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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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

浅谈如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

浅谈如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近年来,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执行代表职务,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为民代言意识不强,严重制约着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有效发挥。

下面,笔者就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浅谈几点思考。

一、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分析(一)代表意识淡薄有些人把“人大代表”仅仅看作是一种政治荣誉,他们看重的只是“人大代表”头上的光环,根本没有意识到执行代表职务是一个代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有些人甚至在人大换届时想方设法找门路,跑关系当代表,而一旦当上代表,就认为大功告成,他们“只代不表”,参加代表活动时不积极不主动,几年中甚至没有提过一条意见或建议。

也有一些人本身没有当代表的意愿,他们中不乏术业有专攻的知识分子、善于经营的企业家、农民致富的带头人……选民认为这些人可以为自己代言而选举他们担任代表,这些“被动”代表缺乏为民履职的热情,仅仅满足于在本行业或本领域的成就感,因此也不会珍惜人大代表的身份,他们认为代表就是开开会,举举手,投投票而已,这样的代表和普通群众没有什么两样。

(二)代表素质不高一些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不多,对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他们刚开始也有极大的履职热情,但受自身素质的影响,不能很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心声。

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时,有的发现了问题,却不知如何表达,有的缺乏分析问题的能力,抓不住问题的要害和实质,这些代表在审议发言或小组讨论中要么表述不到位,要么不着边际,说不到点子上,因此也就提不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这样下去,代表履职积极性越来越低,有的在参加会议时甚至不发一言,甘当“哑巴”代表。

(三)履职环境不好部分单位负责人对人大的性质和地位认识不够,他们认为人大无实权,通过的议案、决议可理可不理,人大代表不是上级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可办可不办。

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板面题头

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板面题头

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板面题头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成员,只有人大代表积极、高质量地履行代表职责,才能有效落实人大制度,真正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随着我国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大代表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也对人大代表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笔者结合人大工作实践,现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尽责、为民代言,谈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保持履职尽责内在动力思想决定行动,没有思想上的重视,就不会有行动上的积极。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每一张选票都承载着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人大代表必须在思想上,以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履行代表职责。

要认识到能够被选举为人大代表,说明人民群众认可代表的知识、能力和品格,说明代表长期的努力与奋斗有了积极的效果、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代表个人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得到了实现。

当选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是光荣、值得骄傲的事情。

要解决立场问题,就是代表谁的问题。

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必须为人民谋福利,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这是人大代表基本责任和使命。

人大代表工作的出发点或落脚点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人大代表必须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这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

二、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反应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人大制度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就是通过人大代表搜集民意,反映民声。

通过人大代表这座桥梁将人民群众的呼声转化为党和政府的决策,将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人大代表是人民意志的传声筒,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人大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作为人民的代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才能确保自己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的是人民的意见,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对于人大代表而言,想知道民众的心愿,就要亲自到基层多走动。

人大代表如果不深入基层、不密切联系群众,不倾听群众的心声,就无法了解民间的疾苦、无法知晓民众的关注点,自然就无法及时、准确地将民情、民意传达给党和政府。

对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几点建议

对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几点建议

对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几点建议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实效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代表人选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和代表本身的素质和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对于代表人选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要进行加强和改进,特别是要重视代表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

此外,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从而提升代表的履职实效。

二、促进代表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也与他们能否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过程有关。

因此,在制定重要政策时,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有更多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此外,还可以采用一些互动交流的形式,如在线座谈会、专题讨论等,增强代表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三、促进代表履行监督职责人大代表也有着重要的监督职责,对于监督官员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谋求人民利益,代表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代表履职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监督力度,让代表们的监督职责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完善代表议案的制度代表议案制度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要完善代表议案制度,使代表能够更好地提出有关人民群众利益和问题的建议,并能够得到严肃的回应和处理。

同时,也要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的审查和措施,确保议案的实际意义和效果。

综上所述,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需要政府、代表本身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在各方面的积极推动下,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才能够更好地得到体现和提升。

五、建立代表与民意沟通机制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一是捍卫人民利益。

因此,建立代表与民意沟通的机制非常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比如网络问卷、信函、电话,建立起代表与民意直接沟通的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让代表真正用心代表人民利益。

六、营造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代表履职需要充足的时间和资源支持,因此,必须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代表在得到充分调研和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提交议案和发表意见。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改革与发展 1998年09期我们国家之所以建立并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这一根本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人民代表同人民的联系。

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这一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一、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党对国家的领导,最根本、最主要的是思想政治领导,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靠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靠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并不是由党来包办一切,不是简单地由党对人民群众直接下命令。

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国家形式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

同时,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和活动,都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的。

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一致的。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人大工作,关心人大的建设。

要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党中央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凡是应该由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决定的事项,都要提交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

关于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几点思考

关于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几点思考

关于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几点思考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升人大工作成效,决胜全面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就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本人认为要做好服务、激励、监督三篇文章。

一、服务代表,提升履职水平,提高“能为”本领履职水平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基础。

要开拓思路,努力提升代表履职水平。

一是要加强代表培训。

注重培训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把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为主,个人自学与代表座谈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二是要保障代表知情权。

积极运用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挖掘信息的深度,满足代表不同层次的知情知政需求,同时,主动适应微时代信息宣传特点,充分运用微信、网站等新媒体,适时发布人大工作动态,便于代表及时掌握人大最新信息。

三是要组织代表参与人大工作。

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参加常委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多渠道服务代表,增加代表履职的直观感受,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二、激励代表,激发履职热情,增强“想为”意识履职热情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关键。

它的好坏直接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

一是要加强建议督办工作。

代表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要加强督办,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部门工作的重要手段,力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增强代表成就感,同时,要尽量避免建议办理“回娘家”现象,挫伤代表积极性。

二要积极开展评优活动。

对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在相关行业、领域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群众中威望高、形象好的代表要敢于进行表彰奖励,形成争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宣传代表履职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代表履职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励代表,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三、监督代表,强化履职责任,坚定“敢为”决心履职责任是代表依法履职的根本。

要加强监督,切实增强履职责任感。

一是要加强选民监督。

代表来自于选民,应接受选民监督。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人大工作面临着更加复杂和多元化的挑战。

为了确保人大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探索。

一、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建设人大制度是人大工作的基石和保障,只有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和作用。

因此,在新时代,我们需要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人大工作的相关规定、程序和流程,落实人大工作的法定权力和职责,为人大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新路径在新时代,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路径也是很重要的。

我们要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倡导和推广新型人大工作模式,着力提升人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例如,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人大工作的数字化,加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互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需求。

三、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也是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面对的任务。

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增强人大工作的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注重人大工作者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不断探索新的理论和实践,以实际行动推动人大工作的研究深度和广度。

四、实现人大工作的高效运转在新时代,只有实现人大工作的高效运转,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此,我们需要加强人大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评估,促进人大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同时,还需要做好人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资源整合,发挥多方面的协同效应,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执行力。

综上所述,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从制度、路径、水平和运转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思考和探索,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人大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人大工作也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思路,推动全面发展。

在新时代,如何做好人大工作,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呢?以下为更加详细的探讨。

一、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建设人大制度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才能保证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新时代背景下,人大工作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增多,需要更加注重创新,强化组织协同和团队合作,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此,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考:一、加强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有稳定健全的组织架构作为支撑。

新时代下,人大工作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提高,人大组织的处理机制和协作方式也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

首先,要注重加强人大机构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能力提升等方式,提高人大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人大机构中的领导干部,更需要拥有高超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才能够推动人大工作的改革创新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其次,要紧紧把握人大工作的主业,深入了解人大工作的本质和规律,增强人大工作的“智慧性”和“情感性”,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创新人大工作思路要想在新时代中不断推动人大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创新人大工作思路是必要的。

在新的思路引导下,人大工作可以更好地完成任务和发挥作用。

首先,要创新人大工作方式和方法,既要秉承踏实务实的传统,更要注重开放创新的思维和实践,集思广益,努力打造协作发展的创新机制。

其次,要明确人大工作的核心任务,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调研、协调和监督,推动市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强化人大工作实践不论做哪个工作,实践都是很重要的一环。

人大工作更是如此,要强化实践,提高人大工作的执行力。

主张注重实践的人大工作方式,有利于更好地衔接实际工作,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首先,人大工作需要注重实践与理论的结合,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和开拓创新,推动人大工作实践能力的提升和工作方法的不断改进。

其次,要强化实践中的团队协调和合作,推进人大工作的共同开展,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站在人类发展的角度推进人大工作人大工作是服务人民的,切合国家发展战略和人类发展趋势,要站在人类发展的角度推进人大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几点认识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几点认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人大代表应发挥哪些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笔者结合多年人大工作实际,浅谈几点认识。

一、人大代表应发挥哪些作用?1、务必发挥"权力机关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只有坚持继承、发扬我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利用身在基层、处在生产科技第一线的有利条件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关心他们的疾苦,听取他们的意见,才能使人大代表在政治生活中将权力机关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作用发挥出来。

2、务必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变成国家意志。

人大代表首先要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众智慧,反映人民群众意愿。

其次要把这种意愿同党的主张结合起来,使之变成国家意志,成为管理国家的法律。

人大代表要善于做这种结合工作,准确反映党的主张,表达人民的意愿。

3、务必发挥"在学习、生产、工作中的榜样作用"。

人大代表,一方面监督人民政府的工作,另一方面又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监督。

因此,人大代表应当成为学习的模范,并以自己的榜样行动影响周围的群众。

在廉政建设方面,人大代表应该站在反腐斗争的前列。

同时自己务必做到廉洁自律,"正人先正己"。

在工作方面,要增强使命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要学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在生产方面,发挥自己的优势与特长,在经济发展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以自己的榜样行动去谱写新时期人大代表的新篇章。

4、务必发挥"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即"履行代表职责的参政、议政、当政,参与决策的作用"。

如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

如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如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近年来,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执行代表职务,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为民代言意识不强,严重制约着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有效发挥。

下面,笔者就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浅谈几点思考。

一、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分析(一)代表意识淡薄有些人把“人大代表”仅仅看作是一种政治荣誉,他们看重的只是“人大代表”头上的光环,根本没有意识到执行代表职务是一个代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有些人甚至在人大换届时想方设法找门路,跑关系当代表,而一旦当上代表,就认为大功告成,他们“只代不表”,参加代表活动时不积极不主动,几年中甚至没有提过一条意见或建议。

也有一些人本身没有当代表的意愿,他们中不乏术业有专攻的知识分子、善于经营的企业家、农民致富的带头人……选民认为这些人可以为自己代言而选举他们担任代表,这些“被动”代表缺乏为民履职的热情,仅仅满足于在本行业或本领域的成就感,因此也不会珍惜人大代表的身份,他们认为代表就是开开会,举举手,投投票而已,这样的代表和普通群众没有什么两样。

(二)代表素质不高一些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不多,对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他们刚开始也有极大的履职热情,但受自身素质的影响,不能很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心声。

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时,有的发现了问题,却不知如何表达,有的缺乏分析问题的能力,抓不住问题的要害和实质,这些代表在审议发言或小组讨论中要么表述不到位,要么不着边际,说不到点子上,因此也就提不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这样下去,代表履职积极性越来越低,有的在参加会议时甚至不发一言,甘当“哑巴”代表。

(三)履职环境不好部分单位负责人对人大的性质和地位认识不够,他们认为人大无实权,通过的议案、决议可理可不理,人大代表不是上级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可办可不办。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都在不断增加。

作为人大工作的从业者,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几点思考。

第一,守住底线,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人大作为宪法的监督者和实施者,必须始终把宪法摆在首位,发挥宪法权威的法治保障作用。

在开展人大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宪法精神,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履职,确保决策合法、程序公正,做到为人民的利益和权益服务。

第二,明确人大的定位和职责。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职责主要包括立法、监督和代表。

在做好这项工作时,必须明确自身的定位,区分好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的界限。

立法要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制定出符合国情和人民需要的法律;监督要严格执行职权,对于政府和公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代表要真实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诉求,为人民争取福祉。

第三,加强与社会的互动和沟通。

人大工作需要与社会各界密切互动和沟通,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增强自身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可以通过开展座谈会、听取意见、走访群众等方式,与社会各界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及时解决问题,让人大工作真正服务于民。

第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在新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中,人大工作面临着新的要求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人大工作的从业者需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这包括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念,增强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与同事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总之,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守住底线、明确职责,加强与社会的互动和沟通,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人大的使命,为建设美好新时代作出积极贡献。

在新时代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都在不断增加。

作为人大工作的从业者,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几点深入的思考。

首先,人大工作要紧紧守住底线,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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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的思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

人大代表是各级人大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行使的质量和人大制度的效能。

只有人大代表真正发挥作用,才能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才能真正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一、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性人大代表的性质、职权和政治地位,决定了代表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程度如何,关系到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为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行使管理国家权力,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不仅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也是人大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现阶段,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不断创新、开拓进取,才能使代表作用得以发挥。

人大代表的作用,归根结底概括为紧紧围绕人民代表大会的整体职权,充分依法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努力把人民的意志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国家意志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行动,使通过的国家意志能更好更多地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人大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形式,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集体行使职权,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最基本形式。

二是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各种活动。

由于代表大会的时间短,代表仅仅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才能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因此组织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结合我县实际就闭会期间代表作用的发挥谈几点认识。

二、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代表工作的基础和延续,是代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对发挥代表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就我县整体情况而言,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尚不尽人意的地方,代表作用的发挥与代表法的规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工作实践和调查了解,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或指导代表活动较少,没有很好地解决如何发挥人大代表经常性作用的问题。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于工作经费、组织活动条件等种种原因,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较少,加之各级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人数较多,造成从整体上代表参与闭会期间活动的机会较少,知情知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渠道不够开阔,制约着代表作用的发挥。

二是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效果不显著。

由于知识水平、工作分工等差异与不足,部分代表没有以积极的态度去履行自身的职责,在平时缺乏与群众、选民之间的联系,甚至参加代表活动时也常常持应付的态度,未能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使各类活动的效果不明显,影响了代表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

三是现阶段代表选举尚未引入竞争机制,而且更侧重于代表的广泛性,选出的代表专业和思想素质参差不齐,履职效果及其作用的发挥有良莠之分。

四是一些新当选的代表在适应代表角色,熟悉代表工作、履职方式和渠道方面尚需一个过程,在一段时间内不作为或作为不到位。

五是部分乡镇、单位对人大代表的地位、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不积极创造代表履职条件,代表履职的环境并不宽松,加之代表的兼职性和履职具有的无偿性,影响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发挥作用的主动性。

㈡存在问题原因分析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其主要原因是:1、代表自身主动意识不到位。

部分代表对人大代表的作用、地位和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执行代表职务抱无所谓态度,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缺乏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有的不善于为民代言,不积极主动地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不敢理直气壮地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从而不能积极行使代表的民主权力,影响了代表履职水平。

2、代表自身知识水平、专业领域限制着代表作用的发挥。

在我县各级人大代表中,有相当一部分代表对履行人大代表职务是有很大热情的。

但由于受自身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专业领域的限制,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往往不得其法,缺乏经验、专业知识,无法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此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始终强调依法进行,作为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就必须学法、懂法、用法,否则就无法完成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而目前人大代表构成中的法律专业人士比例较小。

闭会期间,代表如果不能深入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就难以发挥监督“一府两院”的作用,从而影响了监督效果。

3、代表的兼职性使代表工作与本职工作产生矛盾。

我国人大代表的一个特点就是“兼职制”,人大代表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更有许多代表是单位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肩负着重要职责,忙于本职工作而较少参加代表活动,以致一些代表往往把不能很好地履行人大代表职务、发挥其作用的原因归结为与本职工作在时间上冲突。

此外,代表的本职工作受到影响,会直接涉及到职称评定、晋级、奖金等,自身利益将受到损害,这也是制约代表积极发挥作用的一个因素。

4、对代表履职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

代表法只规定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对闭会期间的活动没有法律约束,实际上形成了代表干好干差一个样的现象。

为促进代表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较为有效地推动了代表积极开展和参加代表活动,但有的措施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并且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未能真正起到督促作用。

5、县人大机关指导服务不到位。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对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采取多种方式联系,加强指导,提供服务,保证了代表参加活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但还存在组织代表活动多,指导代表小组活动少;组织市县代表和城镇代表多,组织农民代表活动少;开展调研多,具体帮助指导服务少等问题,从而影响了代表活动和代表作用的发挥。

6、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不到位。

代表法对代表活动经费作出了“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因县级财政紧张而造成代表活动经费较少,特别是乡镇代表活动经费更少,不能保障各级人大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作用㈠不断提高代表的素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前提1、不断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一是在代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让优秀的政治人才通过竞选脱颖而出。

二是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构成比例。

一方面,保证适度增加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在代表构成中的比例;另一方面,适当降低代表“官化”比例,特别是鉴于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负责人在国家权力机关担任职务时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的双重身份,不利于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逐步减少他们在人大代表中的数量。

2、抓好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代表培训是提高代表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前提和基础。

除了代表们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外,主要还是依靠县人大常委会的组织,重点应抓好换届后新当选人大代表的集中培训。

在具体方式上可采取分期分批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大力宣传推广尽职尽责、成绩突出的代表的优秀事迹和他们的好经验、好作法等,使广大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对人大代表的地位、性质、作用及其权利、义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掌握履行代表职务的途径和方式,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执行职务的自觉性,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加大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力度。

对人大代表实施监督是法律的规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要求。

通过对人大代表的监督,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和内容,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主体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代表法,切实落实有关规定。

如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年不参加人代会的代表,要坚决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对参加活动不积极的“挂名代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建立完善相关的监督制度。

如代表执行职务公开制度、定期向选民述职和接受评议制度、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参加活动通报制度等,使选民监督代表有章可循,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㈡积极开展代表活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组织代表履职活动,不仅对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应有之义。

只有通过履行职务,代表才能反应民意、集中民智,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发挥代表的作用。

1、坚持集体活动与个体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代表应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体活动,如集中视察、专题调查、执法检查等,这种规模较大的代表集体活动,可以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和震动,对于解决人民群众所关注的“难点”问题,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无疑会产生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当代表由于工作、居住较分散等原因,不便参加有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可在本职工作之余,或者结合本职工作,以个体形式开展各种代表活动,更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社情民意。

2、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领导。

人大常委会应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本地社会经济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等活动。

活动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活动中对发现的问题,找出症结所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建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意见、建议反馈政府,并跟踪督办。

此外,还可建立完善代表参加活动考核制度,切实保证代表活动效果。

3、充分发挥代表小组的作用。

首先,灵活划分代表小组。

根据代表的意见和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或分级编组,或将不同级的代表混合编组,若干代表小组可组成代表联组。

其次,努力拓展活动方式,切实把代表小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第三,建立激励机制。

定期开展代表小组的评优选先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4、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批评、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保障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和意见、批评、建议,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主要形式。

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是国家机关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

人大常委会应切实做好代表建议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和反馈等各个环节,通过完善办理责任制和主任会议或常委会督办、面复代表等形式,认真负责地抓好办理工作。

“一府两院”应从维护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增强办理的责任感,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保证代表的法定权利,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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