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doc

合集下载

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模板

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确保加油计量准确可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加油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加油站。

第三条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准确性原则:确保加油计量准确无误,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安全性原则:加强计量操作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3. 规范化原则: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实现计量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4. 服务性原则:提高计量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加油站设立计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站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计量管理小组职责:1. 负责编制和实施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2. 组织计量人员培训,提高计量操作技能;3. 监督检查计量操作过程,确保计量准确可靠;4. 及时发现和纠正计量工作中的问题;5. 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和检定;6. 处理计量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加油站计量人员职责:1. 按照规定操作计量器具,确保计量准确;2. 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维护;3. 记录计量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完整;4. 发现计量器具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计量管理小组;5. 参加计量培训,提高计量操作技能。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第七条加油站应配备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

第八条计量器具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应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

第九条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应如实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计量操作管理第十一条计量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计量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计量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计量操作,确保计量准确。

第十三条计量操作人员应使用符合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擅自更换或改装计量器具。

第十四条计量操作过程中,如发现计量器具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计量管理小组。

第十五条计量操作人员应做好计量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范文

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范文

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范文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加油站计量工作,确保计量准确、公平、公正,提高用户满意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计量管理制度。

第2条加油站计量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并有专职计量管理员负责监督计量工作。

第3条加油站计量工作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并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和核查。

第4条加油站计量管理应加强对计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性能稳定和准确度。

第2章加油站计量设备管理第5条加油站计量设备应选用具有强制检定合格证明的计量仪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定和核查。

第6条加油站计量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第7条加油站计量设备应保持在环境温度、湿度等条件适宜的环境中工作,避免因环境变化引起的计量误差。

第8条加油站计量设备应与计算机系统连接,确保计量数据准确传输。

第3章加油站计量工作流程管理第9条加油站计量工作流程包括进货、进油、出油和清算等环节。

第10条加油站应及时向供应商订购汽油、柴油等燃油,确保库存充足,避免因断货造成服务中断。

第11条加油站应配备足够的储油量,并定期对储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油品污染和泄漏。

第12条加油站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燃油进油操作,确保进油量准确。

第13条加油站应定期对燃油罐进行检查和清算,确保出油量准确,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14条加油站应定期清点现金,核对与计量数据的一致性,确保收益的合理性和客户的权益。

第4章加油站计量管理监督第15条加油站计量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计量知识和技能,负责监督计量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16条加油站计量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计量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问题。

第17条加油站计量管理员应定期抽取样品进行化验,确保燃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18条加油站计量管理员应及时处理用户关于计量准确性和服务质量的投诉,并进行记录和分析。

第5章加油站计量管理档案第19条加油站计量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加油站计量设备的购置、检定、核查、维护和保养等情况。

加油站计量管理规章制度

加油站计量管理规章制度

加油站计量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顾客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遵守国家计量法规定。

第四条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确保加油站顾客权益。

第五条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据相关计量单位规范进行操作。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加强计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加油站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章计量设备管理第九条加油站应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加油站计量设备使用前应经过检验合格。

第十一条加油站计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确保计量准确。

第十二条加油站计量设备应设置在明显位置,方便顾客查看。

第十三条加油站计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加油站计量设备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处理。

第十五条加油站计量设备定期检测记录应保存备查,以备审查。

第三章加油站计量操作规范第十六条加油站计量操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佩戴工作牌照。

第十七条加油站计量操作人员应礼貌待客,不得有不文明行为。

第十八条加油站计量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规范,不得擅自操作。

第十九条加油站计量操作人员应及时完善操作记录,确保计量准确。

第二十条加油站计量操作人员不得私自调整计量设备,确保计量准确。

第二十一条加油站计量操作人员不得向顾客故意误导,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章加油站计量监督第二十二条加油站应定期邀请监督单位对计量工作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加油站计量工作应及时整改问题,确保计量准确。

第二十四条加油站计量工作不得私自处理问题,发现问题应主动向监督单位报告。

第二十五条加油站计量工作发现问题后,应配合监督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加油站计量工作人员不得向外泄漏内部信息,确保计量工作顺利进行。

加油站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加油站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加油站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计量器具登记与档案管理制度
1、计量技术资料、原始记录、统计报表、证书、标志是考核计量水平,加强计量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做到项目齐全,数据可靠,专人保管。

2,
3
4
1
2
1,确保检定周期,并按检定结果及时更换器具台帐。

2、使用属于张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当登记造册,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

3、编制好器具周期检定计划,送检率要送100%,超过检定周期不检的要追究责任。

四、计量器具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使用的计量器具均要固定专人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按要求保养好,应根据各自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使用。

2、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不得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不得使用
3
,方
1
2,
3
(1)
1、凡发现计量器具有损坏和误差时,应停止使用,报公司进行检修(或送检)和检定,禁止计量器具带病工作。

2、对损坏后不能修复的或者因不适应生产而淘汰的计量器具,应送交公司,经检定确实不能使用的,应予封存并办理注销手续。

3、使用部门对在用检测设各,检测仪器,每月抽检一次,并认真做好检定记录。

对不符合精度要求的,应及时送修,无法修复的,报公司审批报度。

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副本

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副本

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副本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加油站计量管理,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高计量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加油站计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单位计量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单位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技术政策、计量技术规范和计量技术标准;指导和监督计量工作,审查计量检定结果和计量数据等。

第三章计量设备管理加油站计量设备是指计量仪表、计量器具、计量工具和计量化学试剂等设备。

加油站计量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选择、购置、验收、使用、维修和淘汰等。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3.1 设备选择(1)各部门、科室根据实际需要向计量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计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质量要求、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制定设备选型方案。

(2)计量管理委员会应加强技术咨询,定期对设备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估,保证设备的科学和先进性。

3.2 设备购置(1)设备采购应按照国家采购制度进行,统一编制采购方案,实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采购。

(2)对于涉及国家计量标准器具的设备采购,必须经过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的联合验收,并批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3 设备验收(1)设备验收应按照计量检定规程进行。

(2)验收包括资料审查、场地验收、检定证书审查和自检等四个阶段。

(3)各单位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必须配合计量检定机构送检,对验收结果负责。

3.4 设备使用(1)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和调试。

(2)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使用和保养。

使用前必须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检定周期应按照规定执行。

(3)使用中发现计量设备存在故障或维修需求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计量管理委员会,由计量管理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3.5 设备维修(1)设备维修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维修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检查、测试和校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6 设备淘汰(1)设备淘汰应根据使用寿命和技术状况等因素进行。

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

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
建立计量设备的运行记录,包 括设备运行时间、油品计量数
据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日常维护
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 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延长其使用 寿命。
异常处理
如发现计量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 时进行处理和报告,确保加油站的 正常运营。
计量设备的检修与校准
定期检修
根据设备的维护计划,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修,更换磨损部件、清洗设备等 。
THANK YOU
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加油站油品计量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油品入库、出库、库存和销售等环节的计量管理。
职责与权限
加油站经理负责计量管理制度的 贯彻和实施,对计量管理工作进
行监督和检查。
加油站计量人员负责油品计量的 具体实施工作,保证计量的准确
性和公正性。
加油站其他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 内协助计量人员完成计量管理工
建立计量数据档案
加油站经营者应建立计量数据档案,将日常计量数据、校准证明、维护记录等资 料分类归档,以便查阅和分析。
计量数据分析与报告
数据分析
加油站经营者应定期对计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油品销售情况、损耗情况等,为经营决策提供数 据支持。例如,通过对一段时间内的油品销售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可以预测未来的销售趋势。
作。
02
计量设备管理
计量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01
02
03
采购计划
根据加油站的实际需求, 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包 括所需的计量设备类型、 数量等。
供应商选择
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资质 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计 量设备质量可靠、性能稳 定。
到货验收
对到货的计量设备进行开 箱验收,核对数量、型号 是否与采购计划一致,确 保设备无损坏、缺失。

加油站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加油站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加油站计量设备的管理,确保加油站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提高加油站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加油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加油站,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形式的加油站。

第三条加油站计量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管理,确保计量设备完好、准确;2. 依法计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 严格监督,防止计量作弊行为;4. 不断改进,提高加油站计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加油站设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计量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计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加油站计量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加油站计量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维修、报废等工作;3. 负责加油站计量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检测等工作;4. 负责加油站计量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5. 负责加油站计量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教育;6. 负责加油站计量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7. 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

第三章计量设备管理第六条加油站计量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能够满足加油站经营管理的需要;3. 具有良好的性能和可靠性;4. 能够适应加油站环境条件。

第七条加油站计量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维修、报废等环节,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采购:加油站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备;2. 验收:加油站应按照采购合同和技术规范对计量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要求;3. 安装:加油站应按照设备安装规范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安装牢固、可靠;4. 调试:加油站应按照设备技术规范进行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5. 维修:加油站应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修复;6. 报废:加油站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报废的计量设备进行妥善处理。

加油站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加油站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加油站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了保障加油站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加油站计量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计量器具的管理1.加油站应当配备适量的计量器具,并保证其完好无损、准确可靠。

2.加油站计量器具的购置、检验、校准、使用、维修和报废,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计量行业标准进行。

三、计量器具的购置1.加油站计量器具的购置应当按照相关计量法规进行,采购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评估,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稳定性。

2.购置的计量器具应当具备合格证明书,并且在购买后的3个月内进行检测验证,确保其准确可靠。

3.计量器具的购置和验收环节必须有专门负责人进行,确保程序规范和结果真实可靠。

四、计量器具的检验与校准1.加油站应当定期进行计量器具的检验和校准,检测设备应当具备相应的计量检测能力和资质。

2.计量器具的检验和校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计量法规和标准进行,并且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稳定性。

3.加油站应当建立计量器具检验和校准的档案记录,记录包括检验和校准的日期、结果、责任人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至少5年。

五、计量器具的使用1.加油站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由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计量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计量器具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计量器具的清洁、干燥,并避免暴露在阳光或者其他有害环境下。

3.计量器具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者故障,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4.计量器具的使用记录应当详细、真实、完整,并加盖加油站计量专用章。

六、计量器具的维修和报废1.计量器具的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过程中必须使用合格的零部件和工具。

2.加油站计量器具发生故障后,应当及时报修,并进行相应的维修,维修完成后应当进行再次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

3.计量器具在达到法定封存年限后或者出现无法修复的故障时,必须及时报废,并进行相应的处理,防止继续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35号)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12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编辑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规范加油站计量行为,维护国家成品油零售税收征管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加油站经营中的计量器具、成品油销售计量及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加油站是指使用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进行成品油零售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加油站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中应当保证计量器具和成品油零售量的准确,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国家鼓励成品油经营者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保证成品油销售计量准确。

第五条
加油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加油站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监督。

(二)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工作。

加油站的计量人员应当接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三)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当登记造册,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

(四)使用的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
可证标志、编号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报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需要维修燃油加油机,应当向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维修后的燃油加油机应当报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以及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用于成品油贸易交接。

(七)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不得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不得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不得弄虚作假。

(八)进行成品油零售时,应当使用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并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不得估量计费。

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应当与实际值相符,其偏差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其偏差不得超过所使用计量器具的允许误差。

(九)申请计量器具检定,应当按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和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第六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进行计量监督管理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宣传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帮助和督促加油站经营者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工作。

(二)对加油站的计量器具、成品油销售计量和相关计量活动进行计量监督管理,组织计量执法检查,打击计量违法行为。

(三)引导加油站完善计量保证能力,鼓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的加油站开展“加油站计量信得过”活动。

(四)受理计量纠纷投诉,负责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

第七条
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在开展计量检定、测试工作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定,出具检定证书,并在燃油加油机上加贴检定合格标志。

在实施检定时发现铅封破损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不得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工作。

(三)不得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四)不得随意调整检定周期,不得无故拖延检定时间,不得
超标准收费。

第八条
消费者对加油站的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准确度和成品油零售量产生异议,可在保持现场原状的情况下,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仲裁检定的申请,并可依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仲裁检定结果,向加油站经营者要求赔偿。

第九条
加油站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应当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使用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不齐全或者无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未报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可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和停止使用,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可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和停止使用,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10%至50%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省级经贸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八)项规定,未使用计量器具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与实际值之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的,责令改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
加油站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实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处以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
从事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
守、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从事加油站计量器具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有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按照《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本办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规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加油站以外的油库、加油船、流动加油车、加油点等成品油经营中的计量器具、成品油销售计量及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加油机检定合格标志式样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