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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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从而预防潜在的安全风险,减少乃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职责分工的明确界定:1. 安长林校长作为学校的最高管理者,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2. 王和韬副校长则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学校教师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每位教师均需在完成本职教学工作的同时,负责一日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责任的具体划分:1. 班级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需拟定班级安全工作措施,并负责监督执行。

定期检查所辖工作区域的安全状况,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迅速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并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校长报告,同时提交事故报告草案。

2. 教学楼安全:校长为直接责任人,需确保教学楼的安全状况。

3. 班级学生安全: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对班级学生的安全负责。

若班级需外出活动,经学校同意后,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需承担主要安全责任。

4. 重大活动及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的组织者需作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5. 常规管理与门卫安全:值周教师为直接责任人,需对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6. 消防安全:总务处负责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与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7. 防病、防疫管理:班级负责人需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做好疫情的预防、监控与报告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8.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后勤处负责人需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确保学生安全。

9. 全体教职工责任:每位教职工均需对自己岗位及工作内容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及时向上级报告需采取措施的安全问题。

三、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安全工作对于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责任人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6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6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

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3、各班主任、教研组长是各班和教研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政教处必须切实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对教研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实验员、后勤人员等的管理。

如因由于____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____者的责任。

4、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____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____者的责任。

5、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须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如因未及时汇报危情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政教处必须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

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

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其他____活动,必须有教师____和参加,如因教师未参加而出现的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____活动教师负责。

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午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及时制止。

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7、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对由于食堂卫生等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食堂管理者和炊事员的责任。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总则校园安全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以及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为了更好地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校园内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安全责任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校园内的所有活动场所和办公区域。

三、安全责任追究主体1. 学校领导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体责任;2.校内管理人员是校园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工作,并对安全问题负直接责任;3.全体教师是校园安全的重要责任人,负责学生的安全指导和管理工作;4. 学生是校园安全的重要主体,应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共同维护校园安全;5. 其他工作人员也应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履行职责。

四、责任追究机制1. 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a.学校领导在负有安全审查、监督责任时,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管理责任;b. 校内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或者管理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c.因教师指导不当或怠慢职责,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将依法追究教师责任;d. 学生不按规定行动,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安全工作中的疏漏责任追究:a.校内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造成安全问题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承担相应责任;b.教师未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安全出现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教师责任;c. 学生未按规定参加校园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作出危险行为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违反安全规定责任追究:a.校内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导致校园内的安全设施出现问题,将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b.教师违反安全规定,给予学生不当指导或示范,导致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教师责任;c. 学生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问题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篇)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篇)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了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根据《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____省人民____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工作失职行为(一)正职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____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

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布臵和不重视的;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对公司事故隐瞒不报的。

(二)副职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

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未检查督促工作人员消除安全隐患;未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活动;未按规定召集“周五”安全例会;事故处理未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的;隐瞒事故不报或上报不及时的。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责任人、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相应的管理责任,未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履行职责的;未检查督促,发现违章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在____天内整改完毕或经公司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

(四)安全管理人员1、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致使公司和车辆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及荣誉受损等。

2、未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致使无“双证”(运管从业资格证、集团公司驾驶资格证)驾驶员驾驶车辆出站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3、未及时更换过期有关证件或未及时书面通知车辆经营者、驾驶员更换的。

4、发生安全隐患、违章违纪现象,未及时予以制止与纠正、未向领导汇报的。

5、因管理失职,在上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违纪现象被评通报、舆论曝光、来信来访的。

6、本辖区内发生一般以上事帮,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的,造成公司和车辆经营者损失的7、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期限内未完成的。

二、岗位失职行为处理(一)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机件、工伤、火灾事故的按照《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____省人民____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报请上级对正职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我校制定了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追究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校长安全责任1. 校长是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对学校整体安全负有最高的责任。

校长应当,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并落实到位。

2. 校长应当制定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安全工作任务。

3. 校长应当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演练和培训活动。

4. 校长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情况,向学校职工和学生通报安全风险,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排除。

5. 对于学校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校长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处理工作,至关重要的决策应当由校长亲自负责。

二、安全管理部门责任1. 安全管理部门是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学校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定期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进整改工作。

三、教职员工责任1. 教职员工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直接执行者,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2. 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教职员工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定期巡视学生活动区域,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4. 教职员工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严禁施行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

四、学生责任1. 学生是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安全制度,遵守班级规则。

2. 学生应当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则,不参与危险活动。

2024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统称事故)的发生,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严肃追究各种安全稳定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学校、师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定县补郎苗族乡中心学校。

第三条补郎中心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深化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分头排查,共同汇总,记录在册,切块负责,追踪要账,限期整改,强化督导,常抓不懈”的“三十二字”总要求,强化以“十五防”(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防爆、防邪教、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群体性疾病、防自然灾害事故、防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防学生意外伤害、防学校周边不良环境、防学生心理脆弱、防校外不法分子入校侵害)和“七不准”(未经允许,不准罢餐,不准游行,不准集会,不准串联,不准搞联合签名,不准张贴标语和小字报,不准悬挂横幅)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关键在校、重点在防、做实为本、常效为先”和“分工协作、条块结合、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稳定措施,对存在的各类隐患、苗头和问题,及时发现、控制、化解、治理,切实筑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线,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第四条凡违反安全稳定责任制的,依照本办法直接或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追究违反安全稳定责任制的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学校校长是本管辖区域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

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汇报,亲自过问和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齐抓共管。

第六条学校的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彻底解决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隐患和苗头。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学校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追溯责任。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分工和追究机制,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包括:责任划分、追究机制、追溯范围、追究程序、追究方式、追究结果等。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追究对象包括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划分和工作职责。

第八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追究程序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第二章责任划分第九条学校应当对安全工作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明确各级管理者、教师、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管理者的安全工作责任包括: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落实安全制度、监督安全工作等。

第十一条教师的安全工作责任包括:保护学生人身安全、指导学生安全教育、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处置突发事件等。

第十二条学生的安全工作责任包括: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参加安全教育训练、报告安全隐患、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等。

第十三条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其工作性质和职责进行划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

第三章追究机制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的追究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五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包括集中追究和个别追究两种形式,具体追究方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集中追究是指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集体对某一安全事件负有责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统一追究。

第十七条个别追究是指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独立对某一安全事件负有责任,学校相应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究。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5篇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5篇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5篇为了确保师生人身平安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明确责任,防止突发性大事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责任人对所属辖区负总责。

二、在正常教学时间,老师对危禁药品保存不规范,未讲明留意事项、操作规程和动作要领而造成意外事故,追究相应老师的责任。

三、在各种活动,如:体育活动、各种文娱活动、劳动、*、*以及各种有组织的活动中,由于组织和预防突发性大事的预案不到位,造成的重大大事,应追究相应组织者的责任。

四、在课余时间所发的突发大事,要追究值日老师的相关责任和在场不加劝阻的老师的责任。

五、学校由于卫生措施不到位,或因学校食堂饮水、食品防范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老师、炊事员的责任。

六、教职工在请假期间,不负担责任。

所属工作消失失误,由学校领导临时指定的人员或相关的学校领导负责。

(注:以上制度中所指的责任,是指所发生的重大大事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责任。

)【第2篇】学校平安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了强化学校平安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实行平安责任追究制度。

一、我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平安、学校消防平安、饮食卫生平安、交通平安、体育设施平安、大型活动平安、师生平安教育等学校各项平安工作。

对于消失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平安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分管平安的副校长和分管详细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平安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各办公室平安责任人对本办公室的平安负责,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平安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五、电工必需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平安用电。

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六、学校食堂管理员对学校食堂、小卖店平安负责,要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小卖店的卫生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食品的选购、运输、储存、留验等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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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云岩区圣源学校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统称事故)的发生,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严肃追究安全稳定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教委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有责必究、处罚适当的原则。

(三)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四)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二、责任追究的对象
校长、副校长、副书记、班子成员及全校教职员工。

三、责任追究的权限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的教职员工实行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进行。

四、责任追究的内容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从思想意识、制度职责、管理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整治等各个环节和过程入手,凡学校班子集体、个人及教职员工因失教、失管、失察、失纠的失职、渎职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追究责任。

(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学校班子集体、成员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1、在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中,学校被通报批评的,或对出具的《学校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上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全年内有2次及以上被通报批评,并对出具的《学校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上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对班子集体、成员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2、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或排查出的隐患没有整改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领导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教职员工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1、班主任因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善、督促不力、汇报不及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其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2、任课教师因下列情况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其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⑴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的;
⑵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⑶擅离岗位、私自串课、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⑷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⑸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⑹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⑺发现或应该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制止的;⑻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管理,或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3、其他岗位人员:如档案管理员、理化生实验员、网络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校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医务人员、宿舍管理员、食堂管理员、驾驶员、门卫、水电工、锅炉工、值周领导(教)等,因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力,没有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导致失职、渎职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令其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调离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予以相关教职员工调离、解聘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全年内发生2人及以上学生非正常死亡,且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
2、在法定教育教学时间,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1人及以上非正常死亡,且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
3、学生在校期间或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一次性2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轻伤伤害事故的;
4、因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原因,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故,且被卫生执法等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
5、学生在校期间,发生10人次以上感染流行病,且被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定为责任事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6、学校发生校舍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7、学校学生发生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8、瞒报、迟报学校安全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工作不力致使学校安全事故事态扩大的;
9、因火灾等责任事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
10、其他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五、处理程序
(一)成立学校责任追究办公室,孙兴林任主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责任追究办公室成员。

(二)责任追究办公室依据群众、组织举报或校领导指示,初步确定需要责任追究的事实。

(三)通知与事实有直接关联的组织或个人,要求其对所调查的事实作出说明。

(四)由责任追究办公室全体成员组成责任追究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取证。

(五)责任追究办公室将开展责任追究,通知被调查的组织或个人,责成他们提供事实,积极配合调查小组工作。

(六)调查小组根据事实写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责任追究办公室根据事实分别处理:需要作党纪、政纪处分的,按拟被处分人性质,分别移交学校纪委按规定程序处理;不需纪律处分,但要追究责任的,交责任追究办公室讨论;根据调查事实不需要责任追究的,责任追究办公室向被调查组织或者个人作出说明,并在适当场合予以说明。

(八)责任追究办公室讨论决定对被追究者的处理或处罚种类。

凡要作全校通报批评或扣发津贴的需报学校有关会议批准。

依据事实不需责任追究的,将材料退还给责任追究办公室另作处理。

(九)责任追究办公室主任会同相关部门执行处理或处罚决定。

责任追究办公室主任认为处理或处罚明显偏轻偏重,执行后会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另行组织责任追究办公室,重新讨论决定。

同人同事只重新讨论一次。

(十)追究简易程序:与事实有直接关连的组织或个人,在责任追究办公室还未组成调查小组前,就说清了全部事实,且情节简单,责任追究办公室认为不需要再组织调查的,可用简单程序,即直接进入处理程序。

六、处理等级
(一)实行“一票否决”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员工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及法律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二)存在下列现象之一,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扣减直接责任人岗位津贴
1、重大安全事故
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处罚:
◆主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及全年绩效奖励工资100%。

◆次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及全年绩效奖励工资50%。

◆部门负责人扣除当月安全奖及全年绩效奖励工资25%。

2、发生一次一般事故
⑴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处罚:
◆主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扣除全年绩效奖励工资800元。

◆次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扣除全年绩效奖励工资400元。

⑵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人员处罚:
◆对管理部门责任人员按管理责任予以处罚,对学校各分管领导按国务院事故问责制度和渝北区安监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分。

3、发生一次轻微事故
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处罚:
◆主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
◆次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50%。

4、事故隐患处罚
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责任人、班级或办公室(专用室)张榜批评教育及年内不能评优,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扣除当月安全奖及学期安全奖: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谎报、隐瞒不报的。

◆对检查出的问题,本部门有能力整改而未按规定要求整改的。

◆私接乱拉电线的和违反规定使用电炉及其它设备的。

◆下班后,办公室、电脑、空调、吊扇、门窗不关的。

◆放学后,教室门窗、电脑、吊扇、日光灯未关班级(第四节晚自习课,任课教师使用教室多媒体,由任课教师负责关闭,其它由班主任负责处理)。

⑵教师随意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一次扣除当月四分之一教学安全奖;四次以上(包括四次)扣除全部学期教学安全奖(累计超过四次以上依次倒扣下月教学安全奖)。

对事故责任者或其他有关人员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肇事逃逸者、发生事故“私了”处理者、有意制造事故或伤害他人者、强迫他人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不听从劝阻者、明知故犯、屡教不改者、不吸取教训,一年内重复发生事故的,应视其情节加重处罚。

附:安全奖励标准
设立学期安全奖(500元)。

学期内未发生安全事故者,获学期安全奖。

设立当月教学安全奖(200元)。

当月内未发生安全事故者,获当月教学安全奖。

设立安全工作质量奖。

根据管理部门安全责任人的安全工作管理质量,酌情予以项目奖励(1000元/年)。

说明:有关安全奖金额数视绩效工资制实施后情况,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作出调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贵阳市云岩区圣源学校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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