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商业贿赂条款》
反商业贿赂条款(推荐5篇)

反商业贿赂条款(推荐5篇)第一篇:反商业贿赂条款反商业贿赂条款一、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构成商业贿赂(行贿)犯罪的,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的刑事责任追究。
二、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其他好处是指各种物质性或非物质性利益。
三、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四、双方除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以外,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五、若甲方人员直接或间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乙方应提供相关证据予甲方。
六、乙方违反上述反商业贿赂条款规定主动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或不配合甲方查处甲方工作人员受贿行为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则乙方的赔偿数额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
七、反商业贿赂举报邮箱:。
八、附件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篇:反商业贿赂XX中医医院治理商业贿赂自查报告为进一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青卫纪字[2012]9号文件《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我院在前段时期持续不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又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再一次的调查摸底,查找问题,自查自纠。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反商业贿赂规定

关于反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防范检测检验工作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检测检验人员应当遵循科学、公正、精确、高效、服务企业的原则,恪守第三方立场,遵守国家有关反腐倡廉的规定,杜绝索贿受贿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被检测企业为某种利益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本公司或者员工的行为。
本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被检测企业为其既得利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本公司或者员工的财物。
本款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第四条公司检测检验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被检测企业的财物,为其谋取利益;(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或者接受被检测企业提供的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度假及其他高档消费等活动;(三)在被检测企业兼职或受聘,卷入其研究、开发、设等工作;(四)无合法理由反复要求被检测企业提供规定以外的其他资料或信息;(五)擅自向被检测企业通报检测计划,披露内部信息,私下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承诺;(六)弄虚作假,擅自更改原始检测数据;(七)擅自泄露、利用被检测企业机密信息,侵犯被检测企业知识产权;(八)干预或妨碍被检测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九)非法干预其它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个人和组织发现检测检验工作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有权向公司综合部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对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利用工作权力索贿受贿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当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检测检验人员在检测过程中,被检测企业提供的检测费以外的任何现金,返回公司后必须上交公司财务部,未上交者一经发现扣发三个月工资。
禁止商业贿赂条款100907

禁止商业贿赂条款
1.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及乙方聘任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甲方(即指凯德商用)员工或受甲方委托人员任何形式的贿赂(包括馈赠、回扣及特别折扣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须给予乙方任何补偿或赔偿。
2.若甲方员工或受甲方委托人员向乙方提出任何索贿要求,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
如果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甲方员工或受甲方委托人员存在上述非法行为,则甲方将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双方的利益。
仅为此目的且无论本合同是否另设通知条款定有其他通知方式,乙方可以电邮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指定邮箱地址cmafraudreport@。
企业反腐败反贿赂条例

关于在公司推行反商业贿赂的规定一、目的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做到诚实守信,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强化制度监督,推进制度反腐,加强对易发多发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治理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1、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所有的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定。
2、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定管制范围内。
三、管理程序1、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人员实行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重要岗位人员个人向公司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唯有签署了此承诺书并取得相关授权后的公司职员才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协议。
2、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必须向我司签订一份《反商业贿赂协议》。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依法行使审计监察的职责;(3)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4)贯彻落实《反商业贿赂协议》与《廉洁自律承诺书》,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5)负责对公司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4、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责任:(1)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2)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3)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审计监察中心)的管理;(4)若违反承诺,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规定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规定关于禁止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规定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禁止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规定第一条为防范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切实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商业贿赂公约》、《刑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此处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此处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在帐外暗中收受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此处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此处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第三条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正当交易行为是指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但尚未构成商业贿赂案件的行为。
具体包括:,一,证券经纪业务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1、在协议之外账外暗中给予投资者金额较大的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
2、将机构投资者缴纳的证券交易佣金~账外暗中直接或间接返还给个人。
,二,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为了取得受托资金~在账外暗中向委托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或间接支付金额较大的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
,三,投资银行业务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1、在合同之外账外暗中向发行人收取金额较大的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
禁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范文

禁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范文禁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廉洁经营的企业文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及合作伙伴,并强调全员参与、追求诚实守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必须遵守企业内外的法律法规及道德标准,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外所有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合作、招投标、市场推广等环节。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及合作伙伴,包括以任何形式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员工、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等。
第三章原则第六条廉洁经营原则。
企业员工、合作伙伴应本着廉洁经营的原则,以诚信、公正的态度开展商业活动。
第七条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原则。
企业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教育员工、合作伙伴遵守管理制度。
第八条禁止商业贿赂原则。
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不得向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个人或组织提供或接受财物、礼品、娱乐、旅游等非正常利益。
第九条严禁变相商业贿赂原则。
禁止以合法形式遮掩商业贿赂行为,如设立“业务招待费”、购买假发票等手段。
任何与企业业务有关的费用都必须合法、合规,并有相应的审批和报销程序。
第十条合法合规原则。
员工、合作伙伴在开展商业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确保业务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第四章商业贿赂防控措施第十一条审批流程规范。
企业应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对涉及金额较大、风险较高的业务活动进行明确的决策程序和相应审批机制。
第十二条礼品接收管理。
企业员工、合作伙伴接受礼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接受礼品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标准;2. 接受礼品应当是公开透明的,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猜忌;3. 接受礼品后要记录并报备给所属部门或上级领导;4. 一定要拒绝对方过于贵重的礼品。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本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戒或追责。
对严重违规的行为,将依法提起诉讼,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2024企业反商业贿赂行为标准协议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企业反商业贿赂行为标准协议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商业贿赂1.2 关联企业1.3 员工第二条反商业贿赂原则2.1 禁止商业贿赂2.2 公平竞争2.3 透明交易第三条反商业贿赂规定3.1 不得行贿3.2 不得接受贿赂3.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四条培训与宣传4.1 培训义务4.2 宣传义务第五条监督与管理5.1 内部监督5.2 设立反贿赂管理部门5.3 定期审计第六条举报机制6.1 设立匿名举报渠道6.2 保护举报人6.3 调查与处理第七条违规行为处理7.1 违规行为的认定7.2 处理措施7.3 记录与通报第八条责任与赔偿8.1 违规者的责任8.2 公司的赔偿责任第九条保密义务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0.1 生效条件10.2 变更程序10.3 终止条件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程序11.3 法律诉讼第十二条适用法律12.1 适用法律第十三条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列表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的其他约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商业贿赂本合同所称商业贿赂,是指以金钱、物品、服务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向能够影响采购决策或者其他商业活动的人员行贿,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2 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是指在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1.3 员工员工是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
第二条反商业贿赂原则2.1 禁止商业贿赂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行商业贿赂行为,不得利用任何手段影响采购决策或其他商业活动。
2.2 公平竞争双方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通过正当的竞争手段获取商业机会,不得利用商业贿赂手段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2.3 透明交易双方应保证交易的透明度,确保交易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模糊不清的交易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禁止商业贿赂条款》

禁止商业贿赂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2、双方确认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人员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1)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或报销各种费用、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劵)、旅游、考察、房屋装修等。
(2)借款、融资担保、商品赊销、回扣、购物折扣、置业、礼品(如纪念品、节日礼品等)、馈赠、娱乐、招待等。
3、甲方就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提供的上述不正当利益行为不承担还款或担保等任何法律责任,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减免或抵扣任何应付费用或拒绝履行其他协议义务。
4、若甲方人员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给予其上述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应向甲方相关监察部门(监察部门为甲方所属集团审计部;举报电话为[];举报邮箱为[])提供相关证据,甲方查实后将及时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严格保密。
5、若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除需按甲方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协议其他约定承担导致协议终止的违约责任。
同时甲方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暂停支付所有应付账款,或通过司法途径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及商誉损失),并将乙方列入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的黑名单,永不合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禁止商业贿赂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2、双方确认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人员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1)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或报销各种费用、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劵)、旅游、考察、房屋装修等。
(2)借款、融资担保、商品赊销、回扣、购物折扣、置业、礼品(如纪念品、节日礼品等)、馈赠、娱乐、招待等。
3、甲方就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提供的上述不正当利益行为不承担还款或担保等任何法律责任,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减免或抵扣任何应付费用或拒绝履行其他协议义务。
4、若甲方人员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给予其上述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应向甲方相关监察部门(监察部门为甲方所属集团审计部;举报电话为[];举报邮箱为[])提供相关证据,甲方查实后将及时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严格保密。
5、若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除需按甲方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协议其他约定承担导致协议终止的违约责任。
同时甲方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暂停支付所有应付账款,或通过司法途径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及商誉损失),并将乙方列入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的黑名单,永不合作。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