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第3章 宏观调控法概述

合集下载

模块三宏观调控法

模块三宏观调控法

❖ 4、公开信息:
❖ 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 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 5、承销: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 承销协议。
❖ 承销种类:证券代销;证券包销;承销团承销(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 团承销)。
❖ 3、宏观调控关系是对国民经济的总量分析,即对总供给与 总需求的分析,而非个体、个量分析。总量分析这一方法, 不同于个量分析的方法,有利于区分经济法不同调整对象, 更有利于理解宏观调控的法理念及法价值。
二、宏观调控法的体系构成
❖ (一)计划法、产业法。计划法是宏观调控法的龙头之法, 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作用,着重调控国民经济的战略目标及 政策目标;产业法则主要规制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宏观调控手 段。
❖ 4、证券服务机构: ❖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
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5、 证券管理机构 ❖ 证券业协会: ❖ 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公司应当加 入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 员大会。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现为证监会。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 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 (三)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 具有国家机关性质,是特殊的金融机构,独立于政府。 ❖ (四)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 1、概述 ❖ 2、存款准备金制度 ❖ 3、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 ❖ 4、公开市场业务
❖ (五)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督管理

《宏观调控法》课件

《宏观调控法》课件

法律手段
通过立法和司法等手段, 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 市场秩序。
行政手段
通过行政命令和行政指导 等手段,直接干预经济活 动,实现宏观调控目标。
宏观调控法的监督机制
立法监督
通过立法机关对宏观调 控政策进行监督,确保 政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司法监督
通过司法机关对宏观调 控政策进行监督,维护 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详细描述
2008年金融危机后, 美联储采取了量化宽 松政策,通过购买国 债和抵押支持证券等 手段增加货币供应量 ,降低长期利率,刺 激经济增长。
2015年底,美联储开 始逐步加息,提高利 率水平,以控制通货 膨胀和稳定金融市场 。
这些货币政策调整对 全球经济产生了深远 影响,对各国经济增 长、就业和物价等产 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
案例三:产业政策调整的案例分析
详细描述
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实施了“科 技立国”战略,加大对高新技术 产业的投入和支持。
总结词:产业政策调整是指政府 通过调整产业布局、产业结构、 产业组织等手段来影响经济发展 。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实施了一系 列产业政策,包括鼓励发展高新 技术产业、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等 。
宏观调控法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的特点,可以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
宏观调控法的原则
依法调控原则
科学决策原则
宏观调控法应当依法进行,遵循法律法规 的规定,保障宏观经济管理活动的合法性 和有效性。
宏观调控法应当遵循科学决策的原则,通 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宏观经济管理, 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案例二:财政政策调整的案例分析
总结词:财政政策调整是指政府通过调 整税收、政府支出等手段来影响经济活 动。

宏观调控法概述

宏观调控法概述

第五节 机能


宏观调控法的构成及
三、金融法 银行法的功能在于: 1.能够稳定货币 2.能够保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 3.能够抑制通货膨胀 4.能够稳定价格 5.能够保证国际收支平衡
第五节 机能


宏观调控法的构成及
四、税法 五、产业政策法
第五节 机能


宏观调控法的构成及
一、计划法 计划法的功能在于: 1.计划法确立经济体制的性质 2.计划法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 3.计划法保障社会稳定 4.计划法能够引导企业 5.计划法决定经济政策
第五节 机能


宏观调控法的构成及
二、财政法 财政法的功能在于: 1.财政法能保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 求的平衡 2.财政法能够减轻经济波动,熨平经济 周期,稳定客观经济 3.财政法能够实法概述
第一节 宏观调控的规定性 1.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的调控: 2.宏观调控是宏观领域的调控: 3.宏观调控是有效调控: 4.宏观调控是民主调控: 5.宏观调控主要是法律调控 :
第二节


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1.市场经济不能始终自动均衡 2.市场调节无法克服盲目性 3.市场经济无法自给自足 4.市场经济无法完全实现社会公平 5.市场经济无法促进公共利益 6.市场经济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需要加强 宏观调控
第三节


宏观调控法的特征
1.宏观调控是一种政府干预法 2.宏观调控是一种社会本位法 3.宏观调控法是一种中介性的法律 4.宏观调控是一种政策性法律 5.宏观调控法是一种综合性法律
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


1.是一种社会整体调节方法 2.是一种自觉调节方法 3.是一种统制方法 4.是一种间接调整的方法

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章节串讲六-自学考试.doc

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章节串讲六-自学考试.doc

点击查看:2019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章节串讲汇总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章节串讲: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第六章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一、宏观调控法概述:1、宏观调控的含义:指政府为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

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宏观调控:第一,宏观调控的主导一方是政府。

第二,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

第三,宏观调控的调控手段是综合性的。

2、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及特征:(1)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主要包括计划调控关系、财税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产业调控关系、储备调控关系、涉外调控关系等七大类宏观调控关系,它们也可以合并为计划、财税、金融三大类调控关系。

(2)特征:都属于经济关系范畴、都体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特征、在各类宏观调控关系中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之间存在着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有时也存在着调整、合作的关系。

3、宏观调控法的概念和体系:(1)概念:指调整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管理宏观经济的主要法律手段之一。

(2)体系:包括计划法、财税法、金融法三大部分。

4、宏观调控法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1)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2)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3)是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需要。

二、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1、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定义:是在宏观调控法的制定、执行以及主体参加宏观调控下的具体经济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各项宏观经济法律制度和全部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

2、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的内容:(1)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原则:即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价值总量平衡,国民经济各组成要素相互作用的方式达到最优化。

(2)政府调控法定原则:即政府的宏观调控应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基本要求(三个“法定”):调控主体资格法定、宏观调控权力法定、政府调控方式与程序法定(3)政府调控适度原则:三层含义:政府调控不得冲击和削弱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应当促进和保护市场调节功能的充分发挥。

2023-经济法之宏观调控法

2023-经济法之宏观调控法

〔四〕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
1、单一中央银行制度 ——全国只有一家中央银行,并根据需
要下设如果干分支机构,实行总分行制。 2、二元制中央银行制度 ——在一个国家设置中央、地方两级中
央银行机构。 以美国为例:
联邦储藏委员会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联邦参谋委员会
12个联邦储藏银行〔纽约、波士顿等〕
1、性质
?央行法?第2条:“中国人民银行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 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 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 定。〞
第5条:“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给 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 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 行。〞
2、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行长1人,副行长如果干人 〔2〕货币政策委员会 A、性质:央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帐户的金 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 府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
2、几种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1〕法定存款准备金
A、概念:吸收一般存款的金融机 构按照中央银行确定的存款准备金 率每年向中央银行交存的准备金。
3〕再贴现:金融机构以未到期的票据向央行 融通资金,央行以票面金额扣除自贴现日到票 据到期日的利息后,将剩余资金支付给金融机 构的票据转让。
实付再贴现金额=汇票票面金额-再贴现利息 再贴现利息=汇票票面金额×再贴现天数×
〔年再贴现利率÷360〕 作用: A、再贴现可以起到扩张或收缩信用的作用 B、使中央银行成为金融机构的经济后盾
海发行是95年8月18日正式开业的,它通 过向全国募集股本,并兼并了5家信托投 资公司而设立的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 银行,其注册资本为16.77亿人民币。股 东有43个,主要股东为海南省政府、中 国北方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 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由海南省 政府控股。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监管手段
为实现有效监管,宏观调控法采用了多种手段,包括经济手段(如税收、利率、汇率等)、法律手段(如制定法 规、规章等)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宏观调控法实施的评价指标
经济增长率 通货膨胀率 国际收支状况
就业率
反映经济总体增长情况,是评价宏观调控法实施效果的重要指 标。
衡量物价总水平上涨幅度,反映货币购买力的下降程度,是评 价宏观调控法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金融法律制度
金融法的体系
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构成完整的金融法律 制度。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调整国家在金融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如金融监管关系、 金融市场交易关系等。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包括金融安全原则、金融效率原则、金融公平原则等,保障金融市 场的稳定和公正。
计划法律制度
计划法的体系
定。
宏观调控法的历史与发展
宏观调控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 但现代意义上的宏观调控法是在20世 纪30年代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
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法是国家 对国民经济进行计划管理和综合平衡 的重要手段。
在资本主义国家,宏观调控法经历了 由自由放任到国家干预的发展历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宏观调控法 逐渐呈现出国际化、全球化的趋势。
03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宏观调控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定义
宏观调控关系是国家对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 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主体
宏观调控关系主体一方为国家, 另一方为经营者。
市场监管关系
市场监管关系定义
市场监管关系是国家在市场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 系。
市场监管具体对象

《宏观调控法》课件

《宏观调控法》课件

价格制度
价格制度
是指国家通过价格政策和价格监管对 市场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的法律制度 。
价格法
是指规定价格管理原则、任务、组织 、权限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反垄断法
是指规定禁止垄断行为和维护市场竞 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价格法的作用
保障国家价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维 护市场价格的稳定和公平竞争,促进 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宏观调控法的实施方式
经济手段
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 ,调节总需求和总供给,以实现经济 增长、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等宏 观经济目标。
法律手段
行政手段
通过行政命令和行政指导等手段,直 接干预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以实现 特定的宏观调控目标。
通过立法和执法等手段,规范市场主 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 竞争。
宏观调控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宏观调控法与社会法在某些方面存在共同点,例如它们都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安全,都 强调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调节。
社会法为宏观调控法提供了社会基础和价值导向,宏观调控法在社会法的指导下制定和实施 ,确保其符合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
宏观调控法和
THANKS
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财政税收制度
财政税收制度
是指国家通过财政政策和税收 政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
行调节和控制的法律制度。
财政法
是指规定国家财政管理原则、 任务、组织、权限和程序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
是指规定税收管理原则、任务 、组织、权限和程序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财政税收法的作用
保障国家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制 定和实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的规划、货币、财政、产业、区域等方面的管理关系。

经济法课件:宏观调控法

经济法课件:宏观调控法
计划法:调整在制定和实施国家计划的过程中发生 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统计:是指对于某个事务有关的数据进行搜集、 整理、计算和分析等活动的总称。(信息、服务 和监督功能)
统计法:调整在统计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产业、投资法律制度
产业法:
调整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 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产业结构法、产业组织法、 产业技术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
投资:
经济主体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垫付货币 或其他资源,并进而转化为实物资产或 金融资产的活动。
投资法:
调整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投资主体 的直接投资活动进行调控和规范过程发生 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
投资法的基本制度:
投资主体制度——即政府依法确立、约束 和规范投资主体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
关于宏观调控基本法的立法——
发改委希望把宏观调控作为系统工程考虑, 有一部能统筹、协调与整合全部宏观调控法 规的一部基本法律。“这是一个总揽宏观经 济全局的法。是个牵头的法。”参加讨论的 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王保树强调。目 前已有《银行法》、《预算法》、《价格 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单项经济法律
投资管理制度——政府依法通过经济和 行政手段的综合作用对投资活动形成制 约关系,从而使投资主体的活动符合计 划要求的内在调控机制。
投资责任制度和投资程序制度 ; 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涉外投资鼓励和保护制度等;
18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国有资产:
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财产
《企业国有资产法》
国家出资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
恩格斯曾经指出,国家权力对经济发展的反作 用可以有三种:①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 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②它可以沿着相反 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像现在每个大民族的 情况那样,它经过一定的时期都要崩溃;③它可以 阻止经济发展沿着既定的方向走,而给它规定另外 的方向,这种情况归根结底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 的一种。很明显,在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下,政府 权力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害,并造成人力、 物力的大量浪费。防止政府行为从相反的方向对经 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有必要运用一定的规则来约 束和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对政府干预经济的权限 程序、措施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加以明确。 11
8
(二)宏观调控法的特征 1.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 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的典型代表,它充分体现 了经济法社会本位的特征。国家进行经济的宏观调 控是为了保持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促进经济增长 和社会进步,宏观调控法就是为保障这一目标的充 分实现而存在的。一方面,尽管宏观调控法的有关 规定必然涉及市场上个体的利益和政府权力的行使 ,但其调整的不是平等个体之间的交易关系,也不 是权力者与相对人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而是市 场活动中主体之间的总体性的、结构性的、公共性 的权利义务关系。 9
2.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宏观经济运行的范围 和方式 政府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唯一主体,宏观经 济调控的过程就是政府干预宏观经济运行的过程, 因此宏观调控法就是政府宏观经济干预法。宏观调 控法对政府干预行为的作用反映在相互联系的两个 方面一方面,宏观调控法确认政府干预宏观经济运 行的范围和权威。另一方面,宏观调控法规范政府 在干预宏观经济过程中的行为,约束政府权力的行 使
13
5.调整方法的综合性 归纳起来,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可以分为三 种不同的种类:引导、规制、监督。引导是指国家 通过经济利益或计划指导这类经济手段来影响各种 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组合。通过经济利益的引导,就 是国家通过制定经济法规来确定价格、利率、税率 、汇率及工资标准等经济参数,对经济生活进行调 节;通过计划指导的引导,就是国家按照计划法确 立的原则和程序,通过制定和修改经济计划指标来 引导经济行为。
第3章 宏观调控法概述
第一节 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一 宏观调控法的定义和特征 (一)宏观调控法的定义 1.宏观调控的含义和特征 1936年,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一书的出版,被公认为是宏观经济调控理论正式 形成的标志。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这 一理论基调,到今天仍然对所有实行或尝试着实 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6
2.宏观调控法的定义 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对经济进行宏观调 控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 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内容和形式也不断地发展、 完善
7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全 世界范围内的确立、世界经济的全球性发展和宏观 调控在国家调节经济活动中地位的提高,宏观调控 法逐渐成为经济法的核心并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发展 趋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宏观调控法的社会性不断增强。 (2)宏观调控法的民主性有所增强。 (3)宏观调控法出现国际化发展的趋势。
4
(3)调控手段的间接性和综合性。调控手段 的间接性,是指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通常不直接 作用于经济活动的主体,而是运用计划、税收、金 融等经济杠杆,通过市场这一中介来影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和引导市 场主体的活动,作用于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矛盾 运动,从而实现总量平衡和经济增长的目标。换句 话说,国家宏观调控的过程就是国家向市场输入一 定的经济参数,通过这些参数在市场经济内部发生 的机理变化输出符合宏观调控需求的市场信号,引 导市场主体进行经营决策。因此,对于市场主体而 言,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具有间接性。
3.具有极强的政策性 宏观调控活动是一种政府行为,在很大程度上 依靠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推行来实现,因而具 有极强的政策性。而宏观调控法作为调整宏观调控 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也具 有相当的政策性。宏观调控政策与宏观调控法之间 存在十分紧密的联系。
12
4.调整范围的整体性和普遍性 这是由宏观调控范围的宏观性决定的。由于宏 观调控本身就是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调节和控制,宏 观调控法理所当然具有了调整范围的整体性,它着 眼于对国民经济活动中权利义务关系的整体调整。 从纵向看,这种调整贯穿于经济生活中的生产、交 换、分配、消费等诸环节;从横向看,这种调整涉 及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经济活动。
5
(4)调控过程的民主性和法治性。调控过程 的民主性,是指经济的宏观调控是一项关系到国计 民生的系统工程,牵涉国民经济的全局和广大人民 群众的利益,具有相当的难度,应当广开言路、集 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和保障民主。经济民主不仅 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也是实施宏观调控过程中 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只有最大限度地尊重和激发 以企业为主的市场主体乃至普通公民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才能充分保证宏观调控真正成为促进和保障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益因素。
2
③宏观调控应当关注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 要领域,如国民生产总值、就业、通货膨胀和国际 收支平衡等,而不应纠缠于某些个体间的交易纠纷 和某单个企业的经营效益; ④宏观调控的宏观性不应与微观经济单位追求 微观经济目标的行为对立起来,应当努力使分散的 市场行为在宏观调控下最终集合成总量均衡的趋势
3
调控对象的有限性,是指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 控应当限制在其对国民经济信息掌握能力的范围之 内,而不应将宏观调控泛化为对社会经济的全面管 制。历史告诉人们,将国家行政权力深入到国民经 济的各个角落的那种高度集权的经济管理必将窒息 经济民主和经济自由,破坏社会经济的总量平衡, 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讲,“ 管得最少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
1
宏观调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以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发展和总 量平衡为调控的主要目标。 (2)调控对象的宏观性和有限性。 ①宏观调控应当着力于私人力量无法发挥效力 的领域,而不应无端干涉依法应当由私人自治的场 合;②宏观调控应当作为国家对市场机制自动调节 失灵的一种补充和救济,而不应否认市场在配置社 会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