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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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XX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陇依法办发〔2015〕9号)精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实施行政处罚并办结的一般程序案卷,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许可并办结的案件共18件,实施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共10件,其中食品案件3件,保健食品案件2件,药品案件4件,医疗器械案件1件。全年无听证案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成立了由市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市食品稽查局、市药品稽查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局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案卷评查工作小组,明确案卷自查工作由法规监督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开展。制定下发了《XX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案卷评查工作合理安排、有序推进。
(二)强化措施,全面开展自查。为全面了解案件办理情况,采取一案一评、小组汇总讨论的方式,仔细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组织人员进行了全面集中评查。行政许可案卷重点检查文书格式是否统一,告知义务是否履行,审查和决定程序是否合法,许可决定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案卷装订是否规范整洁等,行政处罚文书重点检查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量罚幅度是否适当、合理;处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罚缴是否实行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扣押、没收的财物处置是否适当;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准确,材料归档是否符合要求等,并实事求是进行了打分。总体情况来看,全部案卷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大部分案卷自由裁量适当,证据确凿,符合法定期限,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基本规范。
三、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许可案卷方面。个别行政许可决定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做出;部分案卷装订不规范,没有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进行装订,卷内文书排序不科学。
(二)行政处罚案卷方面。一是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二是文书制作不够规范,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
体,缺乏针对性,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个别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制作不够规范。三是案卷装订不够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卷面不整洁,卷内材料排序混乱、右上角未标注页码等。
四、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活动。组织各执法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具有代表性案件,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通过学习交流,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等手段,进一步推动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使行政执法依法、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