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专题讲座(设施)
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方案

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方案【活动方案】____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与意义: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发展,领导干部在法律法规学习与运用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为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和用法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与交流,为领导干部提供学法用法的平台,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其法律法规运用能力,增强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觉用法。
二、活动内容与形式:1. 学习活动:(1)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邀请法律界权威人士、学者及专家组织专题讲座,探讨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和用法中的关键问题,推动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2)组织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选取重点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讨论,加深对重点问题的理解和运用。
(3)组织参观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参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相关机构,了解司法实践和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况,并与相关法官、检察官开展座谈交流。
2. 案例分析交流:(1)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案例分析交流,针对近期发生的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提炼经验和教训,加深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运用的理解和认识。
(2)开展小组讨论:通过组织小组讨论,引导领导干部深入理解和分析案件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并提出具体应对策略和方法。
3. 经验交流分享:(1)组织领导干部经验交流分享会:邀请优秀领导干部分享法律法规学习和用法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大家相互学习和借鉴。
(2)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法治文化活动,如举办学法用法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增加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养。
4. 动员推进活动:(1)邀请行政执法机关代表开展法制教育:邀请行政执法机关的代表开展法制教育,介绍法规和政策,并就具体行政执法案例进行解析和讲解。
(2)建立学法用法交流平台:建立专门的学法用法交流平台,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及时交流和反馈学法用法的心得体会和问题疑惑。
2024版教师培训教育法律法规讲座参考幻灯片

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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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基本权利
包括受教育权、人身权、 财产权等。
学生的基本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 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努 力学习等。
案例分析
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学生 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涵及 重要性。
防止校园欺凌现象的措施
校园欺凌的定义和类型
包括言语、行为、网络等方面的欺凌行为。
3
针对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措施 制定个性化教育计划、提供特殊教育资源和支持、 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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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与共同育人责任担当
家长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的作用和责任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育者,负有不 可推卸的教育责任。
家长应积极参与家校合作,了解学校 教育理念和教学计划,配合学校做好 孩子的教育工作。
规范教育行为
明确教育领域中各方面的职责、 权利和义务,规范教育行为。
维护教育秩序
保障教育领域的正常秩序,维 护社会稳定。
教育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教育法规
最早的教育法规可以追溯到古代, 如中国的《学记》等。
近代教育法规
随着近代教育的兴起,各国纷纷 制定教育法规,如法国的《费里 法案》等。
现代教育法规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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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相关法律法规
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
确保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规范课程教学管理
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五项管理”规定。
家长应关注孩子的全面发展,包括身 心健康、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
安全生产法制专题讲座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制专题讲座1、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材的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材2、如何开展好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一、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
二、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刻内涵新《安全生产法》是在原《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结合十多年的施行验证和实践经验进行创新和突破,包括了明确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明确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固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扩大高危行业范围,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明确劳务派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扩大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范围,建立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停产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罚力度,扩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等二十项重点内容。
法律专题项目策划书3篇

法律专题项目策划书3篇篇一《法律专题项目策划书》一、项目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许多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存在不足,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往往感到困惑和无助。
为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我们计划开展一个法律专题项目。
二、项目目标1. 普及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常见法律问题。
2. 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3.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有需要的人解决法律问题。
三、项目内容1. 举办法律讲座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律师等举办法律讲座,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等各个领域的法律知识。
2. 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3. 设立法律咨询点在公共场所设立法律咨询点,安排专业律师为公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4. 制作法律宣传视频制作一系列生动有趣的法律宣传视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传播,扩大法律知识的覆盖面。
四、项目实施步骤1. 项目筹备阶段([具体时间 1])确定项目团队成员和分工。
联系法律专家和律师,确定讲座嘉宾。
准备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
2. 项目实施阶段([具体时间 2])按照计划举办法律讲座和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在公共场所设立法律咨询点,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定期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法律宣传视频。
收集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项目改进提供参考。
五、项目预算1. 讲座嘉宾费用:[X]元2. 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制作费用:[X]元3. 法律咨询点场地租赁和设备费用:[X]元4. 法律宣传视频制作费用:[X]元5. 其他费用:[X]元总预算:[X]元六、项目效果评估1. 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等方式,了解公众对项目的满意度和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
2. 统计法律咨询点的咨询数量和问题类型,评估项目的实际效果。
3. 分析网络平台上法律宣传视频的量和评论,了解项目的影响力。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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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立法 历程 (P2)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 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 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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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法律责任
一、《劳动法》 (P7)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 施必须与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 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 进行健康检查;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 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等。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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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 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 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 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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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 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 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 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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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 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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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 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 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 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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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座生命是花,那么平安就是衬托千姿百媚的绿叶,没有了平安,就不行能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更不行能到达人生辉煌的顶峰。
下面就由第一为你分享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讲座,欢迎观赏。
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讲座篇【1】始建于1974年的沙雅县其次中学,是我县唯一一所汉语言完全中学,属公办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职能是实施学校义务训练、高中学历训练及相关社会服务,促进基础训练持续进展。
学校内设5个科室:行政办、教务处、教研室、德育处、总务处。
现有教职工194人,在校同学2349人,共有47个教学班,其中,学校教学班25个,共有同学1311人;高中教学班22个,共有同学1038人,在校少数民族同学232人,住校生名。
学校位于托依堡勒迪南路2号,学校东、南、北三个方向车流量较多、人员来往较多、社会环境较简单。
鉴于此,我们深刻认识到平安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把学校平安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一项严厉的政治任务来抓,并以此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
依据5月3日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以及 5月12日公安部、训练部联合召开加强学校、幼儿园平安保卫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我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确保校内平安为目的,从增加师生平安意识,强化学校平安管理入手,对学校平安防范工作的落实常抓常管,狠抓狠管,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开展了"平安校内'建设活动。
具体工作现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科学分工1、建立全员参加的平安工作网络。
为加强对学校平安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校长任组长,支部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和班主任为成员的平安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教学平安、同学平安、校舍平安三个小组,定期召集平安工作会议,组织平安检查,具体负责对学校平安稳定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
全校上下形成了校长负总责,科室主任、班主任、重点平安项目和区域责任人挺直管理、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工人人参加的平安工作网络。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座(PPT 136页)

国有重点煤矿“一通三防”欠帐就高达40多亿元。非公有 制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更加突出,其中以小煤矿、小工厂、 小运输(公路、水路)等“三小企业”安全条件最差、管 理最乱、事故最多。鉴于这种情况,在安全生产立法中重 申“安全第一”的方针,更显得尤为必要。
生相关的。如1994年10月22日我国第八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次会议通过的第170号国际公约《作业 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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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治法规。是指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机 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经济特区法规。是指我国经济特区根据 授权法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深圳市国 家行政机关负责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
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 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要把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 每一个环节,使之成为衡量各行业领域、各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自觉做到不 安全不生产,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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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 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 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 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 全管理。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 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 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 订劳动合同,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法治讲堂工作制度

法治讲堂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治讲堂是指在一定场所,通过讲座、研讨、模拟等形式,对公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法治讲堂的目的是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培养公民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法治讲堂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宣传,合法教育;(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自愿参加,自觉学习;(四)注重实效,讲求质量。
二、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法治讲堂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和管理。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设立法治讲堂工作机构,负责法治讲堂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法治讲堂的师资队伍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警官等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七条法治讲堂的授课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普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第八条法治讲堂的授课方式可以采取专题讲座、法治报告、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
第九条法治讲堂的授课时间、地点、对象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保证授课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法治讲堂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和考核。
学员完成规定学时的,由组织单位发给法治讲堂结业证书。
三、师资与管理第十一条法治讲堂的师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三)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表达能力;(四)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设施。
第十二条法治讲堂的师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组织单位的要求进行授课;(二)认真备课,保证授课质量;(三)接受学员的咨询和反馈,解答学员的问题;(四)参加法治讲堂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法治讲堂的师资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二)不得利用法治讲堂的讲台进行不正当宣传和广告;(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四)不得擅自变更授课内容、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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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的问题: a 申请相对人必须先提出申请 b 对申请的审查必须在法定的期限
内完成 c 许可证的颁发和审批证明的发放
要及时
2、环境行政处理决定
是指环境执法机关依法针对特定对象所 作的具体的、单方面的、能够直接发生行政 法律关系的决定。按包含的执法内容不同, 可分为:a 排污收费的决定 b 限期治理的 决定
(五)环境行政处罚的程序
1、简易程序
a 条件:违法事实确凿; 有法定依据; 在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对公民处50元 以下,对法人处1000元以下)。
b 程序:
i 表明执法身份; ii 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环境保护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iii 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a 须有危害环境的行为存在
b 须有环境损害事实存在
c 有害环境的行为与环境损害事实
有因果关系j 免责事由:A.不可抗力,并且及时采取合理
措施 B.受害者自身过错 C.由于第三人责任引起 D.战争行为
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a 停止侵害 b 排除危害 c 消除危险 d 恢复原状 e 赔偿损失
3、环境刑事责任
• 《国务院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 动物资源的指示》(1962.9)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
• 《森林保护条例》(1963.5) • 《矿产资源保护试行条例》(1965.12) • 1966年:文化大革命 • 1972·6·5 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环保工作的里程碑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
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讲座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
•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各个历史时 期均可找到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 1.<尚书>记载:舜(约公元前21世纪)曾任 命伯益为虞官,管理“上下草木鸟兽”。
• 2.据<逸周书·大聚篇 >记载:禹之禁,春三 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入夏三月川 泽不网罟,以成鱼鳖之长。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
• 3.<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殷之法,弃 灰于公道者断其手”。
• 4.<秦律·田律>中有关按照季节合理开发、 利用和保护森林、土地、水流等规定。
• 5.国民党统治时期:《森林法》《渔业 法》等。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
• 6.建国后: • 《政务院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
环境保护工作方针:
全面规划 合理布局 综合利用 化害为利 依靠群众 大家动手 保护环境 造福人民
环境法规体系
1、宪法 a 2、环境法律b 3、环境行政法规c 4、地方性环境法规d 5、环境行政规章 6、地方环境行政规章e 7、其他环境规范性文件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法主体因不 履行环境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否定 性的法律后果。
1、环境行政责任
按承担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执法主体所 承担的责任和环境行政相对人所承担的责任
按行政责任的作用,可分为:制裁性的责任和 补救性的责任
按照承担方式不同,可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 处分
2、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因不履行环 境保护义务而侵害了他人的环境权 益所应承担的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
1997年3月<刑法>修订 刑事责任四要素:主体、客体、
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1)破坏环境与资源保护罪(第 六章第六节)
山西省运城地区天马造纸厂案例 (2)环境监管失职罪(第九章408 条) 山西阳城案例
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标准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为了防止环境 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 康和统一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技术规 范、技术要求而制定的各种标准的 总称。
1、环境行政处罚要于法有据。 a 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范围,都是环境保护 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 b 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符合环境保护法律规范 的要求。 c 环境行政处罚的适用,在自由裁量范围之内 。
2、环境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文件 本身合法。
a 制定法律文件的机关合法,具备 设立环境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国家环保总局标准
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 行业标准
环境行政执法
(一)环境行政执法的原则
1、依法执法原则 2、合理执法原则 3、及时、公正执法原则
(二)环境行政执法的手段
1、环境行政许可
环境行政许可是指环境行政执法机关根据 相对人申请,经审查依法作出准许或不准许 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行政决定。
3、环境行政监督检查
指环境执法机关为实现环境管理的职能,对相对 人是否遵守环境保护法律和具体行政决定所进行的 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检查者必须出示执法 证件,并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被 检查者必须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允许检查者拍照 、摄像、制作笔录等。
4、环境行政处罚
是指特定的环境执法机关对违反环境法律规范 的公民或组织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种类:警告、罚款、责令 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业 、关闭。固废法规定了“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 自经营危险固体废物的,可以没收非法所得。”
(三)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据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 5、鉴定结论 6、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四)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
b 法律文件是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公 布的。
c 法律文件是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 。
3、环境行政处罚的主体合法。
a 环境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律法规 规定有环境行政处罚权的机关。
b 环境行政处罚的主体没有超越职 权或滥用职权。
4、被处罚的相对人的行为确已构成 环境违法。
a 行为人确实实施了违法行为。
b 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实施该违 法行为的故意或过失。
护林工作的指示》(1953.7) •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暂行条例》
(1957.4) • 《关于注意处理工矿企业排出有毒废水、
废气问题的通知》(1957.6)﹕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 (1957.7)
• 《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 (1960.1)
• 中共中央批转《关于工业废水危害情况 和加强处理利用的报告》(196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