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劳动合同法之云南
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

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云南省范围内的集体合同签订和执行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云南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组织与其劳动者之间签订的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组织与其劳动者集体签订的,约定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集体合同的原则集体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平等互利、公平正义、诚实信用、协调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变更第五条集体合同的签订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组织与其劳动者应当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签订集体合同,并书面记录下来。
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2.劳动权益:工资支付、福利待遇、职工培训、晋升晋级等;3.劳动纪律:工作纪律、考勤制度、劳动争议解决等;4.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合同期限、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
集体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变更后的内容应当书面记录下来,并及时通知劳动者。
第三章集体合同的执行第八条集体合同的执行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组织应当严格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集体合同的内容。
集体合同可以因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或者其他原因终止。
第十条集体合同的解决劳动争议对于劳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进行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组织如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致使劳动者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集体协商的法律责任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组织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体协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云南昆明劳务合同备案步骤

一、了解备案要求在开始备案前,首先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备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二、准备备案材料1. 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2.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 劳动者个人信息登记表:填写劳动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4.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等。
5. 社会保险登记证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已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选择备案方式1. 线上备案: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行备案。
2. 线下备案:携带备案材料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四、线上备案步骤1. 登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或手机APP。
2. 选择“劳动合同备案”模块。
3.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备案材料。
4. 提交备案申请。
5. 系统显示备案成功,打印备案证明。
五、线下备案步骤1. 带齐备案材料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 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
3. 提交备案材料。
4. 工作人员审核备案材料。
5. 审核通过后,打印备案证明。
六、备案注意事项1. 劳务合同内容应真实、合法、有效。
2. 劳务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
3. 劳务合同备案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完成。
4. 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 备案成功后,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备案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云南昆明劳务合同备案。
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备案,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新劳动合同法之云南

新劳动合同法之云南编号姓名云南省劳动合同书(样本)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签订劳动合同须知一、本劳动合同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应当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
有约定事项的,经审查备案编号,双方签字盖章,以活页形式插入。
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
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需续订的,应将签订的相关“协议书”附后。
甲方(用人单位)简明情况名称地址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备注乙方(劳动者)简明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居民身份证号码职称或技术等级技术专长住址本人简历(包括主要学历)年月至年月在何处任何职(工种)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预计至年月日止。
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工作地点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三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2024年云南省劳动合同电子版

2024年云南省劳动合同电子版劳动合同书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招用乙方,双方共同遵守以下约定:一、工作内容与岗位1. 乙方接受甲方的雇用,担任(具体岗位名称),具体工作内容为(工作内容描述)。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二、劳动报酬1. 乙方的月工资为(具体工资数额),根据工作表现、工作量及其他因素,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2. 甲方将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应当如实报税并按时提供相关税务信息。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具体天数)天,每天工作(具体时间),其中包括(具体休息时间)的休息时间。
2. 乙方应准时上班,并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1. 甲方将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保险种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法定的带薪年休假,具体安排根据甲方的规定执行。
3. 根据甲方的规定,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乙方在工作中如发现工作环境存在危险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甲方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将及时进行整改并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保密义务1. 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外部人员或机构。
2. 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企业利益和声誉,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七、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或恶意逃避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云南省劳动合同条例》

《云南省劳动合同条例》云南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云南省境内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在云南省境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有关的规定。
第四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型科研设施机构、国家高校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重点科技创新基地,以及在该基地内建设的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机构,可以根据科技人员的特殊情况,采取灵活的聘任方式,实行符合科技人员要求的任期制、岗位制或协议制等工作制度。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以自愿原则为基础,按照公正、公平、平等的原则,民事主体在合法、合规、合理的前提下,在实现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上,建立每一个人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时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每一名劳动者开具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于劳动者入职前向劳动者介绍和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有关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时、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工作条件等内容。
第八条劳动者入职前有纠纷的,应当再接受岗位任务确认,工作条件和待遇谈判确认,对于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决。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内容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
(二)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号码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的期限或者工作任务的期限,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等。
(四)合同期内的固定工资和能够得到的各种奖金、补贴和津贴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时间和地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和发放方式。
(五)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和方式。
(六)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云南省劳动合同条例》

《云南省劳动合同条例》为了规范集体合同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了云南省劳动合同条例下面是《云南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云南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合同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以及对集体合同实施管理、监督的部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以企业职工集体为一方与企业为另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负责集体合同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负责指导、帮助职工一方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第二章集体合同的订立第五条集体合同包括下列内容:(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五)保险福利;(六)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八)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九)合同的期限;(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十一)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第六条企业职工一方或者企业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书面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十五日内与对方进行平等协商第七条集体合同由双方平等协商参加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三至十一人包括一名首席代表每方应当另行确定一名书记员负责协商过程中的文字工作职工协商代表由工会决定或者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议定有女职工的企业职工一方代表中应当有女职工代表参加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担任职工一方和企业方的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书面委托一名代表担任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职工一方代表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从参加协商的代表中推选产生职工一方首席代表因故变更的应当从参加协商的代表中重新推选企业职工一方和企业方在平等协商中均可以聘请顾问第八条协商代表一经产生应当书面告知对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与集体合同期限相同协商代表因故缺额的应当及时补选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如实表达职工的要求第九条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在工作时间履行职责占用的时间视为正常出勤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有重大过失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第十条双方代表在平等协商过程中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的情况和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经平等协商形成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和表决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者职工出席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的过半数同意即获通过获得通过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应当重新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和表决第十二条企业集体合同应当自签字之日起七日内由企业报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并送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一)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集体协商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三)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审核时应当听取同级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的意见审核不合格的将书面异议送达集体合同双方代表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十四条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集体合同文本第三章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五条集体合同在有效期限内不因双方首席代表的变动而变更、解除第十六条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二)企业改制、破产、拍卖或者被兼并等使集体合同不能履行的;(三)因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四)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七条集体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该集体合同即行终止第十八条集体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企业职工一方或者企业方提出续签集体合同要求的双方应当进行协商签订新的集体合同第四章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应当对集体合同的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实施监督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情况纳入劳动执法年审的内容第二十条企业和企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双方首席代表每年至少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一次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提出的问题双方应当协商处理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地方总工会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对企业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第五章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第二十三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中止协商但中止协商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签订集体合同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第二十四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签订或者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一)拒绝或者拖延签订集体合同的;(二)不执行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或者其他事项的;(三)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签订或者履行集体合同所需情况和资料的;(四)不当变更或者解除职工一方代表的劳动合同的第二十七条企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企业或者职工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或者履行集体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十条本条例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更多相关文章推荐:1.最新版招投标法实施细则(2)2.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3.xx年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4.xx新修订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3)5.《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图解6.新修订《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施行7.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8.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9.xx年新《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0年最新劳动法全文

2020年最新劳动法全文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百度文库云南省劳动合同

云南省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云南省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1. 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
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甲方规定的岗位上履行职务,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实行标准工时制。
2. 乙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四、劳动报酬1. 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执行,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2. 乙方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一次,工资支付日为每月__日。
3. 乙方加班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1. 甲方依法为乙方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 甲方为乙方提供规定的福利待遇,如医疗补助、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六、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 乙方提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3.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4.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 乙方因犯罪、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经济补偿1. 双方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支付经济补偿。
2. 甲方依照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八、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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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劳动合同法之云南
编号
姓名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样本)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一、本劳动合同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应当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
有约定事项的,经审查备案编号,双方签字盖章,以活页形式插入。
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
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需续订的,应将签订的相关“协议书”附后。
甲方(用人单位)简明情况
名称
地址
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
备注
乙方(劳动者)简明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
民族文化程度籍贯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职称或技术等级技术专长
住址
本人简历(包括主要学历)年月至年月在何处任何职(工种)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预计至年月日止。
工作任务完成经甲
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工作地点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
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
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
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
济赔偿责任。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
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
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
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
安排。
第八条甲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及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
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不
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为:
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第十条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岗,在待岗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生活费,其标准为:。
第十一条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
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属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
资中代为扣缴,甲方接受乙方对缴纳情况的查询。
第十三条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患职业病,退休、死亡以及女
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四条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
方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在双方当事人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六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通
知乙方。
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
第十七条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并在十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
交接。
八、约定事项
第十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款项:(选择打“√”)
(一)见插入的活页(二)无
九、其他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期内,所定条款与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不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新
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自签订之日
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感谢您的阅读。
祝语:花瓣雨飘过,把花心留给你,四季风吹过,把枫叶留给你,当月潮涌过把欢乐留给你,夜深人静时刻,把深深的祝福留给你,天气多变,注意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