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高利贷(有关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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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高利贷(有关高利贷的PPT)

疯狂的高利贷(有关高利贷的PPT)
高利贷引发的社会问题, 如暴力催收、非法拘禁等, 破坏社会稳定和安全。
资源错配
高利贷将资金从更有益的 投资转向高风险、高回报 的领域,导致资源错配和 浪费。
阻碍经济发展
高利贷对实体经济的健康 发展产生负面影响,阻碍 经济增长。
பைடு நூலகம்
对金融系统的危害
系统性风险
高利贷可能引发金融系统风险, 如信贷市场崩溃、金融机构破产
选择正规金融机构
了解借贷条件
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借贷,避免与 非正规或高风险借贷机构接触。
在选择借贷产品时,了解其利率、还 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具体条件。
核实借贷资质
在选择借贷机构时,核实其资质和信 誉,确保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了解借贷成本和风险
了解利率计算方式
清楚了解贷款利率的计算方式和年化利率水平, 警惕隐藏的高额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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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观看
期间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
隐形高利贷
总结词
隐形高利贷通常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违约金等方式 牟取暴利,利率和费用往往隐藏在合同条款中。
详细描述
隐形高利贷通常以复杂的合同条款和难以察觉的手续 费、违约金等形式出现。借款人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才 发现实际利率远高于宣传利率。此外,隐形高利贷还 常常通过虚假的宣传和隐瞒手段来诱骗借款人,使其 在不知不觉中陷入债务陷阱。由于利率和费用不透明 ,借款人往往难以维权,进而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压 力。
评估还款能力
在借贷前,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确保能够按时 还款,避免陷入债务困境。
了解违约后果
了解违约可能带来的后果,包括信用记录受损、 资产被追索等风险。
05 打击高利贷的法律措施

高利贷

高利贷

有关高利贷问题的几点思考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

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其最突出特征就是高额利息,那么多高的年利率才算是高利贷,虽然还存在分歧,但目前统一的认识是划一个标准,正如我们今天所规定的银行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便称之为高利贷。

据资料记载,我国高利贷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当时社会经济制度的不完善,并不存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此高利贷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新中国成立后所产生的高利贷。

1、高利贷产生的背景在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条件下, 高利贷曾一度销声匿迹。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经济生活的日渐活跃, 在我国很多地方高利贷又死灰复燃,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环境随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而变得更加宽松,当今中国在不断探索发展多元化的经济,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经济热度的不断升高,在利益的驱动下很多企业不断地进行扩大再生产,资金需求急剧攀升。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越来越开放,逐渐发展成为多元化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在城市之中,农村则很少,此外我国金融机构起步较晚,在很多方面仍存在不足。

2、高利贷产生的原因高利贷的存在主要是由于三方面的原因:(1)对高利贷的需求对高利贷的产生起到了拉动的作用①我国有大量的中小型民营企业, 这些企业处于起步或成长阶段, 原始积累不足, 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难以符合正规金融机构的审贷标准,一些金融机构担心借给民企的钱会变成坏账, 所以也不敢轻易与企业合作。

再加上国家信贷政策的限制、融资成本过高、手续繁琐和缺乏正规的财务会计记录等, 中国的中小企业几乎被排挤在正规金融机构之外。

因此, 一些小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 当急需资金而又无法从银行取得的时候, 他们只能通过借高利贷来“渡过难关”。

②目前个人要从银行贷到款, 除了房贷、车贷等消费类贷款, 其它的个人贷款一般都要求有抵押物, 虽然有少数银行提供不需要任何抵押物的信用贷款, 但只面对银行认定的一些特定优质客户。

民间高利贷疯狂的背后

民间高利贷疯狂的背后

“ 子 不让 炒 了 ; 房 炒煤 矿 被 国企 收 编 上 , 有一行滚 动播 出的“ 温馨提示 ” “ 保 就会坍塌 。 :担 ”
了, 山西煤 改让 温州 民间资本在 煤矿上损 公 司不允许 从事放贷 、 吸储 失 了 90多个 亿 ; 0 收藏 品市 场可 能 8 %以 等业 务 ” 但 该 协会 一 位不 0 ,
值得 注意的是 , 江的情况表明 , 浙 资金 告 。
上 述协 会负责 人估 计 , 温州 大概有 寄 诉 说 ,几乎所有的 民营担保公 司都是违 规 “ 售 行 40 0 多家 , 担保公 司近 1 0 家 ,永 强 操作 , 0 “ 0 因为拿担保 中介费太少了。 ” 多家 担 保公 司 由房 地 产公 司实 际 控 担 保公 司是这两年温州 民间放 贷的主 制 , 房地产 公 司把 担保公 司吸 收到 的民间 事实上 , 一轮监 管仍 然未 能触碰 灰 新
上, 随处可见 “ 吐血抛售 ” 房产的广告 , 中 路 潮会 愈演愈烈 , 其 如果 不处理好 , 温州经济 “ 鸩 止 渴 ” 饮 。
相 当部分 卖家是为 了变现投入到 民问借贷 会 有地 震 。

中。
在 温州担保协会 的大 门上 方的液晶屏 来 , 债权人 一挤兑 , 引发连锁 反应 , 金字 塔 可怕的是 , 多米诺骨牌还 在 随 着 年 底 春 节 还 倒下。除 了不断的跑路事件外 ,
跑 温州涉 及 民间追债 的 突发性诉 上都是赝 品。 “ ” 资本是要逐 利的 , 不去放 高 愿 具 名 的负 责 人无 奈 地表 贷 高 峰期 的临 近 。
如 讼正 大幅增 加 。多位 温州本 地 这 7 利贷 , 道 把钱放在银行等着 CI 难 P 吃掉 示 , 句 话 只 对 协 会 下 属 4 路 潮 会 愈演 愈 烈 。

疯狂的高利贷(有关高利贷的)课件

疯狂的高利贷(有关高利贷的)课件
合法性
高利贷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非法的。这是因为高利贷通常会导致借款方陷 入财务困境,破坏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合规性
尽管高利贷是非法的,但在某些地区或特定情况下,仍然存在一些合法的贷款 机构或个人提供类似高利贷的服务。这些机构或个人通常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以确保其业务合法合规。
03
高利贷的案例分析
在历史上,高利贷曾被视为非法的行业,但在某些时期和地区,它也被合法化并 成为重要的经济活动。在现代社会,高利贷在一些国家仍然存在,但多数国家已 经禁止或严格限制高利贷行为。
高利贷的全球影响
高利贷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一些国家,高利贷被认为是金融市场不发达和监管不力 的表现,导致金融资源分配不公和经济发展受阻。
国内高利贷案例
01
02
03
案例一
某小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 ,从高利贷借款100万, 月利率高达10%,最终因 无法偿还而破产。
案例二
某个人因突发急事,从高 利贷借款5万,承诺短期 内归还,结果利息越滚越 高,最终陷入债务困境。
案例三
某农民因种植经济作物需 要资金,被不法分子利用 高利贷进行盘剥,导致家 庭破产。
化。
02
法律风险
高利贷通常是不合法的,因此借款方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此外,如果
借款方无法偿还贷款,债权人可能会采取非法手段追讨债务,如威胁、
恐吓等。
03
生活风险
高利贷的高利率和还款压力可能会对借款方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他们可能会失去工作、家庭和朋友,甚至面临破产和无家可归的风险。
高利贷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了解法律保护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保护措施 ,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高利贷有关法律规定

高利贷有关法律规定

高利贷有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二、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

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目前,一般的高利贷行为虽然违法但是并不构成犯罪。

不过刑法中规定了一个相关的罪名:高利转贷罪。

所谓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关贷款的相关法律规定:《贷款通则》(1996.6.28 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2号)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打击高利贷法律案例分析(3篇)

打击高利贷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男,35岁,个体商人。

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张某于2019年向当地一家非法高利贷公司借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3%,还款期限为1年。

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张某按期支付了第一个月的利息,但在支付第二个月利息时,由于资金链断裂,张某无法按时还款。

随后,高利贷公司以每月5%的利率向张某追讨欠款,并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张某支付高额利息。

法律分析:一、高利贷的法律性质高利贷是指超出国家规定利率的民间借贷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范围的利息部分,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本案中,高利贷公司约定的月利率为3%,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应予以保护。

二、高利贷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如果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高利贷公司约定的月利率超出国家规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无效。

三、高利贷纠纷的处理1. 追回本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高利贷公司应返还张某的本金10万元。

2. 追回超出部分的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超出国家规定利率的利息部分不予保护。

在本案中,高利贷公司应返还张某超出部分的利息。

3. 追究高利贷公司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构成抢劫罪。

温州满城皆放高利贷 买房造房疯狂

温州满城皆放高利贷 买房造房疯狂

温州满城皆放高利贷买房造房疯狂“月息2分,你有多少,我们都要,”王志沏着茶言之凿凿地说,“如果你有熟人,愿以2分息向你借钱,你还会把钱存在银行吗?”一直在做产品代理销售的王志,如今另一个身份是温州一家担保公司的负责人。

王志说,公司平时业务就是“低息吸储、高息放贷”,这种“打着担保公司等旗号放高利贷”的现象在温州非常普遍,估计全市像他这样没牌没照的担保公司最起码有1000多家,运作资金在200亿元以上。

王志说,临近年底,再加上银行贷款缩量,之前一直活跃的温州高利贷市场再度疯狂,目前月息已飙升至5分,最高的甚至出现一两角。

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简称“温州市人行”)监测数据显示,下半年温州民间借贷加权平均利率已连续5个月上升,其中11月为23.08%,比上个月上升了0.25个百分点。

作为央行民间利率监测试点,温州这个如今持续高烧的高利贷市场,让王志隐约感到风险正在加剧。

满城皆放高利贷今年10月份,温州居民储蓄余额环比减少80.78亿元,这引起了温州市人行的高度关注,为此召集几家商业银行探讨原因。

一位与会银行部门负责人说,钱去了资本市场、二线城市楼市、私募基金等领域。

然而,这一银行共识并未得到完全赞同。

一位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中心负责人说,在低利率、高通胀下,很多居民把资金拿出来投资,其中更多流入民间借贷领域,估计与楼市、股市投资三分天下。

上述该银行负责人说,他周边1/3以上的朋友都在放高利贷,尤其是在一些温州工业经济强镇,比如柳市、永强、瓯北等,参与高利贷的人数更多、金额更大。

一位温州市公务员说,他周边也有一些朋友在放高利贷,大的和别人合伙开担保公司放高利贷,小的拿出几万元放贷赚点家庭生活费。

王志估计,目前温州有1000多家担保公司,运作资金高达200多亿元,这还不包括在外温商群体,据说永强仅在上海一地放贷资金就高达50亿元。

“目前温州几乎全城都在借贷,我们每天都能在报纸上看到担保公司的广告,担保公司俨然成为温州的第一大民间银行。

民间高利贷疯狂的背后

民间高利贷疯狂的背后

民间高利贷疯狂的背后作者:卢雨来源:《创新科技》 2011年第10期文/ 卢雨温州多米诺“跑路潮”近期,因资金链断而不断出逃的企业家和高利贷放贷人越来越多,已经在全国不同区域形成了“跑路潮”。

其中,浙江中小企业老板“跑路”风似乎越演越烈,在“重灾区”龙湾永强,仅8月份就发生了20多起跑路事件,其中涉及10亿元以上的“老高”跑了3人。

在温州民间金融史上,如此大规模的“跑路潮”实属罕见。

在民营经济和民间金融最发达的“借贷之城”浙江温州,资金链条已异常紧绷。

中秋夜,至少有3家温州企业老板因无力偿债而做了“走佬”:洞头县奥米流体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等高管集体失踪;“泵阀之乡”永嘉县的阿斯泰泵阀公司老板跑路和浙江祥源钢业、温州宝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保忠失踪(现已归案)。

节后的温州,无论是街头巷尾,还是本地网上论坛“703”中,“老高”(放高利贷的人)跑路、“走佬”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

在此之前,据不完全统计,4月以来温州已见诸报端的涉嫌高利贷的“老高”跑路事件已不下10家:江南皮革董事长黄鹤逃往国外,波特曼咖啡老板严勤为、天石电子老板叶建乐、巨邦鞋业老板王和霞、锦潮电器老板戴列竣、耐当劳鞋材公司老板戴志雄、落之神鞋业老板吴伟华、蝶梦儿鞋厂老板黄杰等均出走,百乐家电女老板郑珠菊携款潜逃被警方追捕归案。

在温州民间金融史上,如此大规模的“跑路潮”实属罕见。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这些人不会逃的。

”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延法告诉记者,有的债权人有黑社会后台,债务人一跑人身安全就失去了保障,而温州人乡土观念重、好面子,跑路等于自毁后半生的信用,“一般欠个几千万都不会跑”。

而江南皮革一案,《江南皮革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截至4月6日,江南皮革公司负债约2.6亿元,其留下的资产总计约为1.7 亿元,所有者权益约为-8 741 万元,严重资不抵债。

江南皮革欠中国银行、深发展、浙江农合三家银行的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分别为6 400 多万元、1 400 多万元和2 200 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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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现行的国有银行的信贷规则和运作模式,国企和政府性质的大项 目永远是贷款的重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总是分到很可怜的一杯羹 ,临近鄂尔多斯的包头市,民营企业贷款甚至占不到银行总贷款额的 两成。而承担社会就业80%以上责任的民营企业,在资金瓶颈中生存 ,只能求渴于民间资本。
• 然而有喜就有忧,少数从地下钱庄贷出巨额贷款的公司因 实业项目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连锁反应造成关联的信贷 公司形成坏死账目,继续发酵,导致个人的高利存储深度 套牢。很多人因此已经拿不回本钱。这些忧患目前虽然在 整个民间信贷格局中只占少数。但是每次发生后的传闻都 深深刺痛着鄂尔多斯各个信贷链条上的所有“蚂蚱”。
20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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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农村民间高利贷已经高达8000亿-1.4 万亿,仅浙东南地区就有3000多亿元[1][1]. 具体来说,农 村“高利贷”存在的现状如下:
• 1. 高利贷在我国农村各地普遍存在,且在农户借款中所 占比例巨大
• 据资料表明,在中国中部地区农户借款中私人贷款占到71 .26%,东部地区农户借款中绝大部分来自民间金融[2][2]。
20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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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全民转战高利贷
• 2.供求严重失衡的农村金融市场,为民间高利贷活动的盛行提供了可乘之机
• 农村资金供求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而与此同时,大的银行几乎不给农民贷款,大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农民贷款事实上又设置了很 高的门槛,这样的现实就为民间高利贷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 3.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为民间高利贷的形成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 2.农民没有有效的担保和抵押很难从信用社获得贷款
• 2023.0信/用11观/1念4差,农民不愿意还款
9
• 4.农民没有能力还款,再贷款比较难
民间借贷,让谁欢喜让谁忧
• 游走于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民间借贷资本,是中国经济发展转型中一 个不可回避的资金力量。源有出处,存有理由,生有市场。有其有利 经济发展的一面,也有其危害金融市场的一面。风险与利益并存,合 法与违规交叉。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 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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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4
4
2020/11/14
2分的月息=2%×12
24% =
(年利率)
4分的月息=4%×12
48% =
(年利率)
6分的月息=6%×12
72% =
(年利率)
5
1:状况 2:原因 3:危害 3:建议
• 5.农村信用环境不配套是农村民间高利贷活动产生的重要社会因素
• 农业是受自然和市场风险双重影响的弱质产业,而我国至今没有一个完整的农业保险体系,农业缺乏一套补偿,扩散和转移风险机制。
• 6.农业企业的缺乏是高利贷盛行的推动力量
• 中国证券市场农业版块的企业尚不足40家,中国农业吸收外商投资项目数占外商投资总数的比重尚不足3%,投资额还不足2% 。
2020/11/14
8
• 三、 农村民间高利贷形成原因的分析
• (一)社会经济原因
• 1.民间金融没有合法地位,很难依法受到保护,客观上导致了高利贷在农村的盛行
• 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除了低息或无息的友情贷款外,基本不允许民间金融的存在。此项规定就从政策上限制了农民借贷资金的来源,不利于 民间金融的生存和发展,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 2.高利贷的主要贷款者是个人 • 3.高利贷手续简单 • 4.利率高 • 我国农村农户借贷利率月息普遍都在2分到4分上下浮动,大
多数实行利滚利的计息方式,实际月息要比帐面月息高的 多。
• 5.隐蔽性强,引起的纠纷查处难

20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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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必究
• (4)信贷员不愿放贷
• (5)贷款中存在的问题
• 3.商业银行撤并网点,大量资金倒流入城
• 4.邮政储蓄抽逃农村资金严重
• 5.金融监管部门对民间高利贷处理力度不大
• (三)农户方面的原因
• 1.农民对资本的需求十分庞大,导致了高利贷在农村出现
• 农民太多这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国情限制,在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背景下,农民为了生产生活的资金,求助于不需要繁琐贷款手续的高利贷 就存在可能性。
• (2)农村信用社设置了许多人为的门槛
• 农民到信用社贷款要经过信用评定,办理抵押,公证部门公证等等,不仅环节多,手续繁,而且费用大,各种各样的费用加起来也就和民间 高利贷相差无几了。
• (3)信贷员惧贷,惜贷
• 现在,农信社和信贷人员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向农民贷款时顾虑重重,慎之又慎。一旦有农民上门申请贷款,他们因对贷款者的情临着基础薄弱,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于是,民间高利贷便有了可乘之机,成为广大 农民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
• 4.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农村利益分化、阶层分化剧烈,资本分配严重失衡是高利贷盛行的社会原因
• 现阶段农村的阶层分化已经相当明显, 富裕村民往往将资本投向城市或其他高赢利领域,农业资本根本不能满足,必然使高利贷成为从中盘剥 弱势农民的主要手段。
疯狂高利贷(有关高利贷)
2020/11/14
2
高 利 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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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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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 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 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 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 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 利率本数)。
• (二)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 1.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管理问题
• (1)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太短
• (2)人民银行再贷款管理管理不够灵活,导致支农与农业生产相脱节
• 2. 农村信用社方面原因
• (1)单一的农村金融格局,致使服务意识明显淡化
• 从 1999年起,四大商业银行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机构撤并活动,开始形成了信用社在农村一统天下的局面。由于缺乏应有的竞争对手,一些信 用社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较过去明显淡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在信用社贷款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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