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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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安〔〕7号各企事业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审批项目和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

国家审批项目是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是指由省级及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包括立项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施工建设环境保护、试生产环境保护和竣工环境保护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当遵循“环保优先、统筹协调、综合决策”的原则,环境保护与项目建设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监督,从源头防止污染和保护生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4(一)负责制订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二)负责报批国家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者调查报告;(三)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准入管理,组织对国家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预审;(四)组织重大环境敏感项目的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审查、试生产环境保护检查;(五)指导和监督专业分公司、所属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4.18•【字号】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天然气,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10月29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议(2023年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由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10月29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天然气开发,包括天然气勘探、开采、储存、净化、运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以及生态修复。

第三条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修正)

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修正)

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4.17•【字号】•【施行日期】2005.06.05•【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1996年11月3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石油、天然气(以下简称油气)勘探开发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油气勘探开发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有利于保护生态、治理污染和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政策和措施。

第四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油气勘探开发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公安、畜牧、林业、水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油气勘探开发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

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和管理的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保护油田环境的义务,对污染和破坏油田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天然气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环境影响与规划

天然气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环境影响与规划

天然气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环境影响与规划天然气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近年来能源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

随着全球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来源,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然而,天然气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影响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合理规划和管理天然气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显得非常重要。

首先,天然气资源的开采过程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天然气开采过程中,常用的技术包括水力压裂和气体回收。

水力压裂技术在释放天然气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甲烷气体,进一步加剧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增加全球变暖的风险。

此外,压裂过程中使用的大量水资源也会导致地下水资源枯竭或水质污染。

因此,在天然气资源的开采过程中,应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其次,天然气的利用对环境同样有影响。

虽然相对煤炭和石油而言,天然气资源的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较低,但仍会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气体会形成酸雨,对土壤和水资源造成污染。

此外,流动式的天然气储罐在运输过程中,如遭受破损会发生泄露,导致天然气外泄,不仅造成能源的浪费,还会对环境造成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天然气资源的开采与利用。

首先,应推广绿色环保的天然气开采技术。

尽量减少或避免使用对环境有害的水力压裂技术,采用更加环保的开采方式,例如生物降解剂等,以减少对环境的压力。

其次,加强天然气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管控。

在燃烧过程中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可以通过提高燃烧效率、优化天然气的燃烧设备、使用环保燃烧剂等方式实现。

此外,加强对天然气储罐的监管和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储罐的完整性,减少泄漏风险。

另外,在天然气开采与利用的规划中,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在选址和建设天然气开采项目时,应充分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开发利用活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

同时,建立相应的环境监测制度,监测天然气开发与利用过程中的环境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环境的持续稳定。

天然气开采业中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措施

天然气开采业中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措施

天然气开采业中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措施随着全球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化石燃料,其开采业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天然气开采过程对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因此,如何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同时,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成为了天然气开采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分析天然气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措施。

天然气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天然气开采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水体污染: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为了压裂岩石,需要使用大量的水。

这些含化学物质的水可能会泄露到地下水层,导致水体污染。

2.土壤污染:在天然气开采过程中,废弃的钻井井口和压裂液可能会泄漏到土壤中,导致土壤污染。

3.大气污染:天然气开采、运输和利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如甲烷,加剧全球气候变化。

4.生态系统破坏:天然气开采需要大面积的土地,可能会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影响野生动植物的生存。

环境保护措施为了减少天然气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1.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改进技术和设备,减少水资源的使用,同时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减少对水体的污染。

2.加强废弃物处理:对废弃的钻井井口和压裂液进行安全处理,防止土壤污染。

3.减少甲烷排放:加强甲烷排放的监测和控制,采用先进的封堵技术,减少甲烷泄漏。

4.生态补偿:对天然气开采区域进行生态补偿,恢复和保护生态系统。

可持续发展措施天然气开采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能源结构优化:鼓励开发和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改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天然气的开采、运输和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3.加强科研创新:加大科研投入,开发新技术,减少天然气开采对环境的影响。

4.完善法规政策:建立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加强对天然气开采业的监管。

天然气开采业在为全球提供清洁、高效能源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天然气的开发与环境保护

天然气的开发与环境保护

天然气的开发与环境保护天然气是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广泛用于燃气发电、工业生产和家庭供暖等领域。

然而,天然气的开发与利用也带来了环境保护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天然气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天然气开发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例如,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和废气,其中包含了有害物质和温室气体。

这些废物的处理和排放都需要采取科学的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此外,天然气开发还可能导致土地的破坏和野生动植物的生境丧失,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促进天然气的可持续开发与环境保护。

首先,应加强天然气开采的监管,确保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废物的产生和排放。

其次,可以推广“清洁开采技术”,如水力压裂技术,以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

此外,还可以加强废气治理和废物处理技术的研发,提高处理效率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除了开采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天然气的利用也对环境保护提出了要求。

天然气燃烧会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对全球变暖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在天然气的利用中,应尽量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一种有效的方式是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此外,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如天然气发电与可再生能源的结合,可以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天然气的管道运输也面临着环境保护的挑战。

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和运营可能对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要素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在管道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注重环境保护,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管道的安全和环境的健康。

天然气的开发与环境保护存在一定的矛盾和挑战。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标,我们应加强天然气开采的监管,推广清洁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清洁能源和加强管道运输的环境管理。

只有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好的家园。

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规范制度

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规范制度

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规范制度石油和天然气是世界经济中不可或缺的能源资源,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障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各国都建立了一系列规范制度。

本文将从政府管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市场竞争等方面,探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规范制度。

一、政府管制政府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中起着重要的监管和管理作用。

各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勘探、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政府通过批准和控制石油和天然气开发项目,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防止资源开采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和监管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并通过建立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发展。

二、环境保护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和利用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因此环境保护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规范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

各国通过立法和政策,要求石油和天然气企业在开采过程中采用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风险;同时,要求企业做好废弃物的处理和排放管理,确保不对海洋和河流造成污染。

另外,一些国家还设立了专门的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对石油和天然气企业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企业遵守环境法规。

三、安全生产安全是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井口事故、泄漏事故等。

为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各国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要求石油和天然气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同时,各国还通过监管机构对企业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安全运营。

四、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对于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推动市场竞争,各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框架。

一方面,各国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石油和天然气行业,促进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国家也设立了石油和天然气监管机构,监督企业的价格、质量和服务等方面,保障公平竞争。

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

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

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07年9月27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2000年12月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存、运输和加工。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和管理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全面规划、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污染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方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开发谁补偿的原则。

第五条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义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质量负责,实行行政首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建设、公安、工商、国有资产、煤炭和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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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SH 0099.1—2009
在钻井与井下作业施工等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岩屑、废弃泥浆、油棉纱、金属、 塑胶类废料、废弃固井水泥、建筑垃圾等。 3.5
水土保持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3.6 厂界噪声 factory boundary noise 根据GB 12348噪声标准在钻井与井下作业施工现场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所征地(临时征地)边界 处按照GB/T 12349测定的噪声。 3.7 环境敏感区 environmentally sensitive areas 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区域: a)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b)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 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c) 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 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3.8 钻井污水 waste water from drilling
ICS 13.100 E 09
Q/SH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H 0099.1—2009
代替 Q/SH 0099.1—2007
川东北地区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Biblioteka 规范 第 1 部分:钻井与井下作业工程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 exploration and production for gas in the northeastern Sichuan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所属的川东北天然气预探井、探井、开发井常规钻 井工程、井下作业工程。其他类似井筒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 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www.bzfxw.com 钻井过程产生的机械冷却、设备冲洗污水、地层返出水及钻井排污池中的污水,以及固井、测井、
录井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污水。 3.9
III
Q/SH PRD156-2008
www.bzfxw.com
4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Q/SH 0099.1—2009
川东北地区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规范 第 1 部分:钻井与井下作业工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川东北天然气井钻井、井下作业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钻井工程、井下作业工程 和测试过程中与之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钻前设计、钻井设计、试气设计、环境治理和环境监测、突发 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
www.bzfxw.com ——修改了对钻井液材料的要求(见 7.5);
——修改了对高矿化度、油基钻井液的要求(见 7.7); ——修改了对测试流程的要求(见 8.1.2); ——增加了测试放喷 SO2 落地浓度的限值及要求(见 8.1.6); ——合并原标准 8.3 酸化 8.4 压裂为 8.2 酸化、压裂,删除其中处理计划内容; ——增加了对环保队伍的要求(见 10.1); ——增加了空气钻井转入泥浆钻井前的要求(见 10.2.3); ——增加了对酸化、压裂作业过程产生的残酸和井内返出液体的要求(见 10.3.2); ——修改了对环保治理单位的要求(见 10.6); ——修改了对环境监测的要求(见 11.1.1); ——增加了对高含 H2S 地层测试作业的要求(见 11.2.2); ——修改了钻井、井下作业施工的要求(见 12.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西南分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鸣、刘驻民、吕勇、吴爱武、朱冬梅、栗明选、张同国、杨军、吕会英、臧 磊、青柄。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SH 0099.1—2007。
Part 1:drilling and downhole operation
2009-10-20 发布
2009-12-31 实施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Q/SH 0099.1—2009
目次
前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政府审批.......................................................................................................................................................2 5 钻前准备.......................................................................................................................................................3 6 钻井设计.......................................................................................................................................................4 7 钻井施工.......................................................................................................................................................4 8 井下作业.......................................................................................................................................................4 9 测井...............................................................................................................................................................5 10 污染物治理.................................................................................................................................................5 11 环境监测.....................................................................................................................................................6 12 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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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Q/SH 0099.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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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Q/SH 0099.1—2009
前言
本标准代替Q/SH 0099.1—2007《川东北地区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规范 第1部分:钻井与井下 作业工程》。
本标准与Q/SH 0099.1—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标准适用范围增加了钻前设计和试气设计; —— 消了原标准引用文件的年号,所有引用内容以文字条款表述。 —— 修改了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 修改了井场位置选址与环境敏感区的关系(5.1.1); ——修改了在建井场或已建井场进行丛式井建设时如出现与本规范不一致时的办法(见 5.1.5); —— 删除了原标准排污池和放喷池位置与环境敏感区的距离要求中的农灌水源; ——修改了排污池周边挡水墙的高度(见 5.2.2.1); —— 删除了原标准(5.2.2.1f)内容。 ——修改了移动式钻井废弃泥浆和钻井污水处理装置竣工后的要求(见 5.2.3.2); ——增加了环保设施验收的要求(见 5.2.4); ——修改了环境设计的要求(见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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