写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在投保财产保险时如有重复保险及时通知保险人,在保险理赔时提供真实且尽可能完整的证明材料。

引导保险消费者树立正确利益观。加强保险消费理念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在保险消费过程中的道德约束,防止和抑制出险后投保、重复理赔、虚构保险损失、扩大或夸大保险损失等欺诈行为发生,维护保险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引导保险消费者在利益遭受侵害时依法维权。加强保险消费者维权教育,提醒消费者在进行保险投诉等维权时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诬告和陷害他人,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和投诉处理单位的办公秩序。

(二十一)普及诚信教育

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保险业核心价值理念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保险职业道德和保险文化建设全过程。开展诚信评议活动,对诚信缺失、不讲信用现象进行分析评议,通过大量保险案例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诚实守信。开展保险信用普及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途径宣传普及金融保险及信用知识。

(二十二)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以诚信宣传为手段,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在全行业形成形成“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良好风尚。引导保险企业将诚信置于文化建设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管理者在文化建设中的引领示范效应,把诚信建设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红名单”和“黑名单”实行定期披露。组织开展“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保险业3·15诚信维权宣传”等大型活动,突出保险信用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良好市场氛围。

八、建立实施支撑体系

(二十三)强化责任落实

保险监管机构、各类保险企业和行业组织要统一思想,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工作,加强本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和基础制度建设,完善保险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政绩或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本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保险监管机构将定期对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失信现象多发单位按规定实施行政问责。

(二十四)推动示范引导

广泛开展优秀服务标兵、优质服务窗口等诚信示范单位创建主题活动,树立讲诚信、重服务的行业风尚。强化诚信自律,继续引导保险企业面向社会开展诚信承诺,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等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保险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保险从业主体的诚信意识。支持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征信机构等针对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二十五)加强协同配合

建立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对各单位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要按照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保险行业内各单位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国家和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布局,通过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联合应用,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加强政府资金支持,保障保险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开展。

保监会网站2015年02月26日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摘要: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开饭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发展步伐最快的行业。在党中央的关心下,在不断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保险业坚持改革创新,行业面貌放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虽然我国的保险业在近几年中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国外发展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落后于外国保险业整体水平的发展,在目前国内保险业发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主要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角度入 手,以时间为线索,介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并阐述我国现在保险业的现状。 关键字:民族保险业发展历史初级阶段

保险是以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的"拼三余一"的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保险业作为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国保险在中国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早在180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在广州开办了中国第一家保险机构,主要为鸦片贸易服务。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保险业的开端还是在十九世纪后页。 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史 (一)中国保险业的开端。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加强了对我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的侵略。外国保险公司纷纷登陆中国,中国保险市场逐渐形成。外国保险公司凭借不平等条约所持有的政治特权扩张业务领域,利用买办招揽业务,垄断了早期的中国保险市场从中,攫取了巨额利润。 面对外商独占中国保险市场,每年从中国掠夺巨额利润,致使白银大量外流这一严峻事实,中国人民振兴图强、维护民族权利、自办保险的民族意识被激起。在此情况下,1865年5月25日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创立。义和公司保险行,是我国第一家自办的保险机构,其成立打破了外商保险公司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为以后民族保险业的兴起开辟了先河。 提到保险业就不得不提到航运业,保险与贸易两者是互为表里的关系。轮船招商局于1872年在上海成立,是中国人自办的最早的轮船航运企业,也是现在的招商局集团的前身。它不仅是中国现代航运业的起点,也可以说是中国保险业的源头之一。轮船招商局自创办之日起就深刻明白保险对于航运业的重要作用。作为一种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法,早期依附于外商航运业的外资保险公司听命于上司,为了击垮轮船招商局,对其所属船舶百般刁难。收取高额保费、对中国本土产的船只不保等限制。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为适应航运业发展的需要,先后创办了“保险招商局”、“仁和水险公司”和“济和水火险公司”等官办保险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并坚持与外商保险公司进行斗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外商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控制。当然,洋务派在保险业方面的努力不能改变外商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 (二)建国前在夹缝中生存发展的民族保险业。 到民国初期,中国民族保险业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民国初建需要刺激工商业的发展以稳定政权;二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欧美列强卷入战争,无暇东顾,大大减缓了洋商

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xx小编整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类文章,可以顶部搜索栏中找到您需要的文章,供大家共同学习参考。xx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一、XX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1.确定了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根据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0年)及《**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子体系方案报送XXXX年重点工作计划,要求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要科学合理,统筹安排,确保完成全年乃至规划期目标。在我办收集整理的基础上了,形成了《**区XX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进度一览表》,以区两建办的名义印发,明确了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并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并做好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 2.完成了**区2020年诚信建设效果评估工作。为全面了解我区诚信建设工作效果,我办牵头制定了《**区诚信建设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创建效果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分三部分开展,一是量化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二是量化**区居民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感知评价;三是量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发展水平。立足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方面的内容,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对收集到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居民两方面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政府工作和社会居民感知评价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了《**市**区2020年诚信建设工作调查报告》。

3.做好2020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根据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办牵头开展了2020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检工作,认真对照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开展自评,组织相关子体系牵头单位收集资料,查漏补缺,并在考核当天,根据考评组的要求,对相关材料及时作出解释说明,在全市的考评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 1.开展党委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鉴于我区在探索党务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中取得的良好成效,市编办将我区定为党委部门权责清单编制的试点区,试点启动以来,区廉洁办积极指导区编办开展相关工作,从管理服务对象的角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党委部门权责清单,目前试点工作已得到市编办的初步认可。 2.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开发政府购买服务信用验证系统,依托区信用信息平台扩大政府采购用信范围,明文规定除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外,各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组织采购且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达成履约关系的采购事项,均须对供应商信用状况进行全面核实,实现政府购买服务100%用信。通过对接区财政体系,规范核算部门名称和编码,面向全区各街道、各部门配发信用验证账号565个,全面覆盖区、街两级单位。二是继续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将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至街道和社区,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全区8个街道、111个社区基本已完成服务大厅建设。三是制订政务服务建设绩效评估指标。结合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将政务服务建设的相关工作纳入审批和服务效能指标中,明确了指标定义、评分项目、操作规程等内容。

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示范的实施方案

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示范的实施方案 根据《x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x办〔x〕50号)工作部署,为扎实推进我市承担的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示范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和x、x、x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x-x年)》,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基础、以制度规范体系为保障、以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重点、以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使用为关键,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成覆盖主要信用主体、体现x特色、具有示范意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优化经济社会运行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方面的组织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信用产业健康发展。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注重顶层设计,形成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加大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强化社会信用系统建设集成,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和个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权利与责任、激励与约束的和谐统一。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关键环节,选准突破点,加大攻坚力度。注重操作性和实效性,不断推广使用信用建设阶段性成果,充实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内容。 (五)强化衔接、控制风险。注重与国家和省级、x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的有效衔接,审慎发布信用主体信息,切实维护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防范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滥用风险。 三、建设目标 x年,健全完善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专门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初步建立信用体系有关基本规章制度和信息标准。启动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针对新注册企业和变更企业发放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抓好关键领域信用建设,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行政与社会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建立并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宣传活动等。引进和培育各类信用服务机构,扶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启动重点区域信用建设试点示范。 x年,进一步加强各领域的工作,完善和强化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领域的信用记录,根据x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并推进与x、x、国家信

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发布时间:2015-02-27 保险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领域。保险业信用体系是以法规制度和契约标准为依据、以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以树立和弘扬诚信文化理念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约束的行业治理机制。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行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对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保险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5-2020年。 一、基本现状和形势要求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保险业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实施了《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和办法,保险业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系统、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全国车险信息共享平台、财产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助查询平台等监管信息系统,保险业信用记录共享平台初步搭建。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系统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对违规失信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险经营行为不断规范,行业形象和社会信誉明显好转。积极开展保险诚信教育,推动保险诚信文化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广大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诚信意识不断增强。 然而,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期待相比,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统一的信用记录制度和平台尚未建立,信用信

息共享机制有待加强;保险征信系统和信用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信用体系的市场治理功效有待发挥;保险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销售误导、惜赔拖赔、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骗保骗赔等不诚信现象依然存在。 (二)形势要求 保险是基于最大诚信的制度安排,诚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和信用的特殊行业,具有专业性、负债性和长期性,因而比其他行业更看重诚信,更强调契约精神。没有诚信,保险业就会丧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减少或避免保险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促进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当前,保险业仍不同程度存在销售误导、理赔难等不诚信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保险业的形象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将诚信贯穿到保险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保险服务。 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市场化、信息化是保险监管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然而,长期以来保险监管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治标多、治本少,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使保险监管运用多种手段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保险监管的有效性。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各项要求,以建立健全保险业信用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行业的征信系统和信用服务

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 摘要: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开饭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发展步伐最快的行业。在党中央的关心下,在不断对外开放的 过程中,保险业坚持改革创新,行业面貌放生了历史性的 变化。虽然我国的保险业在近几年中发展迅速,取得了一 定的成绩,但是与国外发展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落后于外国保险业整体水平的发展,在目前国内保险业发 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主要介绍现在保险业的现状。关键字:民族保险业初级阶段

保险是以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的 " 拼三余一" 的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保险业作为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国保险在中国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早在180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在广州开办了中国第一家保险机构,主要为鸦片贸易服务。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保险业的开端还是在十九世纪后页。 一、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一)中国保险业的整体实力与核心竞争能力不断提升、经 济功能初步显现。 回顾保险业60年来的改革发展历程,虽然经历了曲折,但全行业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指导下,我国保险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在各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1.保费收入规模迅速扩大 保险业是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2012年,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5488亿元,同比增长8.0%,保险业增速继续在低位徘徊,而且增速首次降为个位数,与近20年来超过20%的平均增速形成了明显反差。从外部环境看,复杂严峻的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通过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等多种渠道传导至保险业,增加了保险市场稳定运行和风险防范的难度与压力。2012年,保险监管强调“风险底线”和“消费者权益”,取得积极成效。从国际

XX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XX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XX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9月2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度会,对前期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今后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作出了明确要求。 会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了王市长的讲话精神,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为了强化和推进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气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宿政办发XX171号、172号文件中要求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明确专人负责信用记录核查实施工作,确保工作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有成效。 二、加强应用,推进信用核查。 我局作为信用核查首批试行单位之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施放气球资格证发放两项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行信用核查,加强信用

体系信用。9月5日,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就信用核查的时间节点、阶段以及核查实施的主体、核查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积极构造诚信氛围,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目前,《xx市气象局关于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核查的实施办法(试行)》正在走公文流程。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结合失信类别和程度,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制度。 三、自我加压,打造诚信机关。 近年来,我局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形象。一是政务公开,凡是我局行政许可项目,均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结,办理结果向社会、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尽量压缩办结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便捷服务对象。 XX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20xx年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市"两建"办、市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及区"两建办"的指导下,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根据《**市诚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20年)(送审稿)》,区发改和招商局对我区的规划进行了相应修编,形成

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8〕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07〕14号精神,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苏政办发〔2008〕8号,结合南通实际,制定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形成政府诚信为表率、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信用服务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努力营造“诚信得益、失信受制”的社会环境,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把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诚信南通建设目标,统筹规划,科学论证,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引领、政策扶持、资源整合、联动监管和信息服务等作用,积极发挥政务诚信的示范效应和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信用产品开发和应用,积极培育信用市场,促进信用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统一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信用基础信息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信用信息安全;建立健全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保护守信者的合法权益。 (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大各部门、各行业、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构架和运行机制,诚信南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实现互联共享。扶持信用产品应用,建立用于供企业查询、评级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信用服务行业市场发展,提升政府公信力、企业信用度和社会诚信意识,优化社会诚信环境。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制度 1.制定南通市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规定,规范信用征信、评级、披露的运行程序及操作规则。依法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信用产品的生产、使用等活动,明确界定信用信息的公开范围,把信用征信、信用公示、信用评估和信用咨询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建立公共信息公开制度,整合监管信息,实现系统内和部门间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按规定向特许经营机构、社会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等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 (二搭建信用基础信息平台,推动信息共享。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 告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 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1.确定了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根据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及《**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子体系方案报送2015年重点工作计划,要求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要科学合理,统筹安排,确保完成全年乃至规划期目标。在我办收集整理的基础上了,形成了《**区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进度一览表》,以区“两建”办的名义印发,明确了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并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并做好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 2.完成了**区2014年诚信建设效果评估工作。为全面了解我区诚信建设工作效果,我办牵头制定了《**区诚信建设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创建效果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分三部分开展,一是量化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二是量化**区居民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感知评价;三是量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发展水平。立足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方面的内容,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对收集到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居民两方面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政府工作和社会居民感知评价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了《**市**区2014年诚信建设工作调查报告》。 3.做好2014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根据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办牵头开展了2014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检工作,认真对照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开展自评,组织相关子体系牵头单位收集资料,查漏补缺,并在考核当天,根据考评

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中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我国的现代保险业不过20多年的发展,保险市场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 (一)我国保险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情况分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96%。这就是说,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这种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特别是以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之一。 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5%。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而论,年保费收入一般都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10%左右,而我国1998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在世界排名70位左右。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经济还不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同时又说明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中国居民的保险意识与投资意识还要有一个提高过程。 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基本上都设置在北京和中国沿海城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虽然在大陆已普遍设立,但多数又集中

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这种分布上的不均衡,对中国保险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粗放式经营与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简单与供给不足,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是经营水平较低的显著特点。这都表明了当前中国保险经营水平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相对来说两头大中间小,即保险主体与保险市场发展很快,而中介组织发展缓慢。 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目前监管还基本上处于被动的监管状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不够。对于关系到保险行业稳定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再保险安排等重要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至于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还缺乏严密、完善的成套法律法规。 (二)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1.保费收入规模迅速扩大 保险业是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2006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5,641亿元,是2002年的1.8倍,在世界排名第9位,比2000年上升了7位。也就是说,中国保险业的国际排名平均每年上升1位。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其中外资公司43家,比2002年底的22家公司增加了21家;中国保费收入达7035.8亿元,是2002年的2.3倍,同期,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达420亿元,是

“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框架结构

《“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基本结构 第一章“十三五”时期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成效 第一节“十三五”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回顾XX市“十三五”期间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总体情况,并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总结相关情况:组织架构建设情况;政策文件等顶层设计;规章规范标准等制度设计;信用信息归集情况;信用信息应用情况;重点部门或重点行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信用宣传教育培训等。(突出工作亮点,需向相关部门调研了解) 第二节“十三五”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政策环境。 总结分析“十三五”以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的新变化、新政策、新格局,着重分析十八大之后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为背景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要求。

回顾总结XX市“十三五”期间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格局。 通过国家政策、XX市政策环境的分析为“十四五”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供方向性指引。 第二章“十四五”时期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第一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 政策面分析: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牵头推动下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XX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XX 市参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的契机。 经济社会发展面分析:信用体系建设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阐述“十四五”期间XX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与信用体系建设的关系,提出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的信用体系建设要求。 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基础分析:在调研基础上分析出XX 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的建设成果。 第二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 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摘要: 中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我国的现代保险业只是20多年的进展,保险市场仍处在初级进展时期。目前我国保险业面临诸多咨询题,保险市场差不多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几家独大,不利于竞争。在制度上,爱护保险市场运行的要素和环境不完善。我国保险业的市场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够完善,保险监管亟待加大。关于一般民众来讲,他们的风险及保险意识严峻滞后。老百姓关于保险的意义和功能认识还不够、人均保险费低、保险普及率专门低、保险意识极其淡薄。对此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增加透亮度,提升全社会的对保险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而保险行业中,从业人员素养偏低、服务水平偏低。目前全球当临金融危机,这对保险行业是一个挑战,同时又是一个机遇。对此我国保险行业必须尽快进行调整,加大人员治理,尽快完善保险市场监督机制以使保险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同时蓬勃进展、繁荣昌盛。 关键词:垄断,不完善,不健全,职业素养,保险意识 正文: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只能在空间和时刻上尽量减少风险而无法排除,因此了应对这种风险而产生了保险。风险是保险的逻辑起点,没有风险也就不可能产生保险。保险学的任务确实是揭示保险经济关系得以确立的条件,形式及其本质,以阐明保险经济关系的发生,进展和变化的规律性。保险学是为了研究识不风险,测定,转嫁,分散风险,最后达到减轻排除风险的目的。从法律的意义上讲明,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体现的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保险关系式通过保险双方当事人以签订保险合同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经济关系,是分摊损害的一种融资方式。保险体现了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保险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它使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害,以保险人为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班级:投资Q1041 姓名:谭志华学号:100307025 摘要:保险从诞生到现在,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成为现代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市场化机制。在发达国家,保险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为人们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险服务。保险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保险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保险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 (二)保险业是现代金融业的重要支柱 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共同构成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 (三)保险是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从发展趋势看,保险业在全球风险管理体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四)保险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保险业在我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发展速度惊人。作为朝阳行业,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成长期,业务扩张非常快,加上国外保险公司的涌入,行业的繁荣,市场主体的增加,人口红利期的到来,投资理财观念的更新,保险业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行业规模迅速扩大 (二)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三)保险改革深入推进 多家保险公司成功进行了改制上市。通过改制上市,保险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经营理念明显转变,为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基础上,保险业积极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五)保险资金运用向多领域扩展 (六)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效果 (七)保险监管与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加强 (八)全社会的风险和保险意识不断增强

活动方案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篇一: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力争在2011年底前,相关部门依托政府网站,全面设立项目信息 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和 整合其相关部门建立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 信息和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健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 惩戒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 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初步实现全县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 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要按照整体部署,结 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县政府网站开通专栏,集中 公布信息,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积极推进工程建 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将这项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推进政务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二)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 究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制度、发布的本行业(系统)内项目信 息和信用评价标准,按照县级统一的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和基本指导 目标要求,依据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 金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重大事项以 及信用信息等确定需公开项目的范围,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完整 地通过“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规范 发布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三)点面结合、分步实施,注重经验总结。要探索途径、树立典型,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方式,积极推广成功做法和建设经验,整体推进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2011年9月,成立在县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的县推进工程建设领域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几十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仍然有一定差距。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保险业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本文从保险业的发展现状、问题来分析,并且期望能提出有效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保险;现状;问题;发展 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1、保险收入增长迅速 保险收入是衡量保险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近年来我国保费收入的增速来判断保险业的发展现状。下表是我国保费收入近几年的统计 国的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2、市场发展趋势 中国是一个拥有13 亿人口的大国,如此庞大的群体的生老病死,都需要保险来提供保障服务。可想而知,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潜力的巨大。同时,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保险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居民财富的积累与购买力的增强,为商业保险积累了潜在的市场资源。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清楚地了解到,中国保险市场的潜在价值是难以估量的。在整个国家,行业要发展的强烈呼唤下,保险市场的开发动力十足,而任务却艰巨,富有挑战。 二、我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1、市场问题 从保险市场体系结构看,我国目前的保险市场体系结构还不够完善。我国保险的市场化程度还不够,还处于初级阶段。保险市场的集中度都较高,目前的大部分市场份额主要集中在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四家商业保险公司。虽然较高的市场集中度有利于保险市场的稳定,但却不利于众多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发展,使他们处于被大型保险公司所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同时这种发展模式也不利于保险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保险市场效率的提高。 2、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 保险深度是指一国一定年份直接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GDP,有时是国民生产总值之比。保险密度是指一国平均每年人均保费数。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截止2011年,我国的保险密度为1046.64(元/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填空判断题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 一、填空题 1. 社会信用体系是以法律、法规、标准和()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答案:契约、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 2. 国务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信 用体系建设,公布实施(),一批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和标准相继出台。全国集中统一的()建成,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各部门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各行业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自律活动;各地区探索建立(),促进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整合应用;社会对信用服务产品的需求日益上升,信用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答案:《征信业管理条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严重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

服务体系不成熟,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机构公信力不足,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政务诚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等。 答案:失信成本偏低、司法公信度 4、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以健全()、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广泛形成()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答案: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守信光荣、失信可耻 5.我国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答案:信用标准体系 6. 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策分析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对策分析 一、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情况分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96%。而其中,国有独资的人保、中国人寿则几乎占去保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占去了寿险市场份额的77%,人保占去了产险市场的78%。而机动车险市场中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就占82%。这就是说,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这种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特别是以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之一。 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5%。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而论,年保费收入一般都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10%左右,而我国1998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在世界排名70位左右。按人均保费计算,仅为100元人民币,虽然较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的人均不到10元人民币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在世界排名第80位左右。当然,我们要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人均保费2000多美元的水平还有距离。因为,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经济还不发达,

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同时又说明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中国居民的保险意识与投资意识还要有一个提高过程。 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基本上都设置在北京和中国沿海城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虽然在大陆已普遍设立,但多数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 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粗放式经营与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简单与供给不足,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是经营水平较低的显著特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寿险产品品种并不少,但产品结构雷同和保险责任不足,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呼声。中国保险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保险专业教育又有保险专业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到30%,其中既了解国际保险市场又懂得精算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人才更是毛凤鳞角。这都表明了当前中国保险经营水平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法制化的建设,使外资公司进入市场更加有法可依,保监会也努力提高保险市场的专业化监管水平,也按照世贸组织透明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保险法的制订和监管工作透明度,加强了监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模化的建设。这两年来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推进的速度明显快速化,

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解放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下是XX收集的诚信体系建设方案,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诚信体系建设方案根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力争在20**年底前,相关部门依托政府网站,全面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和整合其相关部门建立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健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初步实现全县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二、实施原则 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要按照整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县政府网站开通专栏,集中公布信息,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将这项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推进政务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

相互促进。 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制度、发布的本行业内项目信息和信用评价标准,按照县级统一的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和基本指导目标要求,依据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 金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重大事项以及信用信息等确定需公开项目的范围,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完整地通过“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规范发布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点面结合、分步实施,注重经验总结。要探索途径、树立典型,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方式,积极推广成功做法和建设经验,整体推进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成立机构,落实责任。20**年9月,成立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的县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工信委、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信息办、县房管局、县建设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法制办、县国税局、人行永修县支行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工信

论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

论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

论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 内容摘要:近些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很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还远远不够。但是中国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本文分析我国保险业发展状况并提出建议。意在促使我国保险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保险监管发展前景保险市场保险业发展前景高速增长 随着资本金融全球化浪潮的迅猛推进,国际间资本流通的速度不断加快,金融 业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金融业的发展不仅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的 重要组成部分而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整个市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起着催化、促 进和巩固作用。而在国民经济发展中,金融的稳定或动荡,对各国经济会产生重大 影响。保险业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也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产寿险的比例也发 生了变化,转向了以寿险为主的格局。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呈现出了如下的状态: 一、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 (一)保险公司逐步多元化 至2001年底,我国保险公司发展到52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0家,外资和 中外合资保险公司32家; 2002年底,保险公司发展到54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 20家、中外合资和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34家;2003年底, 保险公司发展到61家, 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中外合资和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37家;2004年9月底, 保险公司发展到80家。 (二) 保险收入快速增长且潜力巨大 保险黄金10年从06年就开始了,现在正是最佳时间,现在的中国保险市场还 是比较乐观的,国家的重视以及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在加上银行利率一再下调, 保险法的完善等等因素导致人民观念增强。国外保险不断涌入中国市场啊。 (三)保险商品多样化、商品结构趋于合理 基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陆续开办了许多新的险种,如建筑工程 险、安装工程险、海洋石油开发险、履约保险、政治风险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卫 星发射保险、核电站保险等,到1996年底我国开办的险种已达700多个,比1980 年增长了60多倍,比1990年增加了500多个险种;在人身险业务方面,自1982年 恢复以来,其险种也不断增加,客户在保险市场上基本能买到所需要的保险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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