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务和财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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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教育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举办的中小学,包括完全中学、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等。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勤俭办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事业发展。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财务预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严格控制学校支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预算是学校年度内计划用款的依据,应当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第六条中小学校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教育费用、人员费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务预算应当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预算,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九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十条财政拨款是政府对学校的经费拨款,学校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事业收入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学校应当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确保收入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上级补助收入是上级部门对学校各项事业给予的补助,学校应当合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经营收入是学校开展非教育 activities取得的收入,包括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经营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

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

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小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一)坚持依法理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财务政策和教育财务制度。

(二)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必须公正、合法、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四)坚持权责对等,明确财务岗位职责,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第三条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一)学校设立财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总会计师、财务科长担任成员。

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学校设立财务科,负责学校财务日常工作,财务科长负责财务科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预算管理(一)学校预算编制应遵循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需要,合理分配资源。

(二)学校预算编制应按照教育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细化预算项目,明确预算内容,合理确定预算标准。

(三)学校预算编制应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四)学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按照审批程序重新办理。

第五条收支管理(一)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渠道和程序收支。

(二)学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业务支出、维修支出、设备购置支出、其他支出等,必须按照预算和规定程序执行。

(三)学校应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防止出现坏账损失。

(四)学校应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无形资产摊销制度,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六条资产管理(一)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验收、登记、使用和处置。

(二)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小学生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生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生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的财务管理活动,包括预算编制、经费收支、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

二、预算管理1、学校应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教学任务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各项资金。

2、预算编制程序:由各部门提出预算申请,财务部门汇总审核,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预算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三、收入管理1、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2、各项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使用合法票据,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账。

3、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截留、挪用、私分学校收入。

四、支出管理1、学校的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2、支出应遵循勤俭节约、合理合规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

3、学校的各项支出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支出项目应经集体研究决定。

4、严格控制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办学成本。

五、资产管理1、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清查、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3、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无形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5、对外投资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六、财务监督1、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2、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收支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学校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财务管理的有效运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五条学校财务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资金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当规范财务管理的各项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及时。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第九条学校应当进行财务管理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十条学校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资金管理的预算制度,合理确定年度开支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当按照预算制度,做好资金收支的安排和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规范资金的使用流程,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确保资金的安全,加强对财务领域内部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采购管理的规范制度,明确采购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活动,确保公平竞争和合理选择。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供应商的库房管理制度,保障采购物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进行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报告的编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财务报告制度及时编制和提交各类财务报告。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审核和审计,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保留财务报告的原始凭证和相关文件,备查和备案。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办学校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公办学校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收支、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我校财务管理工作实行校长领导下的财务分管副校长负责制,财务部门为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五条我校预算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包括学校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应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支出预算应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固定资产购置等。

第七条年度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学校资金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九条学校收入应及时入账,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对大额资金支付实行集体审议制度。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购置应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等。

第十六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学校财务报告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心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小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小学校及其所属各部门、各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际原则:以学校实际需要为依据,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3. 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4. 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领导下的财务分管副校长负责制,财务分管副校长负责财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是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项目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学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筹集:学校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上级部门补助、学生学费、捐赠收入等。

2. 资金拨付:学校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3. 资金支付:学校资金支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法性。

4. 资金结算:学校资金结算应实行日清月结,确保资金收支平衡。

5. 资金存储:学校资金存储应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八条学校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预算编制:学校预算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来源,编制年度预算。

2. 预算审批:学校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 预算执行:学校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不得擅自改变预算安排。

4. 预算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九条学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1. 财务报告编制:学校财务报告应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校长审核后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状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状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

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务必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用心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⑴事业支出。

事业支出的主要资料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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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财务和财物管理制度★、财务和财物管理制度一、关于政府采购制度1、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及其相关活动,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2、关于政府采购内容。

(1)、工程项目在10万元以上,批量物品在2万元以上。

(2)、其他采购项目按照当年政府采购办规定执行。

3、关于政府采购的形式。

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1)、集中采购:50万以上实行招投标采购;50万以下实行询价采购。

(2)、分散采购:工程项目虽在2万元以上或政府采购办规定的项目,如果自行采购要得到政府采购部门的允许。

(3)、自行采购:A、明确采购工作人员、采购工作职责、采购工作责任人。

B、明确供应商、工程承包人的供应和承包原则。

C、工作人员和供应商、工程承包人的确定由集体讨论决定。

4、凡政府采购规定的项目均要先申报后实施。

5、采购验收规定:(1)、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及自行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由学校事务处组织人员验收;对货物、工程和服务有特殊要求的,学校会同教育局有关部门共同验收。

(2)、验收后签署验收意见,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的验收意见,需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教育局有关部门备案。

二、关于教职工福利费支出管理制度1、教职工福利费来源:是由财政按每人每月90元核拨学校(含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90元是财政拨款的依据,不是每人每月平均享受90元。

2、教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

(1)、教职工家属医疗报销(报销规定由工会另行制订)。

(2)、教职工生老病死慰问费及困难补助等(慰问及补助规定另行制订)。

(3)、单位福利事业性支出。

(4)、年底结余情况下,适度支出集体性福利待遇。

3、教职工福利费支出的报批程序:(1)、家属医疗报销由工会主席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具体操作。

(2)、教职工生老病死慰问费及困难补助:由本人或工会小组组长或成员向学校工会提供相关信息或提议,经党政工领导参与慰问。

(3)、单位福利事业性支出:由工会小组组长或办公室主任或工会会员提议,经党政工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

如健身方面器材等。

(4)、所有福利费支出由校长根据规定或党政工讨论决定来把关审批。

4、学校会计每学期初向党政工通报福利费使用情况。

5、福利费收支情况工会主席每年向教职工进行报告。

三、财产物品采购、入库、领用制度(一)、物品采购规定:1、学校物品(教育教学生活办公物品及教学用品等)采购,分学期有计划采购。

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学校财产帐或仓库帐、后进行财务报销。

2、物品请购流程:各年级组根据需求填写物品请购单。

物品请购单交总务主任。

总务主任送校长室审批后办理采购。

3、总务处物品采购原则(1)、一般性的、急需的且金额较小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一般就近采购。

(2)、凡金额较大的,必须由两人以上组成采购小组,货比三家后再定价购买。

(3)、凡属政府采购办规定的,实行申报制度。

(4)、专业性较强或选择性较活的物品采购时,请使用组室派出专业人员协同采购。

4、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采购工作,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5、所有采购物品,须经过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清点、验收入库、登记入册、签名,然后报校长审批签字,最后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二)、物品入库规定:1、所有学校采购的物品,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由总务处财产管理人员或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入册后方能领用。

2、所有入库物品,总务处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或仓库帐。

按物品的价格、用途分别入固定资产帐、低值耐久用品帐;或办公用品、代办用品帐等。

3、总务处管理人员要每学期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学校财产用品去向要清楚,领用、借用手续要完备。

(三)、物品领用规定: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一律由总务管理员负责发放。

2、个别组室保管的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一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登记备案。

3、学校财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所有“物品领用单”统一保存,以备查验。

固定财产帐目必须长期保存,易耗物品记流水帐,列帐备查。

4、凡领用物品必须按计划日期归还至仓库或专用保管室(一般为一学期)。

5、凡遇借用物品人员调离、调岗或退休等,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归还手续或移交手续。

如遗失、损坏则应查明原因,或照价赔偿。

6、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

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填写一式二份借用单,经总务主任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主任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出借手续。

四、财务发票报销制度1、购置固定资产或低值耐久用品发票报批程序:(1)、由总务主任先凳帐再签字。

(2)、购物人或使用人注明用途后签字,。

(3)、校长审批签字。

(4)、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5)、会计处理经费帐务的同时做好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2、凡购置易耗用品、办公用品、代办用品发票报批程序:(1)、由仓库保管员先验收登记入库、再签字。

(2)、购物人或证明人注明用途后签字。

(3)、校长审批签字。

(4)、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3、其他发票报批程序:(1)、报销人签字。

(2)、证明人注明用途后签字。

(3)、校长审批签字。

(4)、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五、财产物品管理制度(一)、固定资产实行登记、编号、造册落实责任人1、固定资产按专用设备和一般设备进行编号、登记、造册后建立财产帐,学校会计建立固定资产帐。

2、在财会结算年底,总务管理的财物帐和会计记录财产帐要核对无误。

3、总务财产管理:每学年末进行盘点核实,下一学年初建立贵重物品登记帐。

(二)、专用教室、办公室、班级等财产设备的管理制度1、清查:每一学年结束前,由财产管理员对专用教室、办公室、班级的财产设备进行清点。

2、交接:每学年开学初,由办公室主任、班主任和专用室管理人员到总务处领取相应的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使用人,一份总务处留底备案)。

3、各室人员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为学生做好表率,班级财产由学生组成的管理小组负责督促,出现问题,及时报修;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4、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不准涂写、划线条、刻字等。

教室的讲台、三角橱等要妥善使用。

如发现铰链脱落、螺丝松动等情况,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

5、各室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长时间随意移动到室外。

各室要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风扇停、空调关、电脑关等。

6、每学期结束,由学校总务处、学生干部组成检查小组对教室进行财产检查,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对专用室和办公室等由总务处和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核实。

对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对非正常原因造成的缺损要进行赔偿。

(三)、财产赔偿制度1、学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三部分组成。

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财产损坏赔偿规定:(1)、由总务处及相关教师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

(2)、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3)、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坏或遗失,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处理。

(4)、故意损坏学校财产:既要照价赔偿还要加以教育。

并取消先进班集体、文明组室。

3、其它:(1)、财产损坏并已赔偿的,总务处要及时予以修复。

(2)、学生毕业和教师调离或退休,所借所用学校财产要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

(四)、财产设备报损制度。

1、对各种仪器设备、图书光盘、教学办公用品等学校固定资产,确定是自然损坏不能再用,又无法修理或已无修理价值,需报废的,应由使用组室、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者个人填写财产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送总务处鉴定,经总务主任和校长批准同意后报废,一份作会计记帐凭证,另一份作财产注销单。

2、关于学校财产报损审批:1)、5万以内由学校审批。

2)、5~20万由教育局计财科审批。

3)、20万以上由县财政局审批。

六、学校资金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学校财务管理必须遵守五项原则,即“一支笔”签审原则、财务公开原则、接受审计(监督)原则、增收节支原则和服务教育教学原则。

(一)、预算管理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实预算指标,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如实做好本年度的经费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2、学校的各项开支在严格遵照预算计划执行的同时,主管会计要及时提供数据,做到既管钱又管事,以保证学校资金运转的顺利进行。

(二)、资金管理1、预算内的收入,应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预算外的收入,要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合理收费;严禁乱收费。

2、以现金缴纳的各项收入,财务人员要及时解交银行,不得以收抵支,以收坐支。

3、学校的一切开支,都必须在预算之内,经校长审核后方能支出,少数预算外的设备购置,修缮等。

使用者应先报告,经批准后方能购置支出。

4、学校对一切资金实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以服务教学为主,为教学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财务管理1、学校的任何财务活动,都必须遵照相关法规或规定运行,不得自作主张,乱收乱支。

2、一切开支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万元以上开支须经党政办公会议讨论。

3、教职工因公的一切外务活动,必须经校长批准,未经批准者,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因公外出领款,需经校长审批。

办事结束后,应在三天之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

4、办事、出差、学习的报销严格依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实施,严格控制外出补助标准。

5、所有开支均须出具规范发票。

万元以上的物品购置,须经党政会议通过后购货,三人签字经办的制度,否则不予报销;如果在政府采购目录中,需通过政府采购来实施。

6、学校经济往来中的劳务费一律入帐后统一管理。

7、严格控制接待开支,在对口陪客的原则下,经校长批准后方能执行。

8、校内钟点工的使用,必须报请主管校长批准。

9、支票、印鉴、财务公章保管规定:总帐会计保管财务公章。

现金出纳保管印鉴和支票。

支票、印鉴、财务公章严禁由一个人保管。

10、现金借用规定:因公外出购物、出差等必须由校长审批后借用现金;学校经费一律不外借个人和单位。

11、现金结报规定:借用的现金在业务结束后三天内结清。

12、现金支付规定:检查发票是否符合有三人签字(公用事业收费除外),是否审批等。

13、票据领用规定:财会人员保管好所有票据,开学初班主任领用的票据在两周内要收缴会计统一保管,其他条线领用的票据一般在学期末要交会计保管。

七、教育收费规章制度1、学校严格按照市教委、县教育局的规定进行收费,不得违规收费。

2、素质教育活动费、报刊费、少儿互助基金和学生服的收费要以书面遵循家长同意后实施。

书面材料保存三年。

3、其他代办性项目收费,严格执行市教委、县教育局的规定。

并书面征询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后实施,书面材料保存三年。

4、代办收费在学期末书面清单告知学生家长,家长认可签字后学校统一保管,保管期三年。

5、食堂伙食费家长自愿原则,同时根据学校食堂的规模、食堂从业人员等条件限制,控制好学生的就餐数量,学期末做好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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