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水电发展政策
尼泊尔水电开发概况

水 利部 是水 利 主管 单 位 , 颁 布 有相 关 政 策 促 进 私 并 营部 门参与 水 电开发 。 该 国年 均 降 水 量 为20 8k 其 中 14 2k 2 . m , 7 . m。
为径 流量 。
尼 泊 尔 国家 电 力局 是公 共 部 门 , 职能 是 电力 其 生 产与 输 配 电 管 理 。 电 力 局 拥 有 装 机 容 量 为 6 1 4 MW 的电力 系统 , 中包 括热 电厂 , 其 服务 覆 盖 了尼泊
;
21 0 2年 2月
水 利 水 电快 报
E H WR I
第3 3卷第 2期
~ 一 一 ~ 战 略~ 与~ 规一 划
文 章 编 号 :060 8 (0 2 0 -09 2 10 -0 1 2 1 )2 2 - 0 0
尼 泊 尔 水 电 开 发 概 况
摘 要 : 泊 尔是 亚 洲 水 电 资 源 最 丰 富 的 国 家之 一 , 电 力供 应 主 要 依 赖 水 力 发 电 , 尼 其 目前 该 国正 致 力 于 大规 模 开 发 利 用 水 电资 源 。 简要 介 绍 了尼 泊 尔在 水 资 源利 用 、 力 发 展 、 电 开发 及 环 境 保 护 等 方 面 的 情 电 水 况 , 对 其 未 来前 景 进 行 了展 望 。 并 关键 词 : 电 资 源 开发 规 划 ; 资 源开 发 ; 泊 尔 水 水 尼
协 议 。2 0 0 8年 , 力 进 口 4 2 G ・h 出 口 10 电 1 W , 5 G ・ 。私营 公 司 暂 未 参 与 电力 进 出 口。两 国达 W h 成协 议 , 将建设 2 0 k 2 V和 4 0k 0 V的输 电线路 , 1 第 阶段 的工程将 在 2 1 年完 工 。 0 1 发 电 量 超 过 国 内水 力 发 电 总 量 5 的 公 司包 %
尼泊尔水电项目开发

尼泊尔水电项目开发流程根据笔者的实践经验与调研,尼泊尔水电站项目开发流程概括如图所示。
尼泊尔对水电项目开发提供了以勘测证书和发电证书为中心的许可证系统。
勘测证书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开发权保证,而发电证书是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开发权保证。
需要说明的是:尼泊尔针对只在其境内售电的外资投资水电项目没有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或项目开发协议的法律性形式要求,发电证书即具有一般意义的特许经营权性质,截至目前,也没有一家外资投资者与尼泊尔政府签署该类协议。
尼泊尔市场环境概要一、政治环境2008年5月,尼泊尔制宪会议通过决议,宣布建立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
由于国内党派众多、政治势力错综复杂,各党派争夺执政党的权力斗争一直在持续,2008-2016年,尼泊尔前后更换了7届政府。
由于利益群体众多,新宪法的制定工作也迟迟未能完成,国家政治局势还未完全稳定。
虽然尼泊尔政府频繁更迭对于水电资源投资开发是一个不利因素,但后任政府对前任政府做出的决议、签署的协议等结论性文件一直给予认可,并未有否定和推翻的先例。
虽然国家政局还未完全稳定,但尼泊尔国内的主要精力已经开始转向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
二、经济环境中国在尼泊尔的投资规模逐年递增,并在2015年超越印度成为对尼泊尔投资最大的外国投资者,中国企业当年对尼泊尔投资总额为1.7亿美元,而水电开发约占80%。
尼泊尔经济以农业为主,工业品依赖进口,政府预算亦严重依赖外援,劳动力输出是主要创汇来源之一,2015年其国家外汇储备量为85亿美元,因此,尼泊尔有较为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
三、法律环境尼泊尔是南亚国家中较早实施BOT/BOOT的国家之一,因此与水电投资开发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完备。
为了更多地吸引外资发展其境内基础设施,尼泊尔通过《外资和技术转让法案》规定了外国直接投资和资金撤出手续,为外国资金进入和资金撤出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国政府与尼泊尔政府先后签订了关于中国西藏与尼泊尔之间的通商交通和其它有关问题的协定、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定等,目前两国正在就投资保护协定进行谈判。
马相迪流域梯级电站:打造中尼水电合作样板工程

马相迪流域梯级电站:打造中尼水电合作样板工程
作者:赖芳杰刘秋凤
来源:《布达拉》2018年第11期
尼泊尔,喜马拉雅山脉南麓的高山国家,地理位置和地缘政治战略意义极为重要,但却是世界最贫困的国家之一。
这个高山国家水电资源丰富,却又面临严重的电力短缺,首都加德满都甚至被划分为7个区域每天轮流停电。
为解决电力缺口问题,近年来,尼泊尔加大了水电开发力度,这与实施海外优先发展战略,以投资为先导带动全产业链“走出去”的四川川投集团,找到了通过合作实现共赢的契合点。
川投集团在此牵手尼泊尔“光明产业”,开发马相迪河上游三个梯级水电站。
马相迪流域梯级电站建成后,将改善尼泊尔国家缺电状况,特别是旅游胜地博卡拉地区的电力供应。
尼泊尔电力市场前景概况

上年 增 长约 9 %, 其 中 电 网可 提供 电力 7 1 9 . 6 MW ,
其余 3 3 5 M W 无 法满 足 。 同 时 ,尼 泊 尔 电 力 系 统 电 量 需 求 达 到 5 4 4 6 . 2 8 5 G W・ h , 比上年 增 长约 7 . 7 %, 其中 , 电 网
表 1 尼 泊 尔 水 力 资 源 分 布 M W
尼泊 尔未 来经 济 的发展进 程 。 尼泊尔为南 亚山区 内陆 国家 , 位于喜 马拉雅 山南
麓, 北邻 中国西 藏 自治 区 , 其余 三面 与 印度接 壤 。 国
境线长 3 1 0 0 k m, 国土 面积 l 4 . 7 2万 k m 。境 内山峦
摘要 : 尼 泊 尔拥 有 丰 富 的 水 力 资 源 , 其 理 论 蕴藏 量 约 8 3 0 0 0 M w, 其 中技 术 可 开发 量 约 4 2 0 0 0 MW , 截
至2 0 1 2 / 1 3财政 年 年底 , 尼 泊 尔 已建 电站 总装 机 容 量 达 7 6 2 M W, 仅 占技 术 可 开 发 量 的 1 . 8 %, 开发潜 力 巨
2 0 1 4年 8月 文章 编 号 : 1 0 0 6 - 0 0 8 1 ( 2 0 1 4 ) 0 8 - 0 0 3 4 - 0 4
水 利 水 电 快 报 E WR H I
第3 5卷 第 8期
尼 泊 尔 电 力 市 场 前 景 概 况
毕 小 剑 杨 婷
( 中国水 电顾 问集 团西北 勘 测设计 研 究院 , 陕西 西 安 7 1 0 0 6 5 )
1 概 述
尼泊 尔 水能 资 源 极其 丰富 , 但 其 目前 的 开 发程
度和 利用 水平还 很 低 , 无 法 满 足 国 民经 济 发 展 和人 民生 活所需 , 水 电行 业 的供求 矛盾 随着 国民 经 济 的
中国承建尼泊尔水电站引非议

中国承建尼泊尔水电站引非议尼泊尔政府近日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三峡集团为尼泊尔建设750兆瓦的西赛提水电站项目,这是尼泊尔国内最大的电力项目之一。
因为合作达成时间仓促,尼泊尔国内一些人有些不满,要求政府解释。
《印度斯坦时报》10日借机炒作此事,称尼泊尔议员要求中止该合作。
不过新加坡《海峡时报》11日发文1 / 9称,尼水电行业一直被印度控制,中国企业的进入有助于公平竞争。
据《印度斯坦时报》10日报道,由于怀疑违反招标程序标准,尼泊尔议会自然资源和财富委员会日前要求尼政府停止将一个水电站项目分配给一家中国国有公司。
据悉,西赛提水电站项目最早在1997年给予了一家澳大利亚公司,但十多年来,澳公司始终未动工,协议最终于去年7月被废除。
2月底,项目被转交给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2 / 9文章称,自然资源和财富委员会要求政府解释为何签署合作备忘录如此仓促,且没有任何竞争招标。
《印度斯坦时报》还称,和之前同印度公司签署的水电站项目相比,尼泊尔政府从中国公司的此项目中得到的好处不多。
新加坡《海峡时报》11日也发文介绍了三峡集团和尼泊尔政府的此次合作。
文章称,该项目造价达16亿美元,尼电力局在西赛提项目中有25%的股份,该项目的发电用于尼国内消耗,预期项目将于2019年完工。
水资源丰富的3 / 9尼泊尔约有8.3万兆瓦水力发电潜力,但实际产量只有1%到2%。
发展水电不仅能解决尼国内的用电需求,还可出口印度,增加国家财政。
尼的邻国不丹就是借出口电力摆脱了贫困。
此次合作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尼泊尔水电这一重要领域,之前这一领域一直被印度控制。
《海峡时报》称。
文章引述尼电力局官员的话称,印度公司和个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控制着尼大约1万兆瓦的水电站项目,但交付期限一拖4 / 9再拖,对尼造成了巨大损失,这就是尼把西赛提项目给中国公司的主要原因,而且中国公司看起来更有干劲。
尼泊爾政府近日和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三峽集團為尼泊爾建設750兆瓦的西賽提水電站項目,這是尼泊爾國內最大的電力項目之一。
尼泊尔水电站项目投资分析

险分析着手 , 结合具体案例 , 分析尼泊尔水 电站的投资可行性和 注 关系, 经济也呈上升趋势。这对所有外国投资者来说无疑是具 有吸 意点 , 为有意投资尼泊尔水 电的企业提供参考。 引力 的 主 要 条件 。 1 尼泊尔水电站投资风险分析 11 .. 济 风 险 2经 对水电站进行投资首先要关注投资风险 ,只有在充 分分析、 把 尼泊尔是一个 内陆国家 ,也是联合 国确定 的最 不发达国家之 握各种风险的基础上 , 才能做出正确 的投资决定。 通常 , 电站的投 水 但因具有独特 的地理 以及历史、 政治和经济原 因, 有著许 多吸引
e e t eyp o t h i n e t n n h d p we r si p . f ci l r moeteriv sme ti y r o v o rwok n Ne a 1
关键 词 : 泊 尔; 电站 ; 险; 资 尼 水 风 投
Ke r s y wo d :Ne a ; y rp wc tt n;ik ;n e t n p ha o l o rsai rs s iv sme t o
中图分 类 号 :4 F2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o 6 4 1( 00)9 o 1_ 2 1o - 3 12 1 0 一 o 4 0
决议 , 宣布建立尼泊尔联邦 民主共和国 , 除国王。20 废 0 9年 5月 4 改革开放 以来 , 特别是 2 0 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 , 01 中国和 世 日下 午 , 泊尔总理普拉 昌达 因为尼军参谋长 “ 尼 革职 ” 件宣布辞 事 贸组织成员国之间相互扩大市场开放 , 为我 国大型 国企和有实力的 职。 白尼共( 毛主 义 ) 主席普拉 昌达辞去总理 以来 , 共( 尼 毛主义 ) 不 民营 企 业 “ 出 去 ” 海 外投 资创 造 了广 阔 的空 间。 电作 为 传 统 的 断在国内组织抗议活动。在联合国 以及欧盟 的斡旋和敦促下 , 走 到 水 现政
尼泊尔水电发展政策

电 、 电和配 电, 全 国实 现可 靠 的高 质量 电力 输 在
服务。 f8需 注 意 以合 理 的价 格 为 用户 提 供 可 靠 l) 的高质 量 电力服 务 以维护用 户 的利益 。 (9应确 定 合理 透 明 的电力 税 率, 电力 价 1) 使 格合理。 f ) 设 水 电站 应 优先 利 用 尼 泊尔 本 国的 2 建 0 劳动 力和技 术 。 (1应制 定 培训 本 国技术 人 员 的规定 , 2) 以利 于水 电业 的发展并 提 高水 电从 业 人员 的能力 。 f ) 鼓励 用 户 实行 需 求 侧 管理 以促 进 节 2 应 2 约能源 。 6 工作 方针/ 电开发条 款 水 为强 化 水 电 开 发 政 策 和实 现 优 先 发 展 目
f) 尼 泊尔境 内以合理 价 格提 供可 靠 的和 2在 有 质量保 障的 电力服 务 。 () 3以经 济手段 实 现 电气 化 。
() 鼓励 水 电项 目的建 设 、 营 、 3应 运 拥有 和移
交 的实施 。
・
1 ・ 7
() 4应制 定 适 当 的激 励 措 施 并使 程 序透 明, 以吸引 国 内外 的投 资者进 行水 电开 发 。 () 5要继 续努 力完 成大 型蓄 水型水 电工程 和 综 合利用 工程 。大 型 蓄水型 综合 利用 工程 应 以 下 游从 工 程 中获 益 的方 式开 发,这 样 对 国家产 生 的利益 才 能最大 化 。 ( 以综合 利 用 工程 为 例 , 据 灌 溉 开 发 的 6 ) 根 可 能 性,尼 泊 尔政 府 可 以与私 营企 业 联合 参 与
() 社 会 公 平 方 面 来 看 , 现 电力 行业 的 1 从 实 发展 , 水 电 服务 于 农村 经 济 , 现 工 农 业发 将 是实
尼泊尔中马相迪水电工程

4 0 GW ・ 。 简要 介 绍 了工 程 施 工 中面 临 的 诸 多挑 战 及 其 应 对 措 施 。 0 h 关 键 词 : 流 式 水 电站 ; 程 施 工 ; 泊 尔 径 工 尼
司提 供 , 而水 工 钢 结 构 由维 奥 技 术 ( eh 水 电 VA T c )
×1 ×2 、 近 堆 石坝 的有 3个 斜 槽 的 溢洪 5m 5 m) 靠
道 ( 2m×6 ×6 、 沉砂 池 洞室 前方 的进水 9 5m 3m) 在 口建筑 物 、 个 地下调 压井 ( 1 直径 2 高 5m) 1m, 和安 有 压力 钢 管的发 电厂房 。 压 力钢 管部 分 置 于 明挖槽 , 分 置 于地 下。 在 部 该 地下 段 , 下 游 至 上 游 已开 挖 一 条 直 径 6 4m的 从 . 隧洞 , 度 为 1 % , 越 了 该 工 程 最 为 关 键 的地 层 坡 2 穿
架 、 浆岩 锚和 钢纤 维 喷混凝 土 。隧洞 贯通后 , 灌 紧接
收 稿 日期 :0 6 1 —4 2 0 —0 2
1 4 ・
区的地理 参 数非 常复杂 。左 坝肩 附近 的古河 道充 满 了泥石 流物 质和 透水 河 流沉 积 覆 盖 层 , 虑 到形 成 考 溢 洪道建 筑 物 基 础 的 高 度 破 碎 和 受 剪 石 英 岩 的 参
维普资讯
20 0 7年 3月
文 章 编 号 :0 6 0 8 (0 7 0 —0 40 1 0 —0 1 2 0 ) 60 1 — 2
水 利 水 电 快 报 E R W 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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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7209216水利法规文章编号:100620081(2007)1920005206尼泊尔水电发展政策摘要:在尼泊尔全国水电整体发展的大环境下,根据水电的国内消耗情况以及电力出口的可能性,有必要实施一个友好、清晰、简单和透明的投资政策。
过去的经验以及与私营企业的密切合作的经验都为该国从事水电开发指明了方向,同时需要克服在私营企业参与水资源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和弊病。
简述了尼泊尔政府2001年出台的水电发展政策。
关键词:水电资源开发规划;发展改革;尼泊尔中图分类号:TV213 文献标识码:A1 背 景水资源是尼泊尔经济发展所需的重要的自然资源。
可开发的丰富的水资源和优越的地理特征为尼泊尔的水电开发提供了大量机会。
全国水电理论蕴藏量约83000MW,其中约42000MW 目前在技术和经济上都是可开发的。
尼泊尔的水电开发不但加快了国内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在双边及区域合作基础上综合开发水资源,这也符合尼泊尔的国家利益。
水电开发势必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工业化、防治洪水、环境保护和增加就业机会,另外在尼泊尔建设大型蓄水工程将会使河岸低处的农村地区大大受益。
2 理论依据尼泊尔的发电量和用电量较低,尽管有丰富的可再生的水电资源,但其利用还很不理想。
大多数人仍然没有用上电。
由于缺少电力,工业企业的发展也不理想。
在这种情况下,利用尼泊尔现有的水力资源发电势在必行。
可以预见,适宜的水电政策是开发水电并以合理价格供应水电能源的先决条件,而这一点在发展农村电气化、满足国内能源需求、创造就业机会和工业企业的发展上起着关键作用。
水电政策应清晰地反映出关键问题的政策导向,这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开发多目标工程以最大程度地利用水资源,适当的利益共享,公共和私营企业的角色,内部和外部市场的利用,尼泊尔政府对私营公司政策的透明度等等。
在执行1992年制定的水电发展政策的原则过程中,获得了一些经验。
基于这些经验在以下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概念:国际市场及其影响、技术开发、水电出口的可能性、外国投资的可能性和环境保护的义务,要使这些概念清楚、透明、实用并有利于吸引投资,修订和改进水电政策已势在必行。
3 目 标开发水电应达到以下目标:(1)利用本国可利用的水资源以低成本发电。
(2)在尼泊尔境内以合理价格提供可靠的和有质量保障的电力服务。
(3)以经济手段实现电气化。
(4)通过扩大农村的电气化来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5)作为一种出口商品来发展水电。
4 策 略实现水电发展的上述目标,应遵循以下策略:(1)从社会公平方面来看,实现电力行业的发展,将水电服务于农村经济,是实现工农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2)要实现投资程序友好、清晰、简便和透明,以鼓励私营企业参与水电开发,也要考虑水电的国内消耗和出口的可能性。
#5#(3)建设小型、中型、大型水电工程的重点要放在国家利益、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利益最大化上。
(4)可在必要时吸引政府部门来投资开发水电工程,通过政府和私营企业的合资公司来促进水电开发。
(5)为了使尼泊尔水资源利用的利益最大化,须以特定河流流域为基础来开发和管理水资源。
(6)鉴于在尼泊尔开发水电不但对国内有利,也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要考虑尼泊尔水电开发的可行性和邻近国家对电力的需求,这样在开发中就要去寻求一种双边或区域合作的策略。
(7)对国家发展要有更加全面的预见性,在宏观经济上发展和管理水电要符合以一体化方式开发利用水资源。
(8)要使水电工程的潜在风险最小化,政府和私营企业可以建立合资公司,采取预防措施,在政府或私营企业之间按照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以最低成本分担不可化解的风险。
5政策实现上述目标应执行以下政策:(1)应尽可能地开发本国水电潜能,以满足国内电力需求。
(2)水电工程应适合于国内使用的电力系统,同时,根据竞争的要求,也需要开发蓄水工程。
(3)应鼓励水电项目的建设、运营、拥有和移交的实施。
(4)应制定适当的激励措施并使程序透明,以吸引国内外的投资者进行水电开发。
(5)要继续努力完成大型蓄水型水电工程和综合利用工程。
大型蓄水型综合利用工程应以下游从工程中获益的方式开发,这样对国家产生的利益才能最大化。
(6)以综合利用工程为例,根据灌溉开发的可能性,尼泊尔政府可以与私营企业联合参与开发。
(7)水电可作为生物能和热能的替代品,有利于环境保护。
(8)运营水电工程,除了可以缓解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也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重新安置库区移民。
(9)重点拓宽电力产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的投资渠道。
(10)鼓励地方建设运营小型和微型水电工程,实现偏远农村地区的电气化。
(11)扩大农村电气化规模,让尽可能多的人用上电。
为此,除了让公众参与集资,也需建立农村电气化基金。
(12)要控制漏电,为此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及适当的法律保障,也应强调公众的支持。
(13)在电力需求较低的农村供水、灌溉、工业、旅游等产业鼓励用电。
(14)运营水电工程时,应保证为当地居民提供适当的利益。
(15)采取适当措施预防水电工程可能出现的风险。
(16)考虑到双边合作和区域合作的需要,以及本国丰富的水力发电能力,应鼓励电力出口。
(17)应调整公共管理部门的现有制度,鼓励社团/合作社、当地机构与私营企业参与开发电力产业,以创造竞争性的环境,以合理的价格发电、输电和配电,在全国实现可靠的高质量电力服务。
(18)需注意以合理的价格为用户提供可靠的高质量电力服务以维护用户的利益。
(19)应确定合理透明的电力税率,使电力价格合理。
(20)建设水电站应优先利用尼泊尔本国的劳动力和技术。
(21)应制定培训本国技术人员的规定,以利于水电业的发展并提高水电从业人员的能力。
(22)应鼓励用户实行需求侧管理以促进节约能源。
6工作方针/水电开发条款为强化水电开发政策和实现优先发展目标,应遵循以下工作方针。
6.1环境条款(1)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报告应该在施工前完成,应立足于基础设施的现场条件制定。
水电站厂房、堤坝、隧道或沟渠及水库、输电线、配电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对环境有直接影响。
至于施工期间有关问题,现行法律已有规定。
在报告中,规定的河流下泄流量应比最小月平均河流下泄流量或确定的最小需求总量至少高出10%以上。
(2)鼓励私营企业提出建设水电站所需房屋土地许可证的申请,如果没有获得,政府也应帮助其获得。
同理,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任何机构都可获得土地。
申请者必须承担获得房屋土地许可证所需的# 6 #开支。
(3)在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电、输电、配电的同时,许可证拥有者必须妥善安置因项目造成的移民。
政府将对从事项目的私营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但是投资者必须承担必要的资源需求费用,可归入工程运营成本中。
6.2水权条款应制定法律条款来防止工程在取水或水权方面的不利影响,以免在获得许可证后产生水权纠纷。
6.3发电、输电和配电投资条款(1)以独资、合资等形式,吸引国内外资本在水力发电、传输、配电项目上投资。
也可以通过私营企业与公共部门的合资公司来开发。
通常鼓励外国投资者与尼泊尔投资者合资并给予优先权。
(2)调动资本市场,鼓励投资国内水力发电项目。
(3)根据5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转让政策20006,建立基础设施金融机构,为水力发电和配电项目服务。
(4)水力发电相关的发电、输电和配电工程所需投资可从外国机构获得贷款并签订协议,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该协议须得到尼泊尔政府的批准。
许可证拥有者在进行与水电相关的发电、输电和配电工程时,基于对股份和固定资产及其他附属资产的安全考虑,从国外贷方借款须获得批准。
(5)对于可以获取灌溉收益的蓄水工程,尼泊尔政府可以作为合资伙伴与私营企业共同开发此类项目。
6.4农村电气化基础设施开发专用投资条款(1)尼泊尔政府应为逐步实现农村电气化而努力。
(2)授予配电许可证后,须进行相应的农村电气化建设。
(3)在农村地区鼓励直接利用发电工程实现农村电气化。
在该领域可以免除电力消费税。
在商业生产开始后15a以内都可以免税。
(4)尼泊尔政府从水电工程收取的1%的税收将提供给农村发展委员会,作为水电基础建设资金来扩大农村电气化规模。
(5)应建立农村电气化基金,以其中一定比例的资金来发展微型水电工程和农村电气化。
(6)尼泊尔政府应通过/可替代能源促进中心0,为国内的私营企业提供发电和配电的授权,使其可以在农村地区兴建装机容量在100kW以下的机组。
而且,这样的工程应优先获得贷款及其相应的设备。
(7)在国家电网没有覆盖到的农村山区,应通过小水电来提供电力。
并应建立制度将运营和维护这些小水电工程的责任移交给地方合作者,而这些合作者也应参与到规划和执行计划的过程中来。
6.5工程移交条款(1)在水电项目许可证到期之后,任何水力发电工程必须在运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移交给尼泊尔政府。
尼泊尔政府不提供任何补偿,并将按照协议运营移交的工程。
项目建设者享有使用该项目的优先权。
(2)有关地方机构应对移交的水电工程的主要电力设备、建筑物的维修作出规定,电力发展局也应安排相应的监督监理。
(3)应按照移交期限提前两年制订尼泊尔政府运营水电工程的相关条款。
6.6购电条款(1)在尼泊尔境内,私营公司必须签署电力购买协议来销售和购买水电站所发电力,除非该私营企业既进行水力发电,也进行配电。
供应尼泊尔特殊工业电力不要求签署电力购买协议。
(2)电力购买协议应透明。
6.7签证条款按照协议,对水电工程的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和相关的外籍专家、技工及其家属可提供非旅游签证和工作许可证,在工程建设和运营期内有效。
6.8尽可能利用本地资源和各种条件(1)国内建筑企业家和咨询公司开发本国项目成本往往高于外国企业,应鼓励外国企业家加入当地行业组织。
(2)获得许可证者应在实施水电项目同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将技术转让给尼泊尔技术人员。
(3)获得许可证者在建设或运营水电工程时应尽可能使用尼泊尔的劳动力、技工、设备和资源。
(4)应鼓励把开发的工业生产建设材料和设备用于电力行业。
6.9投资风险控制(1)私营企业建设的水电工程、输电系统和配电系统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不归国有。
#7#尼泊尔水电发展政策(2)投资建设发电、输电或配电工程的外国人士、企业或公司可以在尼泊尔以市场汇率兑换以下数量的外币汇往国外:¹水电工程的外币贷款所必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º电力已在尼泊尔境内销售,外方投资部分所得利润和红利;»对于出口导向型电力项目,可通过在尼泊尔销售电力来获得收入,涉及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利润、红利可以货币形式汇出尼泊尔;¼从销售国外投资的股份获得的资金可全部或部分以兑现的货币形式汇回本国。
如果售后兑现货币是尼泊尔卢比,允许将其中的75%兑换为外币;½与兑换外币有关的其他外国投资者的问题参照5外国投资及技术转让法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