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司长曾定下处罚阿里指标
2003年以来我国行政问责事件(表)

2008年领导职务公务员行政问责制度的困境与对策—基于2003年以来我国行政问责事件的分析摘要:从2003年‚非典‛期间开始,官员问责制度开始频繁的亮相在大众面前,它是新时期我党为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服务型政府,努力提高各级政府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决策。
它对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责任的追究机制的探索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有利于深化我国政治体制改革。
本文从行政问责制度的内涵入手,着手解读我国实行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最终进一步提出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行政问责制;问题;对策;一.领导职务公务员行政问责制度的内涵所谓领导职务公务员行政问责制,是指上级对现任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不能够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行政效率和贻误行政工作的行为或者损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了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职务公务员行政问责制的本质上是对公共权力进行控制和监督,使得政府领导职务公务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更好的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对其上级和公众负责。
自2003年行政问责制度进入公众的视线,到2008年成为行政问责高峰年,问责制已经被越来越被公众所熟知。
领导职务公务员行政问责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对官员的行为予以了约束,体现了权责一致。
在实践过程中,行政问责制得到很好的人民、大众的好评,它促使官员都能够谨慎行事,以便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它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大进步,它推动了我国行政问责方式由‚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使问责主体从权力系统内部问责向外部监督转变,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优化公务员队伍、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当前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领导职务公务员行政问责制的在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现行法律制度与行政道德之间的空白,对于我国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解析“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28亿元”事件——强化反垄断

解析“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28亿元”事件 ——强化反垄断发布时间:2021-06-08T05:47:34.008Z 来源:《当代教育家》2021年7期作者:库腾腾[导读] 阿里巴巴集团也于同日在微博发出回应,称对处罚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西藏民族大学陕西咸阳 712000摘要:阿里巴巴集团于2021年4月10日被市场监管总局开出天价罚单。
因其垄断市场和强制商家进行“二选一”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平台经济发展。
阿里巴巴集团也于同日在微博发出回应,称对处罚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关键词:反垄断;阿里巴巴;市场监管;“二选一”一、引言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的4%为罚款,共计182.2亿元。
这不仅是阿里巴巴受到继2020年收购银泰商业违反《反垄断法》罚款50万元后第二次处罚,更是中国反垄断部门有史以来开出的最大罚款单。
二、阿里巴巴集团被罚事件回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国内外知名的电子商务集团。
由马云为首的18个人于1999年9月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创立。
经营多项业务,包括:淘宝网、天猫、聚划算、菜鸟网络、蚂蚁金服、1688、阿里云等。
阿里巴巴的使命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创造了史上最大IPO记录。
2019年11月26日,阿里巴巴港股上市,总市值超4万亿。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经查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采取多种奖惩制度和措施来保障“二选一”行为,以此来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阿里巴巴集团此行为已构成《反垄断法》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第十七条中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第四条,“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方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十五日内,根据本行政处罚决定书,携缴款码到 12 家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工、农、中、 建、交、中信、光大、招商、邮储、华夏、平安、 兴业)任一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交纳罚款。缴 款码为:0000002000041857。
当事方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 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 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违法事实及理由
(一)本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 者集中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 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 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 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 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 施加决定性影响”。截至 2017 年 6 月,阿里巴巴 投资通过多种方式取得银泰商业 73.79% 的股权, 获得对银泰商业的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 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1 年第 1 期
工商总局回应淘宝投诉:暂未收到投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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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上午消息,针对昨日淘宝网投诉工商总局司长刘红亮一事,记者今日联系工商总局新闻宣传处及刘红亮本人,双方均未就此事给予正面回复,工商总局新闻处相关人士称,目前暂未收到淘宝网投诉刘红亮的流程。
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刘红亮今日以无法确认记者身份为由拒绝采访,并表示记者有任何问题请向新闻宣传处提出。
记者随后联系工商总局新闻宣传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淘宝网投诉刘洪亮司长的流程,工商总局也无法作出官方回应,该事件或仅为一次网络事件。
淘宝网今日就此向记者表示,淘宝的态度和立场已经阐明,目前正遵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办事流程和投诉要求准备材料。
昨日,淘宝网官方微博发布声明,针对刘红亮司长在监管过程中的程序失当、情绪执法的行为,用错误的方式得到的一个不客观的结论,对淘宝以及对中国电子商务从业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投诉。
【事件经过】
1月23日|工商总局抽检购物网站: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1月27日|80后淘宝小二致信工商总局司长:抽检程序存疑
1月27日晚间|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依法行政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1月28日上午|工商总局发布白皮书: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5大问题1月28日下午|淘宝回应工商总局:正式投诉网监司司长刘红亮。
聚焦淘宝vs工商总局事件

三是淘宝网假货的情况到底如何? 很多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淘宝上售假等问题大家都
是“心照不宣”的,其实很多时候根据商品价格就能判断出来到底
是不是正品,还有很多是知假买假的情况,也是满足了不同的需求 。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显然淘宝在假货是否真如工商总局所述之泛 滥这个核心问题上是理亏的,但是其更多地把问题转嫁到工商总局 身上,称他们应该创新监管,有顾左右而言他的嫌疑,更重要的是 ,淘宝网的声明始终针对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个人,更是有失偏颇 。
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
第一回:网监报告
链接:2014年法治背景 201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4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
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利用网络
侵权假冒违法犯罪。
第一回:网监报告
链接:2014年法治背景 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为
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共检查网站、网店133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经
营者19万个(次),查处违法案件7746起,罚没款1.13亿元。 如果不是阿里的上市,作为互联网销售平台的大佬,淘宝网恐怕
难逃“当典型”的命运。
第二回:小二叫板
淘宝反击:别吹黑哨 1月27日上午,淘宝官方微博转发名为“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
第二回:小二叫板
链接:正品与非正品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指出,我国现
行法律中应该没有对“正品”下过准确定义,因此此次抽检单纯地
把所有样品的结果划分为“正品”和“非正品”是于法无据的,非 正品的范围划得过大,很容易让人有一种假货横行的感觉。 抽检样品过少,真要调查,应该抽取相同数量和相同种类的产品 进行比较。
正式投诉网监司司长刘红亮

正式投诉网监司司长刘红亮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该检测结果称淘宝被抽检样本的正品率为电商平台中最低,仅为37.25%,改报告引起淘宝不满。
27日,淘宝官方微博公开指责工商总局“吹黑哨”淘宝官方微博称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吹黑哨”,是在对淘宝定点打击。
对此,该局称该举是警示违法经营的重要方式,目的是找问题。
(详细)据报道,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随后又下发了《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指出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5大突出问题,并对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详见《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28日,淘宝正式投诉网监司司长刘红亮淘宝网28日发出声明,表示欢迎公平公正的监管,但反对不作为、乱作为、恶作为。
淘宝也表示:“针对刘红亮司长在监管过程中的程序失当、情绪执法的行为,用错误的方式得到的一个不客观的结论,对淘宝以及对中国电子商务从业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我们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投诉。
”马云:假货集团最怕淘宝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在去年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曾表示,说淘宝里假货多的人,肯定没在淘宝买过东西,“如果有假货,每天销售额能有六七十亿吗?”他还称假货集团最怕到淘宝卖货,因为阿里巴巴很快就能查出是哪家厂商生产,公安马上就会处理。
人民日报:电商应负把关责任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认为,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尽管一些电商平台只为销售者提供销售平台,不直接销售产品,但电商平台是消费者的第一道屏障,对其平台上的销售商品具有把关职责。
电商平台不能以线上假货来源于实体经济为由推卸责任,实际上,电商平台和第三方销售者是利益共同体,线上假货泛滥,与电商平台把关不严有密切关系。
评论:淘宝与工商总局不妨联手打假淘宝作为开放式的C2C平台,与一般可以集中控制的B2C平台不同,利弊并存。
工商总局局长见了马云,300亿美元的“舌战”就这么草草落下帷幕……

工商总局局长见了马云,300亿美元的“舌战”就这么草草落下帷幕 (v)【李小年/钛媒编辑】淘宝和工商总局历时四天的“撕逼”大战,随着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会见马云之后,草草地落下了帷幕……张茅肯定了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对于阿里的努力也看在眼里,马云表示全力以赴解决假货难题,最后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一场史上最贵的掐架就这样戏剧般的落幕了。
淘宝“叫板”工商总局不仅惊动商务部和官媒,更是传到地球的另一端,让阿里的股价暴跌,有人戏称一夜之间一个京东没了,美联社更是撰文称阿里遭遇上市后最大危机,而这皆因那份来去匆匆的“白皮书”。
钛媒体为你梳理了一下阿里和工商总局大战几天几夜,不分胜负了四五个回合的全过程:颇具争议的“白皮书”事情是这样开始的……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结果显示,此次检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集,其中54个批次样品为正品,正品率58.7%。
同时,报告称,从各购物网站的检测结果看,淘宝网样本数量最多,为51个,但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这就意味着淘宝有将近63%的售假率,淘宝运营小二一看,不干了,酝酿了四天终于打响了反击的第一枪。
1月27日,淘宝官方微博发布长微博《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刘红亮司长:您违规了,别吹黑哨!》,微博直接就这份报告所存在的程序性问题点名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认为这份报告不仅抽样太少、逻辑混乱,还存在程序违规问题,并直言“避免黑哨对市场无比重要”。
被点名的刘司长也不是“吃素”的,1月28日上午,《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匆匆忙忙地出现在了工商总局的官网上,“白皮书”称鉴于目前监管情势,为廓清种种认知而发布,指出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大突出问题,并对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曾令绪(西市监处字〔2022〕82018号)

曾令绪(西市监处字〔2022〕82018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西市监处字〔2022〕82018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修正)324966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修正)3249665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修正)32496650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修正)324966500300【处罚日期】2022.02.16【处罚机关】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阳西县【处罚对象】曾令绪【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9.01 14:34:54行政相对人名曾令绪称:行政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税事社对人代码:织机构代码务登记号业单位证书号会组织登记证号00000000000000000X 441721600060242法人代表人:曾令绪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市监处字〔2022〕82018号违法行为类型: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生姜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1日从阳西县张昌较蔬菜档购进生姜进行销售,进货价2.8元/斤,共购进45斤(22.5kg)。
2021年10月21日,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你(单位)销售的上述生姜进行抽样检验。
根据《检验报告》(No:A2210263338161008C)显示,食品名称:生姜,购进日期:2021-10-2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mg/kg,标准指标:≤0.1,实测值:0.559,单项判定:不合格。
2021年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No:A2210263338161008C)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复检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没有提出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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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视觉网综合财经1月29日中午消息,据“我在现场”客户端报道,在国家工商总局于2014年7月16日就阿里巴巴问题举行的行政指导座谈会上,该局网络监管司司长刘红亮明确下达就阿里巴巴集团的年度处罚指标,要求各地工商人员执行。
刘红亮称,对阿里一年要处罚“千八百次甚至几千次”,“对阿里系平台企业、商家会开出罚单,这是一种常态”。
报道称,工商总局公布名为“白皮书“的会议纪要后,有参会人士透露,当时会上刘红亮对阿里还有更加明确的“行政指导“,比如警告阿里一年要处罚“千八百次甚至几千次“,比如按每天交易额的百分之一下达行政处罚的指标。
对照后发现,以下会议录音并没有写进白皮书里。
刘红亮说:“第四步就是刚才说的百分之一的行政处罚,31个省市区、40万工商人一定会走到这一步,对阿里系平台企业、商家会开出罚单,这是一种常态,等开出罚单的时候,这样的生态才协调才融洽才有持续的生命力保障,因为它们在履行职责。
刘红亮司长还表示说:“有些同志可能说,刘司长对阿里有偏见,他怎么老挑毛病?我今天能来,我对阿里没偏见,我用我的行动佐证,因为这是我的职责。
开个玩笑话,我们这一排的所有同志加起来年薪顶不上对过各位月薪。
这不是开玩笑啊,你们一个月的工资等于我们这些人年薪加在一起啊,那晓峰就更不用比啦,人比人气死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