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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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基本标准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血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0]448号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我部对1993年颁布的《血站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血站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血站基本标准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中国输血协会卫生部办公厅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印发校对:高光明附件:血站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应有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检验,成分血制备,贮血、发血,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并有相宜的科室设置。

二、人员配置(一)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卫生技术人员数(人)2000以下2000-1000010000-2000020000-4000040000以上以上(二)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高、中、初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比较要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2.血液中心主任应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基层血站站长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

3.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4.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成分血制备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建筑和设施(一)建筑要求1.血站选址应远离污染源;2.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区域应分开;3.业务工作区域内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应分开;4.业务科室的结构布局符合工作流程;人流物流分开;符合卫生学要求;5.应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休息场所;6.特殊需要开放分离血液成分的,必须在100级洁净间(台)操作。

(二)建筑面积1.业务部门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2.业务部门建筑面积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业务部门建筑面积(m2)2000以下2000-1000010000-2000020000-4000040000以上 500以上--以上(三)辅助设施要求1.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3.污水、污物处理及废气排放设施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4.应有与采供血任务相适应的运血车;5.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是指专门从事采集、储存、检验和输注血液及其制品的机构,其工作涉及到公共卫生和医疗领域,因此对于血站的管理和运营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

为了确保血站的正常运作,保障血液安全和供应,制定了一系列的血站基本标准。

本文将从血站的建设、设施、人员、设备、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血站的建设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建筑结构、用电、用水、通风、照明等方面的规定。

建筑结构要符合防火、防爆、防震等安全要求,用电、用水等设施要符合卫生标准,通风、照明要满足工作需要。

此外,血站的场地选择要远离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场所,周围环境要清洁、安静,有利于血站的正常运作。

其次,血站的设施要齐全,包括采血室、检验室、储存室、输血室等。

采血室要保证采血器材的清洁和消毒,检验室要有完善的检验设备和条件,储存室要符合血液储存的要求,输血室要有安全、舒适的输血环境。

此外,血站的设施还应该配备应急处理设施,保证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再次,血站的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包括采血人员、检验人员、医生、护士等。

他们要熟悉血站的操作规程,掌握采血、检验、储存、输血等技术要领,严格遵守血液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血液采集和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此外,血站的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设备的安全、有效和稳定。

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更新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最后,血站的质量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评价、质量监测等。

对于血液采集、检验、储存、输血等环节要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血液的安全和有效。

总之,血站基本标准是保障血站正常运作、血液安全和供应的重要保障,血站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建设、设施、人员、设备、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确保血站的安全、有效和稳定运行。

血站基本标准考试题

血站基本标准考试题

血站基本标准考试题
1. 请列举献血前的禁忌症和暂时性禁忌症。

2. 描述血浆和红细胞的主要成分及其功能。

3. 请解释RH血型系统和ABO血型系统。

4. 在进行静脉采血时,正确的穿刺角度是多少度?
5. 请列举血液传染病的常见种类,并说明其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6. 描述血液采集后的正确处理程序,包括标本的保存和运输。

7. 请解释血液凝固过程,并说明在采血过程中如何预防凝血。

8. 什么是无菌技术?在血液采集中为什么无菌技术至关重要?
9. 请描述血站中的质控措施,确保采集到的血液安全有效。

10. 描述血液采集现场发生意外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以上是一些可能出现在血站基本标准考试中的题目,涉及了献血前后的操作流程、血液学知识、感染病害的预防控制等内容。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你准备考试。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培训试题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培训试题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培训试题姓名:部门: 得分:一、选择题: (每题3 分,共60 分)1. 对血站工作人员任职的要求错误的是: ( )A.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B.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C.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成份血制备、检验等相关业务工作。

D。

血液中心主任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2。

对血站建造要求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 )A.血站的选址应远离污染源B.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区域分开C.业务工作区域内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应分开D.特殊需要开放分离血液成份的,必须在符合Ⅲ类环境室内操作。

3。

血站建造面积应能满足其业务和功能的需要,其业务部门建造面积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正确的是( )A.2000—10000 升,500 (m2 )B 。

10000—20000 升,2000-3000(m2 )C .20000—40000 升,3000—4500(m2 )D 。

40000 升以上,4000 (m2 )以上4。

对血站辅助设施要求错误的是( )A.无须具有双路供电或者应急发电设施B.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C.应有与采供血任务相适应的运血车D。

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5。

血站设备要求错误的是( )A.某层血站须具有贮血专用冰箱、低温冰箱、恒温水浴箱、洁净台等21 中设备B。

中心血站在基层血站配备的基础上还应配备血小板保存箱、血细胞分离机、速冻冰箱等33 中设备C。

血液中心在中心血站的基础上还应配备细菌培养箱、温控器、采血车等41 中设备D.计量器具只需出厂合格证,无须法定计量部门的检定合格证明6.下列哪项属于质量控制范围( )A。

建立质量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B.参加市级室间质量评估制度C.全血及成份血质量标准可依血站实际情况进行制定D。

血站基本标准中关于辅助设施要求

血站基本标准中关于辅助设施要求

血站基本标准中关于辅助设施要求血站作为采集、储存和处理血液及其制品的场所,需要具备一系列辅助设施来保证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血站基本标准中关于辅助设施要求的参考内容:1. 门禁与安全控制:血站应设置适当的门禁系统,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血站区域。

此外,应配备警报系统、紧急处理设备等安全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

2. 环境控制:血站应确保良好的空气质量、温度和湿度控制,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存储和处理血液及其制品。

此外,应保证室内的通风和消毒措施,以减少污染和传染风险。

3. 储存设施:血站需要有专门的储存设施,用于存放血液和血浆。

这些设施应具备恒温功能,能够保持血液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

同时,应采取适当的标识和分类方法,确保存储的血液不会混淆或交叉感染。

4. 流程控制设施:血站应建立合理的工作流程和设备配置,确保血液采集、测试、加工和储存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此外,应配备适用于血液采集和处理的设备和工具,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废弃物处理设施:血站必须有合适的废弃物处理设施,以进行血液制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理。

这些设施应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和标准,防止废弃物的交叉污染和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6. 办公设施:血站必须设有办公区域,用于管理和记录血液相关的信息,包括供应商、采购、库存等等。

办公设施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和软件,方便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和对血液库存进行追踪和管理。

7. 培训设施:血站应提供培训设施,用于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培训设施应配备合适的教学设备,例如幻灯片和投影仪等,以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血液采集和处理的技能和知识。

8. 紧急救助设施:血站必须配备紧急救助设施和装备,以应对突发状况。

这些设施包括急救箱、急救设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等等,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紧急医疗服务和救助。

总之,血站的辅助设施是确保血液采集和处理过程的关键因素之一,它们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将直接影响血液的质量和安全性。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0]448号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我部对1993年颁布的《血站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血站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血站基本标准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中国输血协会卫生部办公厅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印发校对:高光明附件:血站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应有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检验,成分血制备,贮血、发血,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并有相宜的科室设置。

二、人员配置(一)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卫生技术人员数(人)2000以下2000-1000010000-2000020000-4000040000以上 12-2020-7070-120120-200200以上(二)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高、中、初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比较要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2.血液中心主任应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基层血站站长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

3.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4.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成分血制备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建筑和设施(一)建筑要求1.血站选址应远离污染源;2.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区域应分开;3.业务工作区域内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应分开;4.业务科室的结构布局符合工作流程;人流物流分开;符合卫生学要求;5.应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休息场所;6.特殊需要开放分离血液成分的,必须在100级洁净间(台)操作。

(二)建筑面积1.业务部门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2.业务部门建筑面积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业务部门建筑面积(m2)2000以下2000-1000010000-2000020000-4000040000以上 500以上1000-20001500-30003000-45004500以上(三)辅助设施要求1.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3.污水、污物处理及废气排放设施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4.应有与采供血任务相适应的运血车;5.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是一个负责采集、处理、储存和分发血液及其制品的机构,
为维护公众健康和医疗服务提供关键性支持。

以下是血站基本标准:
1. 地理位置:血站应位于易于到达、交通便捷、安全可靠的区域。

2. 建筑要求:血站必须建设有适合储存和处理血液的设备和空间,同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确保人员健康和安全。

3. 人员要求:血站应配备有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应包括医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4. 采血标准:血站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
业标准制定和执行采血标准,保证采血的质量和安全。

5. 检测标准:血站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
业标准制定和执行血液检测标准,确保向患者提供安全的血液和制品。

6. 包装和存储要求:血站必须对血液和制品进行适当的包装和
存储,保证血液和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7. 分发标准:血站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
业标准制定和执行血液和制品的分发标准,确保向患者提供安全的血
液和制品。

8. 联合配合:血站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和配合,以确
保血液和制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以上标准是血站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基本要求。

血站应不断加强管
理和技术水平,以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是指专门从事采集、储存、检测、加工、分发和使用血液及其制品的机构。

血站的建设和运行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因此,血站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

本文将介绍血站的基本标准,以便血站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血液安全和供应充足。

首先,血站的场所和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血站的场所应当位于城市人口集中的地区,便于供血者和受血者的前来。

场所内部应当保持干净整洁,通风良好,设施设备完善。

血站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卫生健康培训,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确保血液采集和储存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其次,血站的采集和检测工作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

血液采集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采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确保供血者的安全和血液的质量。

采集的血液样本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测,包括传染病标志物、血型和其他相关指标的检测,确保受血者不会因为输血而感染疾病。

另外,血站的储存和分发工作也必须符合相关的管理标准。

血液制品的储存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其他要求,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分发血液制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需求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血液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最后,血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或违反相关规定,确保血站工作的安全和有效。

总之,血站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机构,其建设和运行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

血站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血液安全和供应工作,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希望各个血站能够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供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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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发布《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加强采供血机构管理,我部制定了《血站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现下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要提高对发展输血事业和加强血站及血液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在经济改革的浪潮中,要充分认识血站是国家专营的非盈利性的医疗卫生单位,其管理内涵、质控特性与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有所不同;要对血站管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握方向,切实把血站管理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同时,要搞好血站管理干部的管理培训,学习科学管理知识,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统一标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标准》是全国各级血站的基本标准,也是管理血站的长期目标。

在实施《标准》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血液是直接进入人体的特殊物质,其质量标准必须统一,没有地区或级别差异,凡质量问题一律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不能降低标准。

2、我国血站发展很不平衡,各地各级血站的条件和历史背景不同,差别大,跨度大,功能和任务亦不完全相同。

在这样一种极不平衡的状态下,采用同一尺度进行血站管理与评审难度较大,因而,既要统一标准,保证血液质量,又要兼顾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建筑、设备、人员配备等硬件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3、由于血站的特殊性、评审考核的对象不同,决定其标准中有大量的目标值是不确定的、模糊的,还有一些不可控指标,要进行综合判断和整体评价,避免可能出现的片面性。

三、突出重点,认真自查,保证质量各级血站要自查、自评,要认真整顿供血队伍,严格筛选,采用统一《供血证》;要逐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把质量管理贯穿于血站工作的各个环节,使之惯性运行,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措施,定期检查考核。

四、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综合评审血站以采供血为中心开展活动,血液质量问题至关重要,而质量管理却是我国血站管理的薄弱环节。

实施《标准》,要围绕血液质量这个中心,建立评审制度,采取平时检查监督与周期性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全面考核与评审;要健全评审组织,建立一支作风严谨、坚持原则、工作认真、专业全面的评审队伍。

为了贯彻实施《标准》,使其具体化,数量化,便于操作,便于考核,我部委托中国输血协会制订了《血站评审评分标准》、《血站评审申请书》等,并统一了评审程序和考核检查方法,作为贯彻《标准》的参考性文件和评审工作的依据,供各地参考。

实施《标准》与评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内容广泛,且赋予连续性的工作。

由于各地血站的管理体制不尽相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差异较大,各有不同优势,迫切需要互相沟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避免固步自封,尤其是代表地区先进水平的,或代表全国领先水平的血站,更应交叉评审。

卫生部负责组织评审各省级血液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其它各级血站的评审工作。

五、《标准》在供血者健康检查和血液检查中增加了丙型肝炎抗体检测,在高危人群中增加艾滋病病毒检测等项目,各地要严格执行。

检测的诊断试剂必须使用有卫生部正式批准文号的试剂或进口试剂。

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协商解决。

六、本《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请各地将贯彻落实情况随时报我部医政司。

附件:血站基本标准血站基本标准文号:卫医发[1993]第2号发文单位:卫生部颁布日期:1993-02-17执行日期:1993-07-01根据《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一、任务(一)配合献血办公室,统一管理本辖区血源。

(二)做好采血、供血工作,为辖区内的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临床用血和应急用血,保证血液质量,保障供血者和受血者的安全、健康。

(三)积极推广成分血输血。

(四)指导下级血站(库)的业务技术工作,提供血液管理和采供血以及质量监控等相关服务。

(五)培养输血技术人才,开展输血科研、教学工作。

(六)开展国内外输血学术和科技交流。

(七)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建筑的功能和卫生学要求(一)血站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并应有供血者休息场所;(二)工作场所的结构布局应符合技术操作规程,并符合人、物流向合理、适宜的要求;(三)采血、成分血制备和供应须有专用工作室,其建筑面积和结构应符合操作规程和卫生学要求;(四)实验动物房须分区建筑。

动物房应设立检疫室、饲养室、实验室等,并符合不同品种的动物分隔饲养的需要;实验动物房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三、人员配备血站应配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一)血站职工人数与年采血量参考比例:年采血量(立升)职工数(人)1000~10000<10010000~20000 <16020000~40000 <28040000以上<350(二)具有国家认定资格(或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

其中高、中、初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要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三)领导班子要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工作协调、效率较高。

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管理职责相应的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四)技术岗位须由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在编人员承担;(五)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有计划地进行全面质量教育和岗位培训,定期考核,不断提高其思想、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六)各级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资格:血液中心1、中心主任: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和高级卫生技术职称,经过管理专业培训;熟悉血站业务,具有较丰富的血站管理经验,胜任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2、中心业务副主任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和高级卫生技术职称,经过专业培训;从事输血工作三年以上,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熟悉血站(或本科室)业务,有一定的管理经验,胜任本职工作;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中心血站1、站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经过管理专业培训;熟悉血站业务,有一定的血站管理经验,胜任本职工作;能阅读本专业外语书刊。

2、业务副站长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经过专业培训;从事输血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熟悉血站(或本科室)业务,有一定的管理经验,胜任本职工作;能阅读本专业外语书刊。

血站1、站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经过管理专业培训;熟悉血站业务,有一定的血站管理经验,胜任本职工作。

2、业务副部长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经过专业培训,从事输血工作二年以上,熟悉血站(或本科室)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四、行政管理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办法。

(一)组织管理应具备行政、业务、党务、人事、信息、财务、设备、总务等功能,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计划管理有长期和中短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完成计划的进度、指标、措施、步骤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制度管理必备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见附件1)。

(四)信息管理1、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完成各种记录、登记和统计,并进行信息分析与反馈。

2、进行血液及各种成分血的质量和成本效益分析工作。

3、电子计算机信息管理。

4、有完整、系统的科技档案。

5、有足够数量的中外文输血专业图书、期刊和情报资料等。

(五)仪器设备管理应具有与其业务、科研、生产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常规设备齐全,专业设备适宜。

1、实行专管共用。

有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保养、维修、更新与损坏赔偿制度以及技术和资产管理制度,保证工作需要。

2、建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强仪器设备的计量管理。

(六)财务审计管理1、设立财务科(室),人员编制合理,职责范围明确,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

2、建立、执行各种财会档案和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血液和各种成分血的价格。

4、设有与财务机构相平行的审计组织,对资金和财产的使用与效益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总务管理1、有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制度。

2、及时、主动地为科室服务。

做到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两满意(职工满意、供血者满意),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

(八)环境与安全管理1、内外环境整洁、安静、安全、绿化和美观。

2、工作场所应符合卫生学要求,周围无污染源,污水、污物及废气排放与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业务管理按照《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中规定的许可项目开展采供血业务。

(一)专业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规模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体现以下专业功能:1、血源管理:献血宣传、计划调度、血源组织、登记和发证等;2、体检采血:体检、化验、采血、贮血、发血等;3、成分血制备:血液成分分离等;4、供应:器具制备、制剂、消毒等;5、质量控制:生化鉴定、微生物鉴定、生物实验等;6、输血研究:血型、免疫、血液成分制备、临床输血、血液保存、输血并发症和传染病等。

(二)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工作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业务技术操作人员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技术熟练,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四)根据《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供血者进行筛选:1、对供血者和供浆者要严格区分。

2、供血者体检、采血标本、采血时,须核对身份证及供血证的各项内容,发现有冒名顶替或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供血。

3、供血者体检必须严格执行《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附件2)。

4、建立稀有血型、特异抗体等“特种供血者”档案。

(五)无偿献血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六)采血标本必须使用有生产批准文号的一次性注射器。

(七)检测乙肝、丙肝、艾滋病及梅毒等诊断试剂和配制用原药必须有批准文号。

(八)采血必须使用有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的全封闭一次性采血袋。

(九)成分血制备应使用有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的全封闭多联袋,在清洁区内进行。

(十)入库的全血及成分血标签齐全(包括血站名称和许可证号),包装合格;血库须根据不同的品种、血型、日期及其不同的储存要求依次存放。

(十一)根据本地区医疗用血情况确定各种血型的最佳库存量,发出的全血及成分血不得超过有效期;严禁发出不合格的全血及成分血;不得将退回的全血及成分血再次发出使用。

六、质量管理(一)建立站、科两级质量控制组织,负责各部门、各业务环节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并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记录;(二)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系统;(三)建立感染监控制度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并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四)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保健档案;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严重皮肤病、HBsAg阳性、HCV抗体阳性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采供血、成分血制备及消毒供应等岗位的工作;(五)对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全面质量教育和岗位培训,并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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