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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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2018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2018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2018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面积计算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中面积的计算方法,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于2018年发布并实施。

本文将介绍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总则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宇、工业园区等。

其目的在于统一计算方法,提高行业内的计算标准化水平,确保计算结果可比较、可依据。

二、术语和定义在本规范中,涉及到的术语和定义如下:1.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外形体对应的平投影面积,包括地下室和地上各层的面积。

2. 建筑高度:指建筑物自然地形或设计地面标高与最高屋面标高之差。

3. 建筑底面积:指建筑物每层平面最外侧的边界面积,不包括凹凸突出部分。

4. 建筑净面积:指除去线墙体积和凹凸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

三、面积计算方法建筑工程面积计算应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计算方法,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以下是常用的面积计算方法:1. 简化法:根据建筑外形的基本几何形状,如矩形、圆形等,采用简化计算公式计算建筑面积。

2. 分割法:将建筑物的平面划分为多个规则或不规则的区域,分别计算每个区域的面积,然后加总得到建筑面积。

3. 三维扫描法:利用三维激光扫描技术获取建筑物的点云数据,通过计算点云的体积得到建筑面积。

4. BIM技术法: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物进行建模,在模型中获取建筑面积信息。

四、面积计算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工程面积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以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1. 保持测量精度:测量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测量,保持测量工具的准确性和精度,避免误差积累。

2. 考虑附属设施:附属设施如管道、楼梯、电梯等在面积计算过程中需要进行合理的扣减或增加。

3. 考虑不同高度:建筑的不同层高应根据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相应的比例调整。

4. 考虑阳台和挑高部分:阳台和挑高部分的面积计算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调整。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引言:建筑面积是在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常常需要计算的一个重要指标。

正确且规范的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建筑项目的收益评估、设计规划以及合理使用建筑资源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提高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计算规范。

本文将介绍关于建筑面积计算的规范要求,并对2018年的最新计算规范进行详细解析。

一、建筑面积的定义和分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平面内所占据的面积,用来描述建筑物占据地面的情况。

按照功能和性质的不同,建筑面积可分为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使用面积和净使用面积等几个不同的指标。

1. 总建筑面积(GFA,Gross Floor Area)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各层的地板面积总和,包括室内和外部构筑物的面积,如墙、柱和梁等。

总建筑面积是计算各种建筑面积指标的基础。

2. 建筑占地面积(Site Coverage)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占据的实际面积,一般是指建筑物根据轴线测算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任何外部构筑物。

3. 使用面积(Gross Usable Area)使用面积是指建筑中可供使用的室内空间的面积,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厨房、洗手间等各种功能区域。

4. 净使用面积(Net Usable Area)净使用面积是指扣除了墙壁、柱子、梁等构造物后的使用面积,即实际可供使用的净空间面积。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要求为了保证计算建筑面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建筑面积计算需要遵循一些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主要要求:1.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进行计算;2. 根据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计算,以设计图纸为准;3. 需要考虑不同功能区域和不同楼层的面积计算方法;4. 需要按照统一的计算单位和精度进行计算;5. 需要标明计算结果的单位和精度,以便于比较和分析。

三、2018年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解析2018年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对一些细节进行了补充和修正,以提高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018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 包括墙体) 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 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1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 ,且不超过 1/2 的房间。

2.0.10 架空层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 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8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0.9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10架空层 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走廊 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8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内容提要新版规范变化较大,对当前很多所谓“偷面积”的绝招有杀伤力,尤其在规划方案阶段应特别注意,现将主要条文解读如下: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解读:坡道包括自行车坡道、车库坡道等,顶盖包含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光板、玻璃顶等。

3.0.7 建筑物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规划设计时应注意。

以往均按架空景观层概念,不计建筑面积(容积率)。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可避免沧州锦绣天地门楼因超一层而多计面积的尴尬。

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 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解读:本条与《住宅设计规范》统一,利用假凸窗赠送面积被进一步限制。

目前,邯郸、蚌埠已经全部采用真飘窗,其它地区执行不一致。

3.0.19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

解读:地下室采光井、通风井,以往均不计建筑面积。

规划阶段地下室面积应适当考虑此部分面积的比例。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

解读:将房间改为假阳台“偷面积”的办法行不通了。

3.0.26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解读:老规范不计面积。

新版规范变化较大,对当前很多所谓“偷面积”的绝招有杀伤力,尤其在规划方案阶段应特别注意,现将主要条文解读如下: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解读:坡道包括自行车坡道、车库坡道等,顶盖包含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光板、玻璃顶等。

3.0.7 建筑物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规划设计时应注意。

以往均按架空景观层概念,不计建筑面积(容积率)。

2018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8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8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领域,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对于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成本核算等方面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2018 年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出台,对建筑行业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也为相关从业者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它是衡量建筑物规模和经济指标的重要参数。

2018 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很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明确。

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对于阳台面积的计算。

以往,阳台面积的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不同类型的阳台可能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而新规则对阳台的计算进行了简化和统一。

一般来说,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面积。

另外,对于建筑物的架空层,新规则也有了更清晰的规定。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是关于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计算。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新规则对于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也有了详细的计算要求。

这些特殊楼层,如果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对于建筑物内的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等,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出台,对于建筑设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设计师在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时,需要更加精确地考虑建筑面积的计算因素,以确保设计方案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也能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要求。

这可能会促使设计师更加注重空间的合理利用和优化布局,提高建筑的经济性和实用性。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引言建筑工程中的建筑面积是一个重要的计算参数,它在规划设计、材料采购、施工计划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统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规范,本文将介绍2018年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定义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主体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工程成果的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建筑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主体面积、附属设施面积以及建筑工程成果面积。

1.1 建筑物主体面积建筑物主体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外围轮廓线经外墙、外檐等围护结构切割后的内部面积总和。

建筑物主体面积可根据建筑物平面图进行测算,并采用以下公式计算:建筑物主体面积= ∑(各层平面面积)1.2 附属设施面积附属设施面积是指建筑物内用于支持主体功能的面积总和。

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走廊、楼梯间、电梯间、设备间等。

附属设施面积可通过测量建筑物平面图中的相应空间进行计算,并采用以下公式计算:附属设施面积= ∑(各附属设施面积)1.3 建筑工程成果面积建筑工程成果面积是指建筑物内由建筑工程所产生的功能空间面积总和。

建筑工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房间、厨房、卫生间、办公室等。

建筑工程成果面积可通过测量建筑物平面图中各个功能区域的面积进行计算,并采用以下公式计算:建筑工程成果面积= ∑(各功能空间面积)2. 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应按照以下规范进行:2.1 计算单位建筑面积的计算统一采用平方米(m²)为单位。

2.2 计算精度建筑面积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3 计算方法建筑物主体面积、附属设施面积和建筑工程成果面积的计算均应按照实际测量数据进行。

测量数据应准确、全面,并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4 计算公式•建筑物主体面积计算公式:建筑物主体面积= ∑(各层平面面积)•附属设施面积计算公式:附属设施面积= ∑(各附属设施面积)•建筑工程成果面积计算公式:建筑工程成果面积= ∑(各功能空间面积)3. 示例计算以下是一个示例计算过程,以便更好地理解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假设某建筑物三层,各层平面面积如下: - 第一层平面面积:500m² - 第二层平面面积:400m² - 第三层平面面积:600m²计算建筑物主体面积:建筑物主体面积 = 500m² + 400m² + 600m² = 1500m²如果附属设施面积为100m²,计算建筑工程成果面积:建筑工程成果面积 = 1500m² - 100m² = 1400m²结论本文介绍了2018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明确了建筑物主体面积、附属设施面积和建筑工程成果面积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2018和202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8和202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8和202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实用版)
目录
1.2018 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
2.2023 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主要变化
3.两版规则的比较和影响
正文
建筑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直接影响到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环节。

我国在不同的年份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本文将对 2018 版和 2023 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比较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 2018 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

2018 版规则对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计算范围、计算精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建筑物的外墙中心线长度和层高来计算。

计算范围包括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阳台、挑廊、楼梯间、电梯间等。

计算精度要求是按照整数计算,不足 0.5 平方米的按 0.5 平方米计算,超过 0.5 平方米的按 1 平方米计算。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 2023 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主要变化。

2023 版规则在 2018 版的基础上,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是增加了建筑面积计算的图形示例,使得计算方法更加直观和易于理解。

二是对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进行了调整,不再包括阳台、挑廊等部分。

三是对建筑面积的计算精度进行了调整,要求按照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最后,我们来比较一下两版规则的差异和影响。

2023 版规则的修订和完善,使得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和合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同时,新规则的实施,也会对建筑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需要按照新规则进行调整和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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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 包括墙体) 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 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1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 ,且不超过 1/2 的房间。

2.0.10 架空层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 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eaves gallery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air 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19 雨篷canopy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20 门廊porch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0.21 楼梯stairs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 或栏板) 、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0.22 阳台balcony2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1.0.4 主体结构major structure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1.0.5 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1.0.6 骑楼overhang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1.0.7 过街楼overhead building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1.0.8 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1.0.9 露台terrace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1.0.10 勒脚plinth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1.0.11 台阶step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2.0.10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11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31.0.12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净高在 1.20m 及以上至 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0.13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净高在 1.20m 及以上至 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面积。

1.0.14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1.0.15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 计算面积。

1.0.16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1.0.1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 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1.0.18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面积。

1.0.19 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1.0.2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41.0.21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1.0.22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 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 飘) 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 面积。

1.0.23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 挑廊) ,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有围护设施(或柱) 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 或柱) 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1.0.24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1.0.25 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 ; 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 ; 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 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

1.0.26 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1.0.27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及以上至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0.28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1.0.29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1.0.30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

51.0.31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

1.0.32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1.0.33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1.0.34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

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1.0.35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1.0.36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2.0.12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2.0.13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2.0.14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2.0.15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2.0.16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2.0.17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 箱) 、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 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2.0.18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 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 以下的凸( 飘) 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 ( 飘) 窗;2.0.19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2.0.20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2.0.21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 水) 罐、气柜、水塔、贮油 ( 水) 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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