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昆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昆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营造优美、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以下统称建筑垃圾)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建设、拆除、修缮及装饰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料、弃土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城管、公安、建设等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各司其职,共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向城管局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管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颁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建筑施工工地现场的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工作由建设局负责.各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配有车辆冲洗和污水处理设施及照明设备,污水不得外溢,车辆轮胎不得带泥出场。
第六条市公安交巡警大队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通行证发放,指定交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发放前必须审核《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等相关资料,车辆和驾驶员应证照齐全有效,并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七条申请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证时,必须由运输单位和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共同申请,以明确相关的各自职责。
外地号牌车辆在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证前,必须经过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审核并核发号牌标志。
第八条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运输车辆应按通行证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运行,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和运输时间。
拆除施工中的尘土扬尘问题与控制措施

拆除施工中的尘土扬尘问题与控制措施施工拆除工程在推动城市发展和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尘土扬尘问题却给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不少困扰。
尘土扬尘不仅会影响空气质量,还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来减少尘土扬尘的发生,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首先,合理规划施工流程是控制尘土扬尘的关键。
在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对于需要拆除的建筑物,可以先进行测量、拍摄及记录等工作,然后按照合理的拆除顺序进行,避免一次性大面积拆除导致大量尘土扬尘的产生。
此外,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拆除方法和工具,减少尘土扬尘的产生。
其次,湿化施工是控制尘土扬尘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施工现场,可以设置洒水设备进行湿化作业,使尘土湿润,降低扬尘的飞散。
水雾喷淋设备、喷淋小车和喷淋人工等方式都可以有效地降低扬尘产生的风险。
此外,对于需要拆除的材料,如石材、木材等,可以在施工前进行浸水处理,使其湿润,减少扬尘的产生。
另外,合理运用防尘设施也能够有效控制尘土扬尘。
例如,在施工现场周围可以搭建围挡,用以阻挡扬尘的传播。
围挡应选用密封性好的材料,如防尘网、防尘布等,以阻止尘土的飞扬。
此外,在拆除工程中,可以使用尘土抑制剂覆盖地面或堆放在堆场上,减少尘土的扬尘和飞散。
另外,定期清洁施工现场是保持环境整洁的必要环节。
清洁工作可以在拆除施工过程中进行,及时清除施工产生的尘土和杂物,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同时,对于施工设备和车辆,也要保持定期清洗和维护,防止尘土的积聚和扬尘的发生。
最后,加强监管是保障控制措施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拆除工程的监管,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尘土扬尘控制措施。
对于违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及时整改。
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提高尘土扬尘控制水平。
总之,拆除施工中的尘土扬尘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一系列的控制措施来减少尘土扬尘的发生。
拆除工程扬尘控制方案

拆除工程扬尘控制方案一、引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拆除工程也成为城市更新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拆除工程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对拆除工程扬尘进行有效控制,是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城市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旨在对拆除工程扬尘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保障城市环境质量。
二、拆除工程扬尘控制的必要性1.对环境的影响:拆除工程产生的扬尘会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的健康;扬尘还会给城市道路、建筑物表面造成污染,影响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
2.对工人的影响:拆除工程现场工人长时间暴露在扬尘中,会对其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呼吸系统疾病等健康问题。
3.对施工进度的影响:扬尘会影响施工现场的能见度,增加施工风险,降低施工效率。
三、拆除工程扬尘控制的目标1.减少拆除工程产生的扬尘,保障周围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2.规范拆除工程扬尘控制措施,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
3.保障施工现场工人的健康安全,提高施工效率。
四、拆除工程扬尘控制的技术措施1.建立扬尘监测系统,对拆除工程现场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扬尘污染问题。
2.采用湿式拆除工艺,降低拆除工程产生的扬尘量。
通过使用水雾等方式,有效封闭扬尘源头,减少扬尘的产生。
3.采用喷洒固体化剂的方法,对拆除工程现场进行扬尘控制。
固体化剂能够有效抑制扬尘的扩散,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使用封闭式施工设备,如封闭式拆除机械等,减少扬尘的产生。
5.采用高效集尘设备,对拆除工程现场产生的扬尘进行有效收集,保证现场的清洁。
6.控制施工区域范围,逐步拆除,减少同一时间产生的扬尘量。
五、拆除工程扬尘控制的管理措施1.制定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工作机制。
2.对拆除工程现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扬尘控制的重点区域和关键工序。
3.配备专业的扬尘控制管理人员,负责扬尘控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4.开展扬尘控制相关的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人员对扬尘控制的认识和技术水平。
拆迁工程扬尘治理方案

拆迁工程扬尘治理方案一、项目概况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拆迁工程在城市中变得越来越常见。
而在拆迁工程中,扬尘污染成为了一大难题,给周围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影响。
因此,为了有效控制拆迁工程中的扬尘污染,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扬尘治理方案。
二、扬尘污染的影响1.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扬尘污染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降低空气质量,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
2. 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扬尘污染会对周边居民的健康产生一定的危害,特别是老人、儿童和身体较弱者更容易受到影响。
三、扬尘治理方案1. 扬尘监测:在拆迁工程的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扬尘监测点,定期对扬尘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以便及时发现扬尘污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环保措施:在拆迁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机械的排放,确保施工机械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减少机械作业对环境的影响。
3. 水洒降尘: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喷淋系统,对施工场地和裸露土壤进行定期的水洒降尘,减少土壤裸露面积,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
4. 覆盖封闭:对于拆迁工程中需要进行露天施工的区域,采取覆盖封闭措施,使用围挡、篷布等材料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覆盖,减少扬尘排放。
5. 绿化美化:在拆迁工程的施工场地周边进行绿化美化工作,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裸露土地面积,减少扬尘的产生。
6.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施工工人和周边居民对扬尘治理的重视程度,增强环保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生态。
四、扬尘治理效果评估1. 进行定期检查:定期对拆迁工程的施工场地进行扬尘治理效果评估,通过检查扬尘监测数据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评估扬尘治理效果。
2. 反馈意见建议:根据定期检查的结果,对扬尘治理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反馈评估结果和治理效果,接受意见和建议。
3. 不断完善方案:结合扬尘治理效果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和完善扬尘治理方案,提高扬尘治理的效果和水平。
五、总结通过以上的扬尘治理方案,我们能够有效控制拆迁工程中的扬尘污染,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健康,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方案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拆除工程逐渐成为城市改造的一项重要工作。
而在进行拆除工程时,随之而来的扬尘污染问题也成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
扬尘污染对城市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对拆除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拆除工程的扬尘治理问题,提出一套科学有效的治理方案。
二、扬尘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1.对环境的影响扬尘污染会导致空气质量恶化,降低城市环境空气的透明度,影响城市景观和空气质量,使得城市环境质量严重下降。
扬尘污染对植被生长和土壤肥力也会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
2.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扬尘污染中的颗粒物对人体健康产生了诸多危害。
颗粒物能够直接进入人体呼吸系统,导致呼吸道疾病;同时,颗粒物还能够携带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人体内部,对人体器官产生损害。
长期暴露在扬尘污染下,人体健康受到了严重威胁。
三、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方案1.识别扬尘的来源和排放量在进行拆除工程之前,首先需要对拆除工程的施工工序和工艺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识别出扬尘的来源和排放量。
只有了解了扬尘的来源和排放量,才能有针对性的制定扬尘治理方案。
2.选择适当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在进行拆除工程时,选择适当的施工工艺和设备是至关重要的。
采用干式施工工艺和设备往往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因此需要尽可能选择润湿施工工艺和设备,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3.设置防尘设施在进行拆除工程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的防尘设施,例如搭建围挡、设置喷雾设备等,以防止扬尘向周围环境外扩散。
同时,也需要对扬尘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科学合理地清理扬尘在拆除工程完成后,需要对工地和周边环境进行科学合理的扬尘清理工作。
清理工作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清理作业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制定扬尘管理制度和相关责任为了确保拆除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能够稳步展开,并且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制定相应的扬尘管理制度和相关责任。
扬尘防治承诺书

扬尘防治承诺书篇一:扬尘承诺书昆山市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告知承诺书告知单位: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承诺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根据市住建局《20XX年昆山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处罚措施,市建筑安全监督站郑重告知你单位在施工现场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要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组盖章确认。
3.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4.市区、镇区及主要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臵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禁止使用单层彩钢板),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可设臵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
围挡底端应设臵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
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5.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临时性的人工搅拌,以及特种类型的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除外)。
6.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7.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8.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臵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臵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出口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防治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政大修、养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务工程、交通工程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分别由市容市政(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水利(水务)、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施工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相关责任单位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管理工作,并在施工现场公示。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标的主要施工措施中,制定有效防止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该措施列入技术标评标评审内容。
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应当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报监制度。
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送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市政大修、养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分别报市容市政(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围挡,逐步淘汰砖砌围挡。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施工区域及施工项目周边的环境质量,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二建集团承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房屋拆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物料加工车间、材料储存仓库的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
第三条定义1、扬尘污染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范围内,由于施工生产过程中(包括房屋建筑施工、装饰、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等)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2、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本制度所称易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水泥、砂石、砂浆、灰膏、滑石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3、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依据施工现场生产特点与环境状况,确定工程项目部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扬尘污染目标、控制措施、资源落实和行为准则的文件。
第四条职责1、工程管理部(物资管理)(1)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的编制,组织并参与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的审查。
(2)组织、实施对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
2、技术质量部(质量管理)(1)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参与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的审查。
(2)参与对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实施状况的检查。
3、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1)指导施工项目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及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的编制,督促施工项目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2)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施工现场有效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3、工程项目部(1)组织《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编制,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2)做好开工前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的申报工作;(3)按照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做好各项要求的交底工作,定期组织自查,并做好纠正和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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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告知承诺书
告知单位: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承诺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2011年昆山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处罚措施,市建筑安全监督站郑重告知你单位在施工现场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要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组盖章确认。
3.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4.市区、镇区及主要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臵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禁止使用单层彩钢板),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可设臵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
围挡底端应设臵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
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5.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临时性的人工搅拌,以及特种类型的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除外)。
6.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7.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8.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臵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臵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出口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
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11.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12.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先对被拆除或者
被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13.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对以上告知内容,我施工(拆除)单位承诺按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项目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如不按规定要求执行,愿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告知单位:(盖章)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